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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夜间训练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射击教练员开发出来的一种实用有效的训练方法。抽取保山市业余少体校12名女队员,按运动成绩相当随机分配到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六人。实验时间为一个月,采用夜间训练的组称为实验组,不采用夜间训练的组为对照组。结果表明:要想进一步提高射击运动员夜间训练的效能,应把夜间训练与白天训练的安排紧密地结合起来,可以对运动成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夜间训练;动觉;射击
1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随机抽取保山市业余体校射击队运动员12名,平均年龄在14岁的女队员,训练年限均为1年半。在女子气手枪40发项目中平均成绩为360环左右。
1.2研究方法:
抽取保山市业余少体校12名女队员做了对比实验。按运动成绩相当随机分配到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六人。实验时间为一个月,采用夜间训练的组称为实验组,不采用夜间训练的组为对照组。实验组每个星期进行3次夜间训练,每次训练时間为1个半小时左右。分别在实验前和实验和进行了两次考核,考核项目为女子气手枪40发。数据处理采用配对t检验的方法,数据以平均值±标准差表示。
2研究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实验前实验组和对照组成绩无明显差异。实验组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夜间训练以后,成绩要比训练前明显进步,差异具有显著性。对照组实验前后成绩差异不明显。夜间训练可以对运动成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讨论
3.1夜间训练的起源和发展
1980年甘春风教练在参加全国射击教练员训练班学习期间,受到所学心理学知识的启发,提出了对射击运动员进行夜间训练的初步设想。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她先后把夜间训练用于陕西省一些步枪射击运动员的训练中,取得了与常规训练明显不同的好效果。后来甘春风教练(1988)把自己多年来对射击运动员夜间训练的认识和使用方法整理成文公开发表,她指出:提高本体感觉能力的训练方法很多,如白天戴眼镜将视觉遮盖起来或堵觇孔以及在黑房中训练都是很好的方法,但实践证明“夜训”效果更佳。与此同时,张书平教练(1989)介绍了采用暗室训练和夜间训练提高步枪射击运动员内在本体感觉能力的经验和体会。他提出的暗室训练实际上是夜间训练的一种变式,与夜间训练所不同的是,白天在暗室(如地下室或地道等)里进行训练。就在夜间训练处于探索阶段的时候,胡智教练在心理学专家的帮助下开始研究内瞄训练法,这是由夜间训练演进而来的一种排除视知觉喧宾夺主、突出本体感觉的射击专项知觉训练法。
3.2 夜间训练作用机理的分析
有些优秀射击运动员尽管视力不佳,但是专项动作技能水平很高。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表明,由多种内外部感觉共同参与活动的运动知觉,其主要感觉成分不是视觉等外部感觉,而是反映机体内部肌肉活动的动觉(也称运动感觉)。在做某个动作时,一般能获得两种主要感觉信息,一种是视觉信息,另一种是动觉信息。运动员对这两种信息并不是等同处理的,通常视觉信息容易被注意到,而动觉信息则不太容易被其意识到。这是由于动觉在人的大脑皮层上一般是让位于视觉的,处于被掩盖的地位,表现为模糊、暗淡。根据这一特点,在技术训练中有必要采用一些专门方法来改变动觉在大脑中的次要地位,使它能够从视觉的遮掩下解脱出来,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在这些方法中,最典型的方法就是视觉遮断(或限制)法,这种方法通过遮断运动员在动作操作过程中的视觉信息,使他们能够有效地注意到内在的动觉信息。夜间训练就是利用客观条件减弱或限制视觉的参与,从而提高运动员内在动觉感受性的一种视觉遮断法。
3.3 夜间训练与白天训练的安排
为了考察这样安排对运动员夜间训练时动觉感受性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实验研究。实验者被随机分成两个等组,即双休日组和非双休日组,分别在双休日和非双休日的晚上18:00-22:00这一时间里,进行安静时和定量运动负荷下肘关节动觉感受性变化的测试,结果发现,即双休日组被试者在大、中、小运动负荷下肘关节动觉感受性均显著提高,非双休日组被试者只是在小运动负荷下才有明显增加,而在中、大运动负荷下没有什么变化。这说明白天训练等活动产生的疲劳对非双休日被试者在傍晚这段时间里动觉感受性的提高有不利影响。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有的教练员采用“早操、上午练,下午休息,晚上练”的模式,与上面做法所不同的是,它不仅是让运动员下午休息,而且还把夜间训练作为一种正常的训练安排,并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训练时间上的保证。还有的教练员在实施夜间训练的同时,为了让运动员得到充分休息,大胆地取消了几十年一贯制的早操。
3.4 夜间训练的时间
夜间训练时间短,会使夜间训练流于形式。夜间训练时间过长,会不利于白天的训练。至于夜间训练的起止时间,我们可以根据季节的变化和训练的总体安排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并灵活掌握。一般来讲,冬训期间的夜间训练可以安排在19:00-21:00之间进行,春、秋季可推后0.5-1h,即在19:30-21:00或20:00-22:00间;而夏训时的夜间训练可以放在20:00-22:00或20:30-22:30时段进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某一训练阶段以夜间训练为主,白天训练为辅,那么不仅夜间训练时间可以延长,而且起止时间也应做适当调整。有位教练员常把夜间训练安排在凌晨某一时段,问及原因告之,如果运动员在他一天里最难受的这段时间里能打10环,那么在白天比赛时还有什么困难能阻止他取得好成绩呢?显然,这位教练员这样安排的主要目的是锻炼运动员的意志品质。根据运动时间生物学的有关理论,这一时段的夜间训练是一种负性择时训练,即在运动员生理和心理节律的机能水平最低的时期进行技术训练。在这种负性择时训练时,采用中、小训练负荷可以收到在峰值相位时大强度和大运动量训练的同样的或相近的效果。从这种理论来看,上面那种做法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运动员意志品质的培养上,其技术训练的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
3.5 夜间训练的场地安排
夜间训练安排在室内进行的较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室外冬季寒冷、夏季蚊虫叮咬以及场地条件的限制等。把夜间训练放在训练馆里进行,的确可以排除这些外界不利因素的影响,有助于夜间训练的顺利实施。但是,在室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些项目最好还是在靶场上进行夜间训练。夏训时在靶场上进行夜间训练,草地蚊虫较多,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驱蚊虫方法来保证训练的正常进行。再者可以在夜间训练场地上设置由弱到强的几种灯光,不仅可以采用开灯和关灯的方法,而且还可以通过变换灯光的形式来进行夜间训练。
结论
夜间训练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应用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所以夜间训练是射击运动员的一种重要的有效训练方法;在目前夜间训练这种情况下,要想更好地发挥夜间训练的效能,应从运动知觉特点和体能节律等方面加深对夜间训练作用机理的认识,妥善处理夜间训练与白天训练的关系,选定最适宜的夜间训练时间和场所,合理解决夜间训练与白天比赛发挥的问题,同时还应充分考虑运动员昼夜节律类型的差异,科学地安排夜间训练。
参考文献
[1] 甘春风教练.运用心理学知识再论射击运动员的夜间训练[J].射击参考资料,1988(1):1-5.
[2] 张书平.步枪射击运动员内向感觉的训练[J].射击参考资料,1989(4-5):19-21.
[3] 胡智.试论“枪感”、“预感”及其训练[J].体育科学,1985(1):65-69.
(作者单位:保山市少体校)
关键词:夜间训练;动觉;射击
1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随机抽取保山市业余体校射击队运动员12名,平均年龄在14岁的女队员,训练年限均为1年半。在女子气手枪40发项目中平均成绩为360环左右。
1.2研究方法:
抽取保山市业余少体校12名女队员做了对比实验。按运动成绩相当随机分配到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六人。实验时间为一个月,采用夜间训练的组称为实验组,不采用夜间训练的组为对照组。实验组每个星期进行3次夜间训练,每次训练时間为1个半小时左右。分别在实验前和实验和进行了两次考核,考核项目为女子气手枪40发。数据处理采用配对t检验的方法,数据以平均值±标准差表示。
2研究结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实验前实验组和对照组成绩无明显差异。实验组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夜间训练以后,成绩要比训练前明显进步,差异具有显著性。对照组实验前后成绩差异不明显。夜间训练可以对运动成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讨论
3.1夜间训练的起源和发展
1980年甘春风教练在参加全国射击教练员训练班学习期间,受到所学心理学知识的启发,提出了对射击运动员进行夜间训练的初步设想。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她先后把夜间训练用于陕西省一些步枪射击运动员的训练中,取得了与常规训练明显不同的好效果。后来甘春风教练(1988)把自己多年来对射击运动员夜间训练的认识和使用方法整理成文公开发表,她指出:提高本体感觉能力的训练方法很多,如白天戴眼镜将视觉遮盖起来或堵觇孔以及在黑房中训练都是很好的方法,但实践证明“夜训”效果更佳。与此同时,张书平教练(1989)介绍了采用暗室训练和夜间训练提高步枪射击运动员内在本体感觉能力的经验和体会。他提出的暗室训练实际上是夜间训练的一种变式,与夜间训练所不同的是,白天在暗室(如地下室或地道等)里进行训练。就在夜间训练处于探索阶段的时候,胡智教练在心理学专家的帮助下开始研究内瞄训练法,这是由夜间训练演进而来的一种排除视知觉喧宾夺主、突出本体感觉的射击专项知觉训练法。
3.2 夜间训练作用机理的分析
有些优秀射击运动员尽管视力不佳,但是专项动作技能水平很高。生理学和心理学研究表明,由多种内外部感觉共同参与活动的运动知觉,其主要感觉成分不是视觉等外部感觉,而是反映机体内部肌肉活动的动觉(也称运动感觉)。在做某个动作时,一般能获得两种主要感觉信息,一种是视觉信息,另一种是动觉信息。运动员对这两种信息并不是等同处理的,通常视觉信息容易被注意到,而动觉信息则不太容易被其意识到。这是由于动觉在人的大脑皮层上一般是让位于视觉的,处于被掩盖的地位,表现为模糊、暗淡。根据这一特点,在技术训练中有必要采用一些专门方法来改变动觉在大脑中的次要地位,使它能够从视觉的遮掩下解脱出来,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在这些方法中,最典型的方法就是视觉遮断(或限制)法,这种方法通过遮断运动员在动作操作过程中的视觉信息,使他们能够有效地注意到内在的动觉信息。夜间训练就是利用客观条件减弱或限制视觉的参与,从而提高运动员内在动觉感受性的一种视觉遮断法。
3.3 夜间训练与白天训练的安排
为了考察这样安排对运动员夜间训练时动觉感受性的影响,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实验研究。实验者被随机分成两个等组,即双休日组和非双休日组,分别在双休日和非双休日的晚上18:00-22:00这一时间里,进行安静时和定量运动负荷下肘关节动觉感受性变化的测试,结果发现,即双休日组被试者在大、中、小运动负荷下肘关节动觉感受性均显著提高,非双休日组被试者只是在小运动负荷下才有明显增加,而在中、大运动负荷下没有什么变化。这说明白天训练等活动产生的疲劳对非双休日被试者在傍晚这段时间里动觉感受性的提高有不利影响。因此,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有的教练员采用“早操、上午练,下午休息,晚上练”的模式,与上面做法所不同的是,它不仅是让运动员下午休息,而且还把夜间训练作为一种正常的训练安排,并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训练时间上的保证。还有的教练员在实施夜间训练的同时,为了让运动员得到充分休息,大胆地取消了几十年一贯制的早操。
3.4 夜间训练的时间
夜间训练时间短,会使夜间训练流于形式。夜间训练时间过长,会不利于白天的训练。至于夜间训练的起止时间,我们可以根据季节的变化和训练的总体安排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并灵活掌握。一般来讲,冬训期间的夜间训练可以安排在19:00-21:00之间进行,春、秋季可推后0.5-1h,即在19:30-21:00或20:00-22:00间;而夏训时的夜间训练可以放在20:00-22:00或20:30-22:30时段进行。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某一训练阶段以夜间训练为主,白天训练为辅,那么不仅夜间训练时间可以延长,而且起止时间也应做适当调整。有位教练员常把夜间训练安排在凌晨某一时段,问及原因告之,如果运动员在他一天里最难受的这段时间里能打10环,那么在白天比赛时还有什么困难能阻止他取得好成绩呢?显然,这位教练员这样安排的主要目的是锻炼运动员的意志品质。根据运动时间生物学的有关理论,这一时段的夜间训练是一种负性择时训练,即在运动员生理和心理节律的机能水平最低的时期进行技术训练。在这种负性择时训练时,采用中、小训练负荷可以收到在峰值相位时大强度和大运动量训练的同样的或相近的效果。从这种理论来看,上面那种做法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运动员意志品质的培养上,其技术训练的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
3.5 夜间训练的场地安排
夜间训练安排在室内进行的较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室外冬季寒冷、夏季蚊虫叮咬以及场地条件的限制等。把夜间训练放在训练馆里进行,的确可以排除这些外界不利因素的影响,有助于夜间训练的顺利实施。但是,在室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些项目最好还是在靶场上进行夜间训练。夏训时在靶场上进行夜间训练,草地蚊虫较多,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驱蚊虫方法来保证训练的正常进行。再者可以在夜间训练场地上设置由弱到强的几种灯光,不仅可以采用开灯和关灯的方法,而且还可以通过变换灯光的形式来进行夜间训练。
结论
夜间训练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应用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所以夜间训练是射击运动员的一种重要的有效训练方法;在目前夜间训练这种情况下,要想更好地发挥夜间训练的效能,应从运动知觉特点和体能节律等方面加深对夜间训练作用机理的认识,妥善处理夜间训练与白天训练的关系,选定最适宜的夜间训练时间和场所,合理解决夜间训练与白天比赛发挥的问题,同时还应充分考虑运动员昼夜节律类型的差异,科学地安排夜间训练。
参考文献
[1] 甘春风教练.运用心理学知识再论射击运动员的夜间训练[J].射击参考资料,1988(1):1-5.
[2] 张书平.步枪射击运动员内向感觉的训练[J].射击参考资料,1989(4-5):19-21.
[3] 胡智.试论“枪感”、“预感”及其训练[J].体育科学,1985(1):65-69.
(作者单位:保山市少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