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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莫高窟第130窟出来,我岂止大惊失色,简直是当头挨雷,魂飞魄散!
这当然不是130窟唐塑弥勒佛像特别高大(高26米,为莫高窟第二大佛),将我吓坏;更不是大佛左手自然下垂,手指微微上翘,细腻圆润,极富质感,被誉为“东方维纳斯之手”,而宋时补塑的右手当臂直立,指法僵硬,将唐塑的优雅破坏无疑。令我丧魂落魄的,是讲解员的一席话:
“各位请看甬道壁上的这幅盛唐壁画‘都督夫人太原王氏礼佛图’,是不是有一点斑斑驳驳,模糊不清?这是被人剥出来的。请看壁画右下角的剥揭痕迹,是不是画上有画,而且还有两层?最外面的一层是西夏壁画,第二层是晚唐壁画,都被剥掉了。”
“你们问是谁剥的?是张大千。全莫高窟像这样遭他剥离的壁画不下30处!你问张大千为什么剥壁画?原因很简单,此人对北魏、盛唐的画风、画品极其崇拜,认为壁画到了宋元一无可取……”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张大千可不是等闲之辈,徐悲鸿称其为中国书画界“500年来第一人”,评价高得不能再高。大师开创的泼墨泼彩山水,真个是“恍兮惚兮,其中有象,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将山水画引入道境、勝境、奇境,被誉为“东方毕加索”。为了临摹敦煌壁画,大师在莫高窟的沙漠戈壁里足足待了两年零七个月,白天在洞中就着煤油灯临摹,晚上回到住所还要挥毫作画。为了维持开销,大师变卖了珍藏多年的古字画,出售刚刚完成的画作,仍旧入不敷出,只得举债,债额高达黄金5000两(这笔债20年之后方才还清)。这样一位中国书画界当仁不让的“尊者”,难道会仅凭个人意愿,随意处置被自己称为“集东方中古美术之大成”的国之瑰宝敦煌壁画?
出了130窟后,我紧走几步,追上讲解员,连声问道:“你能肯定,是张大千剥损壁画?”讲解员斩钉截铁地点点头,补上一句:“他还在莫高窟私购文物、私挖文物、私藏文物、私携文物出境!”
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阅张大千在敦煌的资料。查阅到的资料包括时任西北史地考察团历史组主任、著名史学家向达就“张大千擅自剥离壁画”写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所长傅斯年和考古室主任李济的信;重庆《大公报》连载3天的向达的文章“论敦煌千佛洞的管理研究以及其他连带的几个问题”(以“方回”的笔名发表);西北史地考察团捡到的“很大很长”的被剥离的壁画片子(当时藏南京博物院);敦煌研究院陈列中心执行馆长罗华庆关于张大千在敦煌期间雇用当地喇嘛和农民,这些人亲眼目睹张大千剥损壁画的讲话;张大千在自己写的《张大千临摹敦煌壁画展览目次》、《莫高窟记》中对“破败壁”而“复旧观”的首肯(“偶于残破处,隐约见内层朱色粲然,颇以为异,因破败壁,遂复旧观。画虽于人重修时已残毁,而傅彩行笔,精英未失,因知为盛唐名手也。”);甘肃省政府主席谷正纲发给敦煌县长陈儒学、责其“转告张君大千,对于壁画,毋稍污损”的电报:甘肃省参议会控告张大千“借名罔利,破坏敦煌古迹”的立案;张大千在敦煌高价收购、去世后捐赠给台湾故宫博物院的两幅迄今世界上最古老的情画“观世音菩萨像”和“释迦牟尼像”;张大千从敦煌带出、现藏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图书馆有张大千印记的汉文户籍、经帙、文书39件;张大千在莫高窟乱掘乱挖所得文物价值极高的张君义系列实物(张君义手、勋告、公验、告身等),除了张君义手(传说张君义晚年仕途受挫,为表示对朝廷的不满,他将自己的功绩写在一块白绢上,然后砍下一只手臂一起埋入地下。张大千考察时发现了这只已风干了的手臂)交敦煌艺术研究所外,其余大部在日本装裱又卖给日本天理大学图书馆(该图书馆另有唐代官印文书、佛经写本及刻本残片100余件,上面均有张大千的印记或题署,显然经过他手),其中张大千私藏的《张君义告身》1962年由香港王南屏出售,文化部得知后托人购回,拨交敦煌文物研究所收藏,而《张君义勋告》却被张大千终身私人珍藏。
痛苦地阅读着这些资料,张大千在我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自前秦建元二年(公元366年)乐傅禅师在石壁上凿开第一个用于修行的石窟起,历经北魏、隋唐、宋元持续千年的营造,始成今日1700米长的崖壁上大大小小洞窟735个、彩塑2000余身、壁画45000平方米的东方艺术宝库。风沙吹打在壁画表面,使之形象模糊;阳光照射在壁画上,使之暗淡变色;盐分渗入壁画内部,使之起甲脱落;酸性气体充盈洞窟,壁画会得酥碱病:还有无知农民,刮下壁画上的颜料去肥田;西方文化强盗,切割下整幅壁画,装车运走!历经1600年的风风雨雨,莫高窟容易吗?莫高窟还经得起人用透明纸蒙在壁画表面描红(张大千的临摹方法)、经得起人随意剥揭、随意处置吗?
中国向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传统。查阅资料时我就发现:明明是铁案如山,还是有人要翻案。上世纪80年代和本世纪初先后两次,某个张大千研究专家和张大千的家人就在报刊杂志上发文,一口咬定说张大千破坏敦煌壁画是“中国文物界中一桩大冤案”、是“诋毁大师声誉”,这“绝不是学术问题,而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中国人的心底确实善良,总希望已经得到社会承认的各路精英、自己心目中的“尊者”是个完人、圣人,不能容忍别人指出“尊者”的白壁微瑕。能否定的就否定,能抵赖的就抵赖;既不能否定又无法抵赖的,或以成就抵罪恶、或找借口卸肩膀、或找冤大头顶罪;假如既脱不了干系又找不到替罪羊,那就虚与周旋,讳莫若深,最后不了了之。总之,“尊者”的光辉形象必须维持,不得有丝毫损毁。
从莫高窟130窟出来,进的是第17窟藏经洞。对于藏经洞的发现者王圆篆王道士,讲解员照例是一顿狠批。与听到张大千剥壁画时的不解、怀疑、惊讶完全相反,同行的游人没有一个不知王道士其人,对其出卖敦煌文书表现出的愤慨惊人地一致。看来,“卑者”的恶与“尊者”的罪相比,前者的知名度远高于后者。国人倾向于原谅乃至忘记“尊者”的罪,而永远铭记、决不宽恕“卑者”的恶。
“无耻小人”、“十足蠢货”、“历史罪人”、“卖国贼”,帽子一顶比一顶大,王圆策被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余秋雨甚至这么说,“完全可以把愤怒的洪水向他倾泄。但是,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昧,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余秋雨《道士塔》,载《文化苦旅》第1页)。卑微渺小又愚昧的王圆篆在尊贵博大又智慧的现代文化大师眼里,是如此的不屑。
王圆篆当然有罪,但是我认为这桩公案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满清政府及其御用学术精英。从1900年6月22日王圆篆发现藏经洞到1907年3月斯坦因来到莫高窟,7年间他无数次报宫,面见过两任敦煌县令严泽和汪宗翰,赴酒泉叩见过安肃道道台廷栋,一些经卷还辗转传到敦煌典史苏子培、甘肃藩台俞明震、两江总督端方以 及著名金石学家、时任甘肃学政的叶昌炽等人手中——這可是些懂得这批经卷分量的人。遗憾的是,朝廷命官和学术精英们除了责令王圆篆“检点经卷,就地保存”外,再没有下文。对其私送文物,充耳不闻,甚至趁机索要。
其实王圆策报官的目的,无非是邀功寻赏。他太需要钱了,在莫高窟30年,他至少一半时间在外化缘,一生募得善款20万。他知道,有了钱就可以雇人清理洞窟中的流沙(单单清理第16窟,就花了王圆篆两年时间。结果发现了藏有经卷文书4万多卷、编号为17窟的藏经洞),有了钱才能修复百孔千疮的千佛洞,加固岌岌可危的栈道,有了钱就可以多买一些树苗,让大泉河边多一点绿色(王圆篆曾驾一辆轱辘车,前往新疆哈密,买来数千株青皮白杨树苗,栽在千佛洞下寺一带,如今早已绿树成荫),有了钱才可能建起朝思暮想的太清宫,将千佛洞打理成自己理想中的宗教圣地。
当王圆箓出卖第一批敦煌文书给斯坦因,拿到4个马蹄银后,自知有罪,曾派人四处打探。当他得知斯坦因在北京六国饭店将部分文书公开展览,参观的大清达官贵人摩肩接踵,竟无一人提出异议,那颗忐忑不安的心总算放回了肚子。
离奇的是,由于王圆箓在发现藏经洞后多次报官,居然被官府认定为合法的藏经洞文物保管者,甚至拥有者。当朝廷真要将残存的经卷解往京城时,居然采用收购方式,向王圆篆购买。而当王圆箓没有收到银两(已被敦煌县衙截留),居然还草拟《催募经款草丹》,不仅承认斯坦因和伯希和“亲至千佛洞,请去佛经万卷”,而且理直气壮地向朝廷讨要应得款项。
满清政府难道不知道,敦煌文物乃国家财产,作为国家财产的监护人,朝廷早就应该追究王圆篆保管不善罪、私卖文物罪,没收全部剩余经卷,责令敦煌县衙押运至京。可正是满清政府的腐朽昏庸,叶昌炽之流学问家的无耻无能,导致了敦煌文书的大量外流。
王圆篆确实愚昧,确实无知,愚昧到用白石灰去粉刷陈年的壁画,无知到清除唐宋泥塑残件去塑新的佛像。当他用斯坦因、伯希和之流的钱将96窟前的楼阁快要修到壮观的第五层时(现为九层,名曰九层楼,是莫高窟的标志性建筑,内有莫高窟第一大佛),还沾沾自喜,以为占了大便宜。但是,诚如一位敦煌学者所言,王圆篆“的确无知得一塌糊涂,但无知难道比腐朽的清王朝还要不可原谅吗?无知难道比无耻与无赖的朝廷命官还要不可原谅吗?一个腐朽昏庸王朝所酿成的历史罪责,何以要由一个小人物承担!”(王和声《王圆篆与斯坦因》,载《阳关》2003年第3期)
“尊者”像太阳,在美丽的光环下,容易遮盖他本身的阴暗;“卑者”如粪土,观之不雅,会滋生病菌,也能实实在在地肥田。“尊者”因为功劳大、成就大,因而正面或负面的社会影响也大,全社会应该瞪大眼睛盯牢他;“卑者”本来就卑微渺小,无足轻重,何必让他承受不能承受之历史之重!
这当然不是130窟唐塑弥勒佛像特别高大(高26米,为莫高窟第二大佛),将我吓坏;更不是大佛左手自然下垂,手指微微上翘,细腻圆润,极富质感,被誉为“东方维纳斯之手”,而宋时补塑的右手当臂直立,指法僵硬,将唐塑的优雅破坏无疑。令我丧魂落魄的,是讲解员的一席话:
“各位请看甬道壁上的这幅盛唐壁画‘都督夫人太原王氏礼佛图’,是不是有一点斑斑驳驳,模糊不清?这是被人剥出来的。请看壁画右下角的剥揭痕迹,是不是画上有画,而且还有两层?最外面的一层是西夏壁画,第二层是晚唐壁画,都被剥掉了。”
“你们问是谁剥的?是张大千。全莫高窟像这样遭他剥离的壁画不下30处!你问张大千为什么剥壁画?原因很简单,此人对北魏、盛唐的画风、画品极其崇拜,认为壁画到了宋元一无可取……”
我的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张大千可不是等闲之辈,徐悲鸿称其为中国书画界“500年来第一人”,评价高得不能再高。大师开创的泼墨泼彩山水,真个是“恍兮惚兮,其中有象,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将山水画引入道境、勝境、奇境,被誉为“东方毕加索”。为了临摹敦煌壁画,大师在莫高窟的沙漠戈壁里足足待了两年零七个月,白天在洞中就着煤油灯临摹,晚上回到住所还要挥毫作画。为了维持开销,大师变卖了珍藏多年的古字画,出售刚刚完成的画作,仍旧入不敷出,只得举债,债额高达黄金5000两(这笔债20年之后方才还清)。这样一位中国书画界当仁不让的“尊者”,难道会仅凭个人意愿,随意处置被自己称为“集东方中古美术之大成”的国之瑰宝敦煌壁画?
出了130窟后,我紧走几步,追上讲解员,连声问道:“你能肯定,是张大千剥损壁画?”讲解员斩钉截铁地点点头,补上一句:“他还在莫高窟私购文物、私挖文物、私藏文物、私携文物出境!”
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阅张大千在敦煌的资料。查阅到的资料包括时任西北史地考察团历史组主任、著名史学家向达就“张大千擅自剥离壁画”写给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所长傅斯年和考古室主任李济的信;重庆《大公报》连载3天的向达的文章“论敦煌千佛洞的管理研究以及其他连带的几个问题”(以“方回”的笔名发表);西北史地考察团捡到的“很大很长”的被剥离的壁画片子(当时藏南京博物院);敦煌研究院陈列中心执行馆长罗华庆关于张大千在敦煌期间雇用当地喇嘛和农民,这些人亲眼目睹张大千剥损壁画的讲话;张大千在自己写的《张大千临摹敦煌壁画展览目次》、《莫高窟记》中对“破败壁”而“复旧观”的首肯(“偶于残破处,隐约见内层朱色粲然,颇以为异,因破败壁,遂复旧观。画虽于人重修时已残毁,而傅彩行笔,精英未失,因知为盛唐名手也。”);甘肃省政府主席谷正纲发给敦煌县长陈儒学、责其“转告张君大千,对于壁画,毋稍污损”的电报:甘肃省参议会控告张大千“借名罔利,破坏敦煌古迹”的立案;张大千在敦煌高价收购、去世后捐赠给台湾故宫博物院的两幅迄今世界上最古老的情画“观世音菩萨像”和“释迦牟尼像”;张大千从敦煌带出、现藏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图书馆有张大千印记的汉文户籍、经帙、文书39件;张大千在莫高窟乱掘乱挖所得文物价值极高的张君义系列实物(张君义手、勋告、公验、告身等),除了张君义手(传说张君义晚年仕途受挫,为表示对朝廷的不满,他将自己的功绩写在一块白绢上,然后砍下一只手臂一起埋入地下。张大千考察时发现了这只已风干了的手臂)交敦煌艺术研究所外,其余大部在日本装裱又卖给日本天理大学图书馆(该图书馆另有唐代官印文书、佛经写本及刻本残片100余件,上面均有张大千的印记或题署,显然经过他手),其中张大千私藏的《张君义告身》1962年由香港王南屏出售,文化部得知后托人购回,拨交敦煌文物研究所收藏,而《张君义勋告》却被张大千终身私人珍藏。
痛苦地阅读着这些资料,张大千在我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自前秦建元二年(公元366年)乐傅禅师在石壁上凿开第一个用于修行的石窟起,历经北魏、隋唐、宋元持续千年的营造,始成今日1700米长的崖壁上大大小小洞窟735个、彩塑2000余身、壁画45000平方米的东方艺术宝库。风沙吹打在壁画表面,使之形象模糊;阳光照射在壁画上,使之暗淡变色;盐分渗入壁画内部,使之起甲脱落;酸性气体充盈洞窟,壁画会得酥碱病:还有无知农民,刮下壁画上的颜料去肥田;西方文化强盗,切割下整幅壁画,装车运走!历经1600年的风风雨雨,莫高窟容易吗?莫高窟还经得起人用透明纸蒙在壁画表面描红(张大千的临摹方法)、经得起人随意剥揭、随意处置吗?
中国向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的传统。查阅资料时我就发现:明明是铁案如山,还是有人要翻案。上世纪80年代和本世纪初先后两次,某个张大千研究专家和张大千的家人就在报刊杂志上发文,一口咬定说张大千破坏敦煌壁画是“中国文物界中一桩大冤案”、是“诋毁大师声誉”,这“绝不是学术问题,而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中国人的心底确实善良,总希望已经得到社会承认的各路精英、自己心目中的“尊者”是个完人、圣人,不能容忍别人指出“尊者”的白壁微瑕。能否定的就否定,能抵赖的就抵赖;既不能否定又无法抵赖的,或以成就抵罪恶、或找借口卸肩膀、或找冤大头顶罪;假如既脱不了干系又找不到替罪羊,那就虚与周旋,讳莫若深,最后不了了之。总之,“尊者”的光辉形象必须维持,不得有丝毫损毁。
从莫高窟130窟出来,进的是第17窟藏经洞。对于藏经洞的发现者王圆篆王道士,讲解员照例是一顿狠批。与听到张大千剥壁画时的不解、怀疑、惊讶完全相反,同行的游人没有一个不知王道士其人,对其出卖敦煌文书表现出的愤慨惊人地一致。看来,“卑者”的恶与“尊者”的罪相比,前者的知名度远高于后者。国人倾向于原谅乃至忘记“尊者”的罪,而永远铭记、决不宽恕“卑者”的恶。
“无耻小人”、“十足蠢货”、“历史罪人”、“卖国贼”,帽子一顶比一顶大,王圆策被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余秋雨甚至这么说,“完全可以把愤怒的洪水向他倾泄。但是,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昧,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余秋雨《道士塔》,载《文化苦旅》第1页)。卑微渺小又愚昧的王圆篆在尊贵博大又智慧的现代文化大师眼里,是如此的不屑。
王圆篆当然有罪,但是我认为这桩公案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满清政府及其御用学术精英。从1900年6月22日王圆篆发现藏经洞到1907年3月斯坦因来到莫高窟,7年间他无数次报宫,面见过两任敦煌县令严泽和汪宗翰,赴酒泉叩见过安肃道道台廷栋,一些经卷还辗转传到敦煌典史苏子培、甘肃藩台俞明震、两江总督端方以 及著名金石学家、时任甘肃学政的叶昌炽等人手中——這可是些懂得这批经卷分量的人。遗憾的是,朝廷命官和学术精英们除了责令王圆篆“检点经卷,就地保存”外,再没有下文。对其私送文物,充耳不闻,甚至趁机索要。
其实王圆策报官的目的,无非是邀功寻赏。他太需要钱了,在莫高窟30年,他至少一半时间在外化缘,一生募得善款20万。他知道,有了钱就可以雇人清理洞窟中的流沙(单单清理第16窟,就花了王圆篆两年时间。结果发现了藏有经卷文书4万多卷、编号为17窟的藏经洞),有了钱才能修复百孔千疮的千佛洞,加固岌岌可危的栈道,有了钱就可以多买一些树苗,让大泉河边多一点绿色(王圆篆曾驾一辆轱辘车,前往新疆哈密,买来数千株青皮白杨树苗,栽在千佛洞下寺一带,如今早已绿树成荫),有了钱才可能建起朝思暮想的太清宫,将千佛洞打理成自己理想中的宗教圣地。
当王圆箓出卖第一批敦煌文书给斯坦因,拿到4个马蹄银后,自知有罪,曾派人四处打探。当他得知斯坦因在北京六国饭店将部分文书公开展览,参观的大清达官贵人摩肩接踵,竟无一人提出异议,那颗忐忑不安的心总算放回了肚子。
离奇的是,由于王圆箓在发现藏经洞后多次报官,居然被官府认定为合法的藏经洞文物保管者,甚至拥有者。当朝廷真要将残存的经卷解往京城时,居然采用收购方式,向王圆篆购买。而当王圆箓没有收到银两(已被敦煌县衙截留),居然还草拟《催募经款草丹》,不仅承认斯坦因和伯希和“亲至千佛洞,请去佛经万卷”,而且理直气壮地向朝廷讨要应得款项。
满清政府难道不知道,敦煌文物乃国家财产,作为国家财产的监护人,朝廷早就应该追究王圆篆保管不善罪、私卖文物罪,没收全部剩余经卷,责令敦煌县衙押运至京。可正是满清政府的腐朽昏庸,叶昌炽之流学问家的无耻无能,导致了敦煌文书的大量外流。
王圆篆确实愚昧,确实无知,愚昧到用白石灰去粉刷陈年的壁画,无知到清除唐宋泥塑残件去塑新的佛像。当他用斯坦因、伯希和之流的钱将96窟前的楼阁快要修到壮观的第五层时(现为九层,名曰九层楼,是莫高窟的标志性建筑,内有莫高窟第一大佛),还沾沾自喜,以为占了大便宜。但是,诚如一位敦煌学者所言,王圆篆“的确无知得一塌糊涂,但无知难道比腐朽的清王朝还要不可原谅吗?无知难道比无耻与无赖的朝廷命官还要不可原谅吗?一个腐朽昏庸王朝所酿成的历史罪责,何以要由一个小人物承担!”(王和声《王圆篆与斯坦因》,载《阳关》2003年第3期)
“尊者”像太阳,在美丽的光环下,容易遮盖他本身的阴暗;“卑者”如粪土,观之不雅,会滋生病菌,也能实实在在地肥田。“尊者”因为功劳大、成就大,因而正面或负面的社会影响也大,全社会应该瞪大眼睛盯牢他;“卑者”本来就卑微渺小,无足轻重,何必让他承受不能承受之历史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