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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之学的“心”作为“理”的容纳场所和发用枢纽,发挥功能性作用,成为人德性的根源,并通过与天人境界联系以及强调心的效用,巩固了“心”的哲学地位。“心”地位的提升,导致了对程朱理学的修正,存疑精神与“尊德性”倾向由此而生。“自然”与“心”的结合,使其从命定的外在道德性转向先天的内在道德性,由道家概念转变为儒者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