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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被视为政府的事务,由政府、文保专家和规划师等少数精英来推动,他们基于文化自觉建构了自上而下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在市场化改革、产权改革的社会转型期,由于个人、企业、发展型政府的逐利诉求,保护体系逐渐异化,出现了不少"保护性开发"的实践。随着后工业化时代的来临,出于文化认同的需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始受到第三方组织、社区居民乃至市民的关注,启动了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基于此,本文依托社会治理理论,以广东民间文化保育组织的发展为研究对象,探讨广东社会参与网络是如何建构的,以及这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