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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的招投标方法实行的时间不长,虽然相对之前有了很大进步,但是依然存在部分问题影响其正常发展,而且在近几年建筑行业市场大批的涌现了很多的企业,本身资质良莠不齐,因此必须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控制力度。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标;问题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样就使得人们对很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人们对建筑工程质量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也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问题非常重视,这样能够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采取措施,同时也能更好的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
一、建筑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迅速扩展,虽然工程项目在增多,但是仍然处于僧多粥少的状态,这就造成在招标过程中竞争非常激烈,当然这种竞争形势是有利于建筑工程的。但是现在各个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并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就很容易发展为不正当竞争。我国虽然有相应的法律对招标进行规范,但是对于市场竞争的监管力度不够,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一些竞标单位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就会想方设法的钻这些漏洞。这就造成了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丧失。不仅不利于工程招标的顺利实施,对工程质量及安全造成隐患,而且还导致招标市场的秩序混乱。
2、行政干预过多
招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招标部门对能够带来更大利益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指定,或者通过制定许多的条件限制其他投标人,比如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制作的单位资质等级、获奖证书、业绩成果、项目经理等。可以看出这种行政干预,已经严重影响了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也没有公正可言。按照正规的招标流程,应该是先由招标人预审招标,审核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条件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通过对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具体了解,如企业资质、技术设备、财务状况、经验成果、社会信誉等方面的了解进行择优筛选。经过预审后,审查招标单位会依据项目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制定出相应的审查与评分标准,最后由招标办审查。这样才能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工程项目筛选出最具实力的投标人来完成,才能确保施工管理及施工质量。
3、评标时间过短
根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就目前我国中小型的工程而言,其评标的时间通常维持在半天到一天的时间范围内,相关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在评审的时候,时间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至于那些较为大型的工程,通常评标的时间也维持在两天左右,专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也不超过两个小时。但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参与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这一部分在页数上就多达数十页甚至是上百页,有些专家是临时接到的通知,就使得专家在对事前参加评审的工程的了解程度几乎为零,更多的只能是从评标开始前所听取的单位介绍,而对这些参与投标的单位的介绍也是相当简单的,正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条件和环境下,尤其是这样仓促的时间限制下,导致专家很难对各个参与投标单位提供的文件进行一个更为全面和细致的评定,最终使得招标的工作很难达到一定的要求,尤其是择优选择中标人的原则更难把握。
4、标底不能反映真实造价
进行投标的文件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那就是工程量清单,它可以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竞争的基础,以便于投标人进行投商务标编制工作,同时也可以方便专家进行评审。但是正是因为如此,使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缺少一定的准确性,按照国际工程的惯例,投标人应该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和复核,但是就目前我国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业主提供不充分的工程量清单而导致最后工程的少算或漏算,最后向业主进行索赔的事件发生,从而导致投资控制方面出现一定的风险。
二、如何解决建筑工程招标中的问题
1、健全建筑工程招标制度
我国法律部门应该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情况逐渐完善建筑法律法规,对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的人员进行严惩。对于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的条款进行实施,防止建筑工程企业钻法律空子的情况出现。要杜绝招标单位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負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
2、制定透明化的运行环境,改革招投标过程
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做到公开处理,透明化展示给所有的单位和员工。尽量将招标公告和图纸信息设置在网络上,这样既方便投标人员查看,提高效率,同时也可以将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避免出现施工单位不知道该工程的现象。严格监督业主方行为,严禁其利用职务之便,获得个人利益,对查出的业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加大惩罚力度。
3、防止行政干预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建筑工程行政部门应该最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干预,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加强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后要将结果进行公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程序招投标、拖延工期、质量低劣、不按规定程序审核和拨付资金等问题,分别做出处罚,由媒体曝光,并将处罚结果公布。对造成质量事故等严重行为,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构成违纪行为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只有采取强硬的监督手段,才能使招标单位在激烈的建筑行业取得生存发展的空间和舞台。
4、规范和科学评标
招标投标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有严格规范的交易活动。为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首先必须得到规范。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组织协调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自觉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履行保密义务,坚决禁止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这是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加强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和修炼,同时要在企业内部管理程序中识别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控制点,并加以合理控制。
5、加强单位内部审核
招标单位对于单位内部的审查和业绩考核,应加强审查和考核的力度,严格规范审查的流程。对于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严格的查处,采用更为专业的工程执行监察制度,对于重大的项目要进行随机抽查和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这些招标的工程而言,如果在招标的过程中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要进行严惩。
6、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影响工程招标活动的一个主要方面,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应该加强施工招标单位的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单位也需要在竞争环境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以满足建筑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为此,建筑市场管理人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积极解决这些问题,使招投标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更好的投资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结束语
招标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所以进行招标工作的人员更应该注重对自身的规范,牢牢的抓住薄弱的环节和部位,要时刻的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在工作中不断的累积经验,强化自身管理,加强对自身的监督,适时适当的积极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方式和措施,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推进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市场向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琦.浅谈建筑工程招标策略与方法的运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
[2]罗耿.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标;问题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这样就使得人们对很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人们对建筑工程质量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也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问题非常重视,这样能够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采取措施,同时也能更好的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
一、建筑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迅速扩展,虽然工程项目在增多,但是仍然处于僧多粥少的状态,这就造成在招标过程中竞争非常激烈,当然这种竞争形势是有利于建筑工程的。但是现在各个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并不明显,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就很容易发展为不正当竞争。我国虽然有相应的法律对招标进行规范,但是对于市场竞争的监管力度不够,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一些竞标单位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就会想方设法的钻这些漏洞。这就造成了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丧失。不仅不利于工程招标的顺利实施,对工程质量及安全造成隐患,而且还导致招标市场的秩序混乱。
2、行政干预过多
招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招标部门对能够带来更大利益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指定,或者通过制定许多的条件限制其他投标人,比如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制作的单位资质等级、获奖证书、业绩成果、项目经理等。可以看出这种行政干预,已经严重影响了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也没有公正可言。按照正规的招标流程,应该是先由招标人预审招标,审核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条件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通过对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具体了解,如企业资质、技术设备、财务状况、经验成果、社会信誉等方面的了解进行择优筛选。经过预审后,审查招标单位会依据项目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制定出相应的审查与评分标准,最后由招标办审查。这样才能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工程项目筛选出最具实力的投标人来完成,才能确保施工管理及施工质量。
3、评标时间过短
根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就目前我国中小型的工程而言,其评标的时间通常维持在半天到一天的时间范围内,相关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在评审的时候,时间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至于那些较为大型的工程,通常评标的时间也维持在两天左右,专家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也不超过两个小时。但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参与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这一部分在页数上就多达数十页甚至是上百页,有些专家是临时接到的通知,就使得专家在对事前参加评审的工程的了解程度几乎为零,更多的只能是从评标开始前所听取的单位介绍,而对这些参与投标的单位的介绍也是相当简单的,正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条件和环境下,尤其是这样仓促的时间限制下,导致专家很难对各个参与投标单位提供的文件进行一个更为全面和细致的评定,最终使得招标的工作很难达到一定的要求,尤其是择优选择中标人的原则更难把握。
4、标底不能反映真实造价
进行投标的文件中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那就是工程量清单,它可以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竞争的基础,以便于投标人进行投商务标编制工作,同时也可以方便专家进行评审。但是正是因为如此,使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缺少一定的准确性,按照国际工程的惯例,投标人应该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和复核,但是就目前我国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业主提供不充分的工程量清单而导致最后工程的少算或漏算,最后向业主进行索赔的事件发生,从而导致投资控制方面出现一定的风险。
二、如何解决建筑工程招标中的问题
1、健全建筑工程招标制度
我国法律部门应该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情况逐渐完善建筑法律法规,对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的人员进行严惩。对于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的条款进行实施,防止建筑工程企业钻法律空子的情况出现。要杜绝招标单位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負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
2、制定透明化的运行环境,改革招投标过程
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做到公开处理,透明化展示给所有的单位和员工。尽量将招标公告和图纸信息设置在网络上,这样既方便投标人员查看,提高效率,同时也可以将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避免出现施工单位不知道该工程的现象。严格监督业主方行为,严禁其利用职务之便,获得个人利益,对查出的业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加大惩罚力度。
3、防止行政干预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建筑工程行政部门应该最大限度的减少行政干预,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加强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后要将结果进行公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程序招投标、拖延工期、质量低劣、不按规定程序审核和拨付资金等问题,分别做出处罚,由媒体曝光,并将处罚结果公布。对造成质量事故等严重行为,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构成违纪行为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只有采取强硬的监督手段,才能使招标单位在激烈的建筑行业取得生存发展的空间和舞台。
4、规范和科学评标
招标投标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有严格规范的交易活动。为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首先必须得到规范。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组织协调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自觉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履行保密义务,坚决禁止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这是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加强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和修炼,同时要在企业内部管理程序中识别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控制点,并加以合理控制。
5、加强单位内部审核
招标单位对于单位内部的审查和业绩考核,应加强审查和考核的力度,严格规范审查的流程。对于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严格的查处,采用更为专业的工程执行监察制度,对于重大的项目要进行随机抽查和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这些招标的工程而言,如果在招标的过程中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要进行严惩。
6、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影响工程招标活动的一个主要方面,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应该加强施工招标单位的资质管理。工程招投标单位也需要在竞争环境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以满足建筑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为此,建筑市场管理人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积极解决这些问题,使招投标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从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取得更好的投资效益及社会效益。
三、结束语
招标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所以进行招标工作的人员更应该注重对自身的规范,牢牢的抓住薄弱的环节和部位,要时刻的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在工作中不断的累积经验,强化自身管理,加强对自身的监督,适时适当的积极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方式和措施,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地推进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市场向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琦.浅谈建筑工程招标策略与方法的运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
[2]罗耿.建筑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