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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中国农民都有一个朴素的愿望,那就是住上宽敞高大的住房;大多数农民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盖新房。那么,为什么真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反而不能拆旧房、盖新房了呢?
“两会”期间,新农村建设成为热门话题,而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讨论中,代表委员们普遍有一个担心,就是可能有些人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新村建设。比如林毅夫委员即指出,有些人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盖新房子,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需要避免。
林毅夫的担心有一定道理,但是,在笔者看来,林毅夫的担心在相当程度上是多余和不必要的。
首先,提高农民住房质量符合农民愿望。大多数中国农民都有一个朴素的愿望,那就是住上宽敞高大的住房;大多数农民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盖新房。那么,为什么真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反而不能拆旧房、盖新房了呢?
其次,这种担心,反映了对乡村干部和农民的不信任。现在,谈新农村建设最多的都是城里人,而且一谈就要把乡村干部骂一通,在许多城里学者及官员心目中,乡村干部除了会欺压农民、大哄大嗡地刮风胡来以外,没有什么其他本事。但以笔者之见,虽然可以找到乡村干部反面、负面的例子,但林毅夫等代表所担心的情况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尤其是,现在的农民已经不是上世纪“大跃进”时代宁可饿死也不反抗的农民。事实上,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最近一些年来,相当大量的农民通过进城打工、通过学习,已经具备了一些法律意识,乡村干部想要违背农民意愿办事也不是这么容易了。既然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为什么一说到建设农民新村就不可以了呢?
再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许多地方,拆旧房、建新居不仅已经成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客观要求,并在一些地方也已经成为现实。许多农村的自然村由于大部分农民进城打工已经成为“空壳村”,调整居住区域、新建农村社区已经势在必行。在江苏比较发达的苏南成功的先例很多,在比较落后的苏北也不乏成功的例子。江阴市新桥镇和淮安市涟水县王嘴村就成功建设了新集体农庄。在这些成功实践基础上,江苏省政府规划将4000万农村人口所居住的24万个自然村将“压缩”到4万余个村庄,为集中居住的农民统一建设给排水、通信、公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以有效地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要把24万个自然村压缩为4万个村庄,大拆大建是不可避免的。但既然江苏省有条件、有能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按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有规划、有步骤地高标准建设农民住宅,为什么不可以加以肯定和鼓励呢?
其实,让农民住上“高楼大厦”也是共产党革命的一个初衷。恩格斯就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写到:“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拆毁一切不合卫生条件的、建筑得很坏的住宅和市区。”按照恩格斯的设想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拆不建是不可能的。
显然,新农村建设中的“拆”和“建”不是绝对不可以,关键在于如何拆、如何建。江苏的经验表明,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新农村的农民住宅建设过程作为一个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且当地政府要有能力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同时,一定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把新村建设规划和农村城镇化、市场化、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长远的战略眼光来制定这样的规划。
“两会”期间,新农村建设成为热门话题,而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讨论中,代表委员们普遍有一个担心,就是可能有些人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新村建设。比如林毅夫委员即指出,有些人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盖新房子,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需要避免。
林毅夫的担心有一定道理,但是,在笔者看来,林毅夫的担心在相当程度上是多余和不必要的。
首先,提高农民住房质量符合农民愿望。大多数中国农民都有一个朴素的愿望,那就是住上宽敞高大的住房;大多数农民有了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盖新房。那么,为什么真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反而不能拆旧房、盖新房了呢?
其次,这种担心,反映了对乡村干部和农民的不信任。现在,谈新农村建设最多的都是城里人,而且一谈就要把乡村干部骂一通,在许多城里学者及官员心目中,乡村干部除了会欺压农民、大哄大嗡地刮风胡来以外,没有什么其他本事。但以笔者之见,虽然可以找到乡村干部反面、负面的例子,但林毅夫等代表所担心的情况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尤其是,现在的农民已经不是上世纪“大跃进”时代宁可饿死也不反抗的农民。事实上,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最近一些年来,相当大量的农民通过进城打工、通过学习,已经具备了一些法律意识,乡村干部想要违背农民意愿办事也不是这么容易了。既然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为什么一说到建设农民新村就不可以了呢?
再次,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许多地方,拆旧房、建新居不仅已经成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客观要求,并在一些地方也已经成为现实。许多农村的自然村由于大部分农民进城打工已经成为“空壳村”,调整居住区域、新建农村社区已经势在必行。在江苏比较发达的苏南成功的先例很多,在比较落后的苏北也不乏成功的例子。江阴市新桥镇和淮安市涟水县王嘴村就成功建设了新集体农庄。在这些成功实践基础上,江苏省政府规划将4000万农村人口所居住的24万个自然村将“压缩”到4万余个村庄,为集中居住的农民统一建设给排水、通信、公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以有效地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要把24万个自然村压缩为4万个村庄,大拆大建是不可避免的。但既然江苏省有条件、有能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按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有规划、有步骤地高标准建设农民住宅,为什么不可以加以肯定和鼓励呢?
其实,让农民住上“高楼大厦”也是共产党革命的一个初衷。恩格斯就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写到:“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拆毁一切不合卫生条件的、建筑得很坏的住宅和市区。”按照恩格斯的设想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拆不建是不可能的。
显然,新农村建设中的“拆”和“建”不是绝对不可以,关键在于如何拆、如何建。江苏的经验表明,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新农村的农民住宅建设过程作为一个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且当地政府要有能力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同时,一定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把新村建设规划和农村城镇化、市场化、工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长远的战略眼光来制定这样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