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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民主、法治进步的标志。在现实社会事务中,行政诉讼会遭到"不讲法","权大于法"的不公平、不平等做法阻碍,这使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增加了难度。行政诉讼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得到有效的发挥,与此相关的诸如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等新概念和新思想也在涌现。只有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诉求表达机制,才可能使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关键词:行政诉讼 群众利益 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是管理的对象,创新是管理的变革,社会管理离不开管理者,中国社会的管理者是政府即国务院及各省市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即行政主体中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群众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局面,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把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围绕满足群众需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加强社会管理的根本。注重找准多数人共同利益和不同方面群众具体利益需求,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一是了解群众利益需求。注重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和协调机制,开展定期下访、蹲点调研等形式的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健全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和领导联系重大事项制度。二是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始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关爱帮扶。坚持转变社会管理模式,由刚性管理逐步向兼顾柔性服务转变。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办法,推行流动人口社会化服务管理新模式,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政策待遇保障。针对贫困群体和低收入群众,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层层联系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制度。
(二)把化解群众矛盾作为关键,以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有序运行
注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动态协调和化解机制,使社会矛盾及时化解,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优化状态。一是掌控社会动态和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开展信访接待日,了解群众诉求,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群众矛盾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城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完善城区、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
二、社会管理创新与建立行政诉讼诉求表达机制
(一)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现状
在当下官民矛盾不断深化的大局下如何协调官民矛盾成为社会管理重中之重,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人民群众是行政相对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民主、法治进步的标志。在现实社会事务中,行政诉讼①会遭到"不讲法","权大于法"的不公平、不平等做法阻碍,这使在社会管理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增加了难度。行政诉讼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得到有效的发挥,与此相关的诸如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等新概念和新思想也在涌现。只有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诉求表达机制,才可能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使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打下了物质基础。但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而对于民生保障、社区管理等社会管理问题的处理,存在很多问题。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但是从现实发展状况来看,社会管理工作的落实是不够的。主要是群众诉求无法得到表达,从而自下而上的反映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建立,导致政府的工作与群众根本的诉求不一致,甚至产生相反的情况。
(二)诉求表达机制的创新对社会管理的重要性
1、社会管理最终是对人的管理,它直接涉及人民切身利益,而人民利益的表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人民对利益和愿望的诉求得到表达,才能使人民的根本问题得到解决。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正是为人民合理的反映自己的需求提供方式和渠道,且以制度的形式得以规范化,从而更加有利于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落实。2、建立诉求表达机制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系统和机制建设中的一部分。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的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3、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是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表现。以往的社会管理工作大多都是自上而下进行,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造成"好心办成坏事"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给予群众一个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和渠道。所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诉求表达机制,可以给予人民群众一个方式对于自己的行为做出预测和评价,加大自己对社会管理工作和行政工作的监督,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与创新诉求表达机制的关系
(一)合理的诉求需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
对于公众而言,应该要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群众须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仲裁机构要求仲裁,向信访部门反映。通过行政诉讼法律的规范,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合法化。
(二)行政诉讼法是人民利益诉求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是为人民合理反映自己的需求的方式和渠道以制度的形式得以规范化,从而更加有利于人民切身利益的落实。在社会管理工作中,通过行政诉讼法,规范了公民诉求机制,使社会不同阶层、各个群体利益诉求都能有充分表达的渠道和诉求的途径,可以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的统筹,以及合理的处理社会的各种矛盾。行政诉讼法正是诉求表达机制实施的重要方面和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审查,所以行政机关若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而行使行政行为的话,将对公民承担责任。而这一切事务和责任的认定,都离不开行政诉讼法的规范。正是由于行政诉讼法的存在,从而使行政机关更加规范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使公民的利益在遭受行政行为的损害时,能够有法可依,通过正规司法渠道保护自己的利益。
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建立完善的行政诉讼诉求机制是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的基础,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要重视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注释:
①所谓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授权和程序规定,解决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参考文献:
[1]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
[2]陈晋胜:《行政法专题研究》,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
[3]张文显:《法学的理论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4]【美】E.博登海默 著 邓正来 译 《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郭雨东(1983年-),男,山西稷山县人,山西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关键词:行政诉讼 群众利益 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是管理的对象,创新是管理的变革,社会管理离不开管理者,中国社会的管理者是政府即国务院及各省市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即行政主体中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群众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共建和谐社会的局面,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把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围绕满足群众需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加强社会管理的根本。注重找准多数人共同利益和不同方面群众具体利益需求,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一是了解群众利益需求。注重健全群众利益诉求和协调机制,开展定期下访、蹲点调研等形式的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健全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和领导联系重大事项制度。二是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始终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关爱帮扶。坚持转变社会管理模式,由刚性管理逐步向兼顾柔性服务转变。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办法,推行流动人口社会化服务管理新模式,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政策待遇保障。针对贫困群体和低收入群众,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层层联系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制度。
(二)把化解群众矛盾作为关键,以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有序运行
注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动态协调和化解机制,使社会矛盾及时化解,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优化状态。一是掌控社会动态和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开展信访接待日,了解群众诉求,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群众矛盾调解机制。建立健全城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完善城区、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
二、社会管理创新与建立行政诉讼诉求表达机制
(一)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现状
在当下官民矛盾不断深化的大局下如何协调官民矛盾成为社会管理重中之重,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人民群众是行政相对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民主、法治进步的标志。在现实社会事务中,行政诉讼①会遭到"不讲法","权大于法"的不公平、不平等做法阻碍,这使在社会管理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增加了难度。行政诉讼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正在得到有效的发挥,与此相关的诸如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等新概念和新思想也在涌现。只有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诉求表达机制,才可能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使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打下了物质基础。但由于我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而对于民生保障、社区管理等社会管理问题的处理,存在很多问题。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但是从现实发展状况来看,社会管理工作的落实是不够的。主要是群众诉求无法得到表达,从而自下而上的反映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建立,导致政府的工作与群众根本的诉求不一致,甚至产生相反的情况。
(二)诉求表达机制的创新对社会管理的重要性
1、社会管理最终是对人的管理,它直接涉及人民切身利益,而人民利益的表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人民对利益和愿望的诉求得到表达,才能使人民的根本问题得到解决。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正是为人民合理的反映自己的需求提供方式和渠道,且以制度的形式得以规范化,从而更加有利于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落实。2、建立诉求表达机制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系统和机制建设中的一部分。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的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3、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是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表现。以往的社会管理工作大多都是自上而下进行,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造成"好心办成坏事"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给予群众一个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和渠道。所以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诉求表达机制,可以给予人民群众一个方式对于自己的行为做出预测和评价,加大自己对社会管理工作和行政工作的监督,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行政诉讼法的完善与创新诉求表达机制的关系
(一)合理的诉求需要通过合法的形式来表达
对于公众而言,应该要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群众须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仲裁机构要求仲裁,向信访部门反映。通过行政诉讼法律的规范,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合法化。
(二)行政诉讼法是人民利益诉求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是为人民合理反映自己的需求的方式和渠道以制度的形式得以规范化,从而更加有利于人民切身利益的落实。在社会管理工作中,通过行政诉讼法,规范了公民诉求机制,使社会不同阶层、各个群体利益诉求都能有充分表达的渠道和诉求的途径,可以促进社会各阶层利益的统筹,以及合理的处理社会的各种矛盾。行政诉讼法正是诉求表达机制实施的重要方面和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审查,所以行政机关若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而行使行政行为的话,将对公民承担责任。而这一切事务和责任的认定,都离不开行政诉讼法的规范。正是由于行政诉讼法的存在,从而使行政机关更加规范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使公民的利益在遭受行政行为的损害时,能够有法可依,通过正规司法渠道保护自己的利益。
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建立完善的行政诉讼诉求机制是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的基础,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要重视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注释:
①所谓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授权和程序规定,解决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参考文献:
[1]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
[2]陈晋胜:《行政法专题研究》,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
[3]张文显:《法学的理论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4]【美】E.博登海默 著 邓正来 译 《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作者简介:郭雨东(1983年-),男,山西稷山县人,山西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