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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经济刑法的规定有不少失误之处,应引起立法者的注意。其中,以量刑的规定为视角分析,存在着轻重失当、规定不明、规定遗漏的情况;以法律规范的表达为视角分析,存在着漏字、模糊、条文排序不当、条文与条文之间不协调的情况;以立法语言的运用为视角分析,存在着规定重复、语言啰嗦、用词不一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