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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弊端主要表现在卫生部门与质量监督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各自为政,重复监督检查.卫生部门依照<食品卫生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监测,而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有关条款进行食品质量监督.这些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但有些条款有交叉重复的内容.经常出现卫生部门检查结束刚走,质量部门又来检查,同一产品反复检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