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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代私营企业主的企业时期,私营企业的融资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痕迹,企业在不完全资本市场中的融资具有非契约性,控制权的转移是私营企业第二个生命周期的开始,也是实现融资与治理的契约化的过程.控制权在家族内部的转移是一种成本最小的方式,也是私营企业的首选方式.控制权转移给职业经理的条件是家族治理的成本高于聘请职业经理所发生的代理成本.家族集中持有的财产承担了企业风险和隐性成本,但内源融资使企业对资本周转速度不够敏感,减缓了加速效应,企业难以在短期内迅速获得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