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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可以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在征管方面的核心优势,实现税费“同征同管”.但改革方案尚未明确是采取“税务代征”还是“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模式,建议构建科学治理模式,有策略地逐步推进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