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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境内80%为山地深丘,人均耕地不到1亩。17个区县中,巫山、奉节、云阳、巫溪、城口、彭水、石柱、武隆、酉阳、秀山等10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梁平、丰都、垫江、开县、忠县等5县,是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因此,应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原则,以生态保护与建设为前提,以特色效益农业为依托,以特色农业综合示范园区为主要载体,以生态农业旅游为重要补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老百姓增收致富。
发展生态特色农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通过开展广泛基层调研,我们发现发展生态特色农业,两地主要面临三方面困难。
一是财力投入不足。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在发展初期往往需要财政和金融资金支持。但由于农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上经营风险较大,很难获得金融支持。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区县财力比较有限,很大程度上依靠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在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时往往捉襟见肘,能够实施补贴的范围和程度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许多生态特色农业项目前期投入不足,项目难以全面铺开。
二是技术缺乏。渝东北、渝东南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普遍存在缺乏科技支撑的情况,突出表现在缺少无公害适用技术、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畜禽健康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高效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标准化包装技术等,加上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农技推广力度有待加大。与此同时,基层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缺失,以至于生产出的生态特色农产品长期处于“无处检、无人检、检不准”的状态。
三是基础设施滞后。近年来,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虽明显加大,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生态特色农业的发展。比如高速公路主要呈射线分布,没有成片联网,出口通道明显偏少;等级公路比重偏低,通行能力不强,尤其是行政村通畅率仅为60%,远低于“一圈”92%的水平;港口建设尚处于攻坚阶段等。此外,较高的施工难度和建设成本也是两地加快交通建设的重要瓶颈。
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拥有的优势条件
一是自然资源优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地处秦巴山、武陵山区,自然资源丰富。海拔高差较大,垂直带谱明显,立体气候显著,地貌地形多样,加上光热水等资源丰富,环境污染度低,为各种生物生长、繁衍提供了优越条件。因此珍稀动植物和菌类资源等种类繁多,生物多样化突出。
二是土特产品优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具有发展土特产品的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不仅有猕猴桃、板栗、核桃、茶叶等经济作物,还有牛、羊、兔、生态鱼、大鲵、野猪等草食牲畜、特色畜禽和水产,更有金银花、黄连、银杏等中药材,蜂蜜、黄豆及其制品等也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土特产品丰富多样为两地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特有政策优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是全市重点贫困地区,其中渝东南还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享有国家和市里赋予的特殊扶贫政策、民族政策和财税政策等。特别是主体功能区划分后,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分别是我市重要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市高度重视两地的长远发展,必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更大的倾斜和支持,为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生态特色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以生态保护与建设为前提。两地都是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是首要任务。市级层面除加强宏观指导外,应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政策、完善市级生态补偿机制,让两地更多区县能纳入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范围、更多的资金能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二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凡涉及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方面的行政审批权限,能下放的尽量下放,同时精简和优化未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尽快出台详细的环境准入规定。区县层面,渝东北、渝东南应做好两件事:一是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二是整合用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做好水土流失、库区消落区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等。
以特色效益农业为依托。特色效益农业是生态特色农业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今后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发展特色效益农业,至少应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要鼓励更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效益农业,通过有组织地生产和流通,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进而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目前,我市农产品商品率只有60%多,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90%以上。二是选准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两地各区县应根据自身的种养条件,重点发展中药材、高档水果、茶叶、烟叶、蚕桑、兔、羊、奶牛等特色种养业及特色水产,特别是要注重精深加工,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三是注重产品质量,打响特色品牌。质量要求不能仅停留在确保质量安全上,而是严格达到生态、有机的健康标准。品牌打造更不应各自为政,改“单打独斗”为“合作共建”,相同类型、相同品质的农产品,应统一品牌对外宣传。这样才能提升品牌宣传的效果,提升品牌的认知度,而不是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以特色农业综合示范园区为主要载体。建设特色农业综合示范园区,至少可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变“遍地开花”的产业发展模式,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活动对大自然的破坏,减轻环境的承载压力。二是引入新型经营主体。园区式发展既解决了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又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投入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创造了条件。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在带动农民增收上作用突出,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动效益明显,一般年均带动两地农民增收在3000元以上。三是提高产业效益。生态农业的标准生产流程、各种农业科技能在园区得到较好应用,必将极大地促进生态特色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低碳化。 以生态农业旅游为重要补充。生态农业旅游是以生态农业资源为基础,以生态农业景观为吸引物的旅游形式。生态特色农业是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基础和前提, 而生态农业旅游则是生态特色农业随着经济的发展除农业功能外、其他功能的延伸和拓展,两者相辅相成。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有较好的生态农业资源,应根据各地实际,充分挖掘比如牡丹花、油菜花、李子花、柚花、荷花、白柚、草莓等特色农业资源,在规模上、形式上大胆寻求创新,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农业景观。目前发展比较火的乡村旅游,则是与都市旅游相对应的一个区域性概念。乡村旅游中可包括一部分生态农业旅游,前提是旅游活动地点在乡村。而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地方不一定是农村,也可是城市。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注意把握生态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乡村旅游三者间的逻辑关系,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生态农业旅游。
对发展生态特色农业的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地方财政资金对生态特色农业的投入不足, 资金缺口较大。针对这种情况,一是应建立专项资金,倾斜支持生态特色农业发展。二是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为两地完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大金融扶持。渝东北、渝东南金融“失血”严重。以渝东北为例,金融机构存贷比只有30%左右,远低于全市80%的水平。农民手中最大的资产是“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应以此为基础,深化产权融资,进一步完善评估、流转、担保、处置等配套机制,拓宽融资权能范围,探索土地收益权担保融资、补贴贷款,扩大贷款规模。同时可探索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业务,加快建立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促进机制。
科学规划生态特色农业布局。发展生态特色农业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农民意愿,按照生态循环机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农业体系。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要在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区定位、特色效益产业、秦巴山、武陵山区域发展等规划前提下,统筹考虑、优化布局。各地在布局时,千万不能为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盲目选择产业、产品,导致脱离实际、重复建设、产业趋同等弊端出现,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的项目,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特色农业体系。一般来说,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海拔500米以下的地带,适合发展水旱种植业、经济林果园、早熟蔬菜等;海拔500至1000米的地带,适合发展猕猴桃、板栗、核桃等适宜经济林,还可适度发展畜牧业;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山区,则适合发展特色中药材、高山反季节蔬菜、食用菌等。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生态特色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是最基本的方式。市级、区县,特别是两地区县应加大生态特色农业科技投入,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并支持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性和前瞻性研究,提高农业科技水平、装备水平。重点加强新技术及其实用技术的应用,着力解决无公害农产品技术、绿色耕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品种遗传改良技术等与生态特色农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问题,着力建立教学、科研与推广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
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农产品加工、储存、包装、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包含农用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能为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高效服务。两地区县应高度重视。一是牢固树立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同步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念。二是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生态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积极、创新、综合的服务内容。三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的作用,积极为农户提供农机作业、科技指导、疫病防控、产销对接、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服务。
加强法律和政策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生态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应争取国家层面尽快制定一部完整的生态农业法,将生态文明理念注入其中,从而更加有效地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促进生态特色农业发展。市级层面可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框架下,学习借鉴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保证生态特色农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时,按照“分类指导”和“差异化”的原则制定出台系列有利于发展生态特色农业的财税、产业、金融、土地政策等。特别是应探索降低或取消公益、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县级配套比例,最大程度减轻基层财政负担。通过法律的保障、政策的引导,最终让农业生产做到有法可依,使生态特色农业发展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题,其中专章要求全国各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市应在确保耕地不减少、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农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特别要鼓励两地区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形式和抵押形式,用市场化、股权化的手段盘活渝东北、渝东南的农村土地,通过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促进生态特色农业加快发展。
发展生态特色农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通过开展广泛基层调研,我们发现发展生态特色农业,两地主要面临三方面困难。
一是财力投入不足。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在发展初期往往需要财政和金融资金支持。但由于农业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上经营风险较大,很难获得金融支持。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区县财力比较有限,很大程度上依靠上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在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时往往捉襟见肘,能够实施补贴的范围和程度无法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许多生态特色农业项目前期投入不足,项目难以全面铺开。
二是技术缺乏。渝东北、渝东南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普遍存在缺乏科技支撑的情况,突出表现在缺少无公害适用技术、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畜禽健康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高效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标准化包装技术等,加上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机制不健全,基层农技推广力度有待加大。与此同时,基层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缺失,以至于生产出的生态特色农产品长期处于“无处检、无人检、检不准”的状态。
三是基础设施滞后。近年来,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虽明显加大,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生态特色农业的发展。比如高速公路主要呈射线分布,没有成片联网,出口通道明显偏少;等级公路比重偏低,通行能力不强,尤其是行政村通畅率仅为60%,远低于“一圈”92%的水平;港口建设尚处于攻坚阶段等。此外,较高的施工难度和建设成本也是两地加快交通建设的重要瓶颈。
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拥有的优势条件
一是自然资源优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地处秦巴山、武陵山区,自然资源丰富。海拔高差较大,垂直带谱明显,立体气候显著,地貌地形多样,加上光热水等资源丰富,环境污染度低,为各种生物生长、繁衍提供了优越条件。因此珍稀动植物和菌类资源等种类繁多,生物多样化突出。
二是土特产品优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具有发展土特产品的自然条件和历史传统,不仅有猕猴桃、板栗、核桃、茶叶等经济作物,还有牛、羊、兔、生态鱼、大鲵、野猪等草食牲畜、特色畜禽和水产,更有金银花、黄连、银杏等中药材,蜂蜜、黄豆及其制品等也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土特产品丰富多样为两地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特有政策优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是全市重点贫困地区,其中渝东南还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享有国家和市里赋予的特殊扶贫政策、民族政策和财税政策等。特别是主体功能区划分后,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分别是我市重要的生态涵养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发展区。国家、市高度重视两地的长远发展,必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更大的倾斜和支持,为发展生态特色农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生态特色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以生态保护与建设为前提。两地都是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是首要任务。市级层面除加强宏观指导外,应重点做好三件事:一是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政策、完善市级生态补偿机制,让两地更多区县能纳入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范围、更多的资金能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二是继续做好简政放权。凡涉及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方面的行政审批权限,能下放的尽量下放,同时精简和优化未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尽快出台详细的环境准入规定。区县层面,渝东北、渝东南应做好两件事:一是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二是整合用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做好水土流失、库区消落区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等。
以特色效益农业为依托。特色效益农业是生态特色农业的重要表现形式,是今后渝东北、渝东南地区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发展特色效益农业,至少应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要鼓励更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效益农业,通过有组织地生产和流通,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进而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目前,我市农产品商品率只有60%多,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90%以上。二是选准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两地各区县应根据自身的种养条件,重点发展中药材、高档水果、茶叶、烟叶、蚕桑、兔、羊、奶牛等特色种养业及特色水产,特别是要注重精深加工,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三是注重产品质量,打响特色品牌。质量要求不能仅停留在确保质量安全上,而是严格达到生态、有机的健康标准。品牌打造更不应各自为政,改“单打独斗”为“合作共建”,相同类型、相同品质的农产品,应统一品牌对外宣传。这样才能提升品牌宣传的效果,提升品牌的认知度,而不是让消费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以特色农业综合示范园区为主要载体。建设特色农业综合示范园区,至少可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变“遍地开花”的产业发展模式,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活动对大自然的破坏,减轻环境的承载压力。二是引入新型经营主体。园区式发展既解决了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又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投入生态特色农业产业创造了条件。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在带动农民增收上作用突出,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动效益明显,一般年均带动两地农民增收在3000元以上。三是提高产业效益。生态农业的标准生产流程、各种农业科技能在园区得到较好应用,必将极大地促进生态特色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和低碳化。 以生态农业旅游为重要补充。生态农业旅游是以生态农业资源为基础,以生态农业景观为吸引物的旅游形式。生态特色农业是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基础和前提, 而生态农业旅游则是生态特色农业随着经济的发展除农业功能外、其他功能的延伸和拓展,两者相辅相成。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有较好的生态农业资源,应根据各地实际,充分挖掘比如牡丹花、油菜花、李子花、柚花、荷花、白柚、草莓等特色农业资源,在规模上、形式上大胆寻求创新,打造独具特色的生态农业景观。目前发展比较火的乡村旅游,则是与都市旅游相对应的一个区域性概念。乡村旅游中可包括一部分生态农业旅游,前提是旅游活动地点在乡村。而发展生态农业旅游的地方不一定是农村,也可是城市。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注意把握生态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乡村旅游三者间的逻辑关系,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生态农业旅游。
对发展生态特色农业的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地方财政资金对生态特色农业的投入不足, 资金缺口较大。针对这种情况,一是应建立专项资金,倾斜支持生态特色农业发展。二是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为两地完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大金融扶持。渝东北、渝东南金融“失血”严重。以渝东北为例,金融机构存贷比只有30%左右,远低于全市80%的水平。农民手中最大的资产是“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应以此为基础,深化产权融资,进一步完善评估、流转、担保、处置等配套机制,拓宽融资权能范围,探索土地收益权担保融资、补贴贷款,扩大贷款规模。同时可探索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业务,加快建立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促进机制。
科学规划生态特色农业布局。发展生态特色农业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农民意愿,按照生态循环机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农业体系。渝东北、渝东南地区要在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区定位、特色效益产业、秦巴山、武陵山区域发展等规划前提下,统筹考虑、优化布局。各地在布局时,千万不能为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盲目选择产业、产品,导致脱离实际、重复建设、产业趋同等弊端出现,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性强的项目,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特色农业体系。一般来说,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海拔500米以下的地带,适合发展水旱种植业、经济林果园、早熟蔬菜等;海拔500至1000米的地带,适合发展猕猴桃、板栗、核桃等适宜经济林,还可适度发展畜牧业;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山区,则适合发展特色中药材、高山反季节蔬菜、食用菌等。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生态特色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依靠科技进步是最基本的方式。市级、区县,特别是两地区县应加大生态特色农业科技投入,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高度重视并支持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性和前瞻性研究,提高农业科技水平、装备水平。重点加强新技术及其实用技术的应用,着力解决无公害农产品技术、绿色耕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品种遗传改良技术等与生态特色农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技术问题,着力建立教学、科研与推广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
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农产品加工、储存、包装、物流、销售等各个环节,包含农用物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等,能为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高效服务。两地区县应高度重视。一是牢固树立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同步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念。二是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生态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积极、创新、综合的服务内容。三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的作用,积极为农户提供农机作业、科技指导、疫病防控、产销对接、品牌营销等全产业链服务。
加强法律和政策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生态特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应争取国家层面尽快制定一部完整的生态农业法,将生态文明理念注入其中,从而更加有效地规范农业生产活动,促进生态特色农业发展。市级层面可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框架下,学习借鉴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保证生态特色农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时,按照“分类指导”和“差异化”的原则制定出台系列有利于发展生态特色农业的财税、产业、金融、土地政策等。特别是应探索降低或取消公益、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县级配套比例,最大程度减轻基层财政负担。通过法律的保障、政策的引导,最终让农业生产做到有法可依,使生态特色农业发展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题,其中专章要求全国各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我市应在确保耕地不减少、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农村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特别要鼓励两地区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形式和抵押形式,用市场化、股权化的手段盘活渝东北、渝东南的农村土地,通过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促进生态特色农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