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出现为农户融资提供了另外一种渠道,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风险:缺乏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使得发展道路缺乏监管;农业生产的脆弱性极易引发风险事件的发生;合作组织内部治理存在问题不利于组织长远发展;没有具体的信用数据使得决策缺乏可验证性。通过对其加强管理,可以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信用合作 融资风险 风险管理
一、引言
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农户对于资金的大量需求。但银行贷款门槛高,农户缺乏抵押物使得借款无门[1];并且民间借贷风险又大,使得农户在资金需求上难以满足。所以,要进一步寻索适应当前农户需求的融资信贷模式,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农户信用合作融资方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为农户在贷款渠道上提供了新路径。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位一体”:生产、供销、信用的综合合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三位一体中的“信用”就包含了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这一农户融资模式,且这一模式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探索初期,出现了部分信用合作演变成了合作社或牵头企业的“集资”行为、向社外人员发放贷款、利率倒挂[2]等现象。介于农村经济具有脆弱性,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弱,对于意外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会摧毁农户的内心防设。所以面临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在发展中的诸多风险问题,需要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发展模式和方向上加强管理及引导,将已有风险控制住,对未有风险“未雨绸缪”,以使得信用合作融资能够做大做强。
二、农户信用合作融资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可以更加明确目前发展道路中存在的问题及诱导原因。对风险的预防、控制及纠正是保证目标实现的重要一步,因此为了更好的为农户解决融资难、推动农户信用合作组织更好的发展,风险管理必不可少,它的益处体现在多个方面。
(一)风险管理有利于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加强风险管理有利于政府找到需要改进的主要着眼点,帮助政府建立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的农户融资政策,防止不合理的运行机制出现在信用合作融资中。即可以通过促进政府对政策的完善,减少监管漏洞,提供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进而较少风险事件的发生。由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率较低[3],而相关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扩大了的农村的经济供给使得农户易于融资,最终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二)风险管理促进农户合作组织的发展
找到农户信用合作组织内部的风险点,通过对风险点的控制及改善促进合作组织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环境。合作组织内部可以提前制定好意外控制方案,有利于在出现意外融资问题时有相应的相关解决方案,保证合作组织的平稳运营。另外,通过日常的控制与监督可以了解合作组织是否发挥了其职能与价值,把握其发展方向。内部的发展状态影响未来发展目标,加强对風险的管理,促进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利民、为民的目标,化解不利因素影响,保证目标的实现。
三、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风险产生原因
虽然我们国家在出台一系列具有导向意义的政策之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我们不能忽略这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发展还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
(一)缺乏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
首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资金用途细则阐述不够详尽,还处于灰色地带。由于农户信用融资发展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及时保持同步,这就导致了相关法规存在滞后性,无法为农户信用合作融资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一个规范的行为框架。
其次,处于探索阶段的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还缺乏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信用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行把控,职责划分紊乱,也使得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再加上缺乏相应道德法规就自然会出现一些类似企业的乱集资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就缺乏对资金动向的把控,资金可能会最终流向同一方,那么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就失去了它的意义,没有起到对农户扶持的作用,还可能损害社会利益。
(二)农业生产本身具有脆弱性
我国农业呈现出系统抗干扰能力弱,对气候变化敏感,时空波动性强和边缘效应显著等特点。这些特点可以反映出农业生产本身就具有脆弱性,脆弱性表现在极端天气的影响(干旱、洪涝等),农药的使用增加了农作物病虫害的抗药性,无形之间增加了农户投入成本;耕种密度和高强度使用土地使土地肥力逐渐下降;农业生产物资成本上升,加大了投入成本。脆弱性的存在使得当地社会经济、生产、生态环境等对于自然环境变化的反应程度比较大。也就是说很小的风险诱因就可以引发恶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引起“蝴蝶效应”。而且农户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弱,风险事件的发生会打击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合作组织内部治理存在问题
农户信用合作组织内部制度不完善、业务流程不规范造成的内部治理问题,使得农户承担合作组织的运营风险。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还处于探索阶段,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都因地制宜,合作组织的建立都是基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大环境以及农户的需求。进而大部分合作社还未能缺乏完整的运营框架体系,即使有的合作组织建立了一定的制度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难免有“人情”的参杂,使得业务处理与决策缺乏公允;带头企业或者大户在关于贷款的发放和资金的筹集都起决定性作用,小户社员难以参与决策。管理者缺乏内部控制的思维,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存在着多个岗位一个担任,没能做到不相容的岗位要想分离,为内部发生舞弊提供了机会。合作组织内部发生舞弊或勾结私下挪用农户的保证金或存款,使得农户的个人利益受损。因此如何解决好了内部治理的问题,将合作组织的运营机制逐渐向企业运营的规范化方向发展是接下来合作组织发展中要考虑的问题。 (四)信贷决策缺乏可验证性
目前我国农户合作组织的贷款决定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认识,决策者基于个人的理解和看法对贷款进行批准。合作组织内部还未有全面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一个确定的体系来进行信用的审核,即信贷决策缺乏可验证性。这就造成在管理者换任时,新的继任者没有决策依据,难以接手工作,以往工作的可借鑒性不足,不利于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
正式因为缺乏数据信息平台,就使得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中出现决策错误。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开展中,存在着由于个人不能及时还款造成银行对合作组织整体的信任度下降,使得合作组织中的成员贷款时难度加大。农户还不上款的一部分原因来自于错误的贷款发放决策,农户的还款能力下降不足以支撑其贷款信用。但是合作组织未能对农户的个人信用数据进行完整的记录并及时更新,使得在批准贷款申请时造成决策失误,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少数信用低的农户却会造成大部分的损失,这一发展模式下的信用成本很高。
四、农户信用合作融资中风险的应对措施
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在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诱导风险事件发生的因素,比如:对于存在的贷款还不上、业务流程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我们要加强引导并给予相对措施。
(一)完善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
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职责部门,时刻关注农户贷款资金的动向。当合作组织有专门的人来细化工作,有专门的运营来划分业务,有专门的业务人员来明确责任,那么那些企图非法集资妄想吸收公众存款来满足一己私欲的人也就无处遁形。
监管部门对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贷来的资金的用途做好把控,以减少乱集资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的发生。农户把合作组织的贷款用在何处、用了多少、用的是否合理,有关部门及合作组织都需要详细了解。一方面可以了解到合作组织目前的资金需求量,另一方面可以对未来的贷款需求有一个可靠的预算,防止合作组织在上报贷款需求时过于主观,不切合实际。政府以多种形式发挥其作用,确保信用合作融资能正面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消除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保证信用合作融资稳健运行。
(二)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化程度
加大农业方面的科研力度,将最新的种植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农作物的抗旱性、抗涝性,提高农作物在极端天气影响下的存活率。培育新一代农作物,提高抗虫害能力,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农药化学的使用。降低土地的使用强度,克服短期利益所带来的对土地无节制使用的损伤,加强土地使用管理,使土地间歇性的休耕。更科学的利用农作物秸秆,提高秸秆的利用率,恢复土地肥力。研发农业生产APP,农户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农业生产问题,为农户普及农业方面的知识,扩宽农户的知识面。另外政府加大农业补贴的力度,建立农户生产过程中面临问题的应急机制,使农户面临极端天气、生产中面临的突发情况下,损失最小化。将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的脆弱性,提升农户的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的大规模生产。
(三)规范化内部治理
内部治理存在问题会导致合作组织运营不当,内部治理与组织内部的运营规范性和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内部运营不规范一方面使得农户对于信用合作的职能与作用会产生怀疑,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信用合作组织在金融机构那里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由此可见,完备内部的制度对于农户来说也很重要,那么合作组织到底如何制度化和规范化呢?合作组织可见借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制度设立,再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改革自己的日常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科学的运营机制,利于促进决策的民主化、促进信用合作平稳运行。管理者加强对内控的重视度,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在内部运营规范及管理制度完善之后能够被很好的执行,推动合作社高效、规范地运营。
(四)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共享平台
可以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来搭建农户的信用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作用。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与公安局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资源共享,随时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全国联网式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增强个人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换任造成的新的管理者缺乏对农户的了解导致的决策失误。另一关键举措是及时更新农户的个人信用情况,农户信用合作组织要定期对农户进行个人信用调查并评级。在农户信用上升时,也要适当提升其授信额度,使其付出得到回报。
五、结论
尽管信用合作融资这条道路有很多的潜在风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进行农村信用合作融资发展的主流是好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信用合作融资着实解决了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虽然信用合作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否定它对于解决农户融资难以及乡村振兴的积极意义。对于合作合作融资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信用合作融资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孟全省.中国农户融资机制创新研究[M].2008.中国农业出版社.
[2]李海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及外部融资问题及启示——基于北京部分合作社的问卷调查[J].行政管理改革,2011(9):67-70.
[3]王定祥.田庆刚.李伶俐.王小华.贫困型农户信贷需求与信贷行为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1(5):124-138.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信用合作 融资风险 风险管理
一、引言
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农户对于资金的大量需求。但银行贷款门槛高,农户缺乏抵押物使得借款无门[1];并且民间借贷风险又大,使得农户在资金需求上难以满足。所以,要进一步寻索适应当前农户需求的融资信贷模式,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农户信用合作融资方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为农户在贷款渠道上提供了新路径。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位一体”:生产、供销、信用的综合合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三位一体中的“信用”就包含了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这一农户融资模式,且这一模式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探索初期,出现了部分信用合作演变成了合作社或牵头企业的“集资”行为、向社外人员发放贷款、利率倒挂[2]等现象。介于农村经济具有脆弱性,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弱,对于意外风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会摧毁农户的内心防设。所以面临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在发展中的诸多风险问题,需要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发展模式和方向上加强管理及引导,将已有风险控制住,对未有风险“未雨绸缪”,以使得信用合作融资能够做大做强。
二、农户信用合作融资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对于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存在的风险及问题,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可以更加明确目前发展道路中存在的问题及诱导原因。对风险的预防、控制及纠正是保证目标实现的重要一步,因此为了更好的为农户解决融资难、推动农户信用合作组织更好的发展,风险管理必不可少,它的益处体现在多个方面。
(一)风险管理有利于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加强风险管理有利于政府找到需要改进的主要着眼点,帮助政府建立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的农户融资政策,防止不合理的运行机制出现在信用合作融资中。即可以通过促进政府对政策的完善,减少监管漏洞,提供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进而较少风险事件的发生。由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率较低[3],而相关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扩大了的农村的经济供给使得农户易于融资,最终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二)风险管理促进农户合作组织的发展
找到农户信用合作组织内部的风险点,通过对风险点的控制及改善促进合作组织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环境。合作组织内部可以提前制定好意外控制方案,有利于在出现意外融资问题时有相应的相关解决方案,保证合作组织的平稳运营。另外,通过日常的控制与监督可以了解合作组织是否发挥了其职能与价值,把握其发展方向。内部的发展状态影响未来发展目标,加强对風险的管理,促进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实现利民、为民的目标,化解不利因素影响,保证目标的实现。
三、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风险产生原因
虽然我们国家在出台一系列具有导向意义的政策之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我们不能忽略这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发展还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
(一)缺乏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
首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资金用途细则阐述不够详尽,还处于灰色地带。由于农户信用融资发展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及时保持同步,这就导致了相关法规存在滞后性,无法为农户信用合作融资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一个规范的行为框架。
其次,处于探索阶段的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还缺乏相应的主管部门对信用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行把控,职责划分紊乱,也使得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再加上缺乏相应道德法规就自然会出现一些类似企业的乱集资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就缺乏对资金动向的把控,资金可能会最终流向同一方,那么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就失去了它的意义,没有起到对农户扶持的作用,还可能损害社会利益。
(二)农业生产本身具有脆弱性
我国农业呈现出系统抗干扰能力弱,对气候变化敏感,时空波动性强和边缘效应显著等特点。这些特点可以反映出农业生产本身就具有脆弱性,脆弱性表现在极端天气的影响(干旱、洪涝等),农药的使用增加了农作物病虫害的抗药性,无形之间增加了农户投入成本;耕种密度和高强度使用土地使土地肥力逐渐下降;农业生产物资成本上升,加大了投入成本。脆弱性的存在使得当地社会经济、生产、生态环境等对于自然环境变化的反应程度比较大。也就是说很小的风险诱因就可以引发恶性风险事件的发生,引起“蝴蝶效应”。而且农户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弱,风险事件的发生会打击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合作组织内部治理存在问题
农户信用合作组织内部制度不完善、业务流程不规范造成的内部治理问题,使得农户承担合作组织的运营风险。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还处于探索阶段,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都因地制宜,合作组织的建立都是基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大环境以及农户的需求。进而大部分合作社还未能缺乏完整的运营框架体系,即使有的合作组织建立了一定的制度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难免有“人情”的参杂,使得业务处理与决策缺乏公允;带头企业或者大户在关于贷款的发放和资金的筹集都起决定性作用,小户社员难以参与决策。管理者缺乏内部控制的思维,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存在着多个岗位一个担任,没能做到不相容的岗位要想分离,为内部发生舞弊提供了机会。合作组织内部发生舞弊或勾结私下挪用农户的保证金或存款,使得农户的个人利益受损。因此如何解决好了内部治理的问题,将合作组织的运营机制逐渐向企业运营的规范化方向发展是接下来合作组织发展中要考虑的问题。 (四)信贷决策缺乏可验证性
目前我国农户合作组织的贷款决定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认识,决策者基于个人的理解和看法对贷款进行批准。合作组织内部还未有全面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一个确定的体系来进行信用的审核,即信贷决策缺乏可验证性。这就造成在管理者换任时,新的继任者没有决策依据,难以接手工作,以往工作的可借鑒性不足,不利于合作组织的长远发展。
正式因为缺乏数据信息平台,就使得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中出现决策错误。在农户信用合作融资的开展中,存在着由于个人不能及时还款造成银行对合作组织整体的信任度下降,使得合作组织中的成员贷款时难度加大。农户还不上款的一部分原因来自于错误的贷款发放决策,农户的还款能力下降不足以支撑其贷款信用。但是合作组织未能对农户的个人信用数据进行完整的记录并及时更新,使得在批准贷款申请时造成决策失误,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少数信用低的农户却会造成大部分的损失,这一发展模式下的信用成本很高。
四、农户信用合作融资中风险的应对措施
农户信用合作融资在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诱导风险事件发生的因素,比如:对于存在的贷款还不上、业务流程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我们要加强引导并给予相对措施。
(一)完善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
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职责部门,时刻关注农户贷款资金的动向。当合作组织有专门的人来细化工作,有专门的运营来划分业务,有专门的业务人员来明确责任,那么那些企图非法集资妄想吸收公众存款来满足一己私欲的人也就无处遁形。
监管部门对农户信用合作融资贷来的资金的用途做好把控,以减少乱集资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现象的发生。农户把合作组织的贷款用在何处、用了多少、用的是否合理,有关部门及合作组织都需要详细了解。一方面可以了解到合作组织目前的资金需求量,另一方面可以对未来的贷款需求有一个可靠的预算,防止合作组织在上报贷款需求时过于主观,不切合实际。政府以多种形式发挥其作用,确保信用合作融资能正面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消除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保证信用合作融资稳健运行。
(二)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化程度
加大农业方面的科研力度,将最新的种植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农作物的抗旱性、抗涝性,提高农作物在极端天气影响下的存活率。培育新一代农作物,提高抗虫害能力,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农药化学的使用。降低土地的使用强度,克服短期利益所带来的对土地无节制使用的损伤,加强土地使用管理,使土地间歇性的休耕。更科学的利用农作物秸秆,提高秸秆的利用率,恢复土地肥力。研发农业生产APP,农户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农业生产问题,为农户普及农业方面的知识,扩宽农户的知识面。另外政府加大农业补贴的力度,建立农户生产过程中面临问题的应急机制,使农户面临极端天气、生产中面临的突发情况下,损失最小化。将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的脆弱性,提升农户的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的大规模生产。
(三)规范化内部治理
内部治理存在问题会导致合作组织运营不当,内部治理与组织内部的运营规范性和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内部运营不规范一方面使得农户对于信用合作的职能与作用会产生怀疑,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信用合作组织在金融机构那里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由此可见,完备内部的制度对于农户来说也很重要,那么合作组织到底如何制度化和规范化呢?合作组织可见借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制度设立,再根据自身的情况来改革自己的日常运营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科学的运营机制,利于促进决策的民主化、促进信用合作平稳运行。管理者加强对内控的重视度,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在内部运营规范及管理制度完善之后能够被很好的执行,推动合作社高效、规范地运营。
(四)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共享平台
可以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来搭建农户的信用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作用。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与公安局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资源共享,随时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全国联网式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增强个人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由于换任造成的新的管理者缺乏对农户的了解导致的决策失误。另一关键举措是及时更新农户的个人信用情况,农户信用合作组织要定期对农户进行个人信用调查并评级。在农户信用上升时,也要适当提升其授信额度,使其付出得到回报。
五、结论
尽管信用合作融资这条道路有很多的潜在风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进行农村信用合作融资发展的主流是好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信用合作融资着实解决了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虽然信用合作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否定它对于解决农户融资难以及乡村振兴的积极意义。对于合作合作融资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信用合作融资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孟全省.中国农户融资机制创新研究[M].2008.中国农业出版社.
[2]李海平.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及外部融资问题及启示——基于北京部分合作社的问卷调查[J].行政管理改革,2011(9):67-70.
[3]王定祥.田庆刚.李伶俐.王小华.贫困型农户信贷需求与信贷行为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1(5):124-138.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