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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不仅是指合同管理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营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经理等。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经营理念的转变,切实将合同控制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中。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就要做好造价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尽量为企业规避合同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一、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不单是一个经营管理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现代企业经营中的绝大多数业务都会涉及到合同,而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文字的准确性以及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鉴于此,建筑企业须进一步强化法制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提前做好风险识别及预控工作,同时针对合同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地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经验制定风险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加强风险预控,另外要制定应急预案,全方位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违法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应尽可能的详尽、细致。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或者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内容不明、权责不清、约束不足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发包方为了使承包方承担更多风险和责任,拒绝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根据自身条件制订了一些不合规的合同文本来转嫁工程风险。一些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环节暗箱操作,通过与业主签订的“阴阳合同”(即在签订合同前后与业主签订的与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来承揽工程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没有认真审查分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甚至真实性都有问题。这样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法律风险极大且难以处理。
2、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3、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過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4、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
主要是由于合同内容有缺陷造成的。比如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表达清楚,没有充分估计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还有就是合同内容表达不清楚、不严密、有矛盾和二义性等,造成合同双方对于合同的理解有差异。例如在有些合同中出现“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追加款额”,而对于什么是重大设计变更并没给出准确界定,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业主往往任意曲解,给承包商造成一定损失。
三、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举措
1、选择合适的投标方向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各承包商之间竞争激烈,有的承包商为了承揽工程而盲目投标,为日后遭受损失留下了隐患。在确定投标方向时应本着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符合企业经营总战略的原则。因此,承包商在选择拟投标工程项目时需要详细收集工程信息,综合分析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企业自身实力、业主资信状况以及竞争对手状况等,确定正确的投标方向。
2、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
承包商要想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获胜,既中标赢得工程项目,又想从中盈利,就需要认真研究投标策略,用来指导投标全过程。报价策略的正确与否,将对投标企业能否中标以及中标后实施工程的盈亏起决定性作用,任何投标报价策略都是以其投标报价能够使业主接受、中标后能获得更多的利润为前提。因此,在制定投标报价策略时要综合考虑承包商自身特点、企业经营策略、投标报价技巧、市场竞争程度、合同风险程度等因素,以调整那些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利润水平。投标报价通常都不等于合同价格,因为在合同谈判时可以调整报价;合同价格与工程实际结算价格也不一样,因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索赔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调整合同价格。总之,投标者要想有效降低投标风险、提高中标率并获得较高的利润,就必须制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
3、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4、加强合同法制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努力增强全体职工的合同法律意识和風险防范意识,通过知识讲座、专题报告、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合同法律知识;针对专司合同事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重点对工程类合同签订的几大要素条款、合同洽谈的注意事项以及合同全过程的风险防范进行针对性培训,从源头上把好合同审核的质量关;其次,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特点,就加强资质审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细节进行业务辅导,要求相关部门从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力量、技术水准、施工装备和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对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四、结束语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程的、系统的和动态的,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审查,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违规签订合同、忽视动态管理、缺乏专业人才等主要问题,对此必须有针对性地予以加强方能有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然.论企业合同管理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01).
[2]毛静.铁路单位合同管理浅析[J].铁道建筑,2012(06).
[3]沈浩,郭春烨.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策略[J].中国律师,2012(03).
【关键词】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一、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不单是一个经营管理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现代企业经营中的绝大多数业务都会涉及到合同,而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文字的准确性以及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鉴于此,建筑企业须进一步强化法制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提前做好风险识别及预控工作,同时针对合同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地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经验制定风险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加强风险预控,另外要制定应急预案,全方位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违法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应尽可能的详尽、细致。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或者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内容不明、权责不清、约束不足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发包方为了使承包方承担更多风险和责任,拒绝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根据自身条件制订了一些不合规的合同文本来转嫁工程风险。一些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环节暗箱操作,通过与业主签订的“阴阳合同”(即在签订合同前后与业主签订的与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来承揽工程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没有认真审查分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甚至真实性都有问题。这样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法律风险极大且难以处理。
2、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3、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過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4、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
主要是由于合同内容有缺陷造成的。比如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表达清楚,没有充分估计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还有就是合同内容表达不清楚、不严密、有矛盾和二义性等,造成合同双方对于合同的理解有差异。例如在有些合同中出现“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追加款额”,而对于什么是重大设计变更并没给出准确界定,一旦发生上述情况,业主往往任意曲解,给承包商造成一定损失。
三、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举措
1、选择合适的投标方向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各承包商之间竞争激烈,有的承包商为了承揽工程而盲目投标,为日后遭受损失留下了隐患。在确定投标方向时应本着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符合企业经营总战略的原则。因此,承包商在选择拟投标工程项目时需要详细收集工程信息,综合分析考虑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企业自身实力、业主资信状况以及竞争对手状况等,确定正确的投标方向。
2、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
承包商要想在激烈的投标竞争中获胜,既中标赢得工程项目,又想从中盈利,就需要认真研究投标策略,用来指导投标全过程。报价策略的正确与否,将对投标企业能否中标以及中标后实施工程的盈亏起决定性作用,任何投标报价策略都是以其投标报价能够使业主接受、中标后能获得更多的利润为前提。因此,在制定投标报价策略时要综合考虑承包商自身特点、企业经营策略、投标报价技巧、市场竞争程度、合同风险程度等因素,以调整那些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利润水平。投标报价通常都不等于合同价格,因为在合同谈判时可以调整报价;合同价格与工程实际结算价格也不一样,因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索赔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调整合同价格。总之,投标者要想有效降低投标风险、提高中标率并获得较高的利润,就必须制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
3、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4、加强合同法制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努力增强全体职工的合同法律意识和風险防范意识,通过知识讲座、专题报告、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合同法律知识;针对专司合同事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重点对工程类合同签订的几大要素条款、合同洽谈的注意事项以及合同全过程的风险防范进行针对性培训,从源头上把好合同审核的质量关;其次,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特点,就加强资质审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细节进行业务辅导,要求相关部门从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力量、技术水准、施工装备和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对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四、结束语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程的、系统的和动态的,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审查,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违规签订合同、忽视动态管理、缺乏专业人才等主要问题,对此必须有针对性地予以加强方能有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然.论企业合同管理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01).
[2]毛静.铁路单位合同管理浅析[J].铁道建筑,2012(06).
[3]沈浩,郭春烨.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策略[J].中国律师,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