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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拜登政府通过《2021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基建草案等兼具对内发展和对外竞争双重属性的法案大力画饼:加强研发投入与人才培养,建立芯片联盟,促进高端制造业回流,发展新能源、5G、AI产业,正成为硅谷的“新产业政策”。
然而,即便是呼声极高的创新与竞争法案,目前仍被压在众议院,基建草案规模也是一缩再缩。由于美国在阿富汗等传统地缘政治场域的力不从心,拜登政府老弱形象已展露无遗,其对内与国会、对外与盟友间的蜜月期都正在过去;而随着疫情反弹叠加明年中期选举的临近,拜登政府以牺牲本国数字巨头局部利益换取与挑战者和平相处的数字政策,恐将面临调整。
假屠龙,真利益
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撑下,今年以来硅谷出现了多年未见的投资创业热;以苹果公司为代表的应用商店收租模式,看似已沦为“落后生产力”,受到挑战也在所难免。
这一次的挑战,来自美国本土的游戏公司。去年8月,游戏公司Epic Games在旗下游戏《Fortnite》中自建支付渠道,玩家使用该渠道支付,可享约20%的优惠,从而架空了苹果支付,致后者无法抽取30%的佣金。
苹果随即以违反社区规定为由下架《Fortnite》。Epic则对苹果发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苹果应用商店压榨开发者和消费者。
今年9月10日,受民主党深度影响的加州地方法院宣布,苹果在手游交易市场中未构成垄断,但苹果限制应用程序使用外部支付违反了公平竞争,要求苹果不得阻止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
超級应用软件挑战苹果应用商店渠道费的情况,实际一直存在。早在2019年3月,欧洲音乐流媒体平台Spotify便指控苹果支付系统Apple Pay的交易抽成行为让其很难与苹果自营音乐产品竞争。奈飞、亚马逊为了绕过苹果抽成,都曾不允许用户在应用程序中租借或购买内容,转而引导用户使用浏览器购买服务。
由于Spotify势单力薄,而奈飞、亚马逊体量庞大,苹果当时采取了区别对待策略:对前者不理不睬,直至今年5月被欧盟发起反垄断调查;对后者则不敢轻易开罪,于去年4月宣布停止从包括亚马逊Prime Video等“符合要求的”的流媒体视频服务中抽成,也因此流传苹果商店“看人下菜碟”“私设白名单”的说法。
当美国游戏公司Epic揭竿而起,情况发生了变化。奈飞、亚马逊代表的传统内容行业对苹果商店的依赖度、利润贡献率都不高,而Epic所在的移动游戏行业则高度栖居于应用商店生态,利润贡献率也大。
加州地区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手机游戏市场已是年价值千亿美元的产业,这构成了Epic的行动动机。Epic在渗透了所有其他电子游戏市场后,将手机游戏市场视作重点目标。苹果商店七成收益来自手机游戏应用,不到一成的用户贡献了这七成的收益,这些游戏软件的用户主要进行‘应用内购买’(即下载应用软件之后,会有一些附加的内容需要付费之后才能使用),苹果商店因此视为障碍。”
在全球数字监管浪潮下,Epic瞄准苹果商店抽佣率这一自主定价行为,将其与垄断捆绑。这一以反垄断为名的进攻,即便发生在加州这样的深蓝州,也无法得到下至地区法官、上至联邦政府的有力声援。
换句话说,苹果之所以对过往的挑战者睁只眼闭只眼,原因在于双方只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利益关联度不高,而当高度栖居于苹果生态的“纳税大户”也跳出来反对,哪怕Epic是一家美国本土公司且在游戏行业很有话语权,苹果也不愿松口。
因此,尽管Epic自诩“屠龙少年”,批评苹果是“仁慈君主”、应用商店为“围墙花园”,占尽了道德高地,但这场诉讼究其本质,是头部游戏厂商带领下,整个移动游戏行业对于“应用商店+硬件商”收取渠道费的反叛。
“反垄断”是说辞,合理分成才是理由。与传统内容行业的偶发性反抗多以和解告终不同,手机游戏行业的反叛成本高、烈度大,可一旦反叛成功,收益也巨大。
在9月10日判决结果宣布之前,本案主审法官曾说过,最终的判决结果,会让双方都感觉不到特别满意。
Epic违反契约自建支付渠道,被苹果商店下架后,迅速祭出“反垄断”大旗,表明其有备而来。而法院判决书也在暗示,Epic不仅想要更为廉价的渠道分发,甚至想要免费分发,而唯有从根本上动摇苹果商店的商业模式,才可能达成这一目的。
在全球数字监管浪潮下,Epic瞄准苹果商店抽佣率这一自主定价行为,将其与垄断捆绑。这一以反垄断为名的进攻,即便发生在加州这样的深蓝州,也无法得到下至地区法官、上至联邦政府的有力声援。
进一步说,Epic诉苹果案,实际上包含了四个子问题:应用商店是否垄断,抽佣是否正当,佣金率是否合理,抽佣手段是否排除了竞争。
在最为核心的垄断之争方面,法院认为本案的“相关市场”既不是Epic所认为的“苹果应用商店整个生态系统”,也不是苹果所主张的“数字电子游戏市场”,而是数字移动游戏交易(digital mobile gaming transactions),将相关市场限缩于Epic因自建支付渠道而被下架这一“小场景”,进而解释苹果商店不构成垄断的理由:
“虽然苹果在数字移动游戏交易领域,拥有超过55%的可观市场份额和极高的利润率,但仅凭这些不能说明苹果存在垄断行为。苹果并未设置进入壁垒,或采取了减少相关市场上产出、抑制创新的做法。成功并不违法。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而不是竞争者。”
在驳回Epic反垄断诉求之外,法院要求苹果不得阻止开发者采取外部链接、按钮或其他引导性用语来引导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同时要求Epic向苹果补上其自建支付系统以来所有收入的30%。 这意味着,法院不认可苹果商店在支付交易环节的反竞争行为,但并没有质疑抽佣行为本身以及佣金率的合法性。
不允许支付环节苹果一家独霸,意味着苹果对平台上应用的控制力下降。未来,如果应用商店无法基于每次交易进行抽佣,年费、技术服务费等都可能成为选项。同时,给予中小开发者更多的佣金优惠,提升苹果生态内交易的流畅度、安全感,可能是苹果不得不采取的策略。
当然,法院只是不允许苹果在交易环节进行支付选项的排除,但苹果仍在应用上架审查和上架契约订立环节享有完全自主权。现在说苹果生态封闭性被打破或者说就此告别“苹果税”,恐怕为时尚早。
“打破垄断”的致命诱惑
与传统管道型经济形态相比,数字平台呈现出双边和多边市场特征,无论是苹果、谷歌商店等基础平台,还是脸书、亚马逊等应用类平台,其都有连接多边的属性,参与主体越多,市场效率越高,平台也因此呈现自然扩张的倾向,经济学上称之为“自然垄断”。
随着平台对人类生活嵌入度的提升,其日渐体现出一定的“公共属性”,成为“公共利益”的一种特殊实现渠道。而平台自然垄断过程中产生的负外部性,冲击了这一“公共性”。由此,要求打破平台自然垄断的呼声越来越高。
虽然法院驳回了Epic针对苹果商店的垄断起诉,但要求打破应用商店垄断的呼声不会停歇。早前,美国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主张将大型社交平台视为“公共承运人”,要求平台公平对待公众言论。
今年6月,受共和党影响较大的俄亥俄州,出现了美国国内首个要求将数字平台“公用事业化”的诉讼:该州检察长发起诉讼,要求州法院将谷歌认定为“公共承运人(common carrier)”或“公用事业(public utility)”,以此解决谷歌搜索对自家产品、服务、网址的自我优待行为。
虽然苹果商店如今在游戏交易领域利润可观,但商店里仍有八成应用不产生交易费用,苹果必须进行这部分“不赚钱的治理”。
7月,以纽约州检察长为首的美国31个州的检察长,以谷歌应用商店涉嫌垄断为由,联合对谷歌提起诉讼。而去年,美国司法部曾与14个州一起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其控制移动设备搜索引擎市场。
这些呼声或诉讼往往是跨党派的,而“跟着形势走”的拜登政府,并不能一以贯之地保持清晰的立场—拜登所希望的数字产业“脱虚向实”,与两党民粹派所鼓吹的“打破垄断”,还不是一回事。
值得说明的是,虽然都有“自然垄断”特征,但数字平台与传统铁路、电力等有本质区别。
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梯若尔曾比较了两类模式,提出针对传统公用事业的反垄断及价格监管手段,不能简单地套用于平台经济:反垄断方面,对公用事业的反垄断,关键在于找稳固、恒定的“必要设施”,如电网、铁轨等,而平台迭代速度快、流变性强、生命周期不可测,不存在所谓的“必要设施”;定价方面,公用事业定价采取成本收益核算法,而平台生命周期、盈利周期不确定,前期投入成本巨大,无法评定其投资回报率。
具体到Epic诉苹果商店案中:首先,若认为苹果应用商店垄断,Epic需要证明其除了苹果商店之外,别无分发、下载渠道,且自建渠道在经济、技术上不可行,即苹果商店系“必要设施”。但事实上,Epic既有自建的下载渠道,也可上架谷歌商店,“开发者和消费者可以自由迁徙”。其次,若不认可苹果商店抽佣,Epic要么另寻途径分发,要么通过立法引入“公用事业”式价格管制,而这显然有违商业常识,很难取得立法共识。例如,虽然苹果商店如今在游戏交易领域利润可观,但商店里仍有八成应用不产生交易费用,苹果必须进行这部分“不赚钱的治理”。
有趣的是,Epic虽不满苹果抽佣模式,但其本身也在经营游戏商城(Epic Games Store,简称“EGS”),且上线三年亏损了6亿美元。Epic将这一暂时的亏损描述为“极好的投资”,“通过当前的付出以寻求未来的巨大盈利,这正是投资意义所在”。未来,做大的EGS也可能成为有自然垄断倾向的游戏类商城,也可能面临公用事业化的挑战。
因此,数字平台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已是不争的事实,平台也客观存在高额抽佣、不正当竞争、数据滥用等现实问题,但这不意味着按“公用事业”来管理、定价,上述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那样带来的低效风险和抑制创新的风险,可能要大于自然垄断风险本身。可以设想,只分发、不收费的应用商店一定无以为继;当用户享受了空间而不为秩序埋单,“公地悲剧”在所难免。
拜登的“硬科技”幻梦
2018年以来,美国国会虽提出多如牛毛的数字治理动议,但联邦层面的反垄断、数据隐私、平台劳工权益立法,始终未获推进;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合称GAFA),经历多轮治理风暴后市值不降反升。
不仅国内监管“雷声大雨点小”,华盛顿还为硅谷海外护航:美两党多番放话要废弃赋予平台免责权利的230条款,但美国政府对外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均纳入230条款精神;2019年G7峰会期间,因法国拟对硅谷巨头征收数字税,特朗普扬言对法国红酒开展关税报复。
对拜登来说,如果其始终不能将制造业回流、芯片联盟等硬科技场景落地,硅谷巨头的数字收租模式很可能卷土重来,“脱虚向实”只能沦为竞选口号。
与欧盟基于人权视角、以追求公平的数字发展收益分配为目标开展数字治理不同,作为数字经济最大的既得利益者,美国数字治理的终极目标是维护自身的数字产业霸权。
不过,美国联邦政府对外袒护本国数字巨头的实际做法,自拜登执政以来发生了微妙变化。种种迹象表明,拜登政府的数字政策重心,正从传统的数字收租模式转向“硬核”数字产业。
仍以应用商店为例,在Epic诉苹果案宣布前不久的8月31日,韩国通过了《电子通信事业法》修正案,禁止韩国地区的谷歌、苹果强制用户使用系统自带的应用商店进行“内购”。更早的5月,欧盟指控苹果商店滥用其对Spotify等音乐流媒体应用分发的控制力。与特朗普时期大不同的是,拜登政府对上述动作反应冷淡。这与其上半年在印度对微软加税,脸书与澳大利亚围绕媒体议价法案争论中的隔岸观火,一脉相承。
而在全球数字收益分配问题上,美国主导下美欧数字税争端休战,G7范围内启动了全球最低企业税税率改革,数字市场与数字税收长期分离的问题将得到缓解,美国一众盟友的利益将得到照顾。
不难发现,拜登对外数字政策是想算美国外交与安全利益的“大账”,当数字政策与总体外交安全战略冲突时,数字政策可被交易。上半年,美国巩固了与日、韩地缘联结,建立起了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芯片为核心的供应链安全方面的联盟,不排除美让渡应用商店收益与此之间存在关联。
盟友自然不会排斥有美方真金白银支持的各类产业技术联盟,但如果华盛頓辐射全球的软硬实力持续下降,如果美国的右翼极端势力趁机回流,对盟友而言,在不确定的合作伙伴和画饼式的合作红利面前,通过本国立法对硅谷进行反向收割,或将成为优选。
对拜登来说,如果其始终不能将制造业回流、芯片联盟等硬科技场景落地,硅谷巨头的数字收租模式很可能卷土重来,“脱虚向实”只能沦为竞选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