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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企业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制度,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一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近年来,合肥市企业年报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2020年度该市企业年报率达到90.51%。今年以来,共归集全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许可信息199931条、行政处罚信息2192条,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合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建立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方工作标准。今年以来,该市281个行政执法部门创建了监管平台用户账号,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企业50余万户,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9851名;全市累计开展随机抽查999批次,完成抽查企业1658户,形成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三是强化信用分类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信用分类抽查任务648批次,共差异化抽取4637户企业开展检查,推动了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开展产品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完善“合肥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制定《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参考标准(第一版)》,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探索生产领域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新方法、新模式。
四是推進部门信息共享。市场监管局主动将企业基础信息通过合肥市法人库及一网通办平台推送至发展改革、人社局、公安、公积金、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将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向相关部门推送、共享企业基础信息123万余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2万余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1.5万余条,推动形成了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格局。
五是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对被“列异”“列严”和有其他失信记录的企业,在登记注册、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5492户次;协助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各类职务实行任职信息拦截(警示)141人次、执行股权冻结403户次、解除股权冻结24户次、强制划转股权20户次。
六是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结合年报公示,梳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法对符合吊销条件的及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完成2020年度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18535户。
七是强化信用修复。建立健全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开展“送信用进企业”系列活动,依法依规主动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服务。今年以来,通过信用修复撤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行政处罚信息441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9285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114户次,助推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是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年报信息、即时信息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近年来,合肥市企业年报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2020年度该市企业年报率达到90.51%。今年以来,共归集全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许可信息199931条、行政处罚信息2192条,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合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建立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方工作标准。今年以来,该市281个行政执法部门创建了监管平台用户账号,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企业50余万户,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9851名;全市累计开展随机抽查999批次,完成抽查企业1658户,形成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三是强化信用分类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信用分类抽查任务648批次,共差异化抽取4637户企业开展检查,推动了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开展产品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完善“合肥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制定《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参考标准(第一版)》,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积极探索生产领域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新方法、新模式。
四是推進部门信息共享。市场监管局主动将企业基础信息通过合肥市法人库及一网通办平台推送至发展改革、人社局、公安、公积金、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将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向相关部门推送、共享企业基础信息123万余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2万余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1.5万余条,推动形成了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格局。
五是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对被“列异”“列严”和有其他失信记录的企业,在登记注册、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5492户次;协助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各类职务实行任职信息拦截(警示)141人次、执行股权冻结403户次、解除股权冻结24户次、强制划转股权20户次。
六是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结合年报公示,梳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法对符合吊销条件的及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完成2020年度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18535户。
七是强化信用修复。建立健全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开展“送信用进企业”系列活动,依法依规主动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服务。今年以来,通过信用修复撤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行政处罚信息441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9285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114户次,助推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