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罗马平民阶层是一个独特的群体,他处于古罗马政治的边缘地带,这个群体不断斗争走向权利中心且孕育了罗马的中产阶级,即早期市民。本文将对平民阶层的组成进行探讨,深其现象背后产生的社会背景。
关键词:古罗马;公民;平民阶层;改革
和赫赫有名的元老院不同,平民群体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之前鲜少人知,很多著作着墨有限。然而这个群体在共和国初期与强悍的贵族阶级进行长期的斗争,并战绩辉煌。在漫漫长河的岁月里,这一群体中又孕育了社会中坚力量,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完成了阶层的流动,分享权利并将其延续。那么这一群体从何而来?这值得我们探讨。
平民一词源于拉丁文Plebs[3],译为平民、民众、庶民。平民不是自古就有的群体,它是古罗马历史的产物,是罗马不断对外扩张的结果。平民主要有三种成分:古意大利人、移民和门客。
罗马最初建城帕拉廷山丘,罗马纳人、替提人和卢克雷人合并而成一个统一体。随着罗马城的发展,其外围形成了罗马的郊区。郊区生活着古意大利土著居民。
古意大利人是平民的一个来源,除此之外还有外来移民。外地人主要指外来移民,他们不是奴隶也不是公民。平民从事商业贸易并以此为生。罗马城土地贫瘠,河流时常泛滥并不适合农业生产。但是这里却是天然的商道,位置优良,亦守亦商颇具商业和战略优势。移民除了自愿或者跟随首领来到罗马,另一种则是被迫。罗马建城初期有相当多的人自愿来到罗马,“接着,为使城的伟大不流于虚名,为增加民众,他采用了昔日建城者——他们聚集大批不明身份、地位低下的人在他们'周围,佯称大地给他们生了后代,在现在被围起来的地方,为那些来到两片林中的人在左边开辟一个庇护所”[2]。这些自愿来到罗马的移民有的是出于生计,有的是起于好奇,有的则是想开辟自己的新天地。
被迫来到罗马的平民是因为罗马不断的蚕食。在武力吞并拉丁姆中心城市阿尔巴时更明显。罗马的图鲁斯在攻打阿尔巴时说“:“我打算把全体阿尔巴人民带到罗马,授予平民公民权,注册贵族元老,缔造一座城、一个国家;如同过去阿尔巴国家由一个民族分作两个一样,现在让她重归一体吧!”当罗马兵压阿尔巴时,平民被转移到罗马,罗马军团则去摧毁该城。阿尔巴民众离城后,除了神庙,罗马军团把所有公私建筑夷为平地。阿尔巴的覆灭为罗马城带来了大量人口,然而公民人数翻一番,并不是所有阿尔巴民众都成了公民,很多人成为平民。罗马对于公民权的授予是很谨慎的。因为公民权意味着政治权利。
如果说古意大利人和移民是罗马对外的一种体现,那么门客基本上家生一类人群了。门客是罗马公民的依附群体也称为客民,他们数量远远超过了氏族成员,没有政治权利,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早已存在于罗马家庭生活中。门客基本来源于氏族内部:一类是被释放的奴隶,法律是保证他们的权利的,他们被释放后可以携带财产,《十二铜表法》监护法第八条提出:“被释放的奴隶的财产由那个家庭转到这个家庭”[1]。另一类是罗马扩张后战败者的民众。他们在初期必须依附于罗马公民,“邻邑被罗马征服,与罗马合并,沦为村落,其大部分人民无论迁入城中还是仍居乡间,通常舍弃自己的公民权而换取罗马客民资格,于是客民之数更多”[7]。公民对于门客有管辖权,门客若想脱离管辖只有公民自愿放弃,而通常情况下公民是不会放弃这一特权的。门客无公民权,如果想拥有的话必须由公社正式授予。公民可以向自己的门客征收捐款,可以追究犯罪门客的法律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限制在逐渐打破,慢慢地门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置办产业,越过公民直接向公民法庭提出要求。在婚姻和继承权方面,法律很早就有规定,门客在自己门客圈内拥有婚姻自由,在自己的家庭里拥有夫权、父权、宗族权、继承权以及监护权。岁月如梭,客民的数量有增无减,而公民之数然变化不大但是成分却变了。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只有罗马公民有资格参军。罗马不断对外战争,公民经常行军打仗无暇管理客民;再则,战争中有大量公民战死沙场,虽然其子继承其权但是和父辈相比大相径庭。渐渐地,门客开始分化,一部分人成为普通平民而其它则依然依附别人甚至经常支持贵族。这部分门客处于从属地位,“当平民阶层激烈斗争并获得自由时,吸附于氏族的门客仍处于从属地位……”[5]。
平民一直有自己的群体,自己的会议,这个群体并不是忍气吞声,相反,在古罗马王政时代初期颇具社会影响力。罗马公民权这时候并不比平民吸引人,罗马公民权是在以后的岁月越来越珍贵。罗慕洛建城时就召集平民参会并颁布法律,目的是借平民力量强化自己的权利。王在民众中受欢迎的程度远远大于元老院。平民确实承担比较繁重的劳役,但是社会地位并不比公民差。罗慕洛逝世后,元老院企图加强自己的权利,然而最终元老院还是要得到平民的支持,“平民抱怨劳役倍增以及一百人而非一人成了他们的主人。他们似乎再不能忍受,除非他们自己选出一个王”[2]。元老院为了取得平民支持从而巩固权利,决定由平民推举王时,元老们批准即可生效。而平民们也满心欢喜。王通过平民的支持去压制元老院,元老院也尝试拉拢平民巩固自己的权利。诚然,这一时期平民无太多政治权利,但是他们也没有血淋淋的兵役压身,日子还算过得去。于是平民阶层在王政时代的记录很少。而把平民阶层推向历史舞台的正是这个塔克文口中出身低贱的塞尔维乌斯,他进行改革。战争的义务不在像过去一样按人头由公民承担而是按财产状况安排。按财产把全体成员分为五个等级。
由此,新的公民团出现了。只有公民有参军的资格,塞尔维乌斯重新确立了军团装备的各种标准。除了按财产划分等级外他又按所居住的区域和山丘划为四部,他称为“特里布斯”。这一次改革很多平民加入成为新公民,然而获得公民资格却没有获得相应的权利,除了少数很富有的平民进入第二第三等级外绝大部分是进入第四和第五等级。而现在改革使得服役的范围扩大到了平民阶层,公民的负担转嫁给了平民。平民承担的义务远远大于他们获得的权利。塞尔维乌斯将从敌人那里夺得的土地分配给了平民惹贵族不满,而平民深陷债务泥潭。在此后平民反对贵族运动中的焦点问题,我们可以大致了解改革后平民的处境,“争端在三个问题上进行:关于政治平等的问题;关于债务奴役的问题;关于允许取得公社土地问题……”[6]。因此,塞尔维乌斯改革减轻了公民压力,使得一小部分平民阶层的富裕者实现了阶层流动,但大部分平民的生活境况令人堪忧。
共和国时期的平民阶层为了自身利益不断起来反抗,最终他们获取了一定胜利。平民阶层也分化湮没,一部分平民与罗马公民逐渐融合转变为新公民,参与公务,分享一定政治权利;另一部分则沦为贫苦的劳动大众。
参考文献
翻译著作类
[1][古罗马]《十二铜表法》,江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古罗马]李维:《建城以来史:前言.卷1》,穆启乐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中]陳卫佐:《拉丁语法律用语和法律格言词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意]弗朗切斯科·德·马尔蒂诺:《罗马政制史》,薛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俄]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王以铸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
[7][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李稼年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
作者简介:陈瑞华,女,1983.02.19,汉族,安徽淮南凤台县,中学二级教师。
关键词:古罗马;公民;平民阶层;改革
和赫赫有名的元老院不同,平民群体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之前鲜少人知,很多著作着墨有限。然而这个群体在共和国初期与强悍的贵族阶级进行长期的斗争,并战绩辉煌。在漫漫长河的岁月里,这一群体中又孕育了社会中坚力量,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完成了阶层的流动,分享权利并将其延续。那么这一群体从何而来?这值得我们探讨。
平民一词源于拉丁文Plebs[3],译为平民、民众、庶民。平民不是自古就有的群体,它是古罗马历史的产物,是罗马不断对外扩张的结果。平民主要有三种成分:古意大利人、移民和门客。
罗马最初建城帕拉廷山丘,罗马纳人、替提人和卢克雷人合并而成一个统一体。随着罗马城的发展,其外围形成了罗马的郊区。郊区生活着古意大利土著居民。
古意大利人是平民的一个来源,除此之外还有外来移民。外地人主要指外来移民,他们不是奴隶也不是公民。平民从事商业贸易并以此为生。罗马城土地贫瘠,河流时常泛滥并不适合农业生产。但是这里却是天然的商道,位置优良,亦守亦商颇具商业和战略优势。移民除了自愿或者跟随首领来到罗马,另一种则是被迫。罗马建城初期有相当多的人自愿来到罗马,“接着,为使城的伟大不流于虚名,为增加民众,他采用了昔日建城者——他们聚集大批不明身份、地位低下的人在他们'周围,佯称大地给他们生了后代,在现在被围起来的地方,为那些来到两片林中的人在左边开辟一个庇护所”[2]。这些自愿来到罗马的移民有的是出于生计,有的是起于好奇,有的则是想开辟自己的新天地。
被迫来到罗马的平民是因为罗马不断的蚕食。在武力吞并拉丁姆中心城市阿尔巴时更明显。罗马的图鲁斯在攻打阿尔巴时说“:“我打算把全体阿尔巴人民带到罗马,授予平民公民权,注册贵族元老,缔造一座城、一个国家;如同过去阿尔巴国家由一个民族分作两个一样,现在让她重归一体吧!”当罗马兵压阿尔巴时,平民被转移到罗马,罗马军团则去摧毁该城。阿尔巴民众离城后,除了神庙,罗马军团把所有公私建筑夷为平地。阿尔巴的覆灭为罗马城带来了大量人口,然而公民人数翻一番,并不是所有阿尔巴民众都成了公民,很多人成为平民。罗马对于公民权的授予是很谨慎的。因为公民权意味着政治权利。
如果说古意大利人和移民是罗马对外的一种体现,那么门客基本上家生一类人群了。门客是罗马公民的依附群体也称为客民,他们数量远远超过了氏族成员,没有政治权利,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早已存在于罗马家庭生活中。门客基本来源于氏族内部:一类是被释放的奴隶,法律是保证他们的权利的,他们被释放后可以携带财产,《十二铜表法》监护法第八条提出:“被释放的奴隶的财产由那个家庭转到这个家庭”[1]。另一类是罗马扩张后战败者的民众。他们在初期必须依附于罗马公民,“邻邑被罗马征服,与罗马合并,沦为村落,其大部分人民无论迁入城中还是仍居乡间,通常舍弃自己的公民权而换取罗马客民资格,于是客民之数更多”[7]。公民对于门客有管辖权,门客若想脱离管辖只有公民自愿放弃,而通常情况下公民是不会放弃这一特权的。门客无公民权,如果想拥有的话必须由公社正式授予。公民可以向自己的门客征收捐款,可以追究犯罪门客的法律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限制在逐渐打破,慢慢地门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置办产业,越过公民直接向公民法庭提出要求。在婚姻和继承权方面,法律很早就有规定,门客在自己门客圈内拥有婚姻自由,在自己的家庭里拥有夫权、父权、宗族权、继承权以及监护权。岁月如梭,客民的数量有增无减,而公民之数然变化不大但是成分却变了。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只有罗马公民有资格参军。罗马不断对外战争,公民经常行军打仗无暇管理客民;再则,战争中有大量公民战死沙场,虽然其子继承其权但是和父辈相比大相径庭。渐渐地,门客开始分化,一部分人成为普通平民而其它则依然依附别人甚至经常支持贵族。这部分门客处于从属地位,“当平民阶层激烈斗争并获得自由时,吸附于氏族的门客仍处于从属地位……”[5]。
平民一直有自己的群体,自己的会议,这个群体并不是忍气吞声,相反,在古罗马王政时代初期颇具社会影响力。罗马公民权这时候并不比平民吸引人,罗马公民权是在以后的岁月越来越珍贵。罗慕洛建城时就召集平民参会并颁布法律,目的是借平民力量强化自己的权利。王在民众中受欢迎的程度远远大于元老院。平民确实承担比较繁重的劳役,但是社会地位并不比公民差。罗慕洛逝世后,元老院企图加强自己的权利,然而最终元老院还是要得到平民的支持,“平民抱怨劳役倍增以及一百人而非一人成了他们的主人。他们似乎再不能忍受,除非他们自己选出一个王”[2]。元老院为了取得平民支持从而巩固权利,决定由平民推举王时,元老们批准即可生效。而平民们也满心欢喜。王通过平民的支持去压制元老院,元老院也尝试拉拢平民巩固自己的权利。诚然,这一时期平民无太多政治权利,但是他们也没有血淋淋的兵役压身,日子还算过得去。于是平民阶层在王政时代的记录很少。而把平民阶层推向历史舞台的正是这个塔克文口中出身低贱的塞尔维乌斯,他进行改革。战争的义务不在像过去一样按人头由公民承担而是按财产状况安排。按财产把全体成员分为五个等级。
由此,新的公民团出现了。只有公民有参军的资格,塞尔维乌斯重新确立了军团装备的各种标准。除了按财产划分等级外他又按所居住的区域和山丘划为四部,他称为“特里布斯”。这一次改革很多平民加入成为新公民,然而获得公民资格却没有获得相应的权利,除了少数很富有的平民进入第二第三等级外绝大部分是进入第四和第五等级。而现在改革使得服役的范围扩大到了平民阶层,公民的负担转嫁给了平民。平民承担的义务远远大于他们获得的权利。塞尔维乌斯将从敌人那里夺得的土地分配给了平民惹贵族不满,而平民深陷债务泥潭。在此后平民反对贵族运动中的焦点问题,我们可以大致了解改革后平民的处境,“争端在三个问题上进行:关于政治平等的问题;关于债务奴役的问题;关于允许取得公社土地问题……”[6]。因此,塞尔维乌斯改革减轻了公民压力,使得一小部分平民阶层的富裕者实现了阶层流动,但大部分平民的生活境况令人堪忧。
共和国时期的平民阶层为了自身利益不断起来反抗,最终他们获取了一定胜利。平民阶层也分化湮没,一部分平民与罗马公民逐渐融合转变为新公民,参与公务,分享一定政治权利;另一部分则沦为贫苦的劳动大众。
参考文献
翻译著作类
[1][古罗马]《十二铜表法》,江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古罗马]李维:《建城以来史:前言.卷1》,穆启乐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中]陳卫佐:《拉丁语法律用语和法律格言词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5][意]弗朗切斯科·德·马尔蒂诺:《罗马政制史》,薛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6][俄]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王以铸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
[7][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李稼年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
作者简介:陈瑞华,女,1983.02.19,汉族,安徽淮南凤台县,中学二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