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是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非常重要的外交策略思想,也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显著特色。新中国与法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美国等西方大国的各具特色的建交模式,就是外交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生动写照。
[关键词] 建交模式 原则性 灵活性 大国外交 新中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承认新中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主要原则。坚持原則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是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领导人非常重要的外交策略思想,也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显著特色。新中国与西方大国的各具特色的建交模式,就是外交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生动写照。本文以中国与法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美国等西方主要大国的建交模式为例,具体解读中国外交的这个显著特色。
一、1964年1月中法建交:建交公报背后的默契
1958年法国总统戴高乐上台,开始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发展对华关系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1963年10月,戴高乐授权法国前总理富尔携带他的一封亲笔信前来中国,代表他同中国领导人商谈两国关系问题。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外长同富尔进行了会谈。谈判一开始,富尔就明确表示:14年来法国一直没有承认中国,这是个错误,现在应由法国方面迈出第一步。戴高乐不支持“两个中国”的立场。[1]180周恩来则表示,这几年来,戴高乐将军当政,在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方面采取了勇敢的步骤。中法两国都要维护自己的独立和主权,不愿受任何外国的干涉和侵犯;我们都赞成在国际上应该维护世界和平,不允许几个大国垄断国际事务。周恩来强调了中法之间的共同点,认为两国建交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建交的具体做法上,富尔提出,法国准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但希望中国不要坚持法国先主动同台湾当局“断交”,法国希望以“一种很体面的方式同台湾断绝关系”。[2]162对此,周恩来答复说,关于台湾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认为“台湾地位未定”,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那会引导到“两个中国”的道路上去;另一种情况是同蒋介石集团互设有使领馆,需要通过一些手续,摆脱这样一种关系,这不是个大问题。富尔肯定法国的问题属于后者。考虑到中法建交对发展中国同西欧国家的关系有重要意义,周恩来在坚持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的同时,表现了策略上、具体步骤上的灵活性,提出了公开声明与内部默契相结合的办法,使中法建交谈判迅速达成协议。在中法双方就法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达成默契的情况下,同意法国提出的中法先宣布建交从而导致法国同台湾当局“断交”的方案。两国终于在1964年1月27日发表联合公报。法国成了世界上唯一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而不事先宣布同台湾当局“断交”的国家。
法国是西方大国中第一个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以坚定的原则和灵活的策略实现了中法正式建交,对缓和世界局势,维护世界和平,改善中国的国际环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它向全世界表明,即使两国在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仍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完全的外交关系。
二、1970年10月中加建交:加拿大“注意到”中国立场
作为美国的近邻,加拿大长期追随美国推行孤立中国的政策。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加拿大同中国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1968年4月,特鲁多出任加拿大新总理。他上任后多次表示要同中国改善关系。他说:“加拿大向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中国大陆并指望它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员。……我们的目标是:尽快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使其占有联合国的席位。”[3]18
从1969年5月始,中加就建交问题举行了多次正式谈判。中国提出建交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和地位。加拿大提出按中法建交的方式达成协议,还提出了两条建交原则:第一,对台湾地位、“一中一台”不表态;第二,对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不预先承担义务。关于两国公报,加拿大建议只提双方决定建立外交关系和定期任命大使,而对台湾的提法不伦不类。关于台湾问题的表述,加拿大在建交公报草案中建议: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然而不宜对中国领土的界线表示任何意见。
中国谈判代表王栋指出了加方过去关于台湾问题的错误言论。如早在50年代加拿大就追随美国制造“两个中国”,鼓吹“台湾地位未定”。1960年,加拿大进步保守党执政期间,外交部长格林几次表示反对中国解放台湾,还表示不承认中国,反对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自由党执政期间,总理皮尔逊和外交部长马丁曾在许多公开场合说:“加拿大赞成让人民中国进入联合国,但不能同意把它的统治扩大到台湾。”王栋强调说:“鉴于过去加方关于台湾问题的错误言论,为确认双方协议立场,并正视听,建交公报在文字上应该明确地体现出建交原则。”经过谈判,加方代表表示:加方明白了中方的立场,不再坚持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错误主张。[3]39
曲折过去了,谈判速度加快。1970年10月13日,中加两国宣布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建交公报主要内容是:自1970年10月13日起,两国政府互相承认并决定两国之间建立外交关系;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加拿大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两国在建交后的6个月内互派大使。公报中“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尤其是“注意到”就是加拿大方面提出方案的原有的措辞。中方既坚持了“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也照顾到加方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加拿大方式”,在其后我国又陆续同许多国家建交,有些建交公报就援用了中加公报中关于台湾问题的提法。[4]198
对于中加建交的意义,正如周恩来所说:加拿大是70年代首先承认我们的国家,支持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影响极大。毛泽东在得知中加建交谈判达成一致后,笑着说:“我们在美国的后院也交上朋友了。”[3]38
三、1972年3月中英建交:从“半建交”到建立全面外交关系
虽然法国、加拿大同中国正式建交时间较早,但实际上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大国却是英国。1950年1月6日,英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法律上之政府,表示愿意在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因为有调查表明,中国解放时,英国在华的投资有11到12亿美元甚至更多,占各国在华投资总数的三分之一,居第一位。[1]1851950年初,中英在北京举行建交谈判。中国提出中英建交的原则立场是:英国应同国民党断绝任何关系;英国应支持中国恢复在联大的合法席位;英国应对国民党集团在香港的机构及在那里的中国财产明确态度。当时,英国仍同国民党集团保留着领事级外交关系,在联合国也不想驱逐国民党集团,中英谈判无任何结果。对此,周恩来说,同英国马拉松式的谈判至今无任何结果,原因是他们对中国的态度是极不公正和极不友好的。这是英国在华问题上采取两面政策所造成的。英国既要保持同美国的盟国关系,又要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英国的两面手法,必然影响同中国的关系。在联合国问题上,英国也反对将国民党集团驱逐出联合国。当时英国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席位的恢复决定于多数表决。
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给中英两国高层领导人提供了直接交换意见的机会。会议期间,周恩来同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就中英关系交换了看法。虽然当时英国的对华态度比较实际,承认新中国,但在美国的压力下一直就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投弃权票。周恩来说,英国只同意我们建交原则的一半,我们就同他们建立“半外交关系”,即代办级。经过磋商,6月17日,双方同时发表了联合公报,建立了代办级的“半建交”的外交关系。中英互派代办,代办的任务除谈判建交外并办理商务和侨务,代办处人员的待遇则与正常外交人员相同。中英达成代办级半建交方式的外交关系,是新中国建交史上的一大创举,它不仅使中英关系向前迈进了一步,而且在两大阵营极其对立的条件下在中国同西方大国之间开辟了一个外交渠道。
20世紀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英国新首相希思上台。希思根据当时天下形势,认为中国是“觉醒了的巨人”,是世界上新兴力量中“最大的力量”,对中英关系由代办级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关系持积极态度。1971年1月,英国提出,中英两国是大国,应该有大使级外交关系才适合。英国准备将其在北京的外交代表规格提高到大使级,希望中国政府对此建议作出良好的反应。中国适时地提出中英建立全面外交关系互换大使的三点要求:第一,撤消英国在台湾的“领事馆”;第二,完全赞同中国参加联合国;第三,澄清英国过去鼓吹的“台湾法律地位未定”,以及“一中一台”和“两个中国”的论调。英方接受中国提出的三点要求。1972年3月13日,中英两国达成了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中英经过22年的长期努力,终于建立了全面外交关系。
四、1972年9月中日建交:民间先行、以民促官
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多年里,日本政府一贯采取追随美国敌视中国的政策。1952年4月,日本与台湾当局签订“日台条约”,建立了所谓的“外交关系”。这样,中日之间正常关系的发展遇到极大的阻碍。为了发展中日关系,周恩来提出“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方针,与日本主张对新中国友好的人士合作,于1952年打开了中日民间接触的途径,推动中日先后签订了四个民间贸易协定。两国政府通过民间活动传递着信息。[1]191
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1971年10月,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标志着美国长期敌视中国的政策的破产,宣告美国迈出改善对华关系的第一步。美国率先同中国进行外交关系的缓和,搞“越顶外交”,对日本冲击很大。追随美国反华的佐藤政府被迫于1972年6月17日宣布辞职。7月7日,田中角荣内阁一登场便表示了要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对此,周恩来表示欢迎。当时,中国方面提出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三原则,即: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第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日台条约”是非法、无效的,应予废除。这是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基础。这些原则在后来的中日政治接触中,被日方接受。
1972年9月25日至9月30日,田中首相访华,中日两国政府发表了联合声明。《中日联合声明》指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从1972年9月29日起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中日关系从此揭开新的篇章。
中日关系以“民间外交”为开端,通过“以民促官”达到“半官半民”的局面,从而实现国家关系的正常化,进而发展为“官民并举”的机制,这是战后中日关系的特点,也是发展中日关系的成功经验。周恩来在回顾中日恢复邦交的历程时说:“两国人民把事情都做了,两国首相就剩下签字和喝香槟了。”[5]219
五、1979年1月中美建交:从上海公报到建交公报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长期奉行对华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的政策,中美两国长期处于严重敌对状态。
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转折,中、美、苏三方关系的基础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客观形势为中美关系改善提供了可能性。1969年1月,尼克松入主白宫后,为了对付苏联挑战,决定从亚洲收缩力量,改善同中国的关系,借助中国抗衡苏联。从“巴基斯坦渠道”的秘密信息传递、“乒乓外交”的神奇推动,到基辛格秘密访华,中美关系正常化拉开了序幕。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中美发表“上海公报”。关于台湾问题,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6]172
“上海公报”是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美国在公报中接受中国一贯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承认台湾归属中国,肯定了台湾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的原则。上海公报的谈判过程为中国外交事业留下了宝贵遗产,这就是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外交艺术。
1977年1月,新任美国总统卡特鉴于国际战略形势的变化,决定在其任期内推进同中国的关系,并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与此同时,邓小平在中国政坛再次复出,引导中国内政外交的重大转折。
中美关系正常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在这方面,症结在于美国未能处理好台湾问题。此时,中国把台湾问题的要求归结为三句话,即根据上海公报精神,要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美国必须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撤退美国在台湾及台湾海峡地区的一切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废除同台湾的所谓共同防御条约。简言之,中美建交的三原则是:废约、撒军、断交。
1977年8月,卡特派国务卿万斯来华作探索性访问。但万斯带来了中国所不能接受的建交方案——“倒联联络处方案”,即让中美之间在1973年4月互设的联络处升格为大使馆,把美台之间的所谓大使馆降格为联络处。这一方案的实质是美台之间公开保持官方交往的关系,理所当然地被中国所拒绝。邓小平在会见万斯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你讲的美国立场,从上海公报后退了。……如果要解决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干干脆脆就是三条:废约、撒军、断交。”[6]201
万斯访华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有助于卡特政府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原则立场。1978年5月,卡特又派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准备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1978年下半年,中美双方就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了高度机密的谈判。中国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也充分展现灵活姿态,如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美国可以同台湾继续保持民间来往,可以在台湾设立民间机构;在美台共同防御条约问题上,中国原来坚持建交前必须废除,但体谅美方困难,同意美方在法律生效期满之时终止该项条约;在美国对台出售武器问题上,双方决定保留分歧,搁置争议,以待将来解决,双方同意不因这一问题影响两国关系正常化,从而表现向前看的长远眼光。[6]212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双方同时发表“建交公报”,决定从1979年1月1日起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至此,中美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参考文献:
[1]李健.共和国外交风云[M].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
[2]韩荣璋等.周恩来外交战略[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8.
[3]陈敦德.新中国重返联合国纪实[M].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4.
[4]新中国外交风云第四辑[M].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
[5]陈宏等.新中国外交[M].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
[6]宋连生等.中美首脑外交实录[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 张荣辉
[关键词] 建交模式 原则性 灵活性 大国外交 新中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国际上的唯一合法代表。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承认新中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主要原则。坚持原則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是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领导人非常重要的外交策略思想,也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显著特色。新中国与西方大国的各具特色的建交模式,就是外交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的生动写照。本文以中国与法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美国等西方主要大国的建交模式为例,具体解读中国外交的这个显著特色。
一、1964年1月中法建交:建交公报背后的默契
1958年法国总统戴高乐上台,开始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发展对华关系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1963年10月,戴高乐授权法国前总理富尔携带他的一封亲笔信前来中国,代表他同中国领导人商谈两国关系问题。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外长同富尔进行了会谈。谈判一开始,富尔就明确表示:14年来法国一直没有承认中国,这是个错误,现在应由法国方面迈出第一步。戴高乐不支持“两个中国”的立场。[1]180周恩来则表示,这几年来,戴高乐将军当政,在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方面采取了勇敢的步骤。中法两国都要维护自己的独立和主权,不愿受任何外国的干涉和侵犯;我们都赞成在国际上应该维护世界和平,不允许几个大国垄断国际事务。周恩来强调了中法之间的共同点,认为两国建交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建交的具体做法上,富尔提出,法国准备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但希望中国不要坚持法国先主动同台湾当局“断交”,法国希望以“一种很体面的方式同台湾断绝关系”。[2]162对此,周恩来答复说,关于台湾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认为“台湾地位未定”,这就不是一个小问题,那会引导到“两个中国”的道路上去;另一种情况是同蒋介石集团互设有使领馆,需要通过一些手续,摆脱这样一种关系,这不是个大问题。富尔肯定法国的问题属于后者。考虑到中法建交对发展中国同西欧国家的关系有重要意义,周恩来在坚持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的同时,表现了策略上、具体步骤上的灵活性,提出了公开声明与内部默契相结合的办法,使中法建交谈判迅速达成协议。在中法双方就法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达成默契的情况下,同意法国提出的中法先宣布建交从而导致法国同台湾当局“断交”的方案。两国终于在1964年1月27日发表联合公报。法国成了世界上唯一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而不事先宣布同台湾当局“断交”的国家。
法国是西方大国中第一个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以坚定的原则和灵活的策略实现了中法正式建交,对缓和世界局势,维护世界和平,改善中国的国际环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它向全世界表明,即使两国在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仍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完全的外交关系。
二、1970年10月中加建交:加拿大“注意到”中国立场
作为美国的近邻,加拿大长期追随美国推行孤立中国的政策。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加拿大同中国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1968年4月,特鲁多出任加拿大新总理。他上任后多次表示要同中国改善关系。他说:“加拿大向来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中国大陆并指望它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员。……我们的目标是:尽快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使其占有联合国的席位。”[3]18
从1969年5月始,中加就建交问题举行了多次正式谈判。中国提出建交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和地位。加拿大提出按中法建交的方式达成协议,还提出了两条建交原则:第一,对台湾地位、“一中一台”不表态;第二,对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不预先承担义务。关于两国公报,加拿大建议只提双方决定建立外交关系和定期任命大使,而对台湾的提法不伦不类。关于台湾问题的表述,加拿大在建交公报草案中建议: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然而不宜对中国领土的界线表示任何意见。
中国谈判代表王栋指出了加方过去关于台湾问题的错误言论。如早在50年代加拿大就追随美国制造“两个中国”,鼓吹“台湾地位未定”。1960年,加拿大进步保守党执政期间,外交部长格林几次表示反对中国解放台湾,还表示不承认中国,反对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自由党执政期间,总理皮尔逊和外交部长马丁曾在许多公开场合说:“加拿大赞成让人民中国进入联合国,但不能同意把它的统治扩大到台湾。”王栋强调说:“鉴于过去加方关于台湾问题的错误言论,为确认双方协议立场,并正视听,建交公报在文字上应该明确地体现出建交原则。”经过谈判,加方代表表示:加方明白了中方的立场,不再坚持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错误主张。[3]39
曲折过去了,谈判速度加快。1970年10月13日,中加两国宣布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建交公报主要内容是:自1970年10月13日起,两国政府互相承认并决定两国之间建立外交关系;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加拿大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两国在建交后的6个月内互派大使。公报中“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尤其是“注意到”就是加拿大方面提出方案的原有的措辞。中方既坚持了“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也照顾到加方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加拿大方式”,在其后我国又陆续同许多国家建交,有些建交公报就援用了中加公报中关于台湾问题的提法。[4]198
对于中加建交的意义,正如周恩来所说:加拿大是70年代首先承认我们的国家,支持我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影响极大。毛泽东在得知中加建交谈判达成一致后,笑着说:“我们在美国的后院也交上朋友了。”[3]38
三、1972年3月中英建交:从“半建交”到建立全面外交关系
虽然法国、加拿大同中国正式建交时间较早,但实际上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大国却是英国。1950年1月6日,英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法律上之政府,表示愿意在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因为有调查表明,中国解放时,英国在华的投资有11到12亿美元甚至更多,占各国在华投资总数的三分之一,居第一位。[1]1851950年初,中英在北京举行建交谈判。中国提出中英建交的原则立场是:英国应同国民党断绝任何关系;英国应支持中国恢复在联大的合法席位;英国应对国民党集团在香港的机构及在那里的中国财产明确态度。当时,英国仍同国民党集团保留着领事级外交关系,在联合国也不想驱逐国民党集团,中英谈判无任何结果。对此,周恩来说,同英国马拉松式的谈判至今无任何结果,原因是他们对中国的态度是极不公正和极不友好的。这是英国在华问题上采取两面政策所造成的。英国既要保持同美国的盟国关系,又要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英国的两面手法,必然影响同中国的关系。在联合国问题上,英国也反对将国民党集团驱逐出联合国。当时英国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席位的恢复决定于多数表决。
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给中英两国高层领导人提供了直接交换意见的机会。会议期间,周恩来同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就中英关系交换了看法。虽然当时英国的对华态度比较实际,承认新中国,但在美国的压力下一直就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投弃权票。周恩来说,英国只同意我们建交原则的一半,我们就同他们建立“半外交关系”,即代办级。经过磋商,6月17日,双方同时发表了联合公报,建立了代办级的“半建交”的外交关系。中英互派代办,代办的任务除谈判建交外并办理商务和侨务,代办处人员的待遇则与正常外交人员相同。中英达成代办级半建交方式的外交关系,是新中国建交史上的一大创举,它不仅使中英关系向前迈进了一步,而且在两大阵营极其对立的条件下在中国同西方大国之间开辟了一个外交渠道。
20世紀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英国新首相希思上台。希思根据当时天下形势,认为中国是“觉醒了的巨人”,是世界上新兴力量中“最大的力量”,对中英关系由代办级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关系持积极态度。1971年1月,英国提出,中英两国是大国,应该有大使级外交关系才适合。英国准备将其在北京的外交代表规格提高到大使级,希望中国政府对此建议作出良好的反应。中国适时地提出中英建立全面外交关系互换大使的三点要求:第一,撤消英国在台湾的“领事馆”;第二,完全赞同中国参加联合国;第三,澄清英国过去鼓吹的“台湾法律地位未定”,以及“一中一台”和“两个中国”的论调。英方接受中国提出的三点要求。1972年3月13日,中英两国达成了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中英经过22年的长期努力,终于建立了全面外交关系。
四、1972年9月中日建交:民间先行、以民促官
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多年里,日本政府一贯采取追随美国敌视中国的政策。1952年4月,日本与台湾当局签订“日台条约”,建立了所谓的“外交关系”。这样,中日之间正常关系的发展遇到极大的阻碍。为了发展中日关系,周恩来提出“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方针,与日本主张对新中国友好的人士合作,于1952年打开了中日民间接触的途径,推动中日先后签订了四个民间贸易协定。两国政府通过民间活动传递着信息。[1]191
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1971年10月,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标志着美国长期敌视中国的政策的破产,宣告美国迈出改善对华关系的第一步。美国率先同中国进行外交关系的缓和,搞“越顶外交”,对日本冲击很大。追随美国反华的佐藤政府被迫于1972年6月17日宣布辞职。7月7日,田中角荣内阁一登场便表示了要与中国恢复邦交的愿望。对此,周恩来表示欢迎。当时,中国方面提出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三原则,即: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第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日台条约”是非法、无效的,应予废除。这是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基础。这些原则在后来的中日政治接触中,被日方接受。
1972年9月25日至9月30日,田中首相访华,中日两国政府发表了联合声明。《中日联合声明》指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从1972年9月29日起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中日关系从此揭开新的篇章。
中日关系以“民间外交”为开端,通过“以民促官”达到“半官半民”的局面,从而实现国家关系的正常化,进而发展为“官民并举”的机制,这是战后中日关系的特点,也是发展中日关系的成功经验。周恩来在回顾中日恢复邦交的历程时说:“两国人民把事情都做了,两国首相就剩下签字和喝香槟了。”[5]219
五、1979年1月中美建交:从上海公报到建交公报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长期奉行对华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的政策,中美两国长期处于严重敌对状态。
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转折,中、美、苏三方关系的基础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客观形势为中美关系改善提供了可能性。1969年1月,尼克松入主白宫后,为了对付苏联挑战,决定从亚洲收缩力量,改善同中国的关系,借助中国抗衡苏联。从“巴基斯坦渠道”的秘密信息传递、“乒乓外交”的神奇推动,到基辛格秘密访华,中美关系正常化拉开了序幕。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中美发表“上海公报”。关于台湾问题,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6]172
“上海公报”是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美国在公报中接受中国一贯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承认台湾归属中国,肯定了台湾问题应该由中国人自己解决的原则。上海公报的谈判过程为中国外交事业留下了宝贵遗产,这就是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的外交艺术。
1977年1月,新任美国总统卡特鉴于国际战略形势的变化,决定在其任期内推进同中国的关系,并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与此同时,邓小平在中国政坛再次复出,引导中国内政外交的重大转折。
中美关系正常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在这方面,症结在于美国未能处理好台湾问题。此时,中国把台湾问题的要求归结为三句话,即根据上海公报精神,要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美国必须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撤退美国在台湾及台湾海峡地区的一切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废除同台湾的所谓共同防御条约。简言之,中美建交的三原则是:废约、撒军、断交。
1977年8月,卡特派国务卿万斯来华作探索性访问。但万斯带来了中国所不能接受的建交方案——“倒联联络处方案”,即让中美之间在1973年4月互设的联络处升格为大使馆,把美台之间的所谓大使馆降格为联络处。这一方案的实质是美台之间公开保持官方交往的关系,理所当然地被中国所拒绝。邓小平在会见万斯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你讲的美国立场,从上海公报后退了。……如果要解决中美关系正常化问题,干干脆脆就是三条:废约、撒军、断交。”[6]201
万斯访华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有助于卡特政府更好地了解中国的原则立场。1978年5月,卡特又派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访华,准备接受中国提出的建交三原则。1978年下半年,中美双方就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了高度机密的谈判。中国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也充分展现灵活姿态,如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美国可以同台湾继续保持民间来往,可以在台湾设立民间机构;在美台共同防御条约问题上,中国原来坚持建交前必须废除,但体谅美方困难,同意美方在法律生效期满之时终止该项条约;在美国对台出售武器问题上,双方决定保留分歧,搁置争议,以待将来解决,双方同意不因这一问题影响两国关系正常化,从而表现向前看的长远眼光。[6]212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双方同时发表“建交公报”,决定从1979年1月1日起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至此,中美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参考文献:
[1]李健.共和国外交风云[M].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
[2]韩荣璋等.周恩来外交战略[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8.
[3]陈敦德.新中国重返联合国纪实[M].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4.
[4]新中国外交风云第四辑[M].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
[5]陈宏等.新中国外交[M].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
[6]宋连生等.中美首脑外交实录[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责任编辑 张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