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犯罪预防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笔者通过走访攀枝花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对攀枝花市近三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并结合在校了解情况,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原因;对策
一、攀枝花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攀枝花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11件159人。其中批准逮捕82件114人,不批准逮捕29件45人,不捕率为28.3%。受理人数和批准逮捕人数出现大幅下降。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85件251人。其中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案件163件235人,不起诉12人,对符合条件的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①,不诉率为8.76%。受理人数和起诉人数实现了逐年下降。
二、攀枝花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类型多元化,侵犯财产型、暴力型犯罪极为突出,毒品型犯罪不容忽视。在所有涉嫌的犯罪类型中:侵犯财产型犯罪有141人,暴力型犯罪有82人,毒品型犯罪16人,分别占总人数的56.18%、32.7%、6.37%。其中侵犯财产型犯罪又以盗窃(105人)、抢劫(28人)等为主,分别占总人数的41.83%、11.16%;暴力型犯罪主要以聚众斗殴(37人)、寻衅滋事(3人)、强奸(6人)、故意伤害(34人)、故意杀人(2人)等为主,分别占总人数的14.74%、1.2%、2.4%、13.55%、0.8%。
(二)作案概率随年龄增长不断提升,16-17年龄段为犯罪高发期。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状况来看,14岁有2人,15岁有14人,16岁有93人,17岁有142人。其中,在16岁-17岁年龄段的人数合计235人,占总人数的93.63%。
(三)涉罪未成年人性别分化明显,男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实施犯罪主体的绝大多数。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男性占93.63%,女性占6.37%,男性是女性的14倍多。
(四)跨区域犯罪频发,非户籍地作案逐渐成为常态。在提起公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非本省户籍作案人员有12人,非本市户籍作案人员103人,非本县(区)户籍作案人员152人。非户籍地作案人员占总人数的64.68%。
(五)无业人员、无技能人员已成为犯罪主体,同时,学生犯罪不容忽视。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民等合计有218人,占86.85%。在校学生有33人,占13.15%。在在校学生群体中,每年涉案的未成年学生分别为:2015年18人,2016年11人,2017年4人。在所涉嫌实施的犯罪类型中,故意伤害12人,故意杀人1人,聚众斗殴5人,抢劫5人、抢夺1人,盗窃5人,强奸2人,交通肇事1人,危险驾驶1人。
(六)文化程度影响犯罪动机,低学历未成年人更容易实施犯罪。从涉罪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2人,初中文化的占144人,中专或技校、高中或职高的占1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2人。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涉罪未成年人占到了所有涉罪未成年人的99.15%。
(七)结伙共同作案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从涉嫌犯罪的性质来看,共同犯罪人数为142人,占总人数的56.57%。单独犯罪的人数为109人,占总人数的43.43%。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拜金享乐主义思想影响,进而产生攀比心理,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加之,电视、网络、杂志的高速发展使未成年人很容易接触到带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的信息,未成年人时刻承受着各种文化糟粕的侵蚀,诱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未成年人自身原因
未成年人正处于由少年向成人过渡的时期,也是青春期发育的“危险年龄”段,主观约束力差,分辨是非善恶、抵制外界不良影响、避免冲动冒险的认知能力差,对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的认识带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往往容易被同化。因为不成熟,会盲目地结交一些在社会“吃得开”的朋友,有可能成为不良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怎样的后果和责任。往往在受到刑法的严厉惩处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三)家庭原因
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家庭结构不完整以及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伤害尤其突出,单亲家庭、外出务工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尤甚,在杜某某、卓某抢劫一案中,父母离异后,杜某某随父亲生活,其父白天在外从事车辆营运工作,认为只要在經济上不亏待儿子就尽到了作父亲的责任,家庭沟通较少,后,杜某某等二人铤而走险,为获取钱财深夜抢劫单身女性。一些家长不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采取诸如娇宠溺爱、简单粗暴、放任自流等不当教养方式,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
(四)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有助于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并且学校法治教育滞后,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加之,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未成年人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治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性侵类行为。在张某某强奸案中,张某某系某校在校学生,邀约同学外出玩耍回校后,在通过女生寝室过道时遇到了同学何某某,因刚刚浏览过色情网站,便产生了想跟何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冲动,随后着手对何某某实施了性侵犯罪并逃离现场。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家庭环境,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未成年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与其成长的家庭环境息息相关。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的可塑性很强,良好的家庭氛围易于形成健全人格,健康心理。对于单亲家庭、外出务工家庭,要使家长意识到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大影响和良好监护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决定性作用。家长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监护意识,以身作则,以自信、积极、理智、通达状态,积极履行教养子女的责任。
(二)加强未成年心理疏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心理素质的主要途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平衡心理、逆反心理、孤独、空虚心理,如不及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将可能引起未成年犯罪的这些苗头扼杀,将会出现大量的问题学生。我们建议学校除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开展心理咨询外,还应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咨询,进行个别指导,以增强他们自我认识、自我解困、自我调节的能力。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负面行为的发生。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科学的理性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他们从小学会处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民族利益,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帮助他们正确对待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涉及众多的部门组织,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组织和社会资源的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为未成年人构筑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适时监控未成年人长期、频繁进入网吧等场所。司法机关要切实履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避免对未成年人服刑期间的脱管想象的发生。
(四)加大法治宣传,针对未成年人有效开展犯罪预防
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青少年时期的优势与不足;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远大人生目标,端正生活态度;结合具体案例,对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进行阐述和解释,用学生们身边发生的事,帮助他们加深对法律和法治精神的理解,增强青少年自我防范和规范自律的意识。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和配合,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有温度的工作阔步前行。
参考文献:
[1]姚向阳:《青少年犯罪问题与家庭教育》,东方论坛,1999。
[2]朱力:《对“和谐社会”的社会学解读》,南京社会科学,2005。
[3]陈秀丽:《我国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研究综述》,中国青年研究,2004。
[4]曹立群任昕:《犯罪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6]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預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唐玉冰(2000.5.28),女,汉族,四川攀枝花人,学生?
①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暂缓不起诉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原因;对策
一、攀枝花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攀枝花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11件159人。其中批准逮捕82件114人,不批准逮捕29件45人,不捕率为28.3%。受理人数和批准逮捕人数出现大幅下降。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85件251人。其中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案件163件235人,不起诉12人,对符合条件的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①,不诉率为8.76%。受理人数和起诉人数实现了逐年下降。
二、攀枝花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类型多元化,侵犯财产型、暴力型犯罪极为突出,毒品型犯罪不容忽视。在所有涉嫌的犯罪类型中:侵犯财产型犯罪有141人,暴力型犯罪有82人,毒品型犯罪16人,分别占总人数的56.18%、32.7%、6.37%。其中侵犯财产型犯罪又以盗窃(105人)、抢劫(28人)等为主,分别占总人数的41.83%、11.16%;暴力型犯罪主要以聚众斗殴(37人)、寻衅滋事(3人)、强奸(6人)、故意伤害(34人)、故意杀人(2人)等为主,分别占总人数的14.74%、1.2%、2.4%、13.55%、0.8%。
(二)作案概率随年龄增长不断提升,16-17年龄段为犯罪高发期。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状况来看,14岁有2人,15岁有14人,16岁有93人,17岁有142人。其中,在16岁-17岁年龄段的人数合计235人,占总人数的93.63%。
(三)涉罪未成年人性别分化明显,男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实施犯罪主体的绝大多数。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男性占93.63%,女性占6.37%,男性是女性的14倍多。
(四)跨区域犯罪频发,非户籍地作案逐渐成为常态。在提起公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非本省户籍作案人员有12人,非本市户籍作案人员103人,非本县(区)户籍作案人员152人。非户籍地作案人员占总人数的64.68%。
(五)无业人员、无技能人员已成为犯罪主体,同时,学生犯罪不容忽视。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民等合计有218人,占86.85%。在校学生有33人,占13.15%。在在校学生群体中,每年涉案的未成年学生分别为:2015年18人,2016年11人,2017年4人。在所涉嫌实施的犯罪类型中,故意伤害12人,故意杀人1人,聚众斗殴5人,抢劫5人、抢夺1人,盗窃5人,强奸2人,交通肇事1人,危险驾驶1人。
(六)文化程度影响犯罪动机,低学历未成年人更容易实施犯罪。从涉罪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2人,初中文化的占144人,中专或技校、高中或职高的占1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2人。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涉罪未成年人占到了所有涉罪未成年人的99.15%。
(七)结伙共同作案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从涉嫌犯罪的性质来看,共同犯罪人数为142人,占总人数的56.57%。单独犯罪的人数为109人,占总人数的43.43%。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原因
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拜金享乐主义思想影响,进而产生攀比心理,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加之,电视、网络、杂志的高速发展使未成年人很容易接触到带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的信息,未成年人时刻承受着各种文化糟粕的侵蚀,诱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未成年人自身原因
未成年人正处于由少年向成人过渡的时期,也是青春期发育的“危险年龄”段,主观约束力差,分辨是非善恶、抵制外界不良影响、避免冲动冒险的认知能力差,对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的认识带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往往容易被同化。因为不成熟,会盲目地结交一些在社会“吃得开”的朋友,有可能成为不良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怎样的后果和责任。往往在受到刑法的严厉惩处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三)家庭原因
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家庭结构不完整以及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伤害尤其突出,单亲家庭、外出务工家庭子女教育问题尤甚,在杜某某、卓某抢劫一案中,父母离异后,杜某某随父亲生活,其父白天在外从事车辆营运工作,认为只要在經济上不亏待儿子就尽到了作父亲的责任,家庭沟通较少,后,杜某某等二人铤而走险,为获取钱财深夜抢劫单身女性。一些家长不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采取诸如娇宠溺爱、简单粗暴、放任自流等不当教养方式,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
(四)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有助于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在教育观念上片面强调智育的重要性,淡化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培养,并且学校法治教育滞后,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加之,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未成年人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治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性侵类行为。在张某某强奸案中,张某某系某校在校学生,邀约同学外出玩耍回校后,在通过女生寝室过道时遇到了同学何某某,因刚刚浏览过色情网站,便产生了想跟何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冲动,随后着手对何某某实施了性侵犯罪并逃离现场。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家庭环境,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未成年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与其成长的家庭环境息息相关。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的可塑性很强,良好的家庭氛围易于形成健全人格,健康心理。对于单亲家庭、外出务工家庭,要使家长意识到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大影响和良好监护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决定性作用。家长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监护意识,以身作则,以自信、积极、理智、通达状态,积极履行教养子女的责任。
(二)加强未成年心理疏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心理素质的主要途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不平衡心理、逆反心理、孤独、空虚心理,如不及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将可能引起未成年犯罪的这些苗头扼杀,将会出现大量的问题学生。我们建议学校除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开展心理咨询外,还应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咨询,进行个别指导,以增强他们自我认识、自我解困、自我调节的能力。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负面行为的发生。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科学的理性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他们从小学会处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民族利益,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帮助他们正确对待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涉及众多的部门组织,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组织和社会资源的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为未成年人构筑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适时监控未成年人长期、频繁进入网吧等场所。司法机关要切实履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避免对未成年人服刑期间的脱管想象的发生。
(四)加大法治宣传,针对未成年人有效开展犯罪预防
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青少年时期的优势与不足;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远大人生目标,端正生活态度;结合具体案例,对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进行阐述和解释,用学生们身边发生的事,帮助他们加深对法律和法治精神的理解,增强青少年自我防范和规范自律的意识。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支持和配合,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有温度的工作阔步前行。
参考文献:
[1]姚向阳:《青少年犯罪问题与家庭教育》,东方论坛,1999。
[2]朱力:《对“和谐社会”的社会学解读》,南京社会科学,2005。
[3]陈秀丽:《我国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研究综述》,中国青年研究,2004。
[4]曹立群任昕:《犯罪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
[6]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預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唐玉冰(2000.5.28),女,汉族,四川攀枝花人,学生?
①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暂缓不起诉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