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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厂购电峰谷电价是电力部门按当地电价政策,收购该类电厂上网电量时采用的一种计费方式。运用峰谷电价手段来鼓励清洁能源开发,从而改善大气环境,同时,也可以调节电力供应,提高社会效益和电力企业经济效益。但在实际电价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政策执行偏离情况,引起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性。本文以某地区为例,将电网实际购电峰谷比与按当地政府电价政策测算的峰谷比进行对比,分析购峰谷电量比值过大引起公司购电成本上升的情况,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关键词:购电峰谷比 峰谷电价 电价政策
峰谷电价以均衡价格为理论依据,是电力产品瞬时性及电力市场供求平衡的客观要求。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有利于运用价格机制均衡电力供求关系,从而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售电方面的峰谷电价政策在国内广泛采用。在向用户售电侧,国内多数省份采用了峰谷电价政策,对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有较大的提升作用;在向电厂购电侧,也有较多的省级电网企业及发电厂执行了该电价政策,部分省市范围内的购电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对象是所有燃煤、水电等电厂,部分省市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对象是个别类型的电源。以水电为例,该类型机组属于清洁能源,其发电能力受降雨影响大、分布偏远的影响,给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对小水电厂上网实行峰谷价格,引导其在用电高峰时多发电,充分发挥其对大电网的补充作用,是一种行之有效又切实可行的经济调节手段。
一、峰谷电价执行现状分析
峰谷是相对时间段来定义的,峰谷电量比指购电量中的峰段购电量与谷段购电量的比值。以某省为例,峰段电量指的是每日8:00-22:00所产生的电量;谷段电量指的是每日22:00-次日8:00所产生的电量。其中,峰段电量的电价高,谷段电量的电价较低。政府部门对于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核定的组成包括购电成本、输配电成本、线损、税金及附加费、以及合理利润。销售电价及合理利润确定后,可以确定电网公司的购电成本。电网企业购峰谷电机组的支出也是购电成本的一部分,在某个确定购峰谷电成本水平基础上,按设定的峰谷电量比,可以匡定峰电、谷电的电价水平。如果购峰电电量占比超过设定的峰电量占比,相当于提高了电网公司实际购电成本水平,使得电网企业的合理、合法的利润空间被挤占。本文以国内某地区执行峰谷电价的电厂购电数据为研究对象,首先,从线下政府物价局发文中获取峰谷购电价政策,按峰谷电价执行类型,得到设定的峰谷电量比;从线上系统中获取该地区执行峰谷电价策略所有机组的档案数据和当年购电明细数据,计算所研究地区各类峰谷电价机组购电量的峰谷比值、分地区购电量的峰谷比值,将上述比值与按照当地物价局设定的电厂峰谷购电量比值进行比较,并测算经济效益影响以及提升空间。
以该地区为例,政府部门根据“鼓励调峰、限制径流”的原则制定特定类型电厂的峰谷电价,根据地方政府关于峰谷电价的执行政策情况,该部分电厂上网电价如表1所示,表中第五列是根据政府部门发文制定的电价测算的峰谷购电量比例,即峰谷电量比达到68:32时,公司从特定电厂的购电成本单价可以接近政府设定的平均电价水平。其中,峰谷电量比(设定)是根据相关政府电价文件中规定的电价进行测算、归一化后的数据。
本次分析选取了2014年全年、执行峰谷电价的电厂上网电量汇总数据,对其峰谷购电量进行了监测分析。截止2014年底系统中的所研究电厂的数量共计2302单位(数量级单位),该地区2014年全年已购峰谷电量为90.25*千瓦时,峰谷购电费总额43.15*元。通过对从峰谷电购电数据的整体情况看,2014年该地区全年购峰谷电量为90.25*千瓦时,其中,峰电量69.98*千瓦时,谷电量20.27*千瓦时,峰谷比为77:23,高于根据政府部门发文制定的电价测算的峰谷电量比例68:32。
二、原因及影响分析
从以上情况看,水力发电是属于可再生能源,国家为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未对水力发电企业下达发电计划,水电厂发出的电量供电企业必须全部消纳,导致该地区电网企业无法按照最佳峰谷比的标准进行购电调度。以购1000万千瓦时电量为例,峰电量与谷电量比例80:20(即峰电量占80%)~20:80(即峰电量占20%)变动,电网企业购电费相对上节阐述的政府设定比例多花费成本在40~-27万元之间变动。从具体数据上看,该地区实行峰谷电价的电厂2302家,其中,1993年及以前投产的電厂共822单位,峰谷电价按照0.533和0.213计算;1994-2005年投产的电厂共962单位,峰谷电价按照0.570和0.228计算;2006年及以后投产的电厂共357单位,峰谷电价按照0.595和0.238计算;其余161单位电厂的投运时间缺失,为计算方便,缺失投运时间的电厂电价在峰谷电费计算的过程中按0.570和0.228计算。整个地区峰谷购电量比值比根据政府部门发文制定的电价测算的峰谷电量比例高9个百分点。按2014年全年峰谷购电总量90.25*千瓦时计算,如果购电调度合理,即保持总的购电量不变的情况下,峰谷购电量按照政策规定的平均电价测算的比值进行购电计划安排和实施,则根据公式(3)该地区可节省购电费1.58*元。
三、措施及建议
宏观层面,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峰谷电价,达到电网、电厂的利益双赢;在峰谷电价政策下,由政府部门放宽对电网购电业务的限制,使购售电业务市场化。电网公司内部,从发展、交易、调度、营销等发电计划制定、计划落实执行与控制等方面进行工作分解,优化峰谷电价机组的发电控制,并从财务部门与政府部门对电价解读、执行与沟通方面进行提升,规范公司购电成本的内部控制水平,保证公司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毕艳华,杜欣慧,王金娟,张岭 . 电力市场的建立及实时电价的研究[J] . 电力学报, 2003, 18(3):180-182.
[2]肖晶,陶莉,卢毅,张长沪,王振宇 . 新峰谷电价政策对大工业用户影响的分析[J].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4年02期:15-18.
[3]许毅蒙 . 湖南省峰谷电价定价和政策研究[D]. 湖南大学, 2006年.
[4]吴秋伟,汪蕾,邹云 . 基于DSM和MCP的分时电价的确定与分析[J].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3(2):24-29.
[5]屈志强 . 发电侧与销售侧峰谷电价联动方案的研究[D].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4年.
[6]李梅 . 淮南市居民分时电价实施效果分析[J].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1, 13(1):28-31.
[7]李韩房 . 中国电力市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研究[D].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8年.
关键词:购电峰谷比 峰谷电价 电价政策
峰谷电价以均衡价格为理论依据,是电力产品瞬时性及电力市场供求平衡的客观要求。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有利于运用价格机制均衡电力供求关系,从而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售电方面的峰谷电价政策在国内广泛采用。在向用户售电侧,国内多数省份采用了峰谷电价政策,对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有较大的提升作用;在向电厂购电侧,也有较多的省级电网企业及发电厂执行了该电价政策,部分省市范围内的购电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对象是所有燃煤、水电等电厂,部分省市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对象是个别类型的电源。以水电为例,该类型机组属于清洁能源,其发电能力受降雨影响大、分布偏远的影响,给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对小水电厂上网实行峰谷价格,引导其在用电高峰时多发电,充分发挥其对大电网的补充作用,是一种行之有效又切实可行的经济调节手段。
一、峰谷电价执行现状分析
峰谷是相对时间段来定义的,峰谷电量比指购电量中的峰段购电量与谷段购电量的比值。以某省为例,峰段电量指的是每日8:00-22:00所产生的电量;谷段电量指的是每日22:00-次日8:00所产生的电量。其中,峰段电量的电价高,谷段电量的电价较低。政府部门对于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核定的组成包括购电成本、输配电成本、线损、税金及附加费、以及合理利润。销售电价及合理利润确定后,可以确定电网公司的购电成本。电网企业购峰谷电机组的支出也是购电成本的一部分,在某个确定购峰谷电成本水平基础上,按设定的峰谷电量比,可以匡定峰电、谷电的电价水平。如果购峰电电量占比超过设定的峰电量占比,相当于提高了电网公司实际购电成本水平,使得电网企业的合理、合法的利润空间被挤占。本文以国内某地区执行峰谷电价的电厂购电数据为研究对象,首先,从线下政府物价局发文中获取峰谷购电价政策,按峰谷电价执行类型,得到设定的峰谷电量比;从线上系统中获取该地区执行峰谷电价策略所有机组的档案数据和当年购电明细数据,计算所研究地区各类峰谷电价机组购电量的峰谷比值、分地区购电量的峰谷比值,将上述比值与按照当地物价局设定的电厂峰谷购电量比值进行比较,并测算经济效益影响以及提升空间。
以该地区为例,政府部门根据“鼓励调峰、限制径流”的原则制定特定类型电厂的峰谷电价,根据地方政府关于峰谷电价的执行政策情况,该部分电厂上网电价如表1所示,表中第五列是根据政府部门发文制定的电价测算的峰谷购电量比例,即峰谷电量比达到68:32时,公司从特定电厂的购电成本单价可以接近政府设定的平均电价水平。其中,峰谷电量比(设定)是根据相关政府电价文件中规定的电价进行测算、归一化后的数据。
本次分析选取了2014年全年、执行峰谷电价的电厂上网电量汇总数据,对其峰谷购电量进行了监测分析。截止2014年底系统中的所研究电厂的数量共计2302单位(数量级单位),该地区2014年全年已购峰谷电量为90.25*千瓦时,峰谷购电费总额43.15*元。通过对从峰谷电购电数据的整体情况看,2014年该地区全年购峰谷电量为90.25*千瓦时,其中,峰电量69.98*千瓦时,谷电量20.27*千瓦时,峰谷比为77:23,高于根据政府部门发文制定的电价测算的峰谷电量比例68:32。
二、原因及影响分析
从以上情况看,水力发电是属于可再生能源,国家为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未对水力发电企业下达发电计划,水电厂发出的电量供电企业必须全部消纳,导致该地区电网企业无法按照最佳峰谷比的标准进行购电调度。以购1000万千瓦时电量为例,峰电量与谷电量比例80:20(即峰电量占80%)~20:80(即峰电量占20%)变动,电网企业购电费相对上节阐述的政府设定比例多花费成本在40~-27万元之间变动。从具体数据上看,该地区实行峰谷电价的电厂2302家,其中,1993年及以前投产的電厂共822单位,峰谷电价按照0.533和0.213计算;1994-2005年投产的电厂共962单位,峰谷电价按照0.570和0.228计算;2006年及以后投产的电厂共357单位,峰谷电价按照0.595和0.238计算;其余161单位电厂的投运时间缺失,为计算方便,缺失投运时间的电厂电价在峰谷电费计算的过程中按0.570和0.228计算。整个地区峰谷购电量比值比根据政府部门发文制定的电价测算的峰谷电量比例高9个百分点。按2014年全年峰谷购电总量90.25*千瓦时计算,如果购电调度合理,即保持总的购电量不变的情况下,峰谷购电量按照政策规定的平均电价测算的比值进行购电计划安排和实施,则根据公式(3)该地区可节省购电费1.58*元。
三、措施及建议
宏观层面,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峰谷电价,达到电网、电厂的利益双赢;在峰谷电价政策下,由政府部门放宽对电网购电业务的限制,使购售电业务市场化。电网公司内部,从发展、交易、调度、营销等发电计划制定、计划落实执行与控制等方面进行工作分解,优化峰谷电价机组的发电控制,并从财务部门与政府部门对电价解读、执行与沟通方面进行提升,规范公司购电成本的内部控制水平,保证公司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毕艳华,杜欣慧,王金娟,张岭 . 电力市场的建立及实时电价的研究[J] . 电力学报, 2003, 18(3):180-182.
[2]肖晶,陶莉,卢毅,张长沪,王振宇 . 新峰谷电价政策对大工业用户影响的分析[J].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4年02期:15-18.
[3]许毅蒙 . 湖南省峰谷电价定价和政策研究[D]. 湖南大学, 2006年.
[4]吴秋伟,汪蕾,邹云 . 基于DSM和MCP的分时电价的确定与分析[J].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3(2):24-29.
[5]屈志强 . 发电侧与销售侧峰谷电价联动方案的研究[D].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4年.
[6]李梅 . 淮南市居民分时电价实施效果分析[J].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1, 13(1):28-31.
[7]李韩房 . 中国电力市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研究[D].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