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
我是在别人的嘴里爱上彭小南的。
张三李四王五,当众多女孩子的嘴里进出一个名字一彭小南,这个彭小南就显得熠熠生辉了。我大体知道了他是这样一个男子:会写诗,会弹吉他,住在文工团的单身宿舍里,宿舍门前有一棵合欢树,而且,他长相英俊,身材挺拔。
在17岁的春天,我读到了彭小南这样的诗句,我是那种,一条通走到黑的人,走到黑,还会往更黑里走!这句“还会往更黑里走”,一下子震懵了我,这个男人太牛了!当下我就决定买吉他,管他学得会学不会,反正我是要去学了。
那个夏天最热的时候,我站在了彭小南门前的合欢树下,屋里琴声悠扬,是他弹的,西班牙的曲子《雨滴》,非常忧伤。
在门前站了好久,我举手敲门,然后看到了彭小南,日光灯照在他脸上,他有些苍白。好像营养不良,胳膊极细,大发很黑很茂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双井一样深的眼睛,还有一个挺拔得不像话的鼻子。我暗里骂了一句,然后就知道自己咒了,彻底完了。
进来吧,他的声音很婀娜。当然,用婀娜形容一个男人的声音有些过分,可的确就是那样的感觉。我在一刹那就傻了,走路差点走成一顺,我觉得自己的发型太失败,裙子也穿得不对,总之,一切全乱了。
二
一切全乱了,头发乱了,衣服乱了。心乱了。
学琴时,彭小南低下头摆弄着我的手,当我闻到他头发里好闻的薄荷味道、当我们的眼睛无意中对在一起时,逃开的一定是我。可是,我多么想让他知道,我是这么喜欢他,真的喜欢他。
他有女友,文工团跳印度舞的那个女孩子,她有极细的小蛮腰。冉红红很笃定地说,他们俩肯定上过床。
这句话十分刺激。上床是个动词,我仿佛看到一男一女正在缠绵,床在吱吱哑哑地响。这样的想法十分流氓,可我仍然愿意听冉红红说上床这个词,让人异常亢奋,好像上床的是我。
我学吉他进步太慢,连合弦都弹不好,所以,只能留下来单独开小灶。
彭小南怎会知道,我是故意的:不故意,怎么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呢?整个夏天,因了这一次的独处,我便芬芳四溢,我便姹紫嫣红了。
外面有细而,天慢慢黑下来,外面花草的芳香一寸寸地透进来。我们离得很近,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手纠正我的指法,我宁愿这样让他纠正,即使会弹,即使弹对了,我依旧坚持自己的错误。
他终于生气了。你怎么回事,林茫茫,你太笨了,你是故意学不会还是要气我?
我抬起头,刹那间眼里全是泪,其实合弦我弹得已经很好了,我手指肚上全是茧子,其实我根本不想让他生气,我只是想让他抚摸我的手,想让他低下头让我闻到他发间的清香。
我是故意的。我轻声说。
屋子里的芬芳忽然凝固了,只有时间一点点跳到墙上,被日光灯照看。日光灯响看,发着咝咝的声音,危险的空气到处都在。
我觉得时间很长,也许只有几秒钟,我听到他说,下课吧,我今天有点累。
回去的路上,我一边骑车一边哭,我为什么这么伤心,我为什么这么绝望?霓虹闪烁,那样凡俗的快乐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孤单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在日记中,我写道,一个窗口黑了,另一个也黑了,所有的窗口全黑了。之后,我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没有去学吉他。我去了体育场,那里总有一群男生在打篮球,以前很多时间我和他们混,那时我穿着极男式的衣服,短友,我当后卫。总是以最快的速度把篮球传给中锋,但那天我一直失误,甚至被人骂了臭球篓子。
我与他们一起去小酒馆喝酒,一个很破烂的小酒馆,我第一次喝醉了酒,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车祸,一条腿被卡车撞折了。
所有的人赶到医院时全哭了,只有我很安静地微笑着,像一条鱼一样地笑着。
三
彭小南来看我,他是听陈艳和马丽说我受伤的,他本来可以通过别人把学吉他的费用退给我,但他亲自来了。
他好像瘦了,这让我很心疼。有人说,当你知道心疼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是爱上他了。
当他进来时,我看到一道光在他头上一闪,之前,我一直叫他彭老师,那天我脱口而出,小南。
我们离着有一米的距离,他看我打着石膏被吊起的腿,然后说了一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了的话:对不起,林茫茫。
一切都明白了,他知道我的心,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他掏出100块钱,说是我剩下的学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红线,上面系一条小蛇,一条塑料的小蛇。他说,送给你,听马丽说你是属蛇的,戴上就能辟邪了。
我不想哭的,可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小南,我叫着他,你懂得我吗,我是说我的心。我像黛玉问宝玉一样地问着他,他很慌张,完全没有教吉他时的优雅和镇定。
我懂。他轻声说了两个字,很轻,却那样掷地有声。整个屋子好像有了回音,也全是这两个字:我懂。
我捂住脸,哭了。
马丽她们冲了进来。我说,真疼啊,我只能用我的腿疼掩饰我的心疼,我的心比腿还疼。
我的腿好了之后,马丽告诉我,彭小南从文工团走了,那棵合欢树死了。当然,那个跳印度舞的女孩子也走了,他们一起去了广州。
第二年高考,我舍近求远,报了广州的中山大学。以我的分数应该可以考入北大,在认识彭小南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非北大不上。
青睐我的男生写情书给我。于良,这个学校里的才子,在接到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后站在楼下喊我的名字,林茫茫,林茫茫,我喜欢你。
我打开窗户看他,脸上不动声色。一个女子如果喜欢一个男子,那么,在其他男子面前永远会不动声色。
当我发现这个现实以后,我很心碎。
如果没有遇到彭小南,我会喜欢于良的。于良是个家世良好品行端正的男子,何况我们的父母都在军队,在别人看来我们是金童玉女。
我的拒绝让于良非常伤心,第二年,他和马丽走到了一起。
马丽说,我知道于良不爱我,可是,我爱于良,这就够了。
我一直想找到彭小南问一问,你喜欢过我吗,你懂了什么,你到底懂了什么?
我一直没有找到彭小南,彭小南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我找遍了广州的演出团体,跑遍了酒吧,他的足迹,我没有寻得一丝。
有人说,流浪的艺人是不会在一个地方永久停留的,他们或许去了北京,或许出了国,谁知道呢。
彼时,我已经22岁,大学毕业,在广州一家法国公司工作,周围的男人都是海归或博士。我学会了穿衣打扮,买几千块钱的鞋子和衣服,看最新的《世界时装》杂志,然后在镜子前描眉画眼。
一晃又是3年,我升到部门主管;冉红红开了一个服装店,高考落榜之后她就开始做生意;马丽和于良去了美国,听 说一到那里就分了手;陈艳参军了,在部队里当连长。我们偶尔打打电话,骂骂男人,但没有人提到彭小南,她们或许早就忘记了他。
我一直没有告诉她们,我曾这样地爱彭小南,他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那是一枝独秀的爱情花。
四
27岁,距离17岁整整过去10年了。
我被调往北京总部任副总,宝马良车,优雅的打扮,没有人以为我曾是一只丑陋的小鸭子。在各种party上,我是焦点是公主,到最后,我甚至怀疑自己真的有过17岁那样的羞涩与难堪?我以为自己从小就是天鹅。
我在后海的酒吧里请法国的老总喝酒,我们靠窗而压,点着好多红蜡烛,在蜡烛的光线之间,我看到了一个人。
我一下子站了起来。
老总说,林,你怎么了?
在驻唱酒吧的歌手里,我看到了他。只能是他,还是那样瘦,苍白,弹着吉他,唱着《同桌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做的嫁衣……”我几乎是冲了过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上了后海的一条游船。
有点像秦淮河,远远的,好多红灯笼挂看,隐隐约约传来唱曲的声音,这是盛世之花,开着,开着,没完没了地开,暗红,明绿,好像另一个世界。
不是另一个世界么?我以为,今生再也不能与他相连。
然而,这真的不是10年前。
他结了婚,娶了女演员,她仍然跳印度舞,却嫌他穷,于是和那些有钱男人好,给他戴绿帽子,他们吵闹,不停地打,他曾嚷过,如果不是你,我会喜欢另一个女孩子。
林茫茫,我会喜欢林茫茫。他说。
结婚3年,他的妻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无力,呕吐。她越变越难看,他却舍不得她,尽管她曾经那样辜负过他。
于是,他卖唱,一个酒吧又一个酒吧,不停地唱。他点了一支烟告诉我,我需要钱,知道吗,钱!他的语气很重,听得我惊心动魄。
那个晚上,我和一个有生活重压的男人在一起,他一直谈生活谈钱,一直没有提起10年前的那一场风花雪月。
第二天,我把10万块钱交到酒吧老板手里:麻烦你转给彭小南。
这是我的微薄心意,我不能漠视亲爱的人受这样的苦。
第3天,酒吧老板打来电话:彭小南没有要钱,而且他不在这里唱了。
他走了,带着一个病妻浪迹天涯。
我打开手机,看到一条短信:人生如若初相见,何事西风悲画扇。
再打过去,已是空号。
我明白了这样一个男子,他是这样的苦,这样的难,可是,他仍然要把最美的东西留在心里面。
我一直想告诉他,他送我的那条小蛇,我一直戴在颈间,那是我的秘密。
17岁的时候,人人都说我爱你,可是今天我才知道,我爱上的也许是过去的华年,也许那一切,与一个叫彭小南的男子,并无关联。
编辑 彩 衣
我是在别人的嘴里爱上彭小南的。
张三李四王五,当众多女孩子的嘴里进出一个名字一彭小南,这个彭小南就显得熠熠生辉了。我大体知道了他是这样一个男子:会写诗,会弹吉他,住在文工团的单身宿舍里,宿舍门前有一棵合欢树,而且,他长相英俊,身材挺拔。
在17岁的春天,我读到了彭小南这样的诗句,我是那种,一条通走到黑的人,走到黑,还会往更黑里走!这句“还会往更黑里走”,一下子震懵了我,这个男人太牛了!当下我就决定买吉他,管他学得会学不会,反正我是要去学了。
那个夏天最热的时候,我站在了彭小南门前的合欢树下,屋里琴声悠扬,是他弹的,西班牙的曲子《雨滴》,非常忧伤。
在门前站了好久,我举手敲门,然后看到了彭小南,日光灯照在他脸上,他有些苍白。好像营养不良,胳膊极细,大发很黑很茂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双井一样深的眼睛,还有一个挺拔得不像话的鼻子。我暗里骂了一句,然后就知道自己咒了,彻底完了。
进来吧,他的声音很婀娜。当然,用婀娜形容一个男人的声音有些过分,可的确就是那样的感觉。我在一刹那就傻了,走路差点走成一顺,我觉得自己的发型太失败,裙子也穿得不对,总之,一切全乱了。
二
一切全乱了,头发乱了,衣服乱了。心乱了。
学琴时,彭小南低下头摆弄着我的手,当我闻到他头发里好闻的薄荷味道、当我们的眼睛无意中对在一起时,逃开的一定是我。可是,我多么想让他知道,我是这么喜欢他,真的喜欢他。
他有女友,文工团跳印度舞的那个女孩子,她有极细的小蛮腰。冉红红很笃定地说,他们俩肯定上过床。
这句话十分刺激。上床是个动词,我仿佛看到一男一女正在缠绵,床在吱吱哑哑地响。这样的想法十分流氓,可我仍然愿意听冉红红说上床这个词,让人异常亢奋,好像上床的是我。
我学吉他进步太慢,连合弦都弹不好,所以,只能留下来单独开小灶。
彭小南怎会知道,我是故意的:不故意,怎么能和他单独在一起呢?整个夏天,因了这一次的独处,我便芬芳四溢,我便姹紫嫣红了。
外面有细而,天慢慢黑下来,外面花草的芳香一寸寸地透进来。我们离得很近,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手纠正我的指法,我宁愿这样让他纠正,即使会弹,即使弹对了,我依旧坚持自己的错误。
他终于生气了。你怎么回事,林茫茫,你太笨了,你是故意学不会还是要气我?
我抬起头,刹那间眼里全是泪,其实合弦我弹得已经很好了,我手指肚上全是茧子,其实我根本不想让他生气,我只是想让他抚摸我的手,想让他低下头让我闻到他发间的清香。
我是故意的。我轻声说。
屋子里的芬芳忽然凝固了,只有时间一点点跳到墙上,被日光灯照看。日光灯响看,发着咝咝的声音,危险的空气到处都在。
我觉得时间很长,也许只有几秒钟,我听到他说,下课吧,我今天有点累。
回去的路上,我一边骑车一边哭,我为什么这么伤心,我为什么这么绝望?霓虹闪烁,那样凡俗的快乐与我无关,我只是一个孤单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在日记中,我写道,一个窗口黑了,另一个也黑了,所有的窗口全黑了。之后,我沉沉睡去。
第二天,我没有去学吉他。我去了体育场,那里总有一群男生在打篮球,以前很多时间我和他们混,那时我穿着极男式的衣服,短友,我当后卫。总是以最快的速度把篮球传给中锋,但那天我一直失误,甚至被人骂了臭球篓子。
我与他们一起去小酒馆喝酒,一个很破烂的小酒馆,我第一次喝醉了酒,回家的路上,我出了车祸,一条腿被卡车撞折了。
所有的人赶到医院时全哭了,只有我很安静地微笑着,像一条鱼一样地笑着。
三
彭小南来看我,他是听陈艳和马丽说我受伤的,他本来可以通过别人把学吉他的费用退给我,但他亲自来了。
他好像瘦了,这让我很心疼。有人说,当你知道心疼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是爱上他了。
当他进来时,我看到一道光在他头上一闪,之前,我一直叫他彭老师,那天我脱口而出,小南。
我们离着有一米的距离,他看我打着石膏被吊起的腿,然后说了一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了的话:对不起,林茫茫。
一切都明白了,他知道我的心,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他掏出100块钱,说是我剩下的学费,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红线,上面系一条小蛇,一条塑料的小蛇。他说,送给你,听马丽说你是属蛇的,戴上就能辟邪了。
我不想哭的,可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小南,我叫着他,你懂得我吗,我是说我的心。我像黛玉问宝玉一样地问着他,他很慌张,完全没有教吉他时的优雅和镇定。
我懂。他轻声说了两个字,很轻,却那样掷地有声。整个屋子好像有了回音,也全是这两个字:我懂。
我捂住脸,哭了。
马丽她们冲了进来。我说,真疼啊,我只能用我的腿疼掩饰我的心疼,我的心比腿还疼。
我的腿好了之后,马丽告诉我,彭小南从文工团走了,那棵合欢树死了。当然,那个跳印度舞的女孩子也走了,他们一起去了广州。
第二年高考,我舍近求远,报了广州的中山大学。以我的分数应该可以考入北大,在认识彭小南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非北大不上。
青睐我的男生写情书给我。于良,这个学校里的才子,在接到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后站在楼下喊我的名字,林茫茫,林茫茫,我喜欢你。
我打开窗户看他,脸上不动声色。一个女子如果喜欢一个男子,那么,在其他男子面前永远会不动声色。
当我发现这个现实以后,我很心碎。
如果没有遇到彭小南,我会喜欢于良的。于良是个家世良好品行端正的男子,何况我们的父母都在军队,在别人看来我们是金童玉女。
我的拒绝让于良非常伤心,第二年,他和马丽走到了一起。
马丽说,我知道于良不爱我,可是,我爱于良,这就够了。
我一直想找到彭小南问一问,你喜欢过我吗,你懂了什么,你到底懂了什么?
我一直没有找到彭小南,彭小南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我找遍了广州的演出团体,跑遍了酒吧,他的足迹,我没有寻得一丝。
有人说,流浪的艺人是不会在一个地方永久停留的,他们或许去了北京,或许出了国,谁知道呢。
彼时,我已经22岁,大学毕业,在广州一家法国公司工作,周围的男人都是海归或博士。我学会了穿衣打扮,买几千块钱的鞋子和衣服,看最新的《世界时装》杂志,然后在镜子前描眉画眼。
一晃又是3年,我升到部门主管;冉红红开了一个服装店,高考落榜之后她就开始做生意;马丽和于良去了美国,听 说一到那里就分了手;陈艳参军了,在部队里当连长。我们偶尔打打电话,骂骂男人,但没有人提到彭小南,她们或许早就忘记了他。
我一直没有告诉她们,我曾这样地爱彭小南,他在我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那是一枝独秀的爱情花。
四
27岁,距离17岁整整过去10年了。
我被调往北京总部任副总,宝马良车,优雅的打扮,没有人以为我曾是一只丑陋的小鸭子。在各种party上,我是焦点是公主,到最后,我甚至怀疑自己真的有过17岁那样的羞涩与难堪?我以为自己从小就是天鹅。
我在后海的酒吧里请法国的老总喝酒,我们靠窗而压,点着好多红蜡烛,在蜡烛的光线之间,我看到了一个人。
我一下子站了起来。
老总说,林,你怎么了?
在驻唱酒吧的歌手里,我看到了他。只能是他,还是那样瘦,苍白,弹着吉他,唱着《同桌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做的嫁衣……”我几乎是冲了过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上了后海的一条游船。
有点像秦淮河,远远的,好多红灯笼挂看,隐隐约约传来唱曲的声音,这是盛世之花,开着,开着,没完没了地开,暗红,明绿,好像另一个世界。
不是另一个世界么?我以为,今生再也不能与他相连。
然而,这真的不是10年前。
他结了婚,娶了女演员,她仍然跳印度舞,却嫌他穷,于是和那些有钱男人好,给他戴绿帽子,他们吵闹,不停地打,他曾嚷过,如果不是你,我会喜欢另一个女孩子。
林茫茫,我会喜欢林茫茫。他说。
结婚3年,他的妻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无力,呕吐。她越变越难看,他却舍不得她,尽管她曾经那样辜负过他。
于是,他卖唱,一个酒吧又一个酒吧,不停地唱。他点了一支烟告诉我,我需要钱,知道吗,钱!他的语气很重,听得我惊心动魄。
那个晚上,我和一个有生活重压的男人在一起,他一直谈生活谈钱,一直没有提起10年前的那一场风花雪月。
第二天,我把10万块钱交到酒吧老板手里:麻烦你转给彭小南。
这是我的微薄心意,我不能漠视亲爱的人受这样的苦。
第3天,酒吧老板打来电话:彭小南没有要钱,而且他不在这里唱了。
他走了,带着一个病妻浪迹天涯。
我打开手机,看到一条短信:人生如若初相见,何事西风悲画扇。
再打过去,已是空号。
我明白了这样一个男子,他是这样的苦,这样的难,可是,他仍然要把最美的东西留在心里面。
我一直想告诉他,他送我的那条小蛇,我一直戴在颈间,那是我的秘密。
17岁的时候,人人都说我爱你,可是今天我才知道,我爱上的也许是过去的华年,也许那一切,与一个叫彭小南的男子,并无关联。
编辑 彩 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