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2002年,国家出台了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这样做的原意是减轻下岗人员创业初期的负担。
然而,有人钻起了法律空子,将再就业优惠证当成了“摇钱树”,通过出租、转借等方式,让一些个体老板借证开起了“免税店”。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税征一处处长范秉杰说,截至2005年,乌鲁木齐市再就业优惠证带来的减免税就达3211万元。这中间究竟有多少不是下岗职工,却通过租借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免税的,谁也无法统计。
再就业优惠证能出租?
4月4日,记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本人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需用者请联系,价格面议。”其点击率还挺高的。
再就业优惠证还能出租?这让记者感到很纳闷。
随后,记者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求租“再就业优惠证”的信息,还不到两小时,就有人给记者打电话称,可以提供优惠证,价格面议。
4月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三十多岁的汪先生。汪先生自称下岗后开了一家浴室,因浴室、网吧一类的不属于免税的营业范围,所以优惠证一直未派上用场。他出示了再就业优惠证,记者看到,发证日期为2003年1月,原单位为乌鲁木齐某公司。
“我想开个书店,这能免什么呢?”记者问。“可以免3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你要开服装店的话,一年能免一万多元呢。”汪先生说。“那万一被税务或者劳动部门查出来,怎么办?”记者小心翼翼地问。“不会。你办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时,我可以跟你去办理一切手续,店主的名字用我的。平时税务或者劳动部门来查的时候,你就说你是打工的,老板出差了,或有事没过来,不就行了,有什么事咱们电话联系就可以了。”看到记者犹豫不决,汪先生又说:“我可以和你签个协议,分清责任,出了事我担着。我们厂里下岗一百多人,有一半人都把优惠证租出去了,一点事也没有,怕什么。再说这是互利互惠的事,又不违法。”
“那多少钱一个月?”记者问。“你办的是书店,一个月最低也要300元。如果是大饭店,或者大服装店,至少也要个八九百的,你去小西门、华凌、商贸城问问,不少商户都是一个月600元租个再就业优惠证,市场价就是这样。但可以免3年的税呢,很划算的。”
记者一再问能否再便宜些,汪先生表示不能。离开时,汪先生说价钱不能再低了,如果记者还没决定下来,他可能就租给别人了。汪先生说:“不过,没关系,如果你需要,我还可以帮你联系到优惠证。”
“优惠证”成了“免税证”?
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商贸城的个别个体商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租用再就业优惠证已经是市场上公开的“秘密”,虽然每个月缴纳一定的租金,但还是比缴税划算。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小规模服装店,如果日营业额为400元,三年就可以免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费等达3万多元,这还不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店铺规模大,设在繁华地段,那么收益会更加可观。
这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利用再就业优惠政策逃税的主要有:一方面是再就业优惠证出租。一些将要开店的个体户租用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或一些已经开业的个体户将原来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销,以优惠证持有者的名义重新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另一方面是企业假录用下岗人员。
为鼓励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规定,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后,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一些企业借(租)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证,签订假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再以种种理由解雇下岗人员。
那么,再就业优惠证是从什么时候以这种方式实现“再就业”的呢?在华凌做建材生意的张先生说,最初租借优惠证只在亲戚朋友间,私下商定费用问题。后来演变成公开租赁。租用者以优惠证持有者的名义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只要工商、税务登记和优惠证持有者是同一个人,税务机关便给与免税。
目前,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发生了许多的演变。
租优惠证风险利益共担
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贵说,将再就业优惠证出借给别人,所得收入均为非法收入,表面上获得了收入,但是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极大。首先是将再就业优惠证借出的目的是帮助别人逃税,逃税是刑法明令禁止的。一旦借用方逃税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构成犯罪,出借人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别人利用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合同诈骗,追究到出借人头上时恐怕出借人还被蒙在鼓里。
不但是刑事方面,民事方面的风险也不容小视。借用优惠证注册登记,从形式上看,证件持有人就成为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司、单位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追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责任。如果公司、单位对外承担债务,第一个要找的就是单位负责人。如果真正老板跑掉了,出借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很可能成为替罪羊。
政府出台规定,对于下岗职工再次创业给予优惠条件,本身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问题就出在出租、转借再就业优惠证时,对出租或转借人没有制订相关的惩罚措施,查出来不过是没收证件,对于出借人没有什么损失。如果一开始就明令禁止,这种钻空子逃税的情况可能会有所好转。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处了解到,自2003年至今,乌鲁木齐市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达九万个。目前,全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又实现再就业的人数达到了9680人,就业形势喜人,但其中究竟有多少人真正实现了再就业,谁也说不清楚。
让优惠证“优惠”到实处
再就业优惠证的使用存在如此多的弊端,难道就没有治理的办法吗?“利用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出租、转借的现象确实存在,只是他们相互之间的交易非常隐蔽,因此难以取证成为税务机关查处中的最大障碍。在今年的人大调研上,我们也曾经提过这个问题。”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谢绍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自治区去年共收企业所得税九亿多元,个人所得税十八亿九千多万元,究竟有多少人通过再就业优惠证逃税漏税,谁也无法统计。谢绍华告诉记者,国家制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并不复杂,只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具体情况很难把握,让一些人钻了空子。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都有严格的程序,每年还要进行年审,基本杜绝了使用持有假优惠证的可能,但持有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全套税务、工商手续,并和租用者达成某种内部协议,如果不是内部发生纠纷,由本人举报,我们取证就十分困难。
自去年7月份以来,乌鲁木齐市劳动部门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过多次协调会,并进行了市场调研。目前,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系统已实现了9区1县的市、区、县及社区四级联网,办证人员基本情况以及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记录也已全部联网,并按时提供给税务部门。对违反再就业优惠证使用规定,仿造、转借他人或利用再就业优惠证从事其他违法经营的,将不予年审,也不能再继续使用。同时对申报的人员和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严把证照审核、发放关,严格发票管理,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不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行为,对骗取税收优惠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然而,有人钻起了法律空子,将再就业优惠证当成了“摇钱树”,通过出租、转借等方式,让一些个体老板借证开起了“免税店”。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税征一处处长范秉杰说,截至2005年,乌鲁木齐市再就业优惠证带来的减免税就达3211万元。这中间究竟有多少不是下岗职工,却通过租借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免税的,谁也无法统计。
再就业优惠证能出租?
4月4日,记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本人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需用者请联系,价格面议。”其点击率还挺高的。
再就业优惠证还能出租?这让记者感到很纳闷。
随后,记者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求租“再就业优惠证”的信息,还不到两小时,就有人给记者打电话称,可以提供优惠证,价格面议。
4月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三十多岁的汪先生。汪先生自称下岗后开了一家浴室,因浴室、网吧一类的不属于免税的营业范围,所以优惠证一直未派上用场。他出示了再就业优惠证,记者看到,发证日期为2003年1月,原单位为乌鲁木齐某公司。
“我想开个书店,这能免什么呢?”记者问。“可以免3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你要开服装店的话,一年能免一万多元呢。”汪先生说。“那万一被税务或者劳动部门查出来,怎么办?”记者小心翼翼地问。“不会。你办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时,我可以跟你去办理一切手续,店主的名字用我的。平时税务或者劳动部门来查的时候,你就说你是打工的,老板出差了,或有事没过来,不就行了,有什么事咱们电话联系就可以了。”看到记者犹豫不决,汪先生又说:“我可以和你签个协议,分清责任,出了事我担着。我们厂里下岗一百多人,有一半人都把优惠证租出去了,一点事也没有,怕什么。再说这是互利互惠的事,又不违法。”
“那多少钱一个月?”记者问。“你办的是书店,一个月最低也要300元。如果是大饭店,或者大服装店,至少也要个八九百的,你去小西门、华凌、商贸城问问,不少商户都是一个月600元租个再就业优惠证,市场价就是这样。但可以免3年的税呢,很划算的。”
记者一再问能否再便宜些,汪先生表示不能。离开时,汪先生说价钱不能再低了,如果记者还没决定下来,他可能就租给别人了。汪先生说:“不过,没关系,如果你需要,我还可以帮你联系到优惠证。”
“优惠证”成了“免税证”?
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商贸城的个别个体商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说,租用再就业优惠证已经是市场上公开的“秘密”,虽然每个月缴纳一定的租金,但还是比缴税划算。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小规模服装店,如果日营业额为400元,三年就可以免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费等达3万多元,这还不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店铺规模大,设在繁华地段,那么收益会更加可观。
这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利用再就业优惠政策逃税的主要有:一方面是再就业优惠证出租。一些将要开店的个体户租用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或一些已经开业的个体户将原来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销,以优惠证持有者的名义重新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另一方面是企业假录用下岗人员。
为鼓励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规定,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后,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一些企业借(租)用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证,签订假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再以种种理由解雇下岗人员。
那么,再就业优惠证是从什么时候以这种方式实现“再就业”的呢?在华凌做建材生意的张先生说,最初租借优惠证只在亲戚朋友间,私下商定费用问题。后来演变成公开租赁。租用者以优惠证持有者的名义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只要工商、税务登记和优惠证持有者是同一个人,税务机关便给与免税。
目前,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发生了许多的演变。
租优惠证风险利益共担
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贵说,将再就业优惠证出借给别人,所得收入均为非法收入,表面上获得了收入,但是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极大。首先是将再就业优惠证借出的目的是帮助别人逃税,逃税是刑法明令禁止的。一旦借用方逃税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构成犯罪,出借人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别人利用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合同诈骗,追究到出借人头上时恐怕出借人还被蒙在鼓里。
不但是刑事方面,民事方面的风险也不容小视。借用优惠证注册登记,从形式上看,证件持有人就成为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司、单位出现任何问题,都要追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责任。如果公司、单位对外承担债务,第一个要找的就是单位负责人。如果真正老板跑掉了,出借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很可能成为替罪羊。
政府出台规定,对于下岗职工再次创业给予优惠条件,本身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问题就出在出租、转借再就业优惠证时,对出租或转借人没有制订相关的惩罚措施,查出来不过是没收证件,对于出借人没有什么损失。如果一开始就明令禁止,这种钻空子逃税的情况可能会有所好转。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处了解到,自2003年至今,乌鲁木齐市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达九万个。目前,全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又实现再就业的人数达到了9680人,就业形势喜人,但其中究竟有多少人真正实现了再就业,谁也说不清楚。
让优惠证“优惠”到实处
再就业优惠证的使用存在如此多的弊端,难道就没有治理的办法吗?“利用再就业优惠证进行出租、转借的现象确实存在,只是他们相互之间的交易非常隐蔽,因此难以取证成为税务机关查处中的最大障碍。在今年的人大调研上,我们也曾经提过这个问题。”自治区地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谢绍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自治区去年共收企业所得税九亿多元,个人所得税十八亿九千多万元,究竟有多少人通过再就业优惠证逃税漏税,谁也无法统计。谢绍华告诉记者,国家制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并不复杂,只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具体情况很难把握,让一些人钻了空子。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都有严格的程序,每年还要进行年审,基本杜绝了使用持有假优惠证的可能,但持有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全套税务、工商手续,并和租用者达成某种内部协议,如果不是内部发生纠纷,由本人举报,我们取证就十分困难。
自去年7月份以来,乌鲁木齐市劳动部门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过多次协调会,并进行了市场调研。目前,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系统已实现了9区1县的市、区、县及社区四级联网,办证人员基本情况以及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记录也已全部联网,并按时提供给税务部门。对违反再就业优惠证使用规定,仿造、转借他人或利用再就业优惠证从事其他违法经营的,将不予年审,也不能再继续使用。同时对申报的人员和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严把证照审核、发放关,严格发票管理,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不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行为,对骗取税收优惠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