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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观察华法林长期口服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疗效。 方法:选择符合美国心脏病学院(ACC)和美国心脏病学会(AHA)诊断标准的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426例,随机分为治疗组220例,对照组206例,两组病人均先给予常规治疗,治疗组加用华法林2~6mg/d口服,观察12~24个月。 结果:治疗组有效率93.56%,对照组有效率71.28%,经χ2检验,P<0.05。 结论:长期口服华法林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疗效满意。
关键词:华法林;不稳定型心绞痛
中图分类号:R9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97(2008)05-074-01
不稳定型心绞痛是介于稳定型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死的中间状态,因其与急性心肌梗死有共同的病理基础,如不给予积极治疗,部分病人可发展成急性心肌梗死,甚至猝死。病人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华法林长期口服,取得满意疗效,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我们选择2004年1月~2007年11月入院的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426例,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组220例,男130例,女90例,年龄49~71岁,平均62.6岁。对照组患者206例,性别、年龄与治疗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
(2)方法。两组均给予低分子肝素钙6000U,每12小时一次,皮下注射,共7天,并给予肠溶阿司匹林、消心痛、银杏达莫等治疗,治疗组在停用低分子肝素钙前2天,口服华法林2~6mg/d,疗程6~12个月。治疗组用药期间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使其国际标准化比值达2.5~3,病情稳定后每4周复查凝血酶原时间,并常规行心电图检查。
(3)疗效判定标准。显效:治疗两周后心绞痛完全消失或基本消失,心电图ST段基本恢复正常。有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50%以上,ST段压低较前减轻。无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50%或较前加剧,ST段压低无减轻,或较前加剧。两组疗效比较见表1。
(4)统计学处理。采用χ2 检验。
2 结果
观察期间治疗组无急性心肌梗死及猝死发生,对照组中12例出院后6个月发生急性心肌梗死,无猝死病例。治疗组2例发生齿龈出血,华法林减量后症状消失。

3 讨论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发生主要为冠状动脉内不稳定的粥样斑块出现破裂、出血,使管腔狭窄进一步加重,导致供血减少,心肌缺血、缺氧。已有多位学者在冠状动脉造影及搭桥术中直接证实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冠状动脉内有次全闭塞性血栓形成,且伴有内膜下不规则的溃疡出血。有报道不稳定型心绞痛演变为急性心肌梗死发生率为9%~25%,本组中治疗组无心肌梗死发生,而对照组中12例发生心肌梗死,可能与冠状动脉内血栓形成致管腔急性闭塞有关。
血液高凝状态也是不稳定型心绞痛不可忽视的原因,有报道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较高,凝血酶原时间缩短,说明凝血功能亢进是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发病的重要因素。
由于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发生主要与冠状动脉内次全血栓形成及凝血功能亢进有关,抗凝治疗尤为重要。肝素及低分子肝素只能静脉及皮下给药,且突然停药有加重心绞痛的危险,长期应用受到限制。华法林属双香豆素类抗凝剂,为维生素K拮抗剂,在肝脏抑制维生素K由环氧化物向氢醌型转变,从而阻止维生素K的反复利用,影响含有谷氨酸残基的凝血因子的羧化作用,而这些因子停留在无凝血活性的前体阶段,从而影响凝血过程。治疗组给予华法林长期口服,观察12~24个月,无一例急性冠脉事件发生,住院次数明显减少,无严重不良反应,疗效肯定。
参考文献:
[1] 陈登国等.低分子量肝素与华法令联合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J].滨州医学院学报,2001,02:29.
[2] Journal of Medical Forum.应用华法令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观察[J].医药论坛,2003,14:77.
[3] 苏哲坦.不稳定型心绞痛与冠脉血栓形成[J].心血管病学进展,1993,14:121.
(责任编辑:万贤贤)
关键词:华法林;不稳定型心绞痛
中图分类号:R9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97(2008)05-074-01
不稳定型心绞痛是介于稳定型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死的中间状态,因其与急性心肌梗死有共同的病理基础,如不给予积极治疗,部分病人可发展成急性心肌梗死,甚至猝死。病人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华法林长期口服,取得满意疗效,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我们选择2004年1月~2007年11月入院的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426例,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组220例,男130例,女90例,年龄49~71岁,平均62.6岁。对照组患者206例,性别、年龄与治疗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
(2)方法。两组均给予低分子肝素钙6000U,每12小时一次,皮下注射,共7天,并给予肠溶阿司匹林、消心痛、银杏达莫等治疗,治疗组在停用低分子肝素钙前2天,口服华法林2~6mg/d,疗程6~12个月。治疗组用药期间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使其国际标准化比值达2.5~3,病情稳定后每4周复查凝血酶原时间,并常规行心电图检查。
(3)疗效判定标准。显效:治疗两周后心绞痛完全消失或基本消失,心电图ST段基本恢复正常。有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50%以上,ST段压低较前减轻。无效: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50%或较前加剧,ST段压低无减轻,或较前加剧。两组疗效比较见表1。
(4)统计学处理。采用χ2 检验。
2 结果
观察期间治疗组无急性心肌梗死及猝死发生,对照组中12例出院后6个月发生急性心肌梗死,无猝死病例。治疗组2例发生齿龈出血,华法林减量后症状消失。

3 讨论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发生主要为冠状动脉内不稳定的粥样斑块出现破裂、出血,使管腔狭窄进一步加重,导致供血减少,心肌缺血、缺氧。已有多位学者在冠状动脉造影及搭桥术中直接证实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冠状动脉内有次全闭塞性血栓形成,且伴有内膜下不规则的溃疡出血。有报道不稳定型心绞痛演变为急性心肌梗死发生率为9%~25%,本组中治疗组无心肌梗死发生,而对照组中12例发生心肌梗死,可能与冠状动脉内血栓形成致管腔急性闭塞有关。
血液高凝状态也是不稳定型心绞痛不可忽视的原因,有报道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血浆纤维蛋白原浓度较高,凝血酶原时间缩短,说明凝血功能亢进是不稳定型心绞痛病人发病的重要因素。
由于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发生主要与冠状动脉内次全血栓形成及凝血功能亢进有关,抗凝治疗尤为重要。肝素及低分子肝素只能静脉及皮下给药,且突然停药有加重心绞痛的危险,长期应用受到限制。华法林属双香豆素类抗凝剂,为维生素K拮抗剂,在肝脏抑制维生素K由环氧化物向氢醌型转变,从而阻止维生素K的反复利用,影响含有谷氨酸残基的凝血因子的羧化作用,而这些因子停留在无凝血活性的前体阶段,从而影响凝血过程。治疗组给予华法林长期口服,观察12~24个月,无一例急性冠脉事件发生,住院次数明显减少,无严重不良反应,疗效肯定。
参考文献:
[1] 陈登国等.低分子量肝素与华法令联合治疗不稳定性心绞痛[J].滨州医学院学报,2001,02:29.
[2] Journal of Medical Forum.应用华法令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观察[J].医药论坛,2003,14:77.
[3] 苏哲坦.不稳定型心绞痛与冠脉血栓形成[J].心血管病学进展,1993,14:121.
(责任编辑:万贤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