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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教学改革中,我们往往更多地重视教学方法甚至是教材的改革,但对教学评价的改革探索却很少见,语文教学评价的改革应该和新课程背景下的教材改革或者教法改革一起,为共同实现语文的有效教学服务。
关键词: 新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2-0107-01 随着语文教学中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以及教材改革的同时,语文教学评价也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探索与改革。在新课标推出并设施以来的语文教学中,语文教学评价相对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以前对语文教学评价的有意无意的忽视以及评价标准的过分单一相比,新课程实施以来无论是对语文教学评价的理念,还是语文评价的方法,都发生了质的飞跃。 在以往的语文教学评价中,我们往往将语文教学评价只作为衡量或检验学生学习水平和素质的最重要方式,而忽略了语文教学评价的其他重要作用,而现在则不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 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这就改变了长期以来语文教学评价目的的单一性,从而提高语文教学评价的重要性,进而更大程度地优化语文教学,提升教学水平与语文教学质量。
虽然目前我们对语文教学评价的理念以及方式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事实上,我觉得目前的语文教学评价还是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评价方式的单一,在语文教学中还往往将平时作业、测验或者期末、其中考试成绩作为教学评价的方式,这就使得学生的一切目标都放在考试成绩上,盲目地为考试而考试,而结果是对学生评价的严重偏颇,使学生更加厌恶考试。其次是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在以往的语文教学中,教师往往是教学评价的唯一主体,而教师在作出教学评价时难免会有很多局限性。再次是评价目的的偏颇。而评价方式与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以及评价目的的偏颇往往会造成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的严重缺失。那么要如何改变当前的教学评价方式与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应改变以注重作业或考试成绩的单一化评价方式,也就是要改变只注重终极性评价方式,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的教学评价方式,不仅注重终极性评价,还应该注重和加强形成性评价。具体来说就是不但要注重教学评价的结果,更应该注重教学评价的过程。学生的学习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甚至在教学活动之外。因此,在进行语文教学评价时,就要注重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并且更加注重结果,这也与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相一致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评价建议在基本理念中说: “评价的根本目的首先是为了考察通过教学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其次是为了改进师生的教与学, 改善课程设计。归根到底, 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要突出整体性和综合性, 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评价方式除了一些必要的结果性评价诸如平时测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我们更应该关注学生在平时课程学生中的积极性,参与度,将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纳入评价方式。既注重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智力和能力认知方面的发展, 又注重评价情感、意志、个性、人格等非认知因素的发展。
其次应改变以教师为主体的评价方式,提倡评价的主题的多元化。在以往的教学评价中,教师往往是教学评价的唯一主体,这就使得教师往往只能以教师的角度来要求与评价学生,忽视学生个性化的发展与自我认识评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新的语文教学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多視角的,评价的主体可以是老师,也可以以是同学,还可以是家长或者语文教学专家等。而且在这些主体中,往往学生的评价更能够充分表现他们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从而形成自我认识,自我反思,更加自主地选择主动获取知识的兴趣,对整个语文学习的开展有重要意义,也能够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此相适应,评价手段应该由单一走向多样,可以是老师评价,也可以是学生互评甚至自我评价。
再次,在教学评价中应正确把握评价的目的。以往教学方式的单一也导致了评价目的的偏颇。以往在教学评价后经常会发现没有达到使学生进步的效果,有时候还会造成学生的反感,与教学评价最初的目的相背。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对语文教学评价目的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也就导致了评价方法的不当。例如在考试后教师对成绩的公布不但没有促进学生的学习,没有形成激励反而成了对学生的批评。所以正确的教学评价应该以激励为主,鼓励学生在反思中自我认识,从而促进学习。
总之,我们要在不断的教学和学习中总结语文教学评价经验,使语文教学评价对语文学习的真正有益之处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2]李慧燕《教学评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龙文祥 查晓虎 《中小学教学评价》 安徽教育出版社
[4]田中耕治《教育评价》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 新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2-0107-01 随着语文教学中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以及教材改革的同时,语文教学评价也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探索与改革。在新课标推出并设施以来的语文教学中,语文教学评价相对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以前对语文教学评价的有意无意的忽视以及评价标准的过分单一相比,新课程实施以来无论是对语文教学评价的理念,还是语文评价的方法,都发生了质的飞跃。 在以往的语文教学评价中,我们往往将语文教学评价只作为衡量或检验学生学习水平和素质的最重要方式,而忽略了语文教学评价的其他重要作用,而现在则不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 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这就改变了长期以来语文教学评价目的的单一性,从而提高语文教学评价的重要性,进而更大程度地优化语文教学,提升教学水平与语文教学质量。
虽然目前我们对语文教学评价的理念以及方式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事实上,我觉得目前的语文教学评价还是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评价方式的单一,在语文教学中还往往将平时作业、测验或者期末、其中考试成绩作为教学评价的方式,这就使得学生的一切目标都放在考试成绩上,盲目地为考试而考试,而结果是对学生评价的严重偏颇,使学生更加厌恶考试。其次是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在以往的语文教学中,教师往往是教学评价的唯一主体,而教师在作出教学评价时难免会有很多局限性。再次是评价目的的偏颇。而评价方式与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以及评价目的的偏颇往往会造成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的严重缺失。那么要如何改变当前的教学评价方式与评价主体的单一性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应改变以注重作业或考试成绩的单一化评价方式,也就是要改变只注重终极性评价方式,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的教学评价方式,不仅注重终极性评价,还应该注重和加强形成性评价。具体来说就是不但要注重教学评价的结果,更应该注重教学评价的过程。学生的学习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甚至在教学活动之外。因此,在进行语文教学评价时,就要注重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并且更加注重结果,这也与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相一致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评价建议在基本理念中说: “评价的根本目的首先是为了考察通过教学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其次是为了改进师生的教与学, 改善课程设计。归根到底, 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要突出整体性和综合性, 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评价方式除了一些必要的结果性评价诸如平时测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等,我们更应该关注学生在平时课程学生中的积极性,参与度,将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纳入评价方式。既注重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智力和能力认知方面的发展, 又注重评价情感、意志、个性、人格等非认知因素的发展。
其次应改变以教师为主体的评价方式,提倡评价的主题的多元化。在以往的教学评价中,教师往往是教学评价的唯一主体,这就使得教师往往只能以教师的角度来要求与评价学生,忽视学生个性化的发展与自我认识评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新的语文教学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多視角的,评价的主体可以是老师,也可以以是同学,还可以是家长或者语文教学专家等。而且在这些主体中,往往学生的评价更能够充分表现他们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从而形成自我认识,自我反思,更加自主地选择主动获取知识的兴趣,对整个语文学习的开展有重要意义,也能够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此相适应,评价手段应该由单一走向多样,可以是老师评价,也可以是学生互评甚至自我评价。
再次,在教学评价中应正确把握评价的目的。以往教学方式的单一也导致了评价目的的偏颇。以往在教学评价后经常会发现没有达到使学生进步的效果,有时候还会造成学生的反感,与教学评价最初的目的相背。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对语文教学评价目的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也就导致了评价方法的不当。例如在考试后教师对成绩的公布不但没有促进学生的学习,没有形成激励反而成了对学生的批评。所以正确的教学评价应该以激励为主,鼓励学生在反思中自我认识,从而促进学习。
总之,我们要在不断的教学和学习中总结语文教学评价经验,使语文教学评价对语文学习的真正有益之处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2]李慧燕《教学评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龙文祥 查晓虎 《中小学教学评价》 安徽教育出版社
[4]田中耕治《教育评价》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