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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等方面,就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了控制价在评标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了综合单价详细评审是关键,规范化的制度建设时保证。
关键词:清单计价模式评标办法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化,2003年7月我国强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鼓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公平竞争,逐步与国际接轨。全国各地开始陆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定额预算形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成为当今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主导模式,规范了建筑产品交易行为,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渐趋更大化。但是招投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制度不健全,法规不配套,特别是评标过程中认为因素多等原因,往往使评标结果不尽如人意,容易为以后工程的实施留下隐患。就此,本文对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办法进行了思考,对常用的评标法进行了分析。
现行的评标办法
目前,国际较为通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合理最低价评标法、无标底评标法和有基于模糊数学的模糊综合评标法、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标方法、基于灰色关联的综合评标法、多因素评审法等。较为常用的事前面四种方法,其余方法目前仅限于理论研究阶段,未在实际工程中广泛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条件“一是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由此,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也就相对应产生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大多数建设单位为了控制建设成本,在招标时比较偏向于使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笔者在这里主要探讨下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分析。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概念分析
“经评审”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首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然后在评审的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报价为基数,将投标报价之外需要评审的因素如企业信誉、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投标报价偏差、不平衡报价等因素,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价值,以招标人有利和不利的原则在各标段报价上增加和减少相应金额,即构成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是否量化进行货币折算和对那些因素进行量化,一般视具体招标工程特点和招标人要求而定。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客观的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合乎市场经济法则的,它具有很多明显优点:利于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鼓励企业自主报价,把企业最新的设备、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展现给业主,以最合理、最能反映市场运营情况的报价进行投标,使得招标人能都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利于提高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在招标活动中也暴露出之多问题:由于招投标活动依托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完善、建筑市场不规范、缺少社会诚信,招投标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管人员面临只是更新过程,导致招投标活动混乱,少数投标人不计成本投标,盲目压价,低价抢标,高额索赔,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偷工减料,质量低劣,难于管理。这些问题的出现严总影响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推广,为了杜绝或减少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出现的问题,减少招标人风险,从招标人角度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准确。
“2008计价规范”对招标控制价定义为: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价的最高工程造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看出,招标控制价应具有以下三种基本功能。第一,相对于招标人,他是其能夠接受的最高价格,即限价功能;第二,相对于招标监督机构而言,它是其遏制哄抬标价,发那个纸国有资产流失的有力武器,即拦标功能。第三,相对于评标人而言,他是其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的重要工具,即衡量功能。第四,相对于投标人而言,它是具有引导其科学、理性的制作投标文件尤其是制作投标报价的功能,即导引功能。由此,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在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做到准确呢?
一是招标文件编制要素要全。编制及审核招标文件时要确保其严密性,特别是对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及一些细节问题规定要精确细致,避免忽视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
二是工程量清单编制要准。在进行清单编制前,编制人首先要充分领会招标文件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描述一定要详细清楚、其次是熟悉图纸,了解项目的结构形式、节点、细部构造等,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不明确(如材料、设备、标准、档次、规格、型号等)或有错误的地方,防止造成中标的投标单位因为今后修改工程量、提高项目标准等,进行不平衡报价。
三是收集价格信息要细。市场信息是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招标人,从策划发包开始就要以大量的信息数据为依据。招标人可以搜集和积累历史项目资料,通过对材料和设备价格询价资料,认真对该地区相似工程项目进行大量的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调研,从而将招标控制价控制在同类工程的社会平均水平,避免控制价过高,投标人高价中标;控制价过低,投标人没有利润而恶意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
(二)专家评审要规范。
评标是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是一个集技术、安全、管理、经济等多门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问题,是择优选择的决策过程,所以评标专家素质高低对评标结果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只有通过评标专家的准确评审,科学、合理的定标,开展公平竞争,才能充分发挥工程招标投标作用。
(三)综合单价的评审要细致。综合单价作为详细评审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招标控制价在评标中的重要作用,进行有原则的详细评审,这样才是实现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有效途径。
结束语
总的来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充分发挥了在评标中的作用,是符合现行招投标法的一项重大举措,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从理论上分析到几年来很多项目的应用表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一种理论上较优,实际应用可行的评标办法,促进了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是促进竞争、形成价格、市场经济开放的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GB50500-2008),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关键词:清单计价模式评标办法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化,2003年7月我国强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鼓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公平竞争,逐步与国际接轨。全国各地开始陆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政策,使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定额预算形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成为当今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的主导模式,规范了建筑产品交易行为,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渐趋更大化。但是招投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制度不健全,法规不配套,特别是评标过程中认为因素多等原因,往往使评标结果不尽如人意,容易为以后工程的实施留下隐患。就此,本文对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办法进行了思考,对常用的评标法进行了分析。
现行的评标办法
目前,国际较为通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合理最低价评标法、无标底评标法和有基于模糊数学的模糊综合评标法、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评标方法、基于灰色关联的综合评标法、多因素评审法等。较为常用的事前面四种方法,其余方法目前仅限于理论研究阶段,未在实际工程中广泛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条件“一是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由此,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也就相对应产生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大多数建设单位为了控制建设成本,在招标时比较偏向于使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笔者在这里主要探讨下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应用分析。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概念分析
“经评审”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首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然后在评审的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报价为基数,将投标报价之外需要评审的因素如企业信誉、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投标报价偏差、不平衡报价等因素,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价值,以招标人有利和不利的原则在各标段报价上增加和减少相应金额,即构成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是否量化进行货币折算和对那些因素进行量化,一般视具体招标工程特点和招标人要求而定。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客观的从市场经济的角度分析,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合乎市场经济法则的,它具有很多明显优点:利于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鼓励企业自主报价,把企业最新的设备、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展现给业主,以最合理、最能反映市场运营情况的报价进行投标,使得招标人能都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利于提高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在招标活动中也暴露出之多问题:由于招投标活动依托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完善、建筑市场不规范、缺少社会诚信,招投标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管人员面临只是更新过程,导致招投标活动混乱,少数投标人不计成本投标,盲目压价,低价抢标,高额索赔,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偷工减料,质量低劣,难于管理。这些问题的出现严总影响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推广,为了杜绝或减少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出现的问题,减少招标人风险,从招标人角度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准确。
“2008计价规范”对招标控制价定义为: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价的最高工程造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看出,招标控制价应具有以下三种基本功能。第一,相对于招标人,他是其能夠接受的最高价格,即限价功能;第二,相对于招标监督机构而言,它是其遏制哄抬标价,发那个纸国有资产流失的有力武器,即拦标功能。第三,相对于评标人而言,他是其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的重要工具,即衡量功能。第四,相对于投标人而言,它是具有引导其科学、理性的制作投标文件尤其是制作投标报价的功能,即导引功能。由此,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在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做到准确呢?
一是招标文件编制要素要全。编制及审核招标文件时要确保其严密性,特别是对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及一些细节问题规定要精确细致,避免忽视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
二是工程量清单编制要准。在进行清单编制前,编制人首先要充分领会招标文件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描述一定要详细清楚、其次是熟悉图纸,了解项目的结构形式、节点、细部构造等,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不明确(如材料、设备、标准、档次、规格、型号等)或有错误的地方,防止造成中标的投标单位因为今后修改工程量、提高项目标准等,进行不平衡报价。
三是收集价格信息要细。市场信息是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招标人,从策划发包开始就要以大量的信息数据为依据。招标人可以搜集和积累历史项目资料,通过对材料和设备价格询价资料,认真对该地区相似工程项目进行大量的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调研,从而将招标控制价控制在同类工程的社会平均水平,避免控制价过高,投标人高价中标;控制价过低,投标人没有利润而恶意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
(二)专家评审要规范。
评标是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是一个集技术、安全、管理、经济等多门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问题,是择优选择的决策过程,所以评标专家素质高低对评标结果的准确性有很大影响,只有通过评标专家的准确评审,科学、合理的定标,开展公平竞争,才能充分发挥工程招标投标作用。
(三)综合单价的评审要细致。综合单价作为详细评审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招标控制价在评标中的重要作用,进行有原则的详细评审,这样才是实现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有效途径。
结束语
总的来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充分发挥了在评标中的作用,是符合现行招投标法的一项重大举措,符合市场竞争规律。从理论上分析到几年来很多项目的应用表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一种理论上较优,实际应用可行的评标办法,促进了我国建筑业与国际接轨,是促进竞争、形成价格、市场经济开放的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GB50500-2008),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