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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指的是广大人们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以德治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鄧小平理论为指导发展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为一体,它们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
“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化,“以德治国”属于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依法治国”的名誉和行政手段统一于社会主义成员的动作。通过道德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和思想认识。以道德治国进而促进依法治国。
它们之间的关系具体化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依法治国”根据权威的限制力,为依德治国提供有效基础和强制性依据。在法律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服从不同领域的限制和权力。这与道德系统的各种精神规则,规章制度形成一致。道德依靠人们的自觉性,因它的限制力比较弱,所以法律的配合尤为重要。
在道德上经过好与坏,是与非,公与私,诚信与否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来形成人们的某种关系、习惯和传统。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传统和习惯形成了比法律还高的限制力,与法律的强制性保持一致。
2.“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多种理论基础和出发点。道德属于人类的行为规范,它在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存在。因为人类的行为活动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运转,所以为了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与生产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限制对社会不利的行为,而使遵纪守法意识逐渐产生。所以它所涉及的范围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比较深。法律是权威的,是统治国家阶级意识的表现,所以它的强迫性比较强。因此法律在人民心中认识比较浅,它只有与道德相结合才能更完整,更周到,更有效。
3.法律是为国家的稳定与发展而编制的,但道德跟它不一样,道德行为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或产生的。道德的作用通过人类的潜意识来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在这方面也算是法律的重要补充和调整。
4.在道德约束与法律保护自己的过程中,利用的力量和手段互不相同。道德是依靠群众意见的赞成与批评,传统习惯与精神信仰的,特别是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法律是靠立法机关的命令与政策来制约人们的 。法律与道德在这方面互补缺点并相互促进。
5.法律有让步的性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改行,但是道德上没有让步。法律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即它涉及犯罪,危害行政机关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道德的涉及范围比法律的涉及范围广,它涉及属于或不属于法律范围的全部行为。法律是人们应遵守的最低的常规,即低标准的道德。道德是人们不断探究和向往的较高的常规。
由以上性质可知它们之间有紧密关系。这种关系无论是概念方面,还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等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总体来说,“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有共同点,它们都有各自的长处。若现在在进行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建设中,坚持以道德和法律相统一,让它们得到发展,则一定会在我国的“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形势上创造出新的奇迹。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为一体,它们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的。
“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化,“以德治国”属于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依法治国”的名誉和行政手段统一于社会主义成员的动作。通过道德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和思想认识。以道德治国进而促进依法治国。
它们之间的关系具体化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依法治国”根据权威的限制力,为依德治国提供有效基础和强制性依据。在法律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服从不同领域的限制和权力。这与道德系统的各种精神规则,规章制度形成一致。道德依靠人们的自觉性,因它的限制力比较弱,所以法律的配合尤为重要。
在道德上经过好与坏,是与非,公与私,诚信与否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各种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来形成人们的某种关系、习惯和传统。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传统和习惯形成了比法律还高的限制力,与法律的强制性保持一致。
2.“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多种理论基础和出发点。道德属于人类的行为规范,它在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存在。因为人类的行为活动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运转,所以为了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活与生产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限制对社会不利的行为,而使遵纪守法意识逐渐产生。所以它所涉及的范围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比较深。法律是权威的,是统治国家阶级意识的表现,所以它的强迫性比较强。因此法律在人民心中认识比较浅,它只有与道德相结合才能更完整,更周到,更有效。
3.法律是为国家的稳定与发展而编制的,但道德跟它不一样,道德行为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或产生的。道德的作用通过人类的潜意识来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在这方面也算是法律的重要补充和调整。
4.在道德约束与法律保护自己的过程中,利用的力量和手段互不相同。道德是依靠群众意见的赞成与批评,传统习惯与精神信仰的,特别是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法律是靠立法机关的命令与政策来制约人们的 。法律与道德在这方面互补缺点并相互促进。
5.法律有让步的性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改行,但是道德上没有让步。法律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即它涉及犯罪,危害行政机关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道德的涉及范围比法律的涉及范围广,它涉及属于或不属于法律范围的全部行为。法律是人们应遵守的最低的常规,即低标准的道德。道德是人们不断探究和向往的较高的常规。
由以上性质可知它们之间有紧密关系。这种关系无论是概念方面,还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等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总体来说,“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有共同点,它们都有各自的长处。若现在在进行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建设中,坚持以道德和法律相统一,让它们得到发展,则一定会在我国的“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形势上创造出新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