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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经验看,每次大的全球性经济危机都会孕育大的创新,有的是科技创新,有的则是经贸规则和制度的创新,这些创新又往往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与繁荣的重要动力。
比如,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前后问世的科学发现成为日后以电子、航空航天和核能为标志的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基础,同时也引发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推动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S,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的诞生。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最大的一次,全球经贸格局、规则和制度的调整也在酝酿形成之中,中国作为崛起中世界经济大国,必须积极应对,主动参与,把握主动权。
当前必须关注美国力推的TPP和TTIP可能引发的全球经贸格局、规则和制度的变化,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带动推进国内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符合国际市场规则变化趋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2009年11月,美国正式提出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计划,将之提升到“21世纪贸易规则”的高度。目前TPP的谈判已经进行了16轮以上,美国还将和欧盟在2013年6月正式展开“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的谈判,以最终建立美欧自由贸易区(FTA)。尽管TPP和TTIP的谈判内容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美国试图主导国际经贸规则新变化的主要方向,既涉及到全面取消或降低关税,又包括农业、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技术贸易壁垒、动植物卫生检疫、原产地标准、竞争政策等议题,同时涉及透明度、劳工、环境保护等美国核心价值,明显超过一般自贸区协议的标准和覆盖领域。这两大协定所推动的自由化远远超过了一般贸易自由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新的变化。
从过去一般的贸易为主,转向贸易和投资并重,且更加重视投资。TPP和TTIP都提出要全面取消和降低所有产品,包括农产品、工业产品的关税,同时推动建立全面、高标准的投资协定,更加重视投资的自由化,强调全面的市场准入,要消除投资壁垒。
两大协定都把投资单列为一项重要的谈判内容,协议将采用“否定列表”方式,即除非明确表示现在及将来与协定背离的保留措施,其他所有部门将一律开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采用这种方式后,服务业未来出现的任何新部门将自动开放。美国还主张外资企业应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确保不受歧视;在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上,美国拒绝适用WTO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方式,主张当外资企业遭遇争端时,可赋予企业起诉国家的权利。尽管目前TPP谈判的有关投资的法律文本中也规定了每个TPP国家可根据公共利益来调节、管理企业行为,但明确国家必须给投资者提供实质性法律保护,迅速、公平和透明地解决投资者与国家的争端。
从货物贸易为主,转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更加重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两大协定谈判对促进货物贸易自由化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如TPP关税减让表将覆盖所有货物,相当于约1.1万个税目;同时又都把服务贸易单列为一个重点谈判方面,强调建设公平、公开、透明的服务贸易市场。美国还高度关注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在TPP中将金融服务业独立设章,目前的谈判文本主要涉及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新兴金融服务的公平非歧视待遇、争端解决程序、投资保护和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
更加重视电子商务、信息通讯等新兴行业的发展。TPP协定谈判专门列有电子商务和电信两个议题,TTIP也把电子商务和信息与通迅服务列入专门谈判事项。TPP主张对互联网及其他电子渠道展开的商品和服务交易制定规则,将包括海关关税、数码环境、电子交易的授权、消费者保护以及确保信息自由交流的其他条款,明确应该减少、消除不利于电子商务顺利进行的阻碍。
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两大协定谈判中都把知识产权列为专门议题,目前参与TPP谈判的国家都同意巩固和发展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并且正在讨论更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及相关权利、专利、商业秘密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基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
重视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跨国发展。TTIP提出要加强美欧之间的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参与美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TPP承诺将解决中小型企业在理解和使用贸易协定方面的困难,鼓励中小型企业进行国际贸易。
比较重视劳工权利。TPP和TTIP谈判中都要求就劳工权益保护加强合作、协调和对话的承诺。TPP国家认同,通过加强双边和区域合作,提高工人的福祉和就业机会,并促进人力资本发展和高性能的工作场所,对克服21世纪劳动力面临的挑战非常重要。TTIP则强调国际认可的有关劳工权利的法规要得到有效实施。
还有涉及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谈判,也涉及过去贸易协定较少涉及的新要求。
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从来都是由强者主导和制定的,而TTP和TTIP所覆盖的国家和地区占据了全球经济半壁以上的份额,美国等发达国家可能通过这两大贸易投资协定形成的更高、更新的贸易投资规则,引领全球经贸活动新规则的构建。
TTIP涉及的美国和欧盟无疑是世界贸易和投资的中坚力量。美国和欧盟关于就业和经济增长高级别工作组(United States-European Union High 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 在2012年中期报告中指出,欧盟和美国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近一半,占世界贸易的30%,美国和欧盟在双边的直接投资超过3.7万亿美元。随着日本的参与,TPP的影响也进一步扩大,TPP国家占到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近40%和大约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这两大协定完成后所形成的自由贸易区将成为全球第一和第二大的自由贸易区,总的涵盖39个国家、2011年占世界经济总量的62%,因而所形成的经贸规则也很可能取代现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确定的全球贸易规则,甚至架空WTO的运行。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教授Zaki Laidi 3月31日发表专文指出,TPP或TTIP如果真的谈成,那么WTO就可以关门了,因为届时这个组织将不再是各国协商贸易规矩的地方。而美欧等领导人也声称,这是改变全球贸易游戏规则的谈判,并毫不掩饰地说这两个协定将成为全球制定技术规定、标准和认证的 “模板”,重塑全球贸易治理体系。 不过,美国主导TPP和TTIP尽管有“绑架制定”全球经贸行动准则的意图,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有过苛过严、超越发展阶段的要求,甚至不乏有专门针对中国的考虑,但这些协定属于后自由贸易协定,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首先,孕育中的新产业革命和全球产业升级规律要求国际经贸规则作出相应的调整。全球产业升级的趋势总体上是服务业发展有所加快,在全球经济总量的所占比重稳步提高,平均已经超过60%以上,发达国家和地区更是大多超过70%;而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中份额则有所下降,一般在发达国家中占20%到30%的比重。随着互联网等新的信息技术广泛而深入地运用,各种新的商业模式、业态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正在深刻影响全球的生产生活方式;能源技术、生物技术等也在不断酝酿突破,带动节能环保等产业快速发展。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世界服务贸易结构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以通信、金融、信息等知识、资本密集的服务业部门比重逐步扩大,以技术、资本、知识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将成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跨国投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近几年来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全球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占全部外国直接投资存量的比重已上升到60%以上,服务业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占全球外国直接流量的比重也达到60%以上,跨国并购也由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集中。所以,传统的经贸规则主要关注货物贸易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TTP和TTIP对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规则的制定则符合了全球产业变动的大方向。其次,全球频发的能源资源环境问题要求国际经济贸易更加关注环境保护等问题。无论是多次发生的大气、海洋等受污染事件,还是气候变暖或者其他气候异常变化,都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争议和重视。第三,对劳工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等反映了以人为本、促进创新的要求。
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变化,需要我们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国家决定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正是为了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不适应全球经贸规则变化的制度进行改革突破,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国的改革开放,加快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按照前述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新动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突出聚焦五个“化”,着力形成更符合国际惯例的制度。
积极探索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管理是当前国际经济贸易谈判和规则制定的新趋势,也是TPP等新经贸协定的核心条款之一,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有利于率先进行政府管理的压力测试。长期以来,中国对企业投资采取项目审批制度,出现了“审批经济”、“跑部钱进”等严重影响投资效率和经济真正市场化的情况,其中对外资管理采用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定的目录中列出了中国鼓励、限制、禁止外商进入的行业,但这与市场的千变万化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不相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部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扫清了法律障碍。负面清单管理将对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动的,而只要未列入名单的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积极探索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为了更有利于区内的货物流动,应进一步改革试验区内现行的海关、检疫等方面监管制度,改变现行的一线进境货物“先申报、后入区”的海关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入区,再申报”,最大限度地提升一线进出境便利程度和物流效率,真正做到“一线(国境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与非试验区的连接线)高效管住,区内自由流动”,加快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监管与韩国釜山和新加坡等港口实行的自由贸易监管制度能基本相一致,从而促进国际中转货物占上海港比例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
聚焦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促进服务业国际化。目前国际经贸谈判中更加重视服务业的开放,而受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素质和税制等的约束和影响,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严重不匹配,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世界平均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服务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 2006年仅为2.9%,不足美国的五分之一,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比较也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与中国的国际贸易大国的地位是极不相符,且中国的服务贸易中主要又集中贸易、旅游等少数传统服务业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应积极探索扩大服务业对外对内开放,既要促进中国传统劳务、旅游、运输等优势服务产业的开放,又要加快金融、贸易、文化、专业服务等资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开放,力争通过服务业开放倒逼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中国服务业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推进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加快促进金融国际化。与提升中国经济金融的国际地位要求相适应,顺应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潮流,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应在试验区积极探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允许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资与外资合办中外合资银行、允许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允许部分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等,从而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切实提高准入后管理水平,促进政府管理的现代化。试验区政府部门应转变政府职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切实改革传统的项目审批、企业准入管理制度,从重准入管理、轻事后监管转向放宽准入,加强准入后监管,特别是加强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前和进入市场后的监督管理,严格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强化企业和个人诚信制度建设。
作者为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比如,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前后问世的科学发现成为日后以电子、航空航天和核能为标志的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基础,同时也引发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推动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S,即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的诞生。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最大的一次,全球经贸格局、规则和制度的调整也在酝酿形成之中,中国作为崛起中世界经济大国,必须积极应对,主动参与,把握主动权。
当前必须关注美国力推的TPP和TTIP可能引发的全球经贸格局、规则和制度的变化,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带动推进国内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符合国际市场规则变化趋势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TPP和TTIP新内涵
2009年11月,美国正式提出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TPP)计划,将之提升到“21世纪贸易规则”的高度。目前TPP的谈判已经进行了16轮以上,美国还将和欧盟在2013年6月正式展开“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的谈判,以最终建立美欧自由贸易区(FTA)。尽管TPP和TTIP的谈判内容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美国试图主导国际经贸规则新变化的主要方向,既涉及到全面取消或降低关税,又包括农业、政府采购、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技术贸易壁垒、动植物卫生检疫、原产地标准、竞争政策等议题,同时涉及透明度、劳工、环境保护等美国核心价值,明显超过一般自贸区协议的标准和覆盖领域。这两大协定所推动的自由化远远超过了一般贸易自由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新的变化。
从过去一般的贸易为主,转向贸易和投资并重,且更加重视投资。TPP和TTIP都提出要全面取消和降低所有产品,包括农产品、工业产品的关税,同时推动建立全面、高标准的投资协定,更加重视投资的自由化,强调全面的市场准入,要消除投资壁垒。
两大协定都把投资单列为一项重要的谈判内容,协议将采用“否定列表”方式,即除非明确表示现在及将来与协定背离的保留措施,其他所有部门将一律开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采用这种方式后,服务业未来出现的任何新部门将自动开放。美国还主张外资企业应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确保不受歧视;在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上,美国拒绝适用WTO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方式,主张当外资企业遭遇争端时,可赋予企业起诉国家的权利。尽管目前TPP谈判的有关投资的法律文本中也规定了每个TPP国家可根据公共利益来调节、管理企业行为,但明确国家必须给投资者提供实质性法律保护,迅速、公平和透明地解决投资者与国家的争端。
从货物贸易为主,转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更加重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两大协定谈判对促进货物贸易自由化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如TPP关税减让表将覆盖所有货物,相当于约1.1万个税目;同时又都把服务贸易单列为一个重点谈判方面,强调建设公平、公开、透明的服务贸易市场。美国还高度关注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在TPP中将金融服务业独立设章,目前的谈判文本主要涉及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新兴金融服务的公平非歧视待遇、争端解决程序、投资保护和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
更加重视电子商务、信息通讯等新兴行业的发展。TPP协定谈判专门列有电子商务和电信两个议题,TTIP也把电子商务和信息与通迅服务列入专门谈判事项。TPP主张对互联网及其他电子渠道展开的商品和服务交易制定规则,将包括海关关税、数码环境、电子交易的授权、消费者保护以及确保信息自由交流的其他条款,明确应该减少、消除不利于电子商务顺利进行的阻碍。
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两大协定谈判中都把知识产权列为专门议题,目前参与TPP谈判的国家都同意巩固和发展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并且正在讨论更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及相关权利、专利、商业秘密以及知识产权执法、基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
重视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跨国发展。TTIP提出要加强美欧之间的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参与美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TPP承诺将解决中小型企业在理解和使用贸易协定方面的困难,鼓励中小型企业进行国际贸易。
比较重视劳工权利。TPP和TTIP谈判中都要求就劳工权益保护加强合作、协调和对话的承诺。TPP国家认同,通过加强双边和区域合作,提高工人的福祉和就业机会,并促进人力资本发展和高性能的工作场所,对克服21世纪劳动力面临的挑战非常重要。TTIP则强调国际认可的有关劳工权利的法规要得到有效实施。
还有涉及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谈判,也涉及过去贸易协定较少涉及的新要求。
国际经贸规则新趋势
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从来都是由强者主导和制定的,而TTP和TTIP所覆盖的国家和地区占据了全球经济半壁以上的份额,美国等发达国家可能通过这两大贸易投资协定形成的更高、更新的贸易投资规则,引领全球经贸活动新规则的构建。
TTIP涉及的美国和欧盟无疑是世界贸易和投资的中坚力量。美国和欧盟关于就业和经济增长高级别工作组(United States-European Union High Level Working Group on Jobs and Growth) 在2012年中期报告中指出,欧盟和美国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近一半,占世界贸易的30%,美国和欧盟在双边的直接投资超过3.7万亿美元。随着日本的参与,TPP的影响也进一步扩大,TPP国家占到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近40%和大约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一。这两大协定完成后所形成的自由贸易区将成为全球第一和第二大的自由贸易区,总的涵盖39个国家、2011年占世界经济总量的62%,因而所形成的经贸规则也很可能取代现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确定的全球贸易规则,甚至架空WTO的运行。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教授Zaki Laidi 3月31日发表专文指出,TPP或TTIP如果真的谈成,那么WTO就可以关门了,因为届时这个组织将不再是各国协商贸易规矩的地方。而美欧等领导人也声称,这是改变全球贸易游戏规则的谈判,并毫不掩饰地说这两个协定将成为全球制定技术规定、标准和认证的 “模板”,重塑全球贸易治理体系。 不过,美国主导TPP和TTIP尽管有“绑架制定”全球经贸行动准则的意图,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有过苛过严、超越发展阶段的要求,甚至不乏有专门针对中国的考虑,但这些协定属于后自由贸易协定,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首先,孕育中的新产业革命和全球产业升级规律要求国际经贸规则作出相应的调整。全球产业升级的趋势总体上是服务业发展有所加快,在全球经济总量的所占比重稳步提高,平均已经超过60%以上,发达国家和地区更是大多超过70%;而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中份额则有所下降,一般在发达国家中占20%到30%的比重。随着互联网等新的信息技术广泛而深入地运用,各种新的商业模式、业态不断涌现,数字经济正在深刻影响全球的生产生活方式;能源技术、生物技术等也在不断酝酿突破,带动节能环保等产业快速发展。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世界服务贸易结构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以通信、金融、信息等知识、资本密集的服务业部门比重逐步扩大,以技术、资本、知识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将成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跨国投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近几年来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全球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占全部外国直接投资存量的比重已上升到60%以上,服务业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占全球外国直接流量的比重也达到60%以上,跨国并购也由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集中。所以,传统的经贸规则主要关注货物贸易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TTP和TTIP对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等规则的制定则符合了全球产业变动的大方向。其次,全球频发的能源资源环境问题要求国际经济贸易更加关注环境保护等问题。无论是多次发生的大气、海洋等受污染事件,还是气候变暖或者其他气候异常变化,都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争议和重视。第三,对劳工保护、对知识产权保护等反映了以人为本、促进创新的要求。
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探
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变化,需要我们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国家决定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正是为了加大制度创新力度,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不适应全球经贸规则变化的制度进行改革突破,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国的改革开放,加快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按照前述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新动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突出聚焦五个“化”,着力形成更符合国际惯例的制度。
积极探索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投资便利化。负面清单管理是当前国际经济贸易谈判和规则制定的新趋势,也是TPP等新经贸协定的核心条款之一,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有利于率先进行政府管理的压力测试。长期以来,中国对企业投资采取项目审批制度,出现了“审批经济”、“跑部钱进”等严重影响投资效率和经济真正市场化的情况,其中对外资管理采用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定的目录中列出了中国鼓励、限制、禁止外商进入的行业,但这与市场的千变万化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不相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部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扫清了法律障碍。负面清单管理将对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动的,而只要未列入名单的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积极探索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为了更有利于区内的货物流动,应进一步改革试验区内现行的海关、检疫等方面监管制度,改变现行的一线进境货物“先申报、后入区”的海关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入区,再申报”,最大限度地提升一线进出境便利程度和物流效率,真正做到“一线(国境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与非试验区的连接线)高效管住,区内自由流动”,加快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贸易监管与韩国釜山和新加坡等港口实行的自由贸易监管制度能基本相一致,从而促进国际中转货物占上海港比例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
聚焦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促进服务业国际化。目前国际经贸谈判中更加重视服务业的开放,而受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素质和税制等的约束和影响,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严重不匹配,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世界平均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服务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在 2006年仅为2.9%,不足美国的五分之一,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比较也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与中国的国际贸易大国的地位是极不相符,且中国的服务贸易中主要又集中贸易、旅游等少数传统服务业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应积极探索扩大服务业对外对内开放,既要促进中国传统劳务、旅游、运输等优势服务产业的开放,又要加快金融、贸易、文化、专业服务等资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开放,力争通过服务业开放倒逼中国服务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中国服务业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推进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加快促进金融国际化。与提升中国经济金融的国际地位要求相适应,顺应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潮流,稳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应在试验区积极探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允许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资与外资合办中外合资银行、允许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允许部分中资银行从事离岸业务等,从而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切实提高准入后管理水平,促进政府管理的现代化。试验区政府部门应转变政府职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遵循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切实改革传统的项目审批、企业准入管理制度,从重准入管理、轻事后监管转向放宽准入,加强准入后监管,特别是加强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前和进入市场后的监督管理,严格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强化企业和个人诚信制度建设。
作者为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