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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药品回扣成为我国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的突出问题,其严重影响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本文从司法角度对药品回扣问题进行审视,分析原因,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药品回扣;腐败;机制;保障;监管
医疗卫生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所在。当前,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存在一些突出的腐败问题,尤以药品回扣为该类腐败案的集中区,已严重影响制约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对此,我们必须认真探索新形势下药品购销机制改革的对策措施,促进社会保障机制全面推进,这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与现实问题。笔者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探讨存在的药品腐败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措施。
一、该类案件的主要特点
(1)涉案人员多、范围广。在医药购销中,所有的医疗机构、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的现象,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不论医务人员是否使用何种药品,只要有利润空间的都会给医务人员一定的回扣。
(2)回扣大多按照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的不同身份确定份额在系统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按照药品购销金额的百分比收受药品回扣,一线医务人员比照处方量计算收取药品回扣。
(3)收受回扣的次数多、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并逐渐演变成医疗卫生领域的“行规”、“潜规则”,使药品经销人员“大张旗鼓”、“堂而皇之”地给回扣,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收回扣。
(4)权力部门的领导和一些控制药品购销、使用的关键环节工作人员成为重点受贿对象
如我院2015年查办卫生医疗系统腐败案中,药品经销人员向市县医院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送给某市医院五官科主任张某、某县中医院院长赵某某、某县中医院设备科陈某某、某县医院院长叶某某、某县医院药剂科谢某、某市中医院内科主任阮某某、某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王某某、某县医院西药房班组长、西药房主任兼药剂科科长叶某某等医院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药品回扣金额达40万元之多,这些人对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往往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
(5)医疗卫生系统中技术服务人员“异军突起”,成为药品回扣腐败案新兴的“中坚力量”,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药品回扣“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技术人员往往收受药品经销人员贿赂款或从药品回扣中“分一杯羹”,为医生的回扣药品处方量统计数据,计算出医生应得药品回扣款,从而将药品回扣“与时俱进”地提升至信息化时代。
二、药品回扣产生的原因
1.药品定价机制尚不完善
我国在物价管理方面目前对如何确定平均成本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药品定价实际由生产企业说了算。药品生产厂家虚报成本,造成药品价格虚高,形成巨大的利润空间。我国目前大多数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厂家根据生产成本及供求情况自行确定零售价格,这给“回扣”、“提成”等违规操作留有空间创造了机会。由于药品流通环节不受进销差、批零差的限制,完全放开,生产厂家势必最大限度地给终端环节让利,造成虚高定价。物价部门一方面难以掌握和控制药品生产成本,对药品价格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也愿意将药品价格定得高一些。
2.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缺乏机制保障使收受回扣成为普遍现象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除部分医院是差额拨款外,很多医院都是自收自支,有的甚至连社保养老问题也没有落实。医务人员普遍存在职业风险高,退休后不如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当回扣的诱惑到来时,也就顺其自然地接受了。
3.医务人员缺乏自律和职业道德下降使收受回扣恶性发展
一些医务人员甚至有些中层以上领导近年来受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职业道德意识下降,忘记了为患者服务的宗旨,理想信念产生了偏移,法纪意识逐渐淡薄,对金钱的追求欲望膨胀,缺乏自我约束。有些中层以上领导没有以身作则,还带头收受回扣,因而导致了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了恶性发展
三、建议和对策
1.要从药品购销的源头上治理,完善药品定价机制
一是国家要合理制定药品的指导价,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要完善对药品生产、购销各环节规范治理的相关法律,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虚高;二是要改革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医务人员的待遇问题,医院及医疗机构主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的责任,解决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和从业的风险。
2.建立健全解决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教育、预防、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强化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得失观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引导人,使医务人员从思想上筑起抵制回扣的坚固防线。要从机制、制度上解决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条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制定完善采购招标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处方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建立一套治理医药购销贿赂的长效机制。
3.加大对收受回扣的查处力度
治理收受回扣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这项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对一些收受回扣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建立收受回扣不良行为记录,把收受回扣与晋升、晋职、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凡有收受回扣不良行为者都不得评先评优和晋职提升,使医务人员不敢收受回扣。
关键词:药品回扣;腐败;机制;保障;监管
医疗卫生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所在。当前,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存在一些突出的腐败问题,尤以药品回扣为该类腐败案的集中区,已严重影响制约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对此,我们必须认真探索新形势下药品购销机制改革的对策措施,促进社会保障机制全面推进,这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与现实问题。笔者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探讨存在的药品腐败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措施。
一、该类案件的主要特点
(1)涉案人员多、范围广。在医药购销中,所有的医疗机构、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的现象,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不论医务人员是否使用何种药品,只要有利润空间的都会给医务人员一定的回扣。
(2)回扣大多按照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的不同身份确定份额在系统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按照药品购销金额的百分比收受药品回扣,一线医务人员比照处方量计算收取药品回扣。
(3)收受回扣的次数多、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并逐渐演变成医疗卫生领域的“行规”、“潜规则”,使药品经销人员“大张旗鼓”、“堂而皇之”地给回扣,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收回扣。
(4)权力部门的领导和一些控制药品购销、使用的关键环节工作人员成为重点受贿对象
如我院2015年查办卫生医疗系统腐败案中,药品经销人员向市县医院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送给某市医院五官科主任张某、某县中医院院长赵某某、某县中医院设备科陈某某、某县医院院长叶某某、某县医院药剂科谢某、某市中医院内科主任阮某某、某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王某某、某县医院西药房班组长、西药房主任兼药剂科科长叶某某等医院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药品回扣金额达40万元之多,这些人对药品的采购和使用往往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
(5)医疗卫生系统中技术服务人员“异军突起”,成为药品回扣腐败案新兴的“中坚力量”,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药品回扣“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技术人员往往收受药品经销人员贿赂款或从药品回扣中“分一杯羹”,为医生的回扣药品处方量统计数据,计算出医生应得药品回扣款,从而将药品回扣“与时俱进”地提升至信息化时代。
二、药品回扣产生的原因
1.药品定价机制尚不完善
我国在物价管理方面目前对如何确定平均成本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药品定价实际由生产企业说了算。药品生产厂家虚报成本,造成药品价格虚高,形成巨大的利润空间。我国目前大多数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厂家根据生产成本及供求情况自行确定零售价格,这给“回扣”、“提成”等违规操作留有空间创造了机会。由于药品流通环节不受进销差、批零差的限制,完全放开,生产厂家势必最大限度地给终端环节让利,造成虚高定价。物价部门一方面难以掌握和控制药品生产成本,对药品价格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也愿意将药品价格定得高一些。
2.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缺乏机制保障使收受回扣成为普遍现象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除部分医院是差额拨款外,很多医院都是自收自支,有的甚至连社保养老问题也没有落实。医务人员普遍存在职业风险高,退休后不如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当回扣的诱惑到来时,也就顺其自然地接受了。
3.医务人员缺乏自律和职业道德下降使收受回扣恶性发展
一些医务人员甚至有些中层以上领导近年来受一些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职业道德意识下降,忘记了为患者服务的宗旨,理想信念产生了偏移,法纪意识逐渐淡薄,对金钱的追求欲望膨胀,缺乏自我约束。有些中层以上领导没有以身作则,还带头收受回扣,因而导致了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了恶性发展
三、建议和对策
1.要从药品购销的源头上治理,完善药品定价机制
一是国家要合理制定药品的指导价,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要完善对药品生产、购销各环节规范治理的相关法律,从根本上解决药品价格虚高;二是要改革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医务人员的待遇问题,医院及医疗机构主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的责任,解决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和从业的风险。
2.建立健全解决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教育、预防、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强化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得失观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用正确的思想教育人、引导人,使医务人员从思想上筑起抵制回扣的坚固防线。要从机制、制度上解决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条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制定完善采购招标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处方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建立一套治理医药购销贿赂的长效机制。
3.加大对收受回扣的查处力度
治理收受回扣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对这项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对一些收受回扣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建立收受回扣不良行为记录,把收受回扣与晋升、晋职、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凡有收受回扣不良行为者都不得评先评优和晋职提升,使医务人员不敢收受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