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急剧走近的"社区自治",既是一个热点实践问题,又是一个焦点理论问题.自治是一切社会组织的生命线;而专门机构、专政机关则是国家的根本维系.社区的出现远远早于国家,并将在国家消亡后长期存在下去.它是社会的物质外壳与载体;社会则是社区的内容和本质.社区既然属于社会范畴,不讲自治,就没有生机和活力.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覆盖了全国每一个基层社区和每一个公民,应当以其为主要阵地,以"直选"为突破口,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全面搞好社区工作.各级政权机关,兼任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双重角色,在充分发挥其专政功能的同时,尤其要全力体现其高层次自治组织的管理、协调功能,使我国全部社区进入健康、高速、稳定发展的统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