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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在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最近几年村镇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除了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依托外,尚得益于良好的村镇规划设计。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村镇规划设计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这些问题解决得好不好, 将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本文将深入探讨如何加强村镇建设的规划与管理。
关键词:村镇建设 规划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1 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现狀
一是对村庄的未来难以准确预测。确定人口规模是编制规划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而影响人口规模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却太多,使规划预测缺乏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二是规划实施难度大,村组干部对实现规划目标信心不足。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多数的村集体基本没有经济实力,就连村委会的办公房都是上级拨款修建的。加之承包地和宅基地管理政策的相对“僵化”,在村集体没有预留“机动用地”的情况下,使调整土地和实施拆迁工作在许多地方都成为“烫手的山芋”,无人愿意“接招”,这两个方面的原因往往导致规划目标最终难以实现。规划编制人员和村组干部在这方面的顾虑和担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规划设计方案的水平和规划工作的质量及效能。三是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相互脱节。由于国土资源局和建
设规划局属于两个系统,各自的工作部署不能同步,目标要求各异,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稍有疏忽,就容易形成关起门来各搞各的规划。使规划成果相互矛盾,成为两张壳。在实施中相互打架。四是基层技术力量薄弱,县级以下没有规划设计资质。省、市级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及大专院校的附属实体虽然人才济济、证照齐全,生意十分火爆。但能掏钱请他们来编制规划的农村几乎没有。实际就连县、乡两级在规划费用上也都觉得力不从心。这种格局对贫困地区的村镇规划工作十分不利,且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还难以转变。
2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
2 . 1 继续抓好村镇规划的编制
(1)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强化城镇体系规划对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从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城镇乡村规划的协调关系,打破行政区域界线,优化城镇的总体布局和规模,进一步撤并规划过小、不具有集聚辐射功能的小城镇,重点建设中心镇,突出中心镇在农村地域经济、文化发展中的功能地位,统筹安排区域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优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生活小区集中,引导村镇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2)进一步加快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小城镇作为最基层的城市居民点,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广大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小城镇规划应体现有别于城市的特点,用区域的观点,加强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分析,准确地根据城镇性质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挖掘城镇自然的、历史的和地方的特点,通过精心的规划设计,形成具有时代感和有地方性特色的小城镇风貌,塑造鲜明的小城镇特色。
(3)进一步加强小城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高小城镇品位。以往由于小城镇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不高,对群众建房缺乏有效地控制指导,建房随意性较大,是造成小城镇面貌雷同,缺乏特色,建设品位不高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应强制性规定小城镇近期建设区域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分控制地块并提出各种地块建设控制要求,对于近期有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区域,影响城镇景观的重点区域、工业小区、居住小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具体项目建设,没有编制详细规划的,不得安排和批准项目建设。要结合控规的编制成果,制定区别于城区的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落实各项规划管理技术指标,作为村镇规划管理的依据,指导小城镇建设。
2.2 小城镇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
(1)应大力扶持区位重要、经济基础较好的重点镇建设。如区镇、县镇等卫星乡镇,地处相对偏远,远离中心城区和各区县的区域中心,现已具备一定的产业优势和经济基础,对周边村庄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此类乡镇在规划建设上应充分放权,给予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其快速发展。
(2)对于近城区的郊区镇应尽早纳入城区管理。比如:有的乡镇,目前虽是建制镇,但已基本与城区相连,此类乡镇不能再按建制镇来相对独立地规划建设,而应及早纳入城区,按城市标准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使之功能定位、设施配套与城区相衔接。特别是对于中心城区与城市组群之间的村镇建设问题,在进一步深化完善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应尽快专项编制中心城区与周边城市组群之间的区间规划,合理引导区间村镇的规划建设,切实避免造成重复建设或影响城区功能布局等现象的发生。
(3)对于中心镇所辖村庄、中心村周边村庄和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镇应适当控制其发展,积极引导其向中心镇、中心村发展。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根据其经济实力和社会条件的不同,正不同程度的向中心城镇、城市聚集,再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村庄人口规模正在逐步减缩。在这种情况下,在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同时,对于中心镇所辖村庄、中心村周边村庄和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镇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原则上不再编制规划,不再审批规划,适当控制其建设活动。中心镇所辖的村庄新建工厂,原则上应停止审批,停止镇区居民分散建设住宅,停止地处偏远基础较差村庄的住宅建设。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结合旧村改造和“空心村”的治理,进行迁村并点,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居住小区集中。必须致力于促进乡镇企业向中心城镇集中发展,建立中心城镇发展的主导产业,推进中心城镇经济的全面振兴。争取在近几年内建成一批规划合理,其他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的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吸引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集中,兴办第二、三产业,推动乡镇企业实行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培育和发展小城镇市场体系,加快村镇的城市化进程。
2.3 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的管理, 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
(1)建立健全各级村镇规划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一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逐步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录用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
(2)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乡镇的乡镇长、建设助理员、部分技术人员,尤其是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应适当组织对区县长的培训。应继续推选村镇规划建设助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并进行严格考核。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严格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3)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进入村镇的规划设计队伍进行监督审查,严禁无证、超资质承担规划设计任务。对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规划批准手续。积极推行专家评审规划制度和规划公示制度,以确保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
(4)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法规的宣传普及。通过加强规划建设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逐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规意识,增强尊纪守法的自觉性。
(5)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针对村镇规划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应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村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培养典型,加强领导,推动村镇规划建设再上新水平。
3 结语
总之,村镇规划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它事关村镇的中远期发展,也事关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村镇规划搞好了,我们就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良好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认真的学习、努力的工作,为探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道路做出最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高红.村镇规划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政策关系[J].城市规划,2008(7):79~81
关键词:村镇建设 规划 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1 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现狀
一是对村庄的未来难以准确预测。确定人口规模是编制规划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而影响人口规模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却太多,使规划预测缺乏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二是规划实施难度大,村组干部对实现规划目标信心不足。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多数的村集体基本没有经济实力,就连村委会的办公房都是上级拨款修建的。加之承包地和宅基地管理政策的相对“僵化”,在村集体没有预留“机动用地”的情况下,使调整土地和实施拆迁工作在许多地方都成为“烫手的山芋”,无人愿意“接招”,这两个方面的原因往往导致规划目标最终难以实现。规划编制人员和村组干部在这方面的顾虑和担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规划设计方案的水平和规划工作的质量及效能。三是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相互脱节。由于国土资源局和建
设规划局属于两个系统,各自的工作部署不能同步,目标要求各异,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稍有疏忽,就容易形成关起门来各搞各的规划。使规划成果相互矛盾,成为两张壳。在实施中相互打架。四是基层技术力量薄弱,县级以下没有规划设计资质。省、市级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及大专院校的附属实体虽然人才济济、证照齐全,生意十分火爆。但能掏钱请他们来编制规划的农村几乎没有。实际就连县、乡两级在规划费用上也都觉得力不从心。这种格局对贫困地区的村镇规划工作十分不利,且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还难以转变。
2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
2 . 1 继续抓好村镇规划的编制
(1)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强化城镇体系规划对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作用,从整体出发,统筹考虑城镇乡村规划的协调关系,打破行政区域界线,优化城镇的总体布局和规模,进一步撤并规划过小、不具有集聚辐射功能的小城镇,重点建设中心镇,突出中心镇在农村地域经济、文化发展中的功能地位,统筹安排区域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优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生活小区集中,引导村镇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2)进一步加快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小城镇作为最基层的城市居民点,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广大农村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中心,小城镇规划应体现有别于城市的特点,用区域的观点,加强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分析,准确地根据城镇性质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挖掘城镇自然的、历史的和地方的特点,通过精心的规划设计,形成具有时代感和有地方性特色的小城镇风貌,塑造鲜明的小城镇特色。
(3)进一步加强小城镇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高小城镇品位。以往由于小城镇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不高,对群众建房缺乏有效地控制指导,建房随意性较大,是造成小城镇面貌雷同,缺乏特色,建设品位不高的重要的原因之一。应强制性规定小城镇近期建设区域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分控制地块并提出各种地块建设控制要求,对于近期有建设和旧城改造项目的区域,影响城镇景观的重点区域、工业小区、居住小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具体项目建设,没有编制详细规划的,不得安排和批准项目建设。要结合控规的编制成果,制定区别于城区的小城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落实各项规划管理技术指标,作为村镇规划管理的依据,指导小城镇建设。
2.2 小城镇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
(1)应大力扶持区位重要、经济基础较好的重点镇建设。如区镇、县镇等卫星乡镇,地处相对偏远,远离中心城区和各区县的区域中心,现已具备一定的产业优势和经济基础,对周边村庄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此类乡镇在规划建设上应充分放权,给予优惠政策,大力鼓励其快速发展。
(2)对于近城区的郊区镇应尽早纳入城区管理。比如:有的乡镇,目前虽是建制镇,但已基本与城区相连,此类乡镇不能再按建制镇来相对独立地规划建设,而应及早纳入城区,按城市标准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使之功能定位、设施配套与城区相衔接。特别是对于中心城区与城市组群之间的村镇建设问题,在进一步深化完善城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应尽快专项编制中心城区与周边城市组群之间的区间规划,合理引导区间村镇的规划建设,切实避免造成重复建设或影响城区功能布局等现象的发生。
(3)对于中心镇所辖村庄、中心村周边村庄和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镇应适当控制其发展,积极引导其向中心镇、中心村发展。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根据其经济实力和社会条件的不同,正不同程度的向中心城镇、城市聚集,再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村庄人口规模正在逐步减缩。在这种情况下,在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同时,对于中心镇所辖村庄、中心村周边村庄和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镇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原则上不再编制规划,不再审批规划,适当控制其建设活动。中心镇所辖的村庄新建工厂,原则上应停止审批,停止镇区居民分散建设住宅,停止地处偏远基础较差村庄的住宅建设。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结合旧村改造和“空心村”的治理,进行迁村并点,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居住小区集中。必须致力于促进乡镇企业向中心城镇集中发展,建立中心城镇发展的主导产业,推进中心城镇经济的全面振兴。争取在近几年内建成一批规划合理,其他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的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吸引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集中,兴办第二、三产业,推动乡镇企业实行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培育和发展小城镇市场体系,加快村镇的城市化进程。
2.3 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的管理, 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
(1)建立健全各级村镇规划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一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设,逐步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录用一定数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工作。
(2)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乡镇的乡镇长、建设助理员、部分技术人员,尤其是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应适当组织对区县长的培训。应继续推选村镇规划建设助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并进行严格考核。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严格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3)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进入村镇的规划设计队伍进行监督审查,严禁无证、超资质承担规划设计任务。对达不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规划批准手续。积极推行专家评审规划制度和规划公示制度,以确保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
(4)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法规的宣传普及。通过加强规划建设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逐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规意识,增强尊纪守法的自觉性。
(5)切实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针对村镇规划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应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村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培养典型,加强领导,推动村镇规划建设再上新水平。
3 结语
总之,村镇规划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它事关村镇的中远期发展,也事关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村镇规划搞好了,我们就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良好基础,因此我们要通过认真的学习、努力的工作,为探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道路做出最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高红.村镇规划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政策关系[J].城市规划,2008(7):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