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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主义的数学教学中学生是数学学习活动中的认识主体,是建构活动中的行为主体,而教师则是客体,学生作为主体的作用,体现在认知活动中的参与功能,没有主体参与,教师的任何传授都是毫无意义的,教师的主导作用也无从发挥,主体参与,不是让主体消极地接受知识,而是体现对知识的主动积极的建构,教师是客体,肩负着建构活动的设计、组织、指导和评价的作用。建构主义理论的一些主张具有合理性,对数学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