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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荣县地区导致智力低下的主要致病因素,寻找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智力残疾的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方法对荣县地区2006年6月1日~2010年6月30日鉴定的18岁以下智力残疾病例进行分析。结果智力残疾的主要致病因素依次是:惊厥性疾病16.28%;发育畸形12.79%;胎儿及新生儿窒息10.47%,产伤5.32%;结论积极治疗惊厥性疾病,加强孕期保健,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产科质量,对高危儿进行早期干预,可降低智力残疾的发生率和残疾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