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基础音乐教育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研究其教学领域的审美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审美特征,使音乐课按照美的规律来设置、构建和实施,是音乐新课程最突出、最重要的理念。
【关键词】音乐教学;审美因素;审美规范
基础音乐教育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研究其教学领域的审美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审美特征,使音乐课按照美的规律来设置、构建和实施,是音乐新课程最突出、最重要的理念。
1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学的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好的歌曲教材应贴近学生生活,表达学生心声;或是蕴含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衬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出一片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他们的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使学生百听不厌、百唱不厌,久而久之,自然就会产生“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鉴赏内容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的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学能容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融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 音乐教师的审美规范
依据审美教育的观点,施教者的劳动形态应具有审美性。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一个美好的音乐教师形象,不仅能够使学生对教师产生信任感,而且还能使学生潜移默化的受到美的影响和熏陶。
2.1 教学仪态:教学仪态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显示的符合礼仪要求及审美规范的仪容、服饰、表情、仪态、手势、举止等。作为一个“美的使者”,音乐教师应十分看重自己的仪表及服饰,除注意整洁大方外,还应尽可能讲究些,比如发式美一点,服装的款式、色彩新一点,甚至着些淡妆等等。当然,要恰到好处。音乐教师在课堂上的动作举止既要潇洒、活泼、又应稳重、端庄、表情、姿态应亲切、自然,手势准确、自如,充分展示教师的审美修养,给学生以优美感、高雅感。
2.2 教学语言:教学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中适应教学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职业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板书。音乐教师的口头语言应发音标准、清晰,语调适中,表达规范,而且要充满感情色彩,富于感染力。音乐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语言着眼点更在于音乐本身。所以,音乐教学语言要特别注意简洁并具有启发性。板书方面,文字应端正秀美,乐谱整齐规范、设计精巧、布局合理。
2.3 教学气质:教学气质是教师人格和个性特点的外化,在教学中主要体现为聪慧、自信、机敏、幽默、真诚等。音乐教师的优秀气质来源于其心理品质及学识基础:热爱生活——有着真诚美好的情感,有着良好的审美修养,对生活的美和教育的艺术有着独到见解与体验,总是能在生活中发现美;在教育实践中创造美;充满爱心——爱学生、爱音乐、爱教学工作;具有童心——纯洁、真挚,心灵年轻;兴趣广泛——视野宽阔、知识丰富。
3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征
审美化的音乐教学环境,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的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决定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學中,教师应力免不良音响的产生,诸如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极其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化和艺术化。座位的安排和乐器的摆设应富有新意,并有利于小组交流与活动。
4 音乐教学过程的审美描述
4.1 音乐审美注意与音乐审美渴望:音乐教学的准备阶段,各环节的连接和结束阶段:审美教育学认为:组织教学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施教。这一阶段具有两个显著的审美心里特征:一是中断学生的日常意识,唤起其音乐审美注意。二是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燃起其音乐审美渴望。组织教学是师生间打成和谐和情感交流的关键阶段,教师优雅的仪表、亲切真诚的问候,使学生感到交流的愉快,把课堂很快引进轻松而和谐的气氛中,为即将开始的音乐教学创造出一个审美化的情境。一堂精彩的音乐课总是离不开构思精巧、充满新意的教学设计,而那些匠心独具的铺垫部分与诱人的连接环节,则会不断的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使其产生新的审美渴望。音乐教学的结束阶段,既是师生对音乐审美的共同回忆,又是一种新的音乐审美联想。在学生们走出音乐教室的瞬间,仍感受到音乐课堂的余韵,当他们以美好的心情回味着音乐课时,他们已经产生了对音乐课的新的期待,对音乐审美的新的渴望。
4.2 音乐审美感知与音乐审美探索:音乐教学的学习阶段:这个阶段是音乐教学的主体,它既是一个审美感知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审美探索活动过程。
在音乐课的基本技能教学中,很容易产生同音乐审美相驳的现象,一写形式枯燥的、理性的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基本技能教学作为一个音乐审美感知和审美探索的过程。对中小学生来说,对音乐的感觉主要依赖于旋律,而对于旋律的反应是一种整体性的反应。很难设想,学生在听音乐时专去听大小三度,三和弦或七和弦,而对优美感人的旋律听而不闻,无动于衷。
4.3 音乐审美认识与音乐审美创造:音乐教学的审美阶段:这是师生在音乐审美感知探索的基础上,加深对音乐美的认识和理解并进行音乐审美的创造。
音乐复习是对音乐审美对象的重复过程。重复的美学意义在于对审美对象的印象加深,并不断产生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这是发生美感的重要途径。
但是音乐教学要力避那种机械式的重复,比如歌唱了一遍又一遍却毫无新意,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复习。复习的本质是创造,音乐复习应是一种具有创造性,能使学习产生新的审美体验的复习,目的是从中领会更多的创造性,从中创造更多的美。当学生发现他们在唱的歌比上节课要好,这一遍比前一遍更具有魅力,他们便会感受到创造的欢乐,获得美的享受,甚至产生“震惊”或者“顿悟”,突然认识到自己在音乐上确实有了进步,发现自己确实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音乐,同音乐分不开了。
【关键词】音乐教学;审美因素;审美规范
基础音乐教育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研究其教学领域的审美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审美特征,使音乐课按照美的规律来设置、构建和实施,是音乐新课程最突出、最重要的理念。
1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学的内容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好的歌曲教材应贴近学生生活,表达学生心声;或是蕴含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衬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出一片情怀。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他们的心灵萌发美的种子。同时,好的歌曲教材还应具备“动听”、“耐唱”的特点,使学生百听不厌、百唱不厌,久而久之,自然就会产生“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音乐鉴赏内容要体现经典性与文献性,展示人类音乐文化的精萃,展示美的结晶。器乐教材“美”的着眼点则在于简洁、洗练的编配方面,通过配器,显示其音色、织体的丰富之美、变化之美、和谐之美。
音乐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音乐教学能容的审美因素,将自己的音乐审美体验积极融入对教材的分析、处理中,形成强烈而浓郁的音乐审美动力和审美渴望。
2 音乐教师的审美规范
依据审美教育的观点,施教者的劳动形态应具有审美性。音乐教师是美的传播者,一个美好的音乐教师形象,不仅能够使学生对教师产生信任感,而且还能使学生潜移默化的受到美的影响和熏陶。
2.1 教学仪态:教学仪态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所显示的符合礼仪要求及审美规范的仪容、服饰、表情、仪态、手势、举止等。作为一个“美的使者”,音乐教师应十分看重自己的仪表及服饰,除注意整洁大方外,还应尽可能讲究些,比如发式美一点,服装的款式、色彩新一点,甚至着些淡妆等等。当然,要恰到好处。音乐教师在课堂上的动作举止既要潇洒、活泼、又应稳重、端庄、表情、姿态应亲切、自然,手势准确、自如,充分展示教师的审美修养,给学生以优美感、高雅感。
2.2 教学语言:教学语言是教师在课堂中适应教学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职业语言,包括口头语言和板书。音乐教师的口头语言应发音标准、清晰,语调适中,表达规范,而且要充满感情色彩,富于感染力。音乐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学,语言着眼点更在于音乐本身。所以,音乐教学语言要特别注意简洁并具有启发性。板书方面,文字应端正秀美,乐谱整齐规范、设计精巧、布局合理。
2.3 教学气质:教学气质是教师人格和个性特点的外化,在教学中主要体现为聪慧、自信、机敏、幽默、真诚等。音乐教师的优秀气质来源于其心理品质及学识基础:热爱生活——有着真诚美好的情感,有着良好的审美修养,对生活的美和教育的艺术有着独到见解与体验,总是能在生活中发现美;在教育实践中创造美;充满爱心——爱学生、爱音乐、爱教学工作;具有童心——纯洁、真挚,心灵年轻;兴趣广泛——视野宽阔、知识丰富。
3 音乐教学环境的审美特征
审美化的音乐教学环境,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觉环境的美,二是两者间的和谐,这是创造良好音乐教学气氛和情境的外部条件。
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决定因素。音质清晰、悦耳的音响给人的听觉带来快感,并诱发美感的产生,而糟糕的音响则使人生厌、烦躁。在音乐教學中,教师应力免不良音响的产生,诸如音量过大、音质过尖,或不等音乐结束就中断放音,弹奏音律欠准的钢琴、风琴等。
一个美好的视觉环境对音乐教学也是极其重要的,音乐教室的布置应优雅化和艺术化。座位的安排和乐器的摆设应富有新意,并有利于小组交流与活动。
4 音乐教学过程的审美描述
4.1 音乐审美注意与音乐审美渴望:音乐教学的准备阶段,各环节的连接和结束阶段:审美教育学认为:组织教学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施教。这一阶段具有两个显著的审美心里特征:一是中断学生的日常意识,唤起其音乐审美注意。二是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燃起其音乐审美渴望。组织教学是师生间打成和谐和情感交流的关键阶段,教师优雅的仪表、亲切真诚的问候,使学生感到交流的愉快,把课堂很快引进轻松而和谐的气氛中,为即将开始的音乐教学创造出一个审美化的情境。一堂精彩的音乐课总是离不开构思精巧、充满新意的教学设计,而那些匠心独具的铺垫部分与诱人的连接环节,则会不断的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使其产生新的审美渴望。音乐教学的结束阶段,既是师生对音乐审美的共同回忆,又是一种新的音乐审美联想。在学生们走出音乐教室的瞬间,仍感受到音乐课堂的余韵,当他们以美好的心情回味着音乐课时,他们已经产生了对音乐课的新的期待,对音乐审美的新的渴望。
4.2 音乐审美感知与音乐审美探索:音乐教学的学习阶段:这个阶段是音乐教学的主体,它既是一个审美感知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审美探索活动过程。
在音乐课的基本技能教学中,很容易产生同音乐审美相驳的现象,一写形式枯燥的、理性的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基本技能教学作为一个音乐审美感知和审美探索的过程。对中小学生来说,对音乐的感觉主要依赖于旋律,而对于旋律的反应是一种整体性的反应。很难设想,学生在听音乐时专去听大小三度,三和弦或七和弦,而对优美感人的旋律听而不闻,无动于衷。
4.3 音乐审美认识与音乐审美创造:音乐教学的审美阶段:这是师生在音乐审美感知探索的基础上,加深对音乐美的认识和理解并进行音乐审美的创造。
音乐复习是对音乐审美对象的重复过程。重复的美学意义在于对审美对象的印象加深,并不断产生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这是发生美感的重要途径。
但是音乐教学要力避那种机械式的重复,比如歌唱了一遍又一遍却毫无新意,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复习。复习的本质是创造,音乐复习应是一种具有创造性,能使学习产生新的审美体验的复习,目的是从中领会更多的创造性,从中创造更多的美。当学生发现他们在唱的歌比上节课要好,这一遍比前一遍更具有魅力,他们便会感受到创造的欢乐,获得美的享受,甚至产生“震惊”或者“顿悟”,突然认识到自己在音乐上确实有了进步,发现自己确实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音乐,同音乐分不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