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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案将党的领导从序言加入到宪法正文中体现了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的再上台阶。就重要性来说,在宪法规范意义上具有确认性法律意义和保障性法律意义。就实践指向来看,需从复合型宪治架构的确立和双法一体的制度体系的建构来形塑新时代“党的领导”的宪法解释框架。当前党领导下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具体实现有必要在党规的定位与适用问题和在宪法中对党的领导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与完善中进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