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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时下热门的传播载体,微博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互动平台。迅速崛起的微博似乎为推进建构哈贝马斯眼中的公共领域提供了某种可能。本文以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为依据,探讨基于当前的微博语境是否已经具备了构建公共领域的条件。研究发现,现今的微博语境并不能达到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理想状态,但不可否认的是,微博确实为民众的言论表达提供了一个更为开放的平台。
【关键词】微博 公共领域 公共舆论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个阶层都希望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Web2.0时代所倡导的自媒体概念越来越被公众所推崇,人们的交互性和参与意识逐渐增强。作为时下热门的传播载体,微博具有强烈的自媒体属性,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互动服务平台,同时,也是网络爆料的首选平台。在微博中,公众可以就当下的社会问题发表不同观点,展开讨论。迅速崛起的微博也为推进建构公共领域提供了某种可能。
一、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主要观点
李佃来的《公共领域与生活世界——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中认为哈贝马斯定义的公共领域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推理性和讨论性。公共领域是一个社会生活的领域,在那里,人们可以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的、平等的、理智的讨论,而不必受制于政治权力、习惯势力和传统观念。二、批评性和批判性。由于公共领域面对公共权力领域而形成与存在,因此它一直以批评性和批判性为基本机制,矛头都指向上层阶级,以此反对上层阶级的干预和介入,保护公共领域的私人利益不受侵犯。三、平等性和开放性。所谓平等,不是指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均衡,而是指单纯作为“人”的平等,亦即抽取掉贫富和身份差距而仅仅作为自然人的平等。同时,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四、强调公众意见和公众舆论的形成。只有借助于公众意见和公众舆论,市民阶级才能形成批评和批判力量,公共领域也才能发挥其应有职能。五、强调理性的守护和展示。这一特征对公共领域来说是标志性的,它揭示了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总体历史语境,即启蒙现代性语境,因为理性构成现代性的根本精神与主要机理。
二、微博构建公共领域可行性的探讨
根据哈贝马斯定义的公共领域特征,当前的微博语境,是否已经具备了构建公共领域的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公共领域所应具备的推理性和讨论性入手,微博能体现推理性和讨论性,但就微博的整体语境而言,对于公共领域所需要的理智的讨论,在微博上体现得不够明显。
网民发完一条微博后,他的粉丝在收看到这条微博后能即时地对其发表评论。此外,微博还带有转发功能,信息可以实现及时转载,从而让更多人就同一话题,各抒己见。同时,网民还可以创建或参与自己感兴趣的讨论组,就像论坛的楼主帖一样,如果他的群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就可以针对这个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一种点对面的信息交流。新浪微博上也会就近期的热门话题专门设置专题供网友发表意见。近年来,一些学术会议中也出现了微博会议,学者们针对同一话题,通过微博发表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期间,意见实现了高度聚合,思想碰撞交融,最终得出的结论也是相对理性的,这一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自由、平等、理智。
然而,综观微博的整体语境,推理性和讨论性中所要求的理智似乎体现得并不充分。事实上,在微博上体现的更多的是娱乐性。随着微博的兴起,“我在做××”语体成为了一种时尚。相比较上文提到的社会事件评论、学术讨论以及微博问政,大多数网民的微博中娱乐因素体现得更为显著。在肯定微博对于形成自由意见场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就整个微博的语态来说,公共领域所要求的人文主义内涵和启蒙精神的理性、批判,以及自由地达成社会共识的特征,并不是每个“织围脖”的人都能完整理解和充分体现的。
其次,就公共领域所要求的批评性和批判性而言,微博碎片化的写作方式使批评性和批判性弱化。每条微博的内容被限制在140字以内,对网民的知识水平并没有太高的要求,这降低了沟通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网民表达的束缚。但从另一方面看,正是因为字数的限制,一些观点并不能被完整呈现,批评性和批判力度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此外,微博碎片化的写作方式造成了大多数网民倾向于倾吐个人情感,而不是发表具有思辩性的内容,因而许多带有批判性的观点,常常容易在个人琐碎信息的洪流中被湮没。而理想状态下的公共领域带有浓重的政治意味,而微博零散的信息和娱乐化的本质让这种批判性和理性弱化。
第三,就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平等性和开放性而言,在微博上,平等性体现得较为显著,但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限制的。具有强烈的自媒体属性的微博,为言论的交流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进入成本低,只要注册账号,即可参与;网民既是信息的受者,也是信息的传者;自发性、即时性高,不受时空限制,任何一个用户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任何人都能对同一时事热点展开讨论,这使得舆论环境更加自由、平等。特别是平民阶层通过微博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逐渐介入社会事务中,这打破了过去只有特定阶层的群体才能发表观点、作决策的状况。信息传播权不再只属于精英阶层,普通的民众也可以成为“社会记录者”,用自己的眼睛,通过微博这一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微博的自媒体属性体现得尤为显著。可见,微博让每个参与其中的公众都享有了一定的公共话语权,呈现出平等性。
但是就开放性而言,一般使用微博的用户都需要具备基本的上网技能。据统计,使用微博较多的人群主要集中在青年人群,并且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开放性受到了限制,为进入这个平台设置了无形的门槛,因此并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开放。
第四,从公共领域所应具备的“形成公众舆论和公众意见”这一条件来看,在微博中,网民可以自主设置公共话题,成立一个讨论组,引导其他的网民就某一话题进行共同讨论,而那些涉及社会重大事件的话题往往能产生全民式的回应,从而形成趋近于公众意见的结论。但是也正如上文中提到的,公共领域所要求的人文主义内涵和启蒙精神的理性、批判,以及自由地达成社会共识的特征,并不是每个“织围脖”的人都能完整理解和充分体现的,因此,对于公众舆论所想要达到的批判性的目标来说,在微博上并不能实现理想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建构。 第五,对于公共领域所应具备的“理性守护和展示”中的“理性展示”而言,虽然经过公众的讨论,易形成理性的结论。尤其是一些学术微博和热点事件的讨论群。但是正如之前提过的,基于微博娱乐化的大环境和微博碎片化的书写方式,批评性和批判性弱化,理性因素也会随之弱化。毕竟,不是每个微博用户都能理性地思考问题。
在哈贝马斯的眼中,公民是有教养的阶层,对公共事务具有客观的、理性的是非辨别能力,可以说,这一观点寄托着他的理想主义关怀。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具备上网技能的网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身份加入网络世界。但是现实中,网民不可能时刻进行理性思考,而且由于网民阶层复杂,认知上的差距也是理性形成的制约因素之一。比如,网络暴力事件的频频发生,尤其在涉及拆迁、城管、富二代等话题时,微博舆论几乎出现一边倒的现象,许多群体性事件、人肉搜索事件、谣言等行为,借助开放的新媒体环境愈演愈烈。因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政府等公共部门对于网络言论的监管问题,也就是我们要探讨的理性守护的问题。网络上的表达自由,并不意味着网民的言论是在绝对自由的环境下进行。网络内容安全监管是政府的工作之一,除了政府的后台审核把关,微博平台的管理者对微博上的内容也是实行监管的。政府和微博平台管理者虽然会对微博内容进行监管,使得有时公众的言论不能得到完整的展现,但这在大体上对维持整个舆论环境的稳定与理性是起到积极作用的。因为适度的监管可以防止过激的、非理性的言论所造成的民众情绪失控,从而维护网络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现阶段的微博语境,离哈贝马斯眼中的公共领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网民素质的高低不齐、微博碎片化的写作方式以及整个娱乐化的语境都是制约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微博确实为民众的言论表达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的平台。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环境是由公众、媒体、政府三者组成的,要想推进公共领域的形成,还需在这三者的博弈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参考文献
①李佃来:《公共领域与生活世界——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②展长苓,《公共领域的新形态——网络公共领域的特性与困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3):69-70
③解菲,《浅谈互联网对当代公共领域建构的影响》[J].《新闻世界》,2009(8):87-88
④解葳、高宪春,《论哈贝马斯“媒介化”公共领域的嬗变》[J].《江淮论坛》,2011(5):154-159
⑤石登,《国内学界关于公共领域的研究综述》[J].《新闻世界》,2011(8):299-300
⑥刘硕,《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带动公民参与机制的转变》[J].《现代商业》,2011(6):90-91.
⑦陈露,《公民社会的缩影——微博社区中的公共领域》[J].《经济研究导刊》,2011(19):142-143
⑧吴涛,《论网络媒介环境下的公共领域建构》[J].《今传媒》,2011(4):18-19
⑨邓若伊,《论自媒体传播与公共领域的变动》[J].《现代传播》,2011(4):167-168
(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传播学2011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关键词】微博 公共领域 公共舆论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各个阶层都希望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Web2.0时代所倡导的自媒体概念越来越被公众所推崇,人们的交互性和参与意识逐渐增强。作为时下热门的传播载体,微博具有强烈的自媒体属性,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互动服务平台,同时,也是网络爆料的首选平台。在微博中,公众可以就当下的社会问题发表不同观点,展开讨论。迅速崛起的微博也为推进建构公共领域提供了某种可能。
一、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主要观点
李佃来的《公共领域与生活世界——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中认为哈贝马斯定义的公共领域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推理性和讨论性。公共领域是一个社会生活的领域,在那里,人们可以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的、平等的、理智的讨论,而不必受制于政治权力、习惯势力和传统观念。二、批评性和批判性。由于公共领域面对公共权力领域而形成与存在,因此它一直以批评性和批判性为基本机制,矛头都指向上层阶级,以此反对上层阶级的干预和介入,保护公共领域的私人利益不受侵犯。三、平等性和开放性。所谓平等,不是指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均衡,而是指单纯作为“人”的平等,亦即抽取掉贫富和身份差距而仅仅作为自然人的平等。同时,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四、强调公众意见和公众舆论的形成。只有借助于公众意见和公众舆论,市民阶级才能形成批评和批判力量,公共领域也才能发挥其应有职能。五、强调理性的守护和展示。这一特征对公共领域来说是标志性的,它揭示了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总体历史语境,即启蒙现代性语境,因为理性构成现代性的根本精神与主要机理。
二、微博构建公共领域可行性的探讨
根据哈贝马斯定义的公共领域特征,当前的微博语境,是否已经具备了构建公共领域的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公共领域所应具备的推理性和讨论性入手,微博能体现推理性和讨论性,但就微博的整体语境而言,对于公共领域所需要的理智的讨论,在微博上体现得不够明显。
网民发完一条微博后,他的粉丝在收看到这条微博后能即时地对其发表评论。此外,微博还带有转发功能,信息可以实现及时转载,从而让更多人就同一话题,各抒己见。同时,网民还可以创建或参与自己感兴趣的讨论组,就像论坛的楼主帖一样,如果他的群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就可以针对这个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一种点对面的信息交流。新浪微博上也会就近期的热门话题专门设置专题供网友发表意见。近年来,一些学术会议中也出现了微博会议,学者们针对同一话题,通过微博发表自己的观点,展开讨论。期间,意见实现了高度聚合,思想碰撞交融,最终得出的结论也是相对理性的,这一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自由、平等、理智。
然而,综观微博的整体语境,推理性和讨论性中所要求的理智似乎体现得并不充分。事实上,在微博上体现的更多的是娱乐性。随着微博的兴起,“我在做××”语体成为了一种时尚。相比较上文提到的社会事件评论、学术讨论以及微博问政,大多数网民的微博中娱乐因素体现得更为显著。在肯定微博对于形成自由意见场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就整个微博的语态来说,公共领域所要求的人文主义内涵和启蒙精神的理性、批判,以及自由地达成社会共识的特征,并不是每个“织围脖”的人都能完整理解和充分体现的。
其次,就公共领域所要求的批评性和批判性而言,微博碎片化的写作方式使批评性和批判性弱化。每条微博的内容被限制在140字以内,对网民的知识水平并没有太高的要求,这降低了沟通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网民表达的束缚。但从另一方面看,正是因为字数的限制,一些观点并不能被完整呈现,批评性和批判力度不可避免地会被削弱。此外,微博碎片化的写作方式造成了大多数网民倾向于倾吐个人情感,而不是发表具有思辩性的内容,因而许多带有批判性的观点,常常容易在个人琐碎信息的洪流中被湮没。而理想状态下的公共领域带有浓重的政治意味,而微博零散的信息和娱乐化的本质让这种批判性和理性弱化。
第三,就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平等性和开放性而言,在微博上,平等性体现得较为显著,但开放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限制的。具有强烈的自媒体属性的微博,为言论的交流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进入成本低,只要注册账号,即可参与;网民既是信息的受者,也是信息的传者;自发性、即时性高,不受时空限制,任何一个用户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任何人都能对同一时事热点展开讨论,这使得舆论环境更加自由、平等。特别是平民阶层通过微博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逐渐介入社会事务中,这打破了过去只有特定阶层的群体才能发表观点、作决策的状况。信息传播权不再只属于精英阶层,普通的民众也可以成为“社会记录者”,用自己的眼睛,通过微博这一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微博的自媒体属性体现得尤为显著。可见,微博让每个参与其中的公众都享有了一定的公共话语权,呈现出平等性。
但是就开放性而言,一般使用微博的用户都需要具备基本的上网技能。据统计,使用微博较多的人群主要集中在青年人群,并且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开放性受到了限制,为进入这个平台设置了无形的门槛,因此并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开放。
第四,从公共领域所应具备的“形成公众舆论和公众意见”这一条件来看,在微博中,网民可以自主设置公共话题,成立一个讨论组,引导其他的网民就某一话题进行共同讨论,而那些涉及社会重大事件的话题往往能产生全民式的回应,从而形成趋近于公众意见的结论。但是也正如上文中提到的,公共领域所要求的人文主义内涵和启蒙精神的理性、批判,以及自由地达成社会共识的特征,并不是每个“织围脖”的人都能完整理解和充分体现的,因此,对于公众舆论所想要达到的批判性的目标来说,在微博上并不能实现理想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建构。 第五,对于公共领域所应具备的“理性守护和展示”中的“理性展示”而言,虽然经过公众的讨论,易形成理性的结论。尤其是一些学术微博和热点事件的讨论群。但是正如之前提过的,基于微博娱乐化的大环境和微博碎片化的书写方式,批评性和批判性弱化,理性因素也会随之弱化。毕竟,不是每个微博用户都能理性地思考问题。
在哈贝马斯的眼中,公民是有教养的阶层,对公共事务具有客观的、理性的是非辨别能力,可以说,这一观点寄托着他的理想主义关怀。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具备上网技能的网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身份加入网络世界。但是现实中,网民不可能时刻进行理性思考,而且由于网民阶层复杂,认知上的差距也是理性形成的制约因素之一。比如,网络暴力事件的频频发生,尤其在涉及拆迁、城管、富二代等话题时,微博舆论几乎出现一边倒的现象,许多群体性事件、人肉搜索事件、谣言等行为,借助开放的新媒体环境愈演愈烈。因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政府等公共部门对于网络言论的监管问题,也就是我们要探讨的理性守护的问题。网络上的表达自由,并不意味着网民的言论是在绝对自由的环境下进行。网络内容安全监管是政府的工作之一,除了政府的后台审核把关,微博平台的管理者对微博上的内容也是实行监管的。政府和微博平台管理者虽然会对微博内容进行监管,使得有时公众的言论不能得到完整的展现,但这在大体上对维持整个舆论环境的稳定与理性是起到积极作用的。因为适度的监管可以防止过激的、非理性的言论所造成的民众情绪失控,从而维护网络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现阶段的微博语境,离哈贝马斯眼中的公共领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网民素质的高低不齐、微博碎片化的写作方式以及整个娱乐化的语境都是制约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微博确实为民众的言论表达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的平台。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环境是由公众、媒体、政府三者组成的,要想推进公共领域的形成,还需在这三者的博弈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参考文献
①李佃来:《公共领域与生活世界——哈贝马斯市民社会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②展长苓,《公共领域的新形态——网络公共领域的特性与困境》[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3):69-70
③解菲,《浅谈互联网对当代公共领域建构的影响》[J].《新闻世界》,2009(8):87-88
④解葳、高宪春,《论哈贝马斯“媒介化”公共领域的嬗变》[J].《江淮论坛》,2011(5):154-159
⑤石登,《国内学界关于公共领域的研究综述》[J].《新闻世界》,2011(8):299-300
⑥刘硕,《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带动公民参与机制的转变》[J].《现代商业》,2011(6):90-91.
⑦陈露,《公民社会的缩影——微博社区中的公共领域》[J].《经济研究导刊》,2011(19):142-143
⑧吴涛,《论网络媒介环境下的公共领域建构》[J].《今传媒》,2011(4):18-19
⑨邓若伊,《论自媒体传播与公共领域的变动》[J].《现代传播》,2011(4):167-168
(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传播学2011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