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初探

来源 :新生代·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yeknee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科技与医学水平的发展,跨国代孕行为发展迅速,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代孕儿童国籍的确定问题便是如此。然而各国关于代孕合法与否态度不一,国际上亦尚未有专门的相关规定,各国对国籍的相关立法本就不一致,跨国代孕儿童亲子关系的复杂性等使得对该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大的法律意义。
  【关键词】:跨国代孕 代孕儿童 国籍
  随着科技与医学水平的发展,代孕技术也越来越走进人们的生活,此虽或可为不育不孕的家庭解决烦恼,但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代孕儿童的国籍问题就是如此,而国籍对一国公民的重要性却不言而喻,因此,对其进行探讨显得甚为必要。
  一、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及科技的不断发展,许多不孕不育的夫妇可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现生育的可能。其中,以试管婴儿技术为基础的代孕,使得真正意义上的“借腹生子”变为现实。然而代孕不等同于试管婴儿,除技术操作的不同外,代孕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因其引发的一系列的社会、伦理、法律问题,还未在全世界得到广泛的认可,但由于市场需求,代孕正以一个惊人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散,甚至逐渐演变为跨国代孕的行为模式。
  在代孕中可能涉及多方当事人,至少有三方:代孕母亲、意向父母(或称委托父母)和进行人工生殖技术的诊所;最多为五方当事人:代孕母亲、意向父母、捐精者、捐卵者和进行人工生殖技术的诊所。而跨国代孕行为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代孕,多指意愿父母由于本国法律禁止或其他原因,在他国寻找代孕母亲进行代孕的行为,又称为国际代孕行为。然而,跨国代孕在国际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国内外学者也并未对其概念进行界定,一般仅认定意愿父母和代孕母亲所属国不同即为跨国代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以下简称为HCCH)将其更具体的界定为代孕母亲和意向父母居住在不同国家的人。可见,HCCH未使用惯常居所的概念,主要是为了对跨国代孕进行广义的界定。
  跨国代孕的迅速扩展,使很多国家和地区尚且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很少有国家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跨国代孕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相关问题。据报道,以色列相关部门在2009年处理了12个跨国代孕案例,而2012年则处理了128个,增长率为967%;澳大利亚移民局在2009年至2012年间发现大约430个“入境跨国代孕案件”。其中,对于跨国代孕儿童,主要面临的问题是跨国代孕中的亲子关系的确定和跨国代孕儿童国籍的确定。而在跨国代孕案件中,国籍的重要性除了国籍是对一国公民之认同外,还在于国籍对出入境的必要性及国籍作为国际私法的重要连结点对相关准据法确定的重要性。若无法获得出生地国或接收国的国籍,对于跨国代孕儿童而言,就没有合法身份继续留在出生地国,同时又由于得不到接收国护照而无法跟随意愿父母入境接收国,这很容易导致跨国代孕儿童自出生时就沦为无国籍人,继而从各方面影响跨国代孕儿童的利益。
  二、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成因
  目前,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首先,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各国对代孕是否合法的态度不同,这也是形成跨国代孕热潮的主要原因。代孕是否合法主要涉及代孕合同的合法性。尽管目前代孕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但由于各国经济和科技水平的不同,代孕的发展亦是参差不齐,各国社会和政府对代孕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从大多数涉及到跨国代孕儿童国籍的案例来看,意愿父母多是由于本国法律的禁止或自身不符合本国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无法在本国进行合法的代孕行为,只能通过跨国代孕中介或其他途径,在他国找到代孕母亲进行代孕。也有一些案例中的意愿父母是为了让孩子获得某一国家的国籍或其他原因选择了跨国代孕。在是否允许代孕上,接收国和出生地国的法律往往是相冲突的,这直接影响到跨国代孕合同的有效性和跨國代孕儿童与意愿父母的亲子关系的确认,从而影响了代孕儿童获得接收国或者出生地国的国籍。目前,除立法与政策完全空白的国家外,世界各国对代孕在立法上的态度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允许商业代孕,目前只有美国加利福利亚州;二是禁止商业代孕,多为不允许纯商业性质的代孕,如加拿大(魁北克州除外)、澳大利亚和英国等;三是绝对禁止代孕,如法国、德国。虽然中国(大陆)和日本尚未有法律规定禁止代孕,但有关的部门规章和国内政策是禁止代孕,因此从国内形势来看,未来立法极有可能禁止代孕。
  其次,国际上尚无专门规范跨国代孕的国际条约,亦尚未见对跨国代孕中儿童国籍问题作出规定的统一实体法或者冲突法规,这是形成跨国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主要原因。意愿父母往往是因为接收国法律禁止或立法空白而前往出生地国进行代孕,这主要是两国法律之不同造成的,而解决这种法律冲突往往需要国际公约或者冲突法规来指引。然而,目前与跨国代孕儿童国籍问题较为接近的国际法律规范是HCCH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和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但这也只能对跨国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指引,而其余相关国际法规主要是一些区域性国际协议,更无法为此提供明确的国际法律依据。
  再次,形成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国国籍法对国籍的取得的规定并不一致。一般来讲,国籍的取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因出生而取得一国国籍,谓之为原始国籍;另一种是因入籍而取得一国国籍,谓之为继有国籍。原始国籍的取得又可分为三类:血统主义,即依血缘关系,以父母的国籍来确定国籍;出生地主义,即依出生地决定一个人的国籍;混合主义,即兼采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现今大多数国家均采混合主义,但侧重点不同。传统上大陆法系国家多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主义为辅;美洲国家多以出生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一般情况下,跨国代孕儿童在血缘上属于意愿父母,而出生地在出生地国,因此并不能单纯地用血统主义或者出生地主义来确定国籍。
  最后,形成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跨国代孕儿童亲子关系的复杂性。按照目前的案例来看,大多数跨国代孕儿童是通过先确认亲子关系来确定代孕儿童的国籍,此种方式一般为采用国籍血统主义的国家所接受。但由于代孕方式的不同,跨国代孕儿童与意愿父母的基因关系也不同,影响着跨国代孕儿童国籍的确定。从医学角度划分,代孕包括两类:一种为传统代孕,即不完全代孕,是指卵子来自代孕母亲,而精子来自于意愿父亲或是精子捐赠者,二者通过试管受精怀孕;另一种是妊娠代孕,即完全代孕,是指精子和卵子经试管受精形成受精卵后通过培育成胚胎,再注入代孕母亲体内进行怀孕。这类代孕可根据基因关系再一步细分:其一,胚胎基因均不是来自于意愿父母,胎儿和他们没有任何基因关系;其二,精子或卵子来源于意愿父母的其中一方,另一方是捐赠者。而妊娠代孕可能涉及五个法律关系主体:代孕母亲、捐精或捐卵者、意愿父亲及意愿母亲。因为与胎儿有基因关系,意愿父母基因会遗传给胎儿,即此代孕儿童与意愿父母有血缘关系,此种妊娠代孕带来的法律问题较为简单;但当意愿父母和代孕母亲与胎儿均无遗传基因关系时,这一问题会变得相对复杂,代孕儿童更无法通过与代孕母亲或意愿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来获得接收国或出生地国之任一国籍。
  三、研究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问题的法律意义
  跨国代孕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现象正猛烈冲击着人类传统伦理和法律秩序。如前所述,关于跨国代孕是否合法各国的立法不尽相同,甚至有些国家相关立法处于空白。其中最重要的跨国代孕儿童的国籍问题,在各国国内鲜有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在目前国际上则尚无任何的国际条约。因此,在法律理论方面,对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的国籍问题的研究能为国际条约和各国的国内法提供理论基础,能完善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也对我国的相关理论研究具有指导性和开拓性。
  在法律实践方面,我国也亟待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日益增多的跨国代孕的一系列问题。虽然国内没有相关数据,但是我国也已然处于跨国代孕的洪流之中。据报道,美国加州圣地亚哥的一家代孕中介机构的中国客户从2011年开始急剧增加,逐渐占其整个业务量的40%左右。因此,由跨国代孕引起的社会问题数量正日益上升,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跨国代孕所独有的涉外特征,使其并非只涉及一国之法律,而世界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此差异极大,由此存在的法律冲突使得跨国代孕中的亲子关系、代孕儿童的国籍、代孕儿童的权益等一系列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的确定和保障。而其中,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的确定,是解决跨国代孕中亲子关系、保障代孕儿童的权益及处理相关问题的首要环节及关键。
  因此,为了跨国代孕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尤其是代孕儿童的权益保护与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伦理道德的需要,跨国代孕中代孕儿童国籍的确定问题亟待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国际法律规范的规制。
  【参考文献】
  【1】高升,王洪根.论跨国代孕中法定父母身份认定的法律冲突[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07.
  【2】齐玲星.跨国代孕亲子关系确定问题研究[D].杭州:浙江工商大学,2015.
  【3】冯燕.国际代孕父母子女关系及国籍问题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17.
  作者简介:黄栋梁(1982- ),男,汉族,湖南东安人,法学博士,湖南科技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基金项目:2017年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跨国代孕中的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B109。
其他文献
一、案例背景  纸飞机是现今中小学生科技实践活动的主要项目之一,通过研究影响纸飞机飞行距离远近的因素,可以调动所有学生的发展。在此活动过程中,对于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要关注其合作意识、合作技能,最重要的是要关注学习过程,要鼓励学生标新立异。  “纸飞机”它因制作简便、成本较低、活动形式灵活等,已成为中小学科技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在学生自我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得到
期刊
【摘要】:从军事人才、军事装备、信息安全和作战行动四个方面来阐述军事与数学的关系。  【关键词】:数学 军事人才 军事装备 信息安全 作战行动  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王梓坤说:如果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化学战(火药),第二次世界大戰是物理战(原子弹),那么从海湾战争开始后的现代战争可以说是数学战。数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不仅是其他学科的奠基石,也对军事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从远古时期到以信息技
期刊
【摘要】:作为伯格曼的巅峰之作,《第七封印》毫无疑问地代表了一个大师时刻。导演将自己关于宗教、信仰、生死的问题熔于一炉,造就了一部充满隐喻性和多义性的现代启示录。本文试图借助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宗教生活现象学理论,探查和比较三位主角对于理性和信仰的态度,由此推究本片的深层内蕴以及伯格曼的宗教观。  【关键词】:伯格曼 第七封印 现象学 信仰  作为欧洲电影三圣之一,英格玛·伯格曼出身于宗教世家,他的
期刊
【摘要】:人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因素,人的本质是马克思思想的重要结晶。本文将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人的本质思想基本概述、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观念、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论的现实意义三个层面展开,浅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现代意义。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人的本质 现代意义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人的本质思想基本概述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明确指出,个人的抽象物是人的本质,而从
期刊
【摘要】:进入新时期后,我国风景园林设计发展迅速。在风景园林设计实践中,会直接受到地域特征的影响,包括气候特点、地质特点等等。因此,就需要结合本地区的地域特征,科学开展风景园林设计工作。  【关键词】:地域特征 风景园林 设计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为风景园林设计,其设计质量会对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产生直接影响,还会对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影响。因此,相关的设计人员就需要充分结合地域
期刊
【摘要】:本研究以中共十九大报告的官方原文和其英译本为例,用事件认知模型理论对外宣翻译进行研究和分析,探讨中国人眼中的事件域认知模型和外国人眼中的事件域认知模型,提出相应的外宣翻译策略原则和翻译方法,让外国人能更好地接受和理解中国的政治文化。  【关键词】:ECM 外宣翻译 翻译方法  1.引言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习近平主席作了题为《决胜全
期刊
【摘要】:宋代和农业安全生产荒政体系分评估体系和赈济体系,主要包括诉灾、检放、抄札、赈济四部分。诉灾就是百姓向官府报告灾情,而检放是检查灾情状况并确定减免租税份额,抄札则是登记受灾人口数量,赈灾是具体的救助行动,其中诉灾、检放、抄札三个步骤构成灾害评估系统,是赈济工作进行的基础。  【关键詞】:宋代 农业 灾害 安全生产  宋代农业安全生产的威胁以自然灾害为主,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条件决定了宋人在预防
期刊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技术广泛的应用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其中在新媒体时代不断进步的前提下,原本传统的平面设计已经不能够更好的满足人民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只有充分的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互联网技术背景下平面设计和新媒体的合理融合才能更好的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因此,本文我们将围绕互联网时代平面设计如何与新媒体融合为主题来展开分析,通过详细的了解一下互聯网时代平面设计与新媒体融合的现实意义,再来
期刊
【摘要】:新时代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我国对党建工作的推广与实施力度逐渐加大。它主要包括思想、组织以及作风建设,这些方面也正是各大行业对现代员工的一致要求。在市场竞争越发激烈的情况下,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带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纷纷响应改革行动,这对员工的创新思维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电力企业承担着为全社会人民的生活提供保障的重大使命,因此该行业的在职员工更加需要具备过人的思想觉悟。文章具体阐述了党
期刊
【摘要】:古典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人类的精神财富,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学中的奇葩。诗词以其高度凝练的语言,丰富的想象,强烈的节奏感、韵律美集中地反映了社会生活,是抒发思想情感的文学体裁。它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学形式,向人们传达着一种耐人寻味的古典美、音韵美。而出自古诗词中的名句更是广为流传的,出类拔萃的文学精华部分。古典诗词的翻译有利于促进中外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对于译者们学习翻译有积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