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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正式启动[1],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地的62个市(镇)被列为综合试点地区,国家发改委将对综合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年度评估考核,并在评估考核的基础上,建立试点动态淘汰机制.对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进行科学评价是引导、调控、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