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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的公路桥梁施工的成功经验和相关科研成果表明,目前公路施工普遍采用顺序作业法、平行作业法和流水作业法。本文就公路桥梁的施工技术相关方面问题进行探讨。下面就三种施工方法在公路桥梁建设中的应用加以比较。
在我段所管辖路段的4公里路中,每公里路有一座小桥。假定跨径为6米,类型相同,工序、工程相等,各施工小队按完全相同的条件组成,因而在每座桥上的每道工序所需的工作日数固定不变。将四座桥工程序号编为1、2、3、4号。每座桥的施工项目均为挖基础、砌桥台、墩台镶面。工程量分别为96m3、80m3、192m3和48m3。在四座桥上投入施工的劳动力:挖基坑6人,砌基础5人,砌桥台12人,墩台镶面3人。
一、平行作业法
所谓平行作业法,是将四座小桥作为四个独立的项目,配备四个相同的专业小队同时开工,平行生产。由于工程相等,假定工作效率一致,四座桥同时竣工,施工期限为16个工作日,但所需劳动力最多人数为48人,最少为12人。
二、流水作业法
流水作业法与前两种方法不同,其特点是按同性质的操作过程将各桥施工内容划分为独立工序,分别交给不同的施工队,各施工队依次投入生产,按先后顺序在每座桥上按同一工序施工,此时相同的工序依次进行,不同的工序则平行进行。本例中挖基坑施工队由6人组成最先在1号桥上施工,再依次挖2、3、4号基坑,直到全部完成挖基坑工作,共占用16工作日。砌基础专业施工队由5人组成,它是继前一专业施工队在1号桥上完成挖基坑而进入2、3、4号三座桥,同样也占用16工作日,其余两个专业队依次类推。在流水作业中,劳动力的总需要量随各专业施工队先后投入施工而逐渐增加,当全部专业施工队投入施工后,就保持稳定(本例为26人),直到第一施工对象完工后才逐渐减少。至于施工总期限,虽然每一专业施工队均占用16工作日,但施工队是一个接一个地相继投入施工,由正式开工起至所有专业施工队全部投入施工止,中间需要一段时间间隔,这间隔就称为流水作业的开展时期。开展时期(t■)与专业施工队(n)和每个施工队在一个施工项目执行同一工序的期限(t)有关,而总期限(T)又同时与开展时期和施工对象的数目(N)有关。表示如下:T=t■ Nt■=〔t■(n-1)〕 Nt■=(N n-1)t■.当本例为流水作业时总期限:N=4 n=4 t■=4.T=(N n-1)t■.(4 4-1)×4=28天。
三、顺序作业法
所谓顺序作业法,即完成一道工序后,再依次按顺序接着完成另一道工序,直至全部完成全部施工项目的作业法。四座小桥按工程序和施工项目施工的先后顺序进行,如在1号桥的四个项目用16个工作日完成后,再按顺序进行第2、3、4号桥的施工。在顺序作业法中,每个专业施工队要在一座桥上执行同工序的期限为4工作日,完成任一座桥四道工序的施工期限为16工作日,施工对象的数量等于4,因而四座桥的施工总工期限为64工作日,投入施工的劳动力最多为12人,最少为3人。
分析:上述三种方法,对同一项工程施工,采用顺序作业法要64日,工期太长,虽然劳动力需要量最少,但周期性起伏不定,各个专业施工队的工作是间歇的,造成“窝工”,因此对劳动力调配和管理及临时性设施的设置都不利。尤其是在工程和技术等级的配备上,将形成极大的不合理。在这一例中为减少间歇性的“窝工”,不可能按四个工序所需要的总人数(26)来使用,如果配备12人,在砌桥台的4天得到充分使用,其余12天有半数等待施工,就会降低工效,形成浪费。采用平行作业法,施工总期限缩短为16工作日,但专业施工队的数目相应增加四倍,施工依然是间歇的劳动力,无法保持联系均衡。尤其在短时期内集中四套机具和人力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县级公路段也难以做到。同时人数上突然出现高峰且技术人员数量增加,形成更大的“窝工”,将增加施工费开支。
任何工程,在工程数量和施工操作方法确定之后,施工组织的主要问题就是正确地解决施工期限和劳动力需要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本例中三种方法的结果不同,但期限与人数的乘积的数值不变,均为416工日。即顺序作业法:每座桥期限为16工作日,需要劳动量26工日,则工作量=16×26=416(工日)。平行作业法:总期限也是每座桥工期限为16,每座桥需劳动日26工作日,工作量=16×26=416(工日)。流水作业法:高峰需要人数为26,当高峰时施工期限为16天,工作量=16×26=416(工日)。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比较理想的施工方法是流水作业法。
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时,其施工总期限较顺序作业法短,比平行作业法长,需要投入的劳动力比平行作业法少,而且施工队保持连续施工,使劳动力得到最合理的运用,在整个施工期内均衡一致。从流水作业法的特点看,它是顺序作业法和平行作业法的综合,集中了二法的优点,消除了其缺点,使生产连续均衡。如果再考虑到机具和材料的供应和使用,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的优点就更显著。
在我段所管辖路段的4公里路中,每公里路有一座小桥。假定跨径为6米,类型相同,工序、工程相等,各施工小队按完全相同的条件组成,因而在每座桥上的每道工序所需的工作日数固定不变。将四座桥工程序号编为1、2、3、4号。每座桥的施工项目均为挖基础、砌桥台、墩台镶面。工程量分别为96m3、80m3、192m3和48m3。在四座桥上投入施工的劳动力:挖基坑6人,砌基础5人,砌桥台12人,墩台镶面3人。
一、平行作业法
所谓平行作业法,是将四座小桥作为四个独立的项目,配备四个相同的专业小队同时开工,平行生产。由于工程相等,假定工作效率一致,四座桥同时竣工,施工期限为16个工作日,但所需劳动力最多人数为48人,最少为12人。
二、流水作业法
流水作业法与前两种方法不同,其特点是按同性质的操作过程将各桥施工内容划分为独立工序,分别交给不同的施工队,各施工队依次投入生产,按先后顺序在每座桥上按同一工序施工,此时相同的工序依次进行,不同的工序则平行进行。本例中挖基坑施工队由6人组成最先在1号桥上施工,再依次挖2、3、4号基坑,直到全部完成挖基坑工作,共占用16工作日。砌基础专业施工队由5人组成,它是继前一专业施工队在1号桥上完成挖基坑而进入2、3、4号三座桥,同样也占用16工作日,其余两个专业队依次类推。在流水作业中,劳动力的总需要量随各专业施工队先后投入施工而逐渐增加,当全部专业施工队投入施工后,就保持稳定(本例为26人),直到第一施工对象完工后才逐渐减少。至于施工总期限,虽然每一专业施工队均占用16工作日,但施工队是一个接一个地相继投入施工,由正式开工起至所有专业施工队全部投入施工止,中间需要一段时间间隔,这间隔就称为流水作业的开展时期。开展时期(t■)与专业施工队(n)和每个施工队在一个施工项目执行同一工序的期限(t)有关,而总期限(T)又同时与开展时期和施工对象的数目(N)有关。表示如下:T=t■ Nt■=〔t■(n-1)〕 Nt■=(N n-1)t■.当本例为流水作业时总期限:N=4 n=4 t■=4.T=(N n-1)t■.(4 4-1)×4=28天。
三、顺序作业法
所谓顺序作业法,即完成一道工序后,再依次按顺序接着完成另一道工序,直至全部完成全部施工项目的作业法。四座小桥按工程序和施工项目施工的先后顺序进行,如在1号桥的四个项目用16个工作日完成后,再按顺序进行第2、3、4号桥的施工。在顺序作业法中,每个专业施工队要在一座桥上执行同工序的期限为4工作日,完成任一座桥四道工序的施工期限为16工作日,施工对象的数量等于4,因而四座桥的施工总工期限为64工作日,投入施工的劳动力最多为12人,最少为3人。
分析:上述三种方法,对同一项工程施工,采用顺序作业法要64日,工期太长,虽然劳动力需要量最少,但周期性起伏不定,各个专业施工队的工作是间歇的,造成“窝工”,因此对劳动力调配和管理及临时性设施的设置都不利。尤其是在工程和技术等级的配备上,将形成极大的不合理。在这一例中为减少间歇性的“窝工”,不可能按四个工序所需要的总人数(26)来使用,如果配备12人,在砌桥台的4天得到充分使用,其余12天有半数等待施工,就会降低工效,形成浪费。采用平行作业法,施工总期限缩短为16工作日,但专业施工队的数目相应增加四倍,施工依然是间歇的劳动力,无法保持联系均衡。尤其在短时期内集中四套机具和人力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县级公路段也难以做到。同时人数上突然出现高峰且技术人员数量增加,形成更大的“窝工”,将增加施工费开支。
任何工程,在工程数量和施工操作方法确定之后,施工组织的主要问题就是正确地解决施工期限和劳动力需要量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本例中三种方法的结果不同,但期限与人数的乘积的数值不变,均为416工日。即顺序作业法:每座桥期限为16工作日,需要劳动量26工日,则工作量=16×26=416(工日)。平行作业法:总期限也是每座桥工期限为16,每座桥需劳动日26工作日,工作量=16×26=416(工日)。流水作业法:高峰需要人数为26,当高峰时施工期限为16天,工作量=16×26=416(工日)。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比较理想的施工方法是流水作业法。
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时,其施工总期限较顺序作业法短,比平行作业法长,需要投入的劳动力比平行作业法少,而且施工队保持连续施工,使劳动力得到最合理的运用,在整个施工期内均衡一致。从流水作业法的特点看,它是顺序作业法和平行作业法的综合,集中了二法的优点,消除了其缺点,使生产连续均衡。如果再考虑到机具和材料的供应和使用,采用流水作业法施工的优点就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