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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是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对原有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继承与突破。其在教学指导思想、教学目标、学习方式和教学评价诸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课程标准》的出台,可以促进学生与教师这一教学主体与客体的良性互动,它体现的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关键词】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比较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是对自建国来所颁布的教学大纲的一个继承与突破,它吸收了以往各个大纲中的精华,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语文教学的经验与成就。但《课程标准》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实施课程改革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国家对教育教学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概之,这种区别在于,《课程标准》是对《教学大纲》的创新与突破:
一、指导思想的突破
《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一样,都重视对教师的指导。但是,《教学大纲》主要面向教师,是给教师提供教与学的内容纲要,它侧重规定了高中语文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手法和教学过程。因此,它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就有一定的基本要求,从而规范了教师的教学行为。以此为指导思想,就很容易通过这种规范来使学生的学习要达到的程度来保证语文教学质量。这样,《教学大纲》就演变语文教师向学生系统传授知识和进行各种考试的尺度、标准,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它不仅不能很好地发挥语文促进学生发展的独特功能,而且不能为学生的不同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从而影响学生语文素养提高和自身有个性的发展。
《标准》主要面向学生,是给学生提供学习过程的纲要。它在前言中指出:“适应时代需要,调整课程内容和目标,变革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构建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高中课程。”这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基本思路之一。《标准》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重要思想,它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着重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而不仅仅是得到的学习结果。根据先进的教育理论,学生学习活动既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又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的艰苦性,学习途径的多样性,学习结果的复杂性,必然推进学生学习的探索性、创造性和自我发展性。这种指导思想就为教师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创造性地探索新的教学途径指明了方向。
“以学生发展为根本”是《课程标准》对《教学大纲》理念上的一大突破,《课程标准》在过去的《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项基本理念: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②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③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这不仅为广大教师从事语文教学实践、把握课程提供了依据,而且突出了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改革的主要特征。教育的本质就是发展。素质教育就是追求全体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全面发展,并为每个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学生的发展是指适应社会需要的全体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人格的全面发展,是指学生有个性的发展,是指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可持续的终身发展。这是“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的核心内容,同时是学校课程设计和教师课堂教学设计的基点。
二、教学目标的突破
《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是语文教学的最高要求,是完全预设的。它具体预设了“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思想教育目标”,关注的是知识点和学生学习语文的效果,忽视了学习过程与方法,忽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是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灵活开放的。它在这方面的突破是显而易见的。《课程标准》将《教学大纲》中“教学目的”和“教学总要求”整合成“课程目标”,它突出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课程标准》的表述与过去的《教学大纲》有很大不同: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和发展·创新等五个方面是课程的总目标,总目标下分设必修课目标和选修课目标。必修课目标分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方面陈述,选修课目标分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具体阐述。五个方面,虽各有侧重,但总体上是一个整体,体现了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统一,思想性和审美性的统一,基础性和发展性的统一。高中语文课程目标主要着眼于培养高中学生语文素养,在基础性和发展性两方面更关注发展性,在共性和个性两方面更重视个性,在普遍性和选择性两方面更强调选择性。其中又有两条线索纵横交错,贯穿于整个目标体系之中。纵向线索是“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个维度,这是隐形线索,是高中语文课程改革最本质的体现。这三个维度是相互交融、渗透的关系,是整体而不是分割的,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要求。横向线索是必修课程目标和选修课程目标,这是显性的线索。两条线索纵横交错,贯穿于整个目标体系之中,使高中语文课程目标体系严谨完整、清晰明了。既有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又有学习方式、学习方法的指导,还有社会发展对语文课程的客观要求。《课程标准》目标就是为了使学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语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获得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这种由过去的单纯强调知识和技能向同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转变,不仅对学生的认识发展水平提出要求。同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提出目标要求。
三、学习方式的突破
《教学大纲》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所以教学内容是重点,教师、课堂、教材是教学的中心。把学生视为书本知识的接受者,接受学习是其规定的学生的基本学习方式。教学多为单项的知识传递活动,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生活经验、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不被重视,学生的主体性也就不能得以很好的体现。《课程标准》适应终身学习时代的要求,积极致力于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提出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成为此次课程改革的显著特点和一大亮点。它对《教学大纲》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提法上以“学习方式”代替“学习方法”。学习方式是学习方法的上位概念,较之学习方法更为稳定,它不仅包括学习方法,还包括学习习惯、学习意识、学习态度、学习品质等学习心理要素。其二,它是对传统语文教学重个体轻合作、重接受轻探究、重结果轻过程、重认识轻体验的学习方式的否定和扬弃,真正确立了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地位,这不仅仅是学习方式的革命,更是教育理念的革命。
要真正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课程标准》其实就是要求语文教师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要把学生从传统教学的被动世界中解放出来,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积极主动的建构者、参与者,成为成功的、愉快的探究者和合作者。其次,教师还要努力转变自身角色。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代言人、权威者,而是学生群体中“平等的首席”,是与学生共同建构知识的对话者和交往者,是学生探究活动的引导者和促进者。因此,教师要抛弃传统的话语霸权主义,从居高临下的权威者位子上走下来,参与到与学生的对话和交流活动中来。
四、教学评价的突破
《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了学习结果,但由于重视知识的掌握、成绩的高低,评价也随之以掌握知识的多少为主,以单一的考试为唯一的评价方法。理念不同,评价的思想与方法也会不同。《课程标准》体现出当今教育以学生发展为本,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其评价原则可概括为:突出整体性和综合性,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几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以课程标准为基础,根据总目标和分类目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保证达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不同兴趣不同表现和不同学习需要;充分发挥评价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不应片面强调其甄别和选拔功能;提倡成为当前评价改革的重要理念和方向的评价主体多元化,一方面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指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和促进反思,另一方面要鼓励同伴、家长等参与到评价之中,评价成为学校、老师、学生、同伴、家长等多个主体的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采用不同的方式。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课程标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它对《教学大纲》有传承与发展,更有创新与突破。所以还有不少创新的内涵值得分析研究与领会贯彻。由于水平限制,以上的分析不全面和透彻。作为一名教师,本人还将继续研究领会,以全面透彻地把握这一高中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精神。
【关键词】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比较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是对自建国来所颁布的教学大纲的一个继承与突破,它吸收了以往各个大纲中的精华,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语文教学的经验与成就。但《课程标准》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实施课程改革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国家对教育教学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概之,这种区别在于,《课程标准》是对《教学大纲》的创新与突破:
一、指导思想的突破
《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一样,都重视对教师的指导。但是,《教学大纲》主要面向教师,是给教师提供教与学的内容纲要,它侧重规定了高中语文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手法和教学过程。因此,它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就有一定的基本要求,从而规范了教师的教学行为。以此为指导思想,就很容易通过这种规范来使学生的学习要达到的程度来保证语文教学质量。这样,《教学大纲》就演变语文教师向学生系统传授知识和进行各种考试的尺度、标准,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它不仅不能很好地发挥语文促进学生发展的独特功能,而且不能为学生的不同发展倾向提供更大的学习空间。从而影响学生语文素养提高和自身有个性的发展。
《标准》主要面向学生,是给学生提供学习过程的纲要。它在前言中指出:“适应时代需要,调整课程内容和目标,变革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构建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高中课程。”这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基本思路之一。《标准》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重要思想,它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着重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而不仅仅是得到的学习结果。根据先进的教育理论,学生学习活动既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又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的艰苦性,学习途径的多样性,学习结果的复杂性,必然推进学生学习的探索性、创造性和自我发展性。这种指导思想就为教师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创造性地探索新的教学途径指明了方向。
“以学生发展为根本”是《课程标准》对《教学大纲》理念上的一大突破,《课程标准》在过去的《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项基本理念: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②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③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这不仅为广大教师从事语文教学实践、把握课程提供了依据,而且突出了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改革的主要特征。教育的本质就是发展。素质教育就是追求全体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全面发展,并为每个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学生的发展是指适应社会需要的全体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人格的全面发展,是指学生有个性的发展,是指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可持续的终身发展。这是“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的核心内容,同时是学校课程设计和教师课堂教学设计的基点。
二、教学目标的突破
《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是语文教学的最高要求,是完全预设的。它具体预设了“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思想教育目标”,关注的是知识点和学生学习语文的效果,忽视了学习过程与方法,忽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是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灵活开放的。它在这方面的突破是显而易见的。《课程标准》将《教学大纲》中“教学目的”和“教学总要求”整合成“课程目标”,它突出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课程标准》的表述与过去的《教学大纲》有很大不同: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和发展·创新等五个方面是课程的总目标,总目标下分设必修课目标和选修课目标。必修课目标分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方面陈述,选修课目标分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具体阐述。五个方面,虽各有侧重,但总体上是一个整体,体现了人文性和工具性的统一,思想性和审美性的统一,基础性和发展性的统一。高中语文课程目标主要着眼于培养高中学生语文素养,在基础性和发展性两方面更关注发展性,在共性和个性两方面更重视个性,在普遍性和选择性两方面更强调选择性。其中又有两条线索纵横交错,贯穿于整个目标体系之中。纵向线索是“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个维度,这是隐形线索,是高中语文课程改革最本质的体现。这三个维度是相互交融、渗透的关系,是整体而不是分割的,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要求。横向线索是必修课程目标和选修课程目标,这是显性的线索。两条线索纵横交错,贯穿于整个目标体系之中,使高中语文课程目标体系严谨完整、清晰明了。既有高尚情操与趣味的熏陶,又有学习方式、学习方法的指导,还有社会发展对语文课程的客观要求。《课程标准》目标就是为了使学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语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获得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这种由过去的单纯强调知识和技能向同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转变,不仅对学生的认识发展水平提出要求。同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提出目标要求。
三、学习方式的突破
《教学大纲》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所以教学内容是重点,教师、课堂、教材是教学的中心。把学生视为书本知识的接受者,接受学习是其规定的学生的基本学习方式。教学多为单项的知识传递活动,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生活经验、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不被重视,学生的主体性也就不能得以很好的体现。《课程标准》适应终身学习时代的要求,积极致力于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提出要“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成为此次课程改革的显著特点和一大亮点。它对《教学大纲》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提法上以“学习方式”代替“学习方法”。学习方式是学习方法的上位概念,较之学习方法更为稳定,它不仅包括学习方法,还包括学习习惯、学习意识、学习态度、学习品质等学习心理要素。其二,它是对传统语文教学重个体轻合作、重接受轻探究、重结果轻过程、重认识轻体验的学习方式的否定和扬弃,真正确立了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地位,这不仅仅是学习方式的革命,更是教育理念的革命。
要真正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课程标准》其实就是要求语文教师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要把学生从传统教学的被动世界中解放出来,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积极主动的建构者、参与者,成为成功的、愉快的探究者和合作者。其次,教师还要努力转变自身角色。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代言人、权威者,而是学生群体中“平等的首席”,是与学生共同建构知识的对话者和交往者,是学生探究活动的引导者和促进者。因此,教师要抛弃传统的话语霸权主义,从居高临下的权威者位子上走下来,参与到与学生的对话和交流活动中来。
四、教学评价的突破
《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了学习结果,但由于重视知识的掌握、成绩的高低,评价也随之以掌握知识的多少为主,以单一的考试为唯一的评价方法。理念不同,评价的思想与方法也会不同。《课程标准》体现出当今教育以学生发展为本,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其评价原则可概括为:突出整体性和综合性,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几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以课程标准为基础,根据总目标和分类目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在保证达成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的不同兴趣不同表现和不同学习需要;充分发挥评价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不应片面强调其甄别和选拔功能;提倡成为当前评价改革的重要理念和方向的评价主体多元化,一方面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指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和促进反思,另一方面要鼓励同伴、家长等参与到评价之中,评价成为学校、老师、学生、同伴、家长等多个主体的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采用不同的方式。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课程标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它对《教学大纲》有传承与发展,更有创新与突破。所以还有不少创新的内涵值得分析研究与领会贯彻。由于水平限制,以上的分析不全面和透彻。作为一名教师,本人还将继续研究领会,以全面透彻地把握这一高中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