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设计是一种创造性行为,但是它不是设计思想的天马行空。工业化生产之后,人们对设计的关注更加强烈,技术美学理论便应运而生。“技术美是一种附丽于物质功能的美,但是它的审美价值并不是直接来自产品的物质功能和效用本身。技术美是由形式所表现的技术文明的历史内容,它反映了产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以及人在创造历史中所取得的自由。”而“技术美的核心是功能美”。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把实现设计作品所实践的功能放在突出的位置。
一、数字化产品的设计三维元素
回顾设计的整个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设计在传统上关注形式,也就是说设计就是被理解为“做出花样儿来”。后来关注更多的是内容和内涵,即所谓的“形式追随功能”。而最新的设计元素是行为,即复杂系统与人产生互动的方式,即要实现有效的良好的人机交互。特别是数字化产品的设计,我们不仅要关注形式和内涵,也应该关注人的行为(如图1所示),这是数字化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
数字化产品复杂系统的“行为”是认知因素和逻辑过程的结合。采用系统化方法,运用信息思维,从信息理解角度研究用户参与行为,进行数字化产品的设计是数字化时代的必然趋势。
二、交互性与交互设计
随着数字化产品的日益普及,交互性的话题也逐渐升温。虽然交互性是一个相当新的词汇,但它其实是一种早已存在的现象,早得超过任何人的想象。亘古至今,互动一直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演讲、交谈、踢球、购物、画画、雕塑……互动无所不在。交互说白一点就是互动,只是在数字化产品设计中的互动已经不单纯是以前的提问和解答式的简单互动,它的内涵和外延都变得丰富了。
交互设计是“一个关于限定人造物、环境及其系统行为的设计学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它的诞生代替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软件设计,开始创造用户与计算机之间的“有意义”的联系。而这个意义取决于交互产品的价值和人们运用它时所获得的经历的质量。
如图2所示,交互设计,提供了一种文化创新的凝聚力,把广大虚拟社区具有共同社会、政治与经济等利益的不同人凝结起来,新形式就比当前的更具表现性、更加个性化、更加交互性和更加有责任感。数字化产品的交互技术将有助于满足受众对更个性化的信息日益增长需求,但它不能消除对人类判断、分析能力的需要。而这恰恰是设计师的职责所在。设计师不仅是设计“事”、“物”的创造者,更重要的是生活信息和交互体验的传播者。交互设计师应该运用崭新的思维与符号,表达文化与交流、生活与体验,使创意淋漓尽致地表现于设计之中;同时,合理利用网络交互技术,使其最终深入地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保持生活的“原汁原味”。
三、数字化产品的设计诉求与设计思维辨析
数字化产品设计处在数字化和实体以及用户和客户的共同交集之中,也就是说数字化产品不仅通过数字化的设计形式来表现,而且以数字化的硬件实体为依托(它必须满足硬件制作的可行性)。同时,它也应该像其他产品设计一样,需满足一般用户和特定客户的要求。因此,它的设计必须满足人(一般用户和特定客户)、物(设计工具和手段、最终设计实物)的综合诉求。
再进一步来分析数字化产品的设计思维(如图3所示),我们可以这样来说,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化产品的设计不仅是建立和开设课题以及制定计策和谋略的问题,而应该建立相应的目标系统和确定设计方案,“但是最终的结果不是立即直接作用于‘物’(即动手做产品),关键在于确立一种设计思想——那就是关于建立目标系统和确立设计方案的观念”。或者说,这个时候我们还应该在设计行为中和设计思想上融入“人”的因素。这是数字化产品设计除去功能和形式之外的特殊诉求。这个“人”的因素,我们在开设课题和制定计策谋略的初期要考虑,在设计开展的中期我们也要考虑,以至于不断测试和修正,甚至在产品付诸使用之后,我们依然要跟踪观察产品是否能够有效满足“人”的需求,以求日后更新和改进。
创造有意义的体验和有价值的收获,这就是交互设计所追求的,是交互的“物”与“人”的基点。遗憾的是,在数字化产品设计的今天,很少有人想到过该如何尽力为他人创造美妙的体验。每一次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人、人造物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时,设计就被赋予更多的重要性。每一次设计概念的诞生和更新都融合了更多的其它专业知识,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们所创造的事物、服务和环境的意义和价值。交互设计也将从强调智能化的理解力转变到谋求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进行创造的能力,即能为他人创造有价值的、令人注目的信息和体验。为了达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学习已有的组织和表现信息和数据的方法,还得发掘新的方法。任何设想都是可能的。技术、个人心理和社会交流之间还存在复杂的相互影响,所有这些都融合在一个错综复杂、混乱无序的系统中。今天的枝微末节在50年后可能变成主要或必要方面,那些似乎显然和不可避免的趋势可能出轨。科技改变了每个学科,但创造的过程却不会随之改变,只会愈久弥新。
一、数字化产品的设计三维元素
回顾设计的整个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设计在传统上关注形式,也就是说设计就是被理解为“做出花样儿来”。后来关注更多的是内容和内涵,即所谓的“形式追随功能”。而最新的设计元素是行为,即复杂系统与人产生互动的方式,即要实现有效的良好的人机交互。特别是数字化产品的设计,我们不仅要关注形式和内涵,也应该关注人的行为(如图1所示),这是数字化产品设计的基本要求。
数字化产品复杂系统的“行为”是认知因素和逻辑过程的结合。采用系统化方法,运用信息思维,从信息理解角度研究用户参与行为,进行数字化产品的设计是数字化时代的必然趋势。
二、交互性与交互设计
随着数字化产品的日益普及,交互性的话题也逐渐升温。虽然交互性是一个相当新的词汇,但它其实是一种早已存在的现象,早得超过任何人的想象。亘古至今,互动一直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演讲、交谈、踢球、购物、画画、雕塑……互动无所不在。交互说白一点就是互动,只是在数字化产品设计中的互动已经不单纯是以前的提问和解答式的简单互动,它的内涵和外延都变得丰富了。
交互设计是“一个关于限定人造物、环境及其系统行为的设计学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它的诞生代替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软件设计,开始创造用户与计算机之间的“有意义”的联系。而这个意义取决于交互产品的价值和人们运用它时所获得的经历的质量。
如图2所示,交互设计,提供了一种文化创新的凝聚力,把广大虚拟社区具有共同社会、政治与经济等利益的不同人凝结起来,新形式就比当前的更具表现性、更加个性化、更加交互性和更加有责任感。数字化产品的交互技术将有助于满足受众对更个性化的信息日益增长需求,但它不能消除对人类判断、分析能力的需要。而这恰恰是设计师的职责所在。设计师不仅是设计“事”、“物”的创造者,更重要的是生活信息和交互体验的传播者。交互设计师应该运用崭新的思维与符号,表达文化与交流、生活与体验,使创意淋漓尽致地表现于设计之中;同时,合理利用网络交互技术,使其最终深入地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保持生活的“原汁原味”。
三、数字化产品的设计诉求与设计思维辨析
数字化产品设计处在数字化和实体以及用户和客户的共同交集之中,也就是说数字化产品不仅通过数字化的设计形式来表现,而且以数字化的硬件实体为依托(它必须满足硬件制作的可行性)。同时,它也应该像其他产品设计一样,需满足一般用户和特定客户的要求。因此,它的设计必须满足人(一般用户和特定客户)、物(设计工具和手段、最终设计实物)的综合诉求。
再进一步来分析数字化产品的设计思维(如图3所示),我们可以这样来说,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化产品的设计不仅是建立和开设课题以及制定计策和谋略的问题,而应该建立相应的目标系统和确定设计方案,“但是最终的结果不是立即直接作用于‘物’(即动手做产品),关键在于确立一种设计思想——那就是关于建立目标系统和确立设计方案的观念”。或者说,这个时候我们还应该在设计行为中和设计思想上融入“人”的因素。这是数字化产品设计除去功能和形式之外的特殊诉求。这个“人”的因素,我们在开设课题和制定计策谋略的初期要考虑,在设计开展的中期我们也要考虑,以至于不断测试和修正,甚至在产品付诸使用之后,我们依然要跟踪观察产品是否能够有效满足“人”的需求,以求日后更新和改进。
创造有意义的体验和有价值的收获,这就是交互设计所追求的,是交互的“物”与“人”的基点。遗憾的是,在数字化产品设计的今天,很少有人想到过该如何尽力为他人创造美妙的体验。每一次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人、人造物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时,设计就被赋予更多的重要性。每一次设计概念的诞生和更新都融合了更多的其它专业知识,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们所创造的事物、服务和环境的意义和价值。交互设计也将从强调智能化的理解力转变到谋求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进行创造的能力,即能为他人创造有价值的、令人注目的信息和体验。为了达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学习已有的组织和表现信息和数据的方法,还得发掘新的方法。任何设想都是可能的。技术、个人心理和社会交流之间还存在复杂的相互影响,所有这些都融合在一个错综复杂、混乱无序的系统中。今天的枝微末节在50年后可能变成主要或必要方面,那些似乎显然和不可避免的趋势可能出轨。科技改变了每个学科,但创造的过程却不会随之改变,只会愈久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