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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七大到今天,5年的时间过去了,回顾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可谓是经历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阶段。
一、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辉煌成就
最近5年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理念的创新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飞跃式的快速发展,不可能没有理念上的创新。这一方面,在党的一系列重要的纲领性的文件当中,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都有所体现。
1.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有关社会保障理念的创新和突破主要有:
第一,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
第二,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
第三,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改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提法,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重要思路。
第四,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以及与社会保障体系相互渗透的医疗卫生体系。
2.提倡包容性增长方式
2010年9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第五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明确提出,要倡导包容性增长。虽然在国外,这个概念大约是在2007年提出的,但是在国内高层,这还是第一次提出。包容性增长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提出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到2020年长远目标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近期目标是: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和创新
1.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完善与创新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到2012年3月,省级统筹在全国各地基本实现。这是一个艰难而巨大的进步。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区转移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等方面,也有了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
2.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各地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经过将近2年的试点之后,2009年4月8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从此,这一制度逐步推广。
3.新型农民养老保险逐步实施
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此,亿万农民开始真正有了国家层面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国农村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中央要求加快扩大试点进度。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快速发展
201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7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并要求在2012年内实现全国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民是中国人口中两个最大的群体,解决了这两个群体的社会保险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中国绝大多数国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其中主要是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而这两个群体的这两个基本社会保险项目,正是在十七大到十八大之间的时间内建立的。
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8年10月14日,发改委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医改意见。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即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改革方案和政策等。
6.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
在2007年之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十分缓慢,2007年以前近70多个地级市没有廉租房,并且在此前的近10年里,投资于廉租房的资金不足100亿元。从2008年开始,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前所未有的大发展。2008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这期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
(三)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增加
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覆盖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并且主要是城市职工,而较少惠顾到城乡其他居民。从2007年开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每年都有较大的增加。2006年,城镇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所有退休者)22,776万人,农村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新农合,参合人数有50,800万人,合计73,576万人,占当年底总人口131,448万人的48.4%。2011年,城镇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所有退休者、城镇居民)47,343万人,农村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新农合,参合人数有83,200万人,合计130,543万人,占当年底总人口134,100万人的97.3%。
二、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是空前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没有问题,而是仍然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寄希望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倾向较为突出
所谓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是指同一个社会保障项目,在不同的人口群体当中被设计成不同类型的制度,相互之间也不能够衔接。目前,社会保障碎片化主要有:第一,城乡之间同一个社会保障项目存在城乡差别,各自适用于不同的具体政策,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第二,企业、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三大群体之间,基本上各自有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是指五大基本社会保险。第三,即便同一个人口群体,同一个社会保障项目也可能有不同的种类。如,在农民当中,有人保部主管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有地方政府主管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工还可能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从项目本身看,养老保险的碎片化程度最严重: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上还没有改革,企业职工建立了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水平明显低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尤其是低于机关。但是,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上还没有建立。农民和城镇居民又各自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一、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辉煌成就
最近5年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理念的创新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飞跃式的快速发展,不可能没有理念上的创新。这一方面,在党的一系列重要的纲领性的文件当中,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中,都有所体现。
1.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有关社会保障理念的创新和突破主要有:
第一,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
第二,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
第三,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改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提法,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重要思路。
第四,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以及与社会保障体系相互渗透的医疗卫生体系。
2.提倡包容性增长方式
2010年9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第五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明确提出,要倡导包容性增长。虽然在国外,这个概念大约是在2007年提出的,但是在国内高层,这还是第一次提出。包容性增长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解决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提出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到2020年长远目标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近期目标是: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和创新
1.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完善与创新
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到2012年3月,省级统筹在全国各地基本实现。这是一个艰难而巨大的进步。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区转移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等方面,也有了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
2.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各地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经过将近2年的试点之后,2009年4月8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从此,这一制度逐步推广。
3.新型农民养老保险逐步实施
2009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此,亿万农民开始真正有了国家层面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国农村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中央要求加快扩大试点进度。
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快速发展
201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7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并要求在2012年内实现全国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民是中国人口中两个最大的群体,解决了这两个群体的社会保险问题,就基本上解决了中国绝大多数国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其中主要是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而这两个群体的这两个基本社会保险项目,正是在十七大到十八大之间的时间内建立的。
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8年10月14日,发改委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医改意见。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即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改革方案和政策等。
6.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
在2007年之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十分缓慢,2007年以前近70多个地级市没有廉租房,并且在此前的近10年里,投资于廉租房的资金不足100亿元。从2008年开始,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前所未有的大发展。2008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这期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
(三)社会保障覆盖面大幅度增加
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覆盖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并且主要是城市职工,而较少惠顾到城乡其他居民。从2007年开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每年都有较大的增加。2006年,城镇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所有退休者)22,776万人,农村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新农合,参合人数有50,800万人,合计73,576万人,占当年底总人口131,448万人的48.4%。2011年,城镇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所有退休者、城镇居民)47,343万人,农村最大的社会保障项目是新农合,参合人数有83,200万人,合计130,543万人,占当年底总人口134,100万人的97.3%。
二、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是空前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没有问题,而是仍然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寄希望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一)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倾向较为突出
所谓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是指同一个社会保障项目,在不同的人口群体当中被设计成不同类型的制度,相互之间也不能够衔接。目前,社会保障碎片化主要有:第一,城乡之间同一个社会保障项目存在城乡差别,各自适用于不同的具体政策,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第二,企业、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三大群体之间,基本上各自有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是指五大基本社会保险。第三,即便同一个人口群体,同一个社会保障项目也可能有不同的种类。如,在农民当中,有人保部主管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有地方政府主管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工还可能有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从项目本身看,养老保险的碎片化程度最严重: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上还没有改革,企业职工建立了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水平明显低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尤其是低于机关。但是,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上还没有建立。农民和城镇居民又各自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