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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变革中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入手,探析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历史发展历程,并积极探析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现状。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历史演变;现状评析
法律需要融合于社会需求,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就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善。目前正处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时期,在此形势下科学去审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历史演变,进行民事诉讼法现状的评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历程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是与民事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一致的,不同时期,民事诉讼强调的基本原则是不同的。探析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我们可以将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生存在夹缝中的新民主主义民事诉讼阶段
新民主主义时期,在革命根据形成了不同于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事诉讼制度,并成为后来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工程,影响力比较大的是处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主张以调解的方式去解决各种民事纠纷。其在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上坚持一下几点:其一,强调调解制度在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作用,讲究树立调解观念;其二,关注于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以此为出发点去进行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其三,有着明显的限制性处分原则和非约束辩论原则的萌芽,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表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特点。
(二)拉开无产阶级性质的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序幕
新中国成立之后,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不断被建立起来,民事诉讼发展方面也渐渐拉开了无产阶级性质的新中国民事诉讼发展序幕。具体来讲,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的《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初步界定了我国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程序通则(草案)》,其中明确提出了此时期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其一,废除国民党政府司法机关的诉讼形式;其二,建立更加方便快捷实事求是的诉讼程序体系;其三,确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实体法的基本原则。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继颁行,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开始进入正规化,系统化的发展阶段,此时的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人民法院独立审判需要以法律原则为基础;其二,公民在民事法律上一律平等;其三,坚决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基本原则;其四,检察院有权参与或者提起重大民事案件的权利。
(三)处于法制建设兴盛时期的民事诉讼法改革
在经历了十年动乱之后,法制建设事业不断开展,尤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以后,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一个兴盛的时期。在社会各方人士的努力之下,终于与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民事诉讼法(试行)》,在此基础上后期在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此民事诉讼法规体系中去,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变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探析:其一,对于调解的重新定位,实现了从调解向“自愿与合法调解”方向的转变;其二,删除了试行中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原则内容;其三,处分原则显得更加彻底,体现出对于当事人权利的尊重,法院的权利被弱化;其四,增加了涉外诉讼民事诉讼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二、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评析
无论在何种时代的法律体制,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都难免存在局限性,因此文章从肯定和缺陷两个角度去审视现在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保证观点的客观性。具体来讲:
(一)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优势
1.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形式来看
从形式上来讲,现在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处于法典之首,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一,充分体现出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统帅性,此形成其他民事子系统法律的基础和前提,在此基础上有利于整个民事法典结构的完善性发展,实现了从抽象向具体的转变;其二,以民事立法体例将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放在法典的首要位置,能够将成文法典的特色展现出来,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对于民众来讲也可以更好的去理解民事诉讼法律的内容。
2.从现行民事诉讼的内容上来看
首先,我国目前的民俗诉讼的基本理念与现代化的法制观念是相吻合的,在基本原则中确定了诸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和平等原则等内容,总体上看来,我国民事诉讼的发展还是朝向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的;其次,在民事诉讼体系中的权利平等原则,充分展现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精神,集中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在观念上的正向改变。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基本原则上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比较明显的价值取向不足。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探析:其一,从立法体例的安排上来看,逻辑严谨性不足,使得理论理解出现很多的分歧,给予司法实践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其二,从立法的技术来讲,基本原则的立法条文排列顺序不科学,很多情况下忽视了位置的合理安排,容易造成体系安排问题;其三,从基本内容上来看,目前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显得比较繁杂,使得法律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地为渐渐丧失,以导致将其界定为非原则化法律体系的问题;其四,从价值取向来看,现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过多的展现出职权色彩,使得几项基本原则之间出现了职权化的发展倾向。
三、结语
民事诉讼法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结合时代变迁的特点,积极进行改善和调整,以保证其符合民众的根本利益,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我相信,随着各种调整和改善措施的开展,民事诉讼法制体系将会不断得以完善,从而在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参考文献:
[1]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探索[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历史演变;现状评析
法律需要融合于社会需求,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就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善。目前正处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变革时期,在此形势下科学去审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历史演变,进行民事诉讼法现状的评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历程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是与民事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一致的,不同时期,民事诉讼强调的基本原则是不同的。探析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我们可以将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生存在夹缝中的新民主主义民事诉讼阶段
新民主主义时期,在革命根据形成了不同于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事诉讼制度,并成为后来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础工程,影响力比较大的是处于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主张以调解的方式去解决各种民事纠纷。其在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上坚持一下几点:其一,强调调解制度在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作用,讲究树立调解观念;其二,关注于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以此为出发点去进行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其三,有着明显的限制性处分原则和非约束辩论原则的萌芽,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表现出这两个方面的特点。
(二)拉开无产阶级性质的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序幕
新中国成立之后,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不断被建立起来,民事诉讼发展方面也渐渐拉开了无产阶级性质的新中国民事诉讼发展序幕。具体来讲,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的《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初步界定了我国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程序通则(草案)》,其中明确提出了此时期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为:其一,废除国民党政府司法机关的诉讼形式;其二,建立更加方便快捷实事求是的诉讼程序体系;其三,确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实体法的基本原则。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相继颁行,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开始进入正规化,系统化的发展阶段,此时的基本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人民法院独立审判需要以法律原则为基础;其二,公民在民事法律上一律平等;其三,坚决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基本原则;其四,检察院有权参与或者提起重大民事案件的权利。
(三)处于法制建设兴盛时期的民事诉讼法改革
在经历了十年动乱之后,法制建设事业不断开展,尤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以后,我国法制建设进入一个兴盛的时期。在社会各方人士的努力之下,终于与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民事诉讼法(试行)》,在此基础上后期在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此民事诉讼法规体系中去,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变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探析:其一,对于调解的重新定位,实现了从调解向“自愿与合法调解”方向的转变;其二,删除了试行中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原则内容;其三,处分原则显得更加彻底,体现出对于当事人权利的尊重,法院的权利被弱化;其四,增加了涉外诉讼民事诉讼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二、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评析
无论在何种时代的法律体制,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都难免存在局限性,因此文章从肯定和缺陷两个角度去审视现在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保证观点的客观性。具体来讲:
(一)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优势
1.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形式来看
从形式上来讲,现在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处于法典之首,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一,充分体现出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统帅性,此形成其他民事子系统法律的基础和前提,在此基础上有利于整个民事法典结构的完善性发展,实现了从抽象向具体的转变;其二,以民事立法体例将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放在法典的首要位置,能够将成文法典的特色展现出来,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对于民众来讲也可以更好的去理解民事诉讼法律的内容。
2.从现行民事诉讼的内容上来看
首先,我国目前的民俗诉讼的基本理念与现代化的法制观念是相吻合的,在基本原则中确定了诸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和平等原则等内容,总体上看来,我国民事诉讼的发展还是朝向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的;其次,在民事诉讼体系中的权利平等原则,充分展现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精神,集中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在观念上的正向改变。
(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基本原则上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比较明显的价值取向不足。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探析:其一,从立法体例的安排上来看,逻辑严谨性不足,使得理论理解出现很多的分歧,给予司法实践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其二,从立法的技术来讲,基本原则的立法条文排列顺序不科学,很多情况下忽视了位置的合理安排,容易造成体系安排问题;其三,从基本内容上来看,目前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显得比较繁杂,使得法律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地为渐渐丧失,以导致将其界定为非原则化法律体系的问题;其四,从价值取向来看,现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过多的展现出职权色彩,使得几项基本原则之间出现了职权化的发展倾向。
三、结语
民事诉讼法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结合时代变迁的特点,积极进行改善和调整,以保证其符合民众的根本利益,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我相信,随着各种调整和改善措施的开展,民事诉讼法制体系将会不断得以完善,从而在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参考文献:
[1]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探索[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