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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市民家中的一些瓶瓶罐罐,必须要做好清洗才能丢弃。在这些措施实施以后,他们的垃圾产生量都出现了大量下降,很多焚烧设施运行不足,不得不停用。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提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实施 “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开始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规划,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
处理垃圾为何要收费?
《北京科技报》:目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出现了哪些新问题?
王维平:目前中国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还没有做到科学化,尤其在一些中小城镇,由于专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大量积累,给居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北京科技报》:我国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什么好处?
王维平:实行该制度以后,首先会明显增强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科学处理和环境保护意识。另外,从城市管理的角度而言,由于有了费用方面的一些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就可以进入更为科学的轨道。
《北京科技报》:西方发达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吗?
王维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几乎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惯例,但是国家不同,形式也不一样。比如,在日本是通过税收的形式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进行收费。一个打火机,如果零售价折合成人民币是3.1元钱,这里面就有0.1元钱是垃圾处理的税收;而在德国,则是采取直接收费的形式。不过从总体上而言,收费的模式更为普遍一些。
垃圾收费应注意什么?
《北京科技报》:中国在推进该项制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维平:我们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能“一刀切”,而是应该采用多排放垃圾多交钱,少排放少交钱的方式。另外,收费的标准不能定得太高,由于该项收费是政府收费,然后用于垃圾的处理,因此需要仔细核算垃圾处理的成本,然后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当然,在确定垃圾处理成本时,政府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整个垃圾处理过程究竟花了多少钱,合理不合理,应该接受老百姓的监督。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强调对从事垃圾处理的企业进行监督,但并没有对收费合理性和费用支付合法性进行监督,我觉得这个应该包括进去。
马军:将来中国究竟实行什么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这个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它的目的是在保本微利的情况下保证垃圾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生活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国家的一项普通收费,它应该是为了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循环、利用这样一套体系的建设而进行的收费,这才是它的根本出发点。
该费用收取以后,我国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首先从源头上要做到垃圾的减量化,这就需要在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方面做好文章,这个工作做好了,在终端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就会大大减少。
《北京科技报》:最近几年,包括北京在内,我国不少城市都在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但是效果并不好,为什么?
马军:目前,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包括北京在内都一直在尝试推广垃圾分类,但是相关部门从来没有系统化地看待这个问题。
比如,在北京放置了很多分类垃圾箱,结果在最后收集时这些垃圾又被环卫人员归到了一起,因此没有起到很好的分类效果。
目前,我国的垃圾分类体系并没有形成配套,所有的生活垃圾也没有真正做到分类。我认为垃圾的分类处理应该考虑前端家庭分类、中间扔出去的环节以及后端处理的阶段。
在这方面,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是有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必须要从整体上看待垃圾的分类处理问题,才能有效地实现垃圾分类。
破解垃圾围城难题
《北京科技报》:在建立垃圾处理收费的方向上,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马军:现在在垃圾处理方面,有些地方政府总是想着多建焚烧设施或者填埋场,但是这会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以前日本和我国台湾也有过类似的教训,但是后来他们意识到这些焚烧设施会带来大量的二次污染,于是他们开始要求垃圾要做好分类和回收利用,在垃圾减量上做文章。为了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方便,市民在特定的日期只能扔指定类别的垃圾。并且在日本,市民家中的一些瓶瓶罐罐,必须要做好清洗才能丢弃。在这些措施实施以后,他们的垃圾产生量都出现了大量下降,很多焚烧设施运行不足,不得不停用。
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正走在十字路口,我认为我们的收费制度建立以后,在垃圾处理时最为主要的还是要学习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现在的一些方式和做法。如果一些地方政府依旧要建立多个大型垃圾焚烧设施,未来垃圾减量化模式运行成功以后,就会出现焚烧炉废弃导致投资损失情况。
《北京科技报》:该制度实施以后,我国一些城市“垃圾围城”的困境能否得以缓解?
马军:一些城市出现“垃圾围城”虽然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垃圾产生量猛增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源头上对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利用还做得很不好,没有做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因此垃圾常常是越积越多,并与一个城市垃圾的处理能力出现了很大的差距,最终导致了“垃圾围城”的局面。虽然目前众多的城市都采取了焚烧和填埋的措施,但还是无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垃圾收费制度的建立,需要做的就是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化,打破“垃圾围城”的僵局。
王维平,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著名垃圾对策专家
马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提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实施 “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开始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规划,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
处理垃圾为何要收费?
《北京科技报》:目前中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出现了哪些新问题?
王维平:目前中国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还没有做到科学化,尤其在一些中小城镇,由于专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大量积累,给居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北京科技报》:我国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什么好处?
王维平:实行该制度以后,首先会明显增强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科学处理和环境保护意识。另外,从城市管理的角度而言,由于有了费用方面的一些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就可以进入更为科学的轨道。
《北京科技报》:西方发达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吗?
王维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几乎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惯例,但是国家不同,形式也不一样。比如,在日本是通过税收的形式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进行收费。一个打火机,如果零售价折合成人民币是3.1元钱,这里面就有0.1元钱是垃圾处理的税收;而在德国,则是采取直接收费的形式。不过从总体上而言,收费的模式更为普遍一些。
垃圾收费应注意什么?
《北京科技报》:中国在推进该项制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维平:我们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能“一刀切”,而是应该采用多排放垃圾多交钱,少排放少交钱的方式。另外,收费的标准不能定得太高,由于该项收费是政府收费,然后用于垃圾的处理,因此需要仔细核算垃圾处理的成本,然后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当然,在确定垃圾处理成本时,政府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整个垃圾处理过程究竟花了多少钱,合理不合理,应该接受老百姓的监督。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强调对从事垃圾处理的企业进行监督,但并没有对收费合理性和费用支付合法性进行监督,我觉得这个应该包括进去。
马军:将来中国究竟实行什么样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这个需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它的目的是在保本微利的情况下保证垃圾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生活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国家的一项普通收费,它应该是为了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循环、利用这样一套体系的建设而进行的收费,这才是它的根本出发点。
该费用收取以后,我国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垃圾处理体系,首先从源头上要做到垃圾的减量化,这就需要在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方面做好文章,这个工作做好了,在终端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就会大大减少。
《北京科技报》:最近几年,包括北京在内,我国不少城市都在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但是效果并不好,为什么?
马军:目前,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包括北京在内都一直在尝试推广垃圾分类,但是相关部门从来没有系统化地看待这个问题。
比如,在北京放置了很多分类垃圾箱,结果在最后收集时这些垃圾又被环卫人员归到了一起,因此没有起到很好的分类效果。
目前,我国的垃圾分类体系并没有形成配套,所有的生活垃圾也没有真正做到分类。我认为垃圾的分类处理应该考虑前端家庭分类、中间扔出去的环节以及后端处理的阶段。
在这方面,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是有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必须要从整体上看待垃圾的分类处理问题,才能有效地实现垃圾分类。
破解垃圾围城难题
《北京科技报》:在建立垃圾处理收费的方向上,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马军:现在在垃圾处理方面,有些地方政府总是想着多建焚烧设施或者填埋场,但是这会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以前日本和我国台湾也有过类似的教训,但是后来他们意识到这些焚烧设施会带来大量的二次污染,于是他们开始要求垃圾要做好分类和回收利用,在垃圾减量上做文章。为了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方便,市民在特定的日期只能扔指定类别的垃圾。并且在日本,市民家中的一些瓶瓶罐罐,必须要做好清洗才能丢弃。在这些措施实施以后,他们的垃圾产生量都出现了大量下降,很多焚烧设施运行不足,不得不停用。
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正走在十字路口,我认为我们的收费制度建立以后,在垃圾处理时最为主要的还是要学习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现在的一些方式和做法。如果一些地方政府依旧要建立多个大型垃圾焚烧设施,未来垃圾减量化模式运行成功以后,就会出现焚烧炉废弃导致投资损失情况。
《北京科技报》:该制度实施以后,我国一些城市“垃圾围城”的困境能否得以缓解?
马军:一些城市出现“垃圾围城”虽然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导致垃圾产生量猛增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源头上对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利用还做得很不好,没有做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因此垃圾常常是越积越多,并与一个城市垃圾的处理能力出现了很大的差距,最终导致了“垃圾围城”的局面。虽然目前众多的城市都采取了焚烧和填埋的措施,但还是无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垃圾收费制度的建立,需要做的就是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化,打破“垃圾围城”的僵局。
王维平,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著名垃圾对策专家
马军,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