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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环境下组织资源和竞争优势来源
1.1 关系性资产
研究表明,关系性专属性投资可以降低整体的价值链成本,更大程度的产品多样性,更少的失误和更快捷的产品创新周期,从而可以获得关系性的利润。Klein、Carford和Alchian(1978)指出一个企业可能通过选择与联盟的其他企业进行专有性的资产投资,获得竞争优势。Willianmson(1985)认为当企业间愿意进行关系性的或交易性的专有资产投资,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价值链中高效的生产率。同样地,Amit 和Schoemaker(1993)也认为专属性资产是获得租金的必备条件的,战略性资源必须具有专属性。因此企业需要进行专属性或独特性的投资以便获得竞争优势。Dyer和Singh(1998)研究表明,关系性的资产投资,有两个主要因素会影响网络伙伴的关系性利润获得能力:①能否有效防御机会主义,越完善的机会主义防御机制,就有越大的关系性利润获得潜在能力;②交易的规模大小,即网络伙伴的交易总数量和总种类的大小,越大的交易规模,就有越大的关系性利润获得可能性。
1.2 知识共享制度
许多的学者研究表明,组织间的学习或知识共享制度也是获得竞争优势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Arrow (1962)、Atkinson和Stiglitz (1969)提出了“干中学”,他们认为作为一种行为方式,通过实践进行学习的方式从经验上来看是有助于获取诀窍和知识的。Rosenberg (1972) 提出了“用中学”,比如企业在使用某项技术的过程中也就建立起有关使用该技术的知识和诀窍。用中学的观点又被发展到通过相互作用进行学习(Von Hippel, 1976; Lundvall,1988),比如用户和设计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助于获得产品改善的知识。其他学习形态还有通过学习进行学习,通过交谊进行学习。Dyer和Singh(1998)提出组织伙伴对知识共享制度投资得越多,就有更多的关系利润获得可能性; 越好的吸收能力,即企业识别、同化、应用新的、外界的信息价值的能力(Cohen & Levinthal,1990),就越能通过知识共享制度来获得关系利润;组织伙伴对联盟越有信心,即相互具有高度的信任性,双方互惠互利,克服搭便车的出现等,通过知识共享制度获得关系利润就有更大的潜力。
1.3 治理机制
对于网络组织来说,有效的治理机制在竞争优势和利润的创造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它不仅影响了网络组织的交易成本,还影响了合作伙伴加入共同价值创造的意愿。比如:网络组织成员通过进行专有属性资产的投资来创造关系性的利润,但是,这种专有属性的投资将会增加资源的转换成本,减少资产的灵活性,合作伙伴在没有安排好专有属性投资的治理机制前,担心合作伙伴不守信用,是不会草率地进行这项投资的,这样一来就不可能会产生关系性利润。因此,治理机制就成了网络组织产生关系性利润的一种制度安排,有效的治理机制将会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各成员的相互信任,增强加入网络组织的激情,正如Wliiliamson (1985)指出的交易者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选择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或保障机制来最小化交易成本,同时提高交易效率。为了提高网络组织的效率,网络组织成员会自觉地避免机会主义,同时不会将与网络组织成员的核心能力不一致或成本高的难于管理的行为内部化,因此,有效的网络治理可以获得市场和一体化所不具有的竞争优势,正如Dyer(1998)研究指出的那样,网络组织成员具有越高的自我约束力,比如信任度或有质押,网络组织会因较低的合同成本、监督成本、吸收成本和更好的价值创造积极性而获得越多的关系性利润潜力。
1.4 社会资本
企业参与网络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存在于网络中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一种结构性资源,通过连续的嵌入行为逐渐形成。边燕杰(2000)指出:在网络组织里,企业往往能够通过纵向、横向的社会联系而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企业的“社会资本”。它是指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社会网络关系及更广阔的社会结构来获取稀有资源的能力,包括各种形式,既可能是具体实在的经济性利益(如价格优惠和无息贷款),也可以是不具实在形式的商业信息、经济交易中的友善行为等。社会资本就是进入生产过程,对企业的价值发生影响的社会资源。一个企业一旦拥有了独特的社会关系,通过“大客户价值链”节省了交易费用,并通过社会交换自学习机制不断发展、巩固了企业的社会资本,那么,该企业便拥有了核心关系能力。
2 基于网络平台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获取途径
2.1 网络组织层面的利润隔离机制
当网络组织较之联盟外的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时,在市场就处于竞争优势的地位,若是网络组织没有采取任何的保护措施,就有可能很快地消失掉,从而不能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因此,需要研究网络组织是如何保护网络的超额利润的。隔离机制最初由Richard Rumelt提出,他把一个企业在取得竞争优势之后,其限制自己的竞争优势被模仿或被削弱的经济力量称之为隔离机制。隔离机制能够形成一道屏障,使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易被模仿和移转,从而维持其在较长时间内的竞争优势。同样地,对于整个网络组织来说,也可以应用类似的隔离机制来保护整体的优势不被模仿和移转。
(1)网络资源的异质性
资源基础理论认为企业以自有资源存量为基础,并通过资源流量的增加藉以形成异质性能力,这种异质性能力是企业获取经济租金的基础(Dierickx and Cool,1989; Barney,1991)。在网络组织里,网络组织的异质性能力和因果关系模糊性等能使网络组织的竞争优势不易被模仿从而获得长期竞争优势。
Mahoney和Pandian(1992)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资产专用性和有限理性假设来解释隔离机制。资产专用性是由于各个网络组织能力体系的结构不同,网络组织的关系资产存量使其在现有领域形成沉没成本,在对于网络外的其他企业的进入形成资产壁垒的同时,也使得网络本身的资产和能力在原有基础上继续进化。有限理性是指网络组织认识的限制和信息的缺乏等,不可能穷举一切的机会,而只能在有限的选择机会中作决策。Dyer(1998)研究表明也指出:有多种的保护机制可以使得网络组织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如网络组织关系性资产、伙伴资源的稀缺性等。
(2)网络合作伙伴资产的藕联性
网络组织中,合作企业会产生一定比例资产的藕联性,即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合作者间有着高水平的信任度,双方会捆绑关系性的资产进行专属性的投资,来谋求关系性利润,这些捆绑的投资在合作期内不易被分离,从而产生藕联性。比如尼桑座垫提供商会在尼桑公司附近进行地点专属性的设厂投资,一旦进行了这些的专属性投资,由于合作者间的高度信任性,尼桑座垫提供商还会建立座垫传送带等的专属性投资,而不是用一般性的运输车工具来运输座垫,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相反,GM汽车与合作者间就不具有高度的合作关系和信任机制,而不可能进行专属性投资,因此无法获得经营费用的降低等。由此可见,网络资产的藕联性,能够成为网络组织竞争优势的保护屏障。
(3)网络合作伙伴的稀缺性
网络组织中的关系性利润很大程度与核心企业找到适合的合作伙伴的能力有关,这个合作伙伴必须具有:①合作伙伴创业者须有互补性的战略性资源;②关系性的合作能力,愿意且有能力与核心企业进行合作。在某种场合,后来者可能发现具有合作能力的伙伴已经与其它的企业缔结成网络组织了,后来者就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而不能进行战略性的合作,而错失了大好机会。同样地,潜在的合作者也会因为缺乏关系性的合作能力,比如:关系性合作建设的能力,网络组织的有效治理能力等,使得网络组织没法形成。正如(Eisenhardt & Schoonhoven,1996; Larson,1992)研究指出合作伙伴由于缺乏合作能力,使得双方之间不可能进行关系性专有资产投资,或建立有效的知识和信息共享,最终无法形成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网络组织治理机制以获取竞争优势。
2.2 核心企业层面的利益分配机制
由于任一个企业加入网络组织都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和风险,因此它要综合衡量收益和成本分析,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它们才有动力加入组织或形成网络联盟。以有效分配网络组织的总利润为目的的网络组织利润分配模式作为网络组织治理结构的一个子集,从某种意义来说,可以看作相关的各个网络组织成员相互博弈的结果,也就是由这n个企业成员组成的网络组织相互动态博弈的一个均衡值。这个网络组织利润分配模式首先取决于整个网络组织总的利润总额,要考虑如何激励各个成员努力提高网络组织的整体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各个成员的谈判能力的相对大小,因为不同的企业成员在网络组织的地位是不同的。核心企业在网络组织具有优势,具有较大的谈判力。正如Aoki(1980,1984)提出的最大馅饼原则(The Max Pie Rule)和权重原则(Weighting Rule)。网络组织利益是各个成员争夺的对象,但同时网络组织利润分配又影响到相关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其他成员的合作态度,即影响到网络组织的利润规模,这时,网络组织的利益又成为网络组织成员争夺的结果,可见,网络组织利益不是一个确定的事先给定的外生变量,而是网络组织内部利益分配模式的一个内生变量。所以,具有谈判绝对优势的核心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也会主动让出一部分利益给其他的网络的非核心企业成员,以此来激励他们尽最大的努力为网络组织服务,同时也取到了节约监督成本的作用。
既然网络组织是建立在共荣共辱的利益基础上,网络组织要得到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需要平衡每个成员企业的支出与收益的关系。从一般意义来说,网络组织的利益合理分配需要遵循五条基本原则:①互惠互利的原则,即网络组织的利益分配模式设计应使每个成员的自主利益得到充分的保证,同时不能挫伤成员企业的合作积极性,否则容易导致网络组织的失败或无效率。②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即做最大化馅饼原则,组建网络组织的出发点就是追求整体优势,追求1+1>2的目标。③结构利益最优原则,即从网络组织组建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合理确定利益分配的最优比例结构,努力实现各个成员协调发展,避免出现薄弱环节,拖后腿现象。④风险成本与利益对称原则,在设计利益分配模式时,要充分考虑各个成员的成本和风险的大小,并根据成本和风险的大小来合理确定网络成员的利益分配。⑤个体合理原则,即各个网络组织的成员企业参与网络组织所得到的利益必须比不参加时得到的要多,网络组织不能损害成员的个体利益,否则会出现中途背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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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蔷(1964-),女,上海市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范荣帅(1982-),男,福建省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1 关系性资产
研究表明,关系性专属性投资可以降低整体的价值链成本,更大程度的产品多样性,更少的失误和更快捷的产品创新周期,从而可以获得关系性的利润。Klein、Carford和Alchian(1978)指出一个企业可能通过选择与联盟的其他企业进行专有性的资产投资,获得竞争优势。Willianmson(1985)认为当企业间愿意进行关系性的或交易性的专有资产投资,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价值链中高效的生产率。同样地,Amit 和Schoemaker(1993)也认为专属性资产是获得租金的必备条件的,战略性资源必须具有专属性。因此企业需要进行专属性或独特性的投资以便获得竞争优势。Dyer和Singh(1998)研究表明,关系性的资产投资,有两个主要因素会影响网络伙伴的关系性利润获得能力:①能否有效防御机会主义,越完善的机会主义防御机制,就有越大的关系性利润获得潜在能力;②交易的规模大小,即网络伙伴的交易总数量和总种类的大小,越大的交易规模,就有越大的关系性利润获得可能性。
1.2 知识共享制度
许多的学者研究表明,组织间的学习或知识共享制度也是获得竞争优势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Arrow (1962)、Atkinson和Stiglitz (1969)提出了“干中学”,他们认为作为一种行为方式,通过实践进行学习的方式从经验上来看是有助于获取诀窍和知识的。Rosenberg (1972) 提出了“用中学”,比如企业在使用某项技术的过程中也就建立起有关使用该技术的知识和诀窍。用中学的观点又被发展到通过相互作用进行学习(Von Hippel, 1976; Lundvall,1988),比如用户和设计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助于获得产品改善的知识。其他学习形态还有通过学习进行学习,通过交谊进行学习。Dyer和Singh(1998)提出组织伙伴对知识共享制度投资得越多,就有更多的关系利润获得可能性; 越好的吸收能力,即企业识别、同化、应用新的、外界的信息价值的能力(Cohen & Levinthal,1990),就越能通过知识共享制度来获得关系利润;组织伙伴对联盟越有信心,即相互具有高度的信任性,双方互惠互利,克服搭便车的出现等,通过知识共享制度获得关系利润就有更大的潜力。
1.3 治理机制
对于网络组织来说,有效的治理机制在竞争优势和利润的创造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它不仅影响了网络组织的交易成本,还影响了合作伙伴加入共同价值创造的意愿。比如:网络组织成员通过进行专有属性资产的投资来创造关系性的利润,但是,这种专有属性的投资将会增加资源的转换成本,减少资产的灵活性,合作伙伴在没有安排好专有属性投资的治理机制前,担心合作伙伴不守信用,是不会草率地进行这项投资的,这样一来就不可能会产生关系性利润。因此,治理机制就成了网络组织产生关系性利润的一种制度安排,有效的治理机制将会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各成员的相互信任,增强加入网络组织的激情,正如Wliiliamson (1985)指出的交易者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选择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或保障机制来最小化交易成本,同时提高交易效率。为了提高网络组织的效率,网络组织成员会自觉地避免机会主义,同时不会将与网络组织成员的核心能力不一致或成本高的难于管理的行为内部化,因此,有效的网络治理可以获得市场和一体化所不具有的竞争优势,正如Dyer(1998)研究指出的那样,网络组织成员具有越高的自我约束力,比如信任度或有质押,网络组织会因较低的合同成本、监督成本、吸收成本和更好的价值创造积极性而获得越多的关系性利润潜力。
1.4 社会资本
企业参与网络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存在于网络中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一种结构性资源,通过连续的嵌入行为逐渐形成。边燕杰(2000)指出:在网络组织里,企业往往能够通过纵向、横向的社会联系而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企业的“社会资本”。它是指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社会网络关系及更广阔的社会结构来获取稀有资源的能力,包括各种形式,既可能是具体实在的经济性利益(如价格优惠和无息贷款),也可以是不具实在形式的商业信息、经济交易中的友善行为等。社会资本就是进入生产过程,对企业的价值发生影响的社会资源。一个企业一旦拥有了独特的社会关系,通过“大客户价值链”节省了交易费用,并通过社会交换自学习机制不断发展、巩固了企业的社会资本,那么,该企业便拥有了核心关系能力。
2 基于网络平台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获取途径
2.1 网络组织层面的利润隔离机制
当网络组织较之联盟外的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时,在市场就处于竞争优势的地位,若是网络组织没有采取任何的保护措施,就有可能很快地消失掉,从而不能保持长期的竞争优势。因此,需要研究网络组织是如何保护网络的超额利润的。隔离机制最初由Richard Rumelt提出,他把一个企业在取得竞争优势之后,其限制自己的竞争优势被模仿或被削弱的经济力量称之为隔离机制。隔离机制能够形成一道屏障,使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易被模仿和移转,从而维持其在较长时间内的竞争优势。同样地,对于整个网络组织来说,也可以应用类似的隔离机制来保护整体的优势不被模仿和移转。
(1)网络资源的异质性
资源基础理论认为企业以自有资源存量为基础,并通过资源流量的增加藉以形成异质性能力,这种异质性能力是企业获取经济租金的基础(Dierickx and Cool,1989; Barney,1991)。在网络组织里,网络组织的异质性能力和因果关系模糊性等能使网络组织的竞争优势不易被模仿从而获得长期竞争优势。
Mahoney和Pandian(1992)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资产专用性和有限理性假设来解释隔离机制。资产专用性是由于各个网络组织能力体系的结构不同,网络组织的关系资产存量使其在现有领域形成沉没成本,在对于网络外的其他企业的进入形成资产壁垒的同时,也使得网络本身的资产和能力在原有基础上继续进化。有限理性是指网络组织认识的限制和信息的缺乏等,不可能穷举一切的机会,而只能在有限的选择机会中作决策。Dyer(1998)研究表明也指出:有多种的保护机制可以使得网络组织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如网络组织关系性资产、伙伴资源的稀缺性等。
(2)网络合作伙伴资产的藕联性
网络组织中,合作企业会产生一定比例资产的藕联性,即在合作过程中,由于合作者间有着高水平的信任度,双方会捆绑关系性的资产进行专属性的投资,来谋求关系性利润,这些捆绑的投资在合作期内不易被分离,从而产生藕联性。比如尼桑座垫提供商会在尼桑公司附近进行地点专属性的设厂投资,一旦进行了这些的专属性投资,由于合作者间的高度信任性,尼桑座垫提供商还会建立座垫传送带等的专属性投资,而不是用一般性的运输车工具来运输座垫,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相反,GM汽车与合作者间就不具有高度的合作关系和信任机制,而不可能进行专属性投资,因此无法获得经营费用的降低等。由此可见,网络资产的藕联性,能够成为网络组织竞争优势的保护屏障。
(3)网络合作伙伴的稀缺性
网络组织中的关系性利润很大程度与核心企业找到适合的合作伙伴的能力有关,这个合作伙伴必须具有:①合作伙伴创业者须有互补性的战略性资源;②关系性的合作能力,愿意且有能力与核心企业进行合作。在某种场合,后来者可能发现具有合作能力的伙伴已经与其它的企业缔结成网络组织了,后来者就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而不能进行战略性的合作,而错失了大好机会。同样地,潜在的合作者也会因为缺乏关系性的合作能力,比如:关系性合作建设的能力,网络组织的有效治理能力等,使得网络组织没法形成。正如(Eisenhardt & Schoonhoven,1996; Larson,1992)研究指出合作伙伴由于缺乏合作能力,使得双方之间不可能进行关系性专有资产投资,或建立有效的知识和信息共享,最终无法形成有效的双边或多边网络组织治理机制以获取竞争优势。
2.2 核心企业层面的利益分配机制
由于任一个企业加入网络组织都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和风险,因此它要综合衡量收益和成本分析,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时,它们才有动力加入组织或形成网络联盟。以有效分配网络组织的总利润为目的的网络组织利润分配模式作为网络组织治理结构的一个子集,从某种意义来说,可以看作相关的各个网络组织成员相互博弈的结果,也就是由这n个企业成员组成的网络组织相互动态博弈的一个均衡值。这个网络组织利润分配模式首先取决于整个网络组织总的利润总额,要考虑如何激励各个成员努力提高网络组织的整体利益,同时也要考虑各个成员的谈判能力的相对大小,因为不同的企业成员在网络组织的地位是不同的。核心企业在网络组织具有优势,具有较大的谈判力。正如Aoki(1980,1984)提出的最大馅饼原则(The Max Pie Rule)和权重原则(Weighting Rule)。网络组织利益是各个成员争夺的对象,但同时网络组织利润分配又影响到相关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其他成员的合作态度,即影响到网络组织的利润规模,这时,网络组织的利益又成为网络组织成员争夺的结果,可见,网络组织利益不是一个确定的事先给定的外生变量,而是网络组织内部利益分配模式的一个内生变量。所以,具有谈判绝对优势的核心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也会主动让出一部分利益给其他的网络的非核心企业成员,以此来激励他们尽最大的努力为网络组织服务,同时也取到了节约监督成本的作用。
既然网络组织是建立在共荣共辱的利益基础上,网络组织要得到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需要平衡每个成员企业的支出与收益的关系。从一般意义来说,网络组织的利益合理分配需要遵循五条基本原则:①互惠互利的原则,即网络组织的利益分配模式设计应使每个成员的自主利益得到充分的保证,同时不能挫伤成员企业的合作积极性,否则容易导致网络组织的失败或无效率。②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即做最大化馅饼原则,组建网络组织的出发点就是追求整体优势,追求1+1>2的目标。③结构利益最优原则,即从网络组织组建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合理确定利益分配的最优比例结构,努力实现各个成员协调发展,避免出现薄弱环节,拖后腿现象。④风险成本与利益对称原则,在设计利益分配模式时,要充分考虑各个成员的成本和风险的大小,并根据成本和风险的大小来合理确定网络成员的利益分配。⑤个体合理原则,即各个网络组织的成员企业参与网络组织所得到的利益必须比不参加时得到的要多,网络组织不能损害成员的个体利益,否则会出现中途背离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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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蔷(1964-),女,上海市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范荣帅(1982-),男,福建省人,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