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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一词,在《辞海》中解释为“思想意识、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角度出发,笔者将舞蹈创作观念总结为舞蹈编导在生活经历之上,在舞蹈创作活动中所体现出的思想意识,是关于舞蹈创作方面的认识和觉悟。学者朴永光在《舞蹈文化概论》中对创作观念进行了一番探讨:“创作观念包括本体观、继承观、发展观、功能观、方法观等。创作观念是创作的依据,是指导思想。”有关舞蹈创作的思想观念是创作活动的精神内核和意识形态的指导,也是创作的潜在动力及依据。
万玛尖措对舞蹈的理解区别于建立在古典美学基础之上的舞蹈观。其中彰显出“舞蹈旨在纯粹自由的表达”“舞蹈旨在认知自我”的舞蹈本体观念。万玛尖措认为舞蹈就如同我们说话,只是身体成了媒介,核心仍在在于表达。他创作的“反结构”和“反逻辑”并不是尖锐刻薄的恶语中伤,只在作品中坚持自己的表达,突破“美或不美” “传统与现代”“艺术与非艺术”的二元对立,他善于运用各种舞蹈语汇和艺术表达手段为作品服务。在这一层面,他坚持舞蹈的表达方式、内容、手段、意义、场景应是自由而多元的。
在万玛尖措的自我表述中,舞蹈就是自由的表达,舞蹈的最终目的就是认知自我,也即舞蹈的功能就是实现“平等”“自由”的沟通,从而获得对自身更深层的定位。从创作者个体来说,在创作的出发点上不应让要求或是限制先行,要挣脱一些惯性思维的捆绑,比如“舞蹈应该如何美”“作为某一身份应该有怎样的创作”等。因而在这样的创作观念支撑之下,对于舞蹈语汇的使用既不受舞种的限制,又不受程式的约束,根据作品需要,他将民间的、宗教的、古典的、现代的舞蹈语汇进行杂糅、变形、发展。
纵观万玛尖措至今为止的艺术创作过程,我们能在其中看到他多重的一个身份建构,无论是早期的“迷失”还是后期面对市场的逐渐“回归”,民族身份意识的注入贯穿于他创作的始终。面对因多重身份产生的“困境”,他并未选择逃避或是自我放逐,反而将这种主体特性和生活经历自觉地纳入舞蹈创作之中,通过作品表达自我。他将心中感恩的美、细腻的美、和谐的美物化为作品形态,将作为一个编导引导大众审美的责任扛于肩,以情感人、以真动人。而对于他的藏族身份的文化浸染,从万玛尖措的创作意愿来看,主体的“文化自觉”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他认知自己的文化和信仰,接触并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他文化,再经主体适应后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是冷静理解之上的发展,而并未带有任何“民族文化回归”“复旧”的意愿,也不是“全盘他化”的路数。即便是结合,也是主体自觉的一种呈现。
此处“技法”也就是舞蹈创作中所用到的技术和方法。万玛尖措本人并未系统学习过编舞技法,更多的是通过自己编舞习作总结出自己的经验手段。在当今倡导一种艺术创作的创新精神下,这种求新求变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技法的堆积,这种在以“技法”为中心、“越技法越专业”的论调支撑下的批量化生产作品已经受到了一众学者的大肆批判。
在他看来,表达需要是自我的判断,对舞蹈身体的组织手段是随心所欲的,更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舞蹈的小圈子里,借助电影艺术手段创作,艺术的共通性或许带给我们更多的创作途径,手段和方法更趋丰富和多元。即便是面对主旋律舞蹈的创作,也依然将艺术的共享精神注入其中。在万玛尖措近年的創作中,我们发现包括大地艺术的、装置艺术、电影艺术的东西完全进入到创作中了,他在共享着来自电影界、时尚界,包括装置艺术、行为艺术诸多艺术作品给他带来的刺激和影响力。
[1]朴永光.舞蹈文化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2]阿燕.工匠万玛尖措——记藏族青年舞蹈家万玛尖措[J].中国民族,2015(11).
一、本体观:身体自由表达
万玛尖措对舞蹈的理解区别于建立在古典美学基础之上的舞蹈观。其中彰显出“舞蹈旨在纯粹自由的表达”“舞蹈旨在认知自我”的舞蹈本体观念。万玛尖措认为舞蹈就如同我们说话,只是身体成了媒介,核心仍在在于表达。他创作的“反结构”和“反逻辑”并不是尖锐刻薄的恶语中伤,只在作品中坚持自己的表达,突破“美或不美” “传统与现代”“艺术与非艺术”的二元对立,他善于运用各种舞蹈语汇和艺术表达手段为作品服务。在这一层面,他坚持舞蹈的表达方式、内容、手段、意义、场景应是自由而多元的。
在万玛尖措的自我表述中,舞蹈就是自由的表达,舞蹈的最终目的就是认知自我,也即舞蹈的功能就是实现“平等”“自由”的沟通,从而获得对自身更深层的定位。从创作者个体来说,在创作的出发点上不应让要求或是限制先行,要挣脱一些惯性思维的捆绑,比如“舞蹈应该如何美”“作为某一身份应该有怎样的创作”等。因而在这样的创作观念支撑之下,对于舞蹈语汇的使用既不受舞种的限制,又不受程式的约束,根据作品需要,他将民间的、宗教的、古典的、现代的舞蹈语汇进行杂糅、变形、发展。
二、主体观:身份意识的渗透
纵观万玛尖措至今为止的艺术创作过程,我们能在其中看到他多重的一个身份建构,无论是早期的“迷失”还是后期面对市场的逐渐“回归”,民族身份意识的注入贯穿于他创作的始终。面对因多重身份产生的“困境”,他并未选择逃避或是自我放逐,反而将这种主体特性和生活经历自觉地纳入舞蹈创作之中,通过作品表达自我。他将心中感恩的美、细腻的美、和谐的美物化为作品形态,将作为一个编导引导大众审美的责任扛于肩,以情感人、以真动人。而对于他的藏族身份的文化浸染,从万玛尖措的创作意愿来看,主体的“文化自觉”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他认知自己的文化和信仰,接触并理解所接触到的多种他文化,再经主体适应后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是冷静理解之上的发展,而并未带有任何“民族文化回归”“复旧”的意愿,也不是“全盘他化”的路数。即便是结合,也是主体自觉的一种呈现。
三、“技法”观:谋求艺术共享
此处“技法”也就是舞蹈创作中所用到的技术和方法。万玛尖措本人并未系统学习过编舞技法,更多的是通过自己编舞习作总结出自己的经验手段。在当今倡导一种艺术创作的创新精神下,这种求新求变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技法的堆积,这种在以“技法”为中心、“越技法越专业”的论调支撑下的批量化生产作品已经受到了一众学者的大肆批判。
在他看来,表达需要是自我的判断,对舞蹈身体的组织手段是随心所欲的,更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舞蹈的小圈子里,借助电影艺术手段创作,艺术的共通性或许带给我们更多的创作途径,手段和方法更趋丰富和多元。即便是面对主旋律舞蹈的创作,也依然将艺术的共享精神注入其中。在万玛尖措近年的創作中,我们发现包括大地艺术的、装置艺术、电影艺术的东西完全进入到创作中了,他在共享着来自电影界、时尚界,包括装置艺术、行为艺术诸多艺术作品给他带来的刺激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朴永光.舞蹈文化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2]阿燕.工匠万玛尖措——记藏族青年舞蹈家万玛尖措[J].中国民族,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