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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地处江苏省最西北角,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较大比例。近年来,该县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农信访呈逐年上升趋势,且所占比重大。对此,丰县检察院紧扣受理、处理、善后三个环节,认真受理,稳妥办理,依法处理,公正办案,打防结合,联处联防,近年来实现了涉农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认真受理,限时办理,首访环节稳源头
检察机关对涉农信访有管辖上的限制,由于村级干部身份上的特殊,多数涉农信访会出现信访内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现象。但是,一些涉农信访往往又是集体访、告急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为此,该县检察院采取切实有效措,实现受理环节“四个百分之百”,首访环节稳源头。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控申部门每天安排一名干警值班接待,重大节假日亦不例外。双休日就将值班干警照片张贴在办公室公示栏上,并公布联系电话,实行值班干警“首问"责任制,明确“四个百分之百”,即对来信来访百分之百受理,需分流的百分之百分流,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百分之百办理,署名举报做到百分之百书面反馈,确保受理环节不出现推诿信访现象。二是限时办理,稳定来访人情绪。规定对涉农信访必须在一周内进入办理审批程序,并告之信访人,属检察院管辖的,告之来访人有关办理期限;不属检察院管辖需分流的,告之信访人有关流转去向。对于一些集体访、告急访,接访人员必须先稳定来访人的情绪,全面了解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有重要紧急情况的,必须及时报告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亲自接待;必要时,按照有关协调处理信访工作制度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接访。首访环节的细致要求,对于稳定信访源头、避免群体性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有着重要作用。去年,该县某镇村民小组10多名情绪激动的村民到检察机关反映该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来访村民还表示,此事若检察院不管,他们将直接到省里告状。接访干警及时稳定来访人的情绪,并将接访情况报告了检察长后,检察机关迅速派出控申部门干警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在连续二个星期时间内,帮助该村清理了近年的混乱财务,追缴欠款近8万元,还查出了该村支部书记李某的贪污问题并将其绳之以法。该村村民事后敲锣打鼓来检察机关为办案干警送锦旗。三是协调处理有部分管辖权的信访。对有部分管辖权的信访的协调处理,该检察机关做到不大包大揽,不越权办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或邀请;另一种是出于信访人的强烈要求。本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对于这两种情况必须报请检察长批准甚至有时要通过请示党委同意后,方可协助相关部门处理。2006年,某村10多位村民来检察院上访,反映镇政府在调查该村村干部有关经济问题后迟迟没有处理结果,强烈要求检察院介入调查,并表示检察院如果不介入,将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对此集体访,检察机关完全可以推之了事,但检察院没有这样做,而是协助当地镇党委、政府调查处理了这起集体访,及时平息了民怨、平息了上访,得到该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二、严肃查处,公正办案,处理环节办实事
调查处理涉农信访案件,能否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人息诉息访的关键。丰县检察院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切实为信访群众办实事。一是落实主办责任制,强化办案责任。对所有涉农信访案件一律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由主办干警负责到底。重大涉农信访案件,由控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主办;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信访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组织协调。办案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严肃办案,做到“三不”。对涉农信访案件的调查,要求达到“水落石出"目标,提出“三不”要求,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马虎了事,不留死角,不留后遗症。2007年下半年,在调查处理一起群众反映的一村干部经济等问题的信访案件中,该信访案件共反映了6个方面的问题,检察机关派出几位办案干警连续利用了近十天的时间,将群众反映的6个方面问题全部查得清清楚楚,还追缴了几位村干部非法所得2万余元。办案干警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信访群众,信访群众对办案干警调查的情况十分信服,当场表示不再上访。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一些涉农信访往往是村务不公开引起群众误解所致。对此,丰县检察院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清楚,还要切实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2007年6月份,一些群众来访反映该村干部截留上级的粮食补贴。后通过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失实,是群众对有关政策及实情不了解所致。调查后,办案干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信访群众解释清楚,另外还向该村提出口头建议,建议要进一步实行村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通过办理此案,既还了干部的清白,缓解了干群之间的紧张关系,还及时息访了一起集体访,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查防并重,联处联防,善后环节求实效
涉农信访若一查了之,会使许多信访案件留下后遗症。丰县检察院把善后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的重要事情来抓,舍得花精力、下功夫。这是该检察院处理涉农信访息诉息访率高、效果好的又一高招。主要着力于两方面:一方面坚持查防并重。查是手段,防是目的。涉农信访案件查处之后,都要求办案干警对引发群众信访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或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有关信息。2006年,通过查处多起信访案件发现,村级财务大量白条入账问题是引发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丰县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送了一条“村级财务‘白条人账’引发群众上访问题不容忽视”的信息,引起当地党委主要领导重视,结果在当地掀起了一场村级财务整顿风波,一些乡镇为此实行了村级财务由乡镇统一管理制度,加大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对一些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而引发涉农上访的村,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均会向该单位或其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整改建议。另一方面实行联处联防制度。涉农信访案件常常是由许多因素引起的,尤其是一些由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涉农信访案件,要息诉息访非常难。处理此类信访案件检察机关的做法是: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联处联防,共同协调处理和做好善后工作。2006年,一村因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检察干警通过办案,整改了村委会在征地中的不规范问题,共退还群众征地款2万余元,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平息了部分群众心中的怨气。另外,还及时协助镇党委、政府在该村召开村民大会,整顿村级财务,上门做一些信访人员思想工作等,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加上事后的多次回访,终于平息了一起可能引起上百人集体上访的信访案件。
一、认真受理,限时办理,首访环节稳源头
检察机关对涉农信访有管辖上的限制,由于村级干部身份上的特殊,多数涉农信访会出现信访内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现象。但是,一些涉农信访往往又是集体访、告急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为此,该县检察院采取切实有效措,实现受理环节“四个百分之百”,首访环节稳源头。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控申部门每天安排一名干警值班接待,重大节假日亦不例外。双休日就将值班干警照片张贴在办公室公示栏上,并公布联系电话,实行值班干警“首问"责任制,明确“四个百分之百”,即对来信来访百分之百受理,需分流的百分之百分流,属检察机关管辖的百分之百办理,署名举报做到百分之百书面反馈,确保受理环节不出现推诿信访现象。二是限时办理,稳定来访人情绪。规定对涉农信访必须在一周内进入办理审批程序,并告之信访人,属检察院管辖的,告之来访人有关办理期限;不属检察院管辖需分流的,告之信访人有关流转去向。对于一些集体访、告急访,接访人员必须先稳定来访人的情绪,全面了解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有重要紧急情况的,必须及时报告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亲自接待;必要时,按照有关协调处理信访工作制度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接访。首访环节的细致要求,对于稳定信访源头、避免群体性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有着重要作用。去年,该县某镇村民小组10多名情绪激动的村民到检察机关反映该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来访村民还表示,此事若检察院不管,他们将直接到省里告状。接访干警及时稳定来访人的情绪,并将接访情况报告了检察长后,检察机关迅速派出控申部门干警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在连续二个星期时间内,帮助该村清理了近年的混乱财务,追缴欠款近8万元,还查出了该村支部书记李某的贪污问题并将其绳之以法。该村村民事后敲锣打鼓来检察机关为办案干警送锦旗。三是协调处理有部分管辖权的信访。对有部分管辖权的信访的协调处理,该检察机关做到不大包大揽,不越权办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或邀请;另一种是出于信访人的强烈要求。本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对于这两种情况必须报请检察长批准甚至有时要通过请示党委同意后,方可协助相关部门处理。2006年,某村10多位村民来检察院上访,反映镇政府在调查该村村干部有关经济问题后迟迟没有处理结果,强烈要求检察院介入调查,并表示检察院如果不介入,将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对此集体访,检察机关完全可以推之了事,但检察院没有这样做,而是协助当地镇党委、政府调查处理了这起集体访,及时平息了民怨、平息了上访,得到该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二、严肃查处,公正办案,处理环节办实事
调查处理涉农信访案件,能否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人息诉息访的关键。丰县检察院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切实为信访群众办实事。一是落实主办责任制,强化办案责任。对所有涉农信访案件一律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由主办干警负责到底。重大涉农信访案件,由控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主办;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信访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组织协调。办案责任明确,奖罚分明,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二是严肃办案,做到“三不”。对涉农信访案件的调查,要求达到“水落石出"目标,提出“三不”要求,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马虎了事,不留死角,不留后遗症。2007年下半年,在调查处理一起群众反映的一村干部经济等问题的信访案件中,该信访案件共反映了6个方面的问题,检察机关派出几位办案干警连续利用了近十天的时间,将群众反映的6个方面问题全部查得清清楚楚,还追缴了几位村干部非法所得2万余元。办案干警将调查情况反馈给信访群众,信访群众对办案干警调查的情况十分信服,当场表示不再上访。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一些涉农信访往往是村务不公开引起群众误解所致。对此,丰县检察院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清楚,还要切实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2007年6月份,一些群众来访反映该村干部截留上级的粮食补贴。后通过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失实,是群众对有关政策及实情不了解所致。调查后,办案干警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信访群众解释清楚,另外还向该村提出口头建议,建议要进一步实行村务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通过办理此案,既还了干部的清白,缓解了干群之间的紧张关系,还及时息访了一起集体访,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查防并重,联处联防,善后环节求实效
涉农信访若一查了之,会使许多信访案件留下后遗症。丰县检察院把善后工作作为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的重要事情来抓,舍得花精力、下功夫。这是该检察院处理涉农信访息诉息访率高、效果好的又一高招。主要着力于两方面:一方面坚持查防并重。查是手段,防是目的。涉农信访案件查处之后,都要求办案干警对引发群众信访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或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有关信息。2006年,通过查处多起信访案件发现,村级财务大量白条入账问题是引发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丰县检察机关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送了一条“村级财务‘白条人账’引发群众上访问题不容忽视”的信息,引起当地党委主要领导重视,结果在当地掀起了一场村级财务整顿风波,一些乡镇为此实行了村级财务由乡镇统一管理制度,加大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对一些因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而引发涉农上访的村,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均会向该单位或其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整改建议。另一方面实行联处联防制度。涉农信访案件常常是由许多因素引起的,尤其是一些由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涉农信访案件,要息诉息访非常难。处理此类信访案件检察机关的做法是: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联处联防,共同协调处理和做好善后工作。2006年,一村因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检察干警通过办案,整改了村委会在征地中的不规范问题,共退还群众征地款2万余元,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平息了部分群众心中的怨气。另外,还及时协助镇党委、政府在该村召开村民大会,整顿村级财务,上门做一些信访人员思想工作等,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加上事后的多次回访,终于平息了一起可能引起上百人集体上访的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