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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研究通过对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人才的选拔途径进行分析,总结江苏省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现今人才选拔已经获得的经验和成就,研究高水平运动队发展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人才选拔状况进行反思。
关键词:普通高校 高水平运动队 人才选拔
1 研究对象
江苏省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17所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相关人员。
2 研究方法
根据本课题所研究的内容采取封闭式和开放式相结合(以封闭式问题为主)的方法,分别设计了《运动员调查问卷》和《教练员调查问卷》,调查了解我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人才选拔的基本数据。
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等方法,对所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借助于SPSS社会学统计软件对所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进行层次分析法中的数据运算,获取了相关统计数据。
3 结果与分析
3.1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选拔现状
3.1.1内聘和任命制是选拔教练员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教练员中只有15.16%是从外单位聘请或调入的。目前,尚未形成教练员竞聘上岗的制度。兼职制、专项训练的局限性、课余训练工作的艰难、竞赛的压力和待遇问题等使很多体育教师对带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望而生畏,也是教练员竞聘上岗制度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而竞争机制的缺失对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及现代运动训练水平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由此也导致教练员的不稳定性与非专业性。因此,建立教练员竞聘上岗制,实施教练员的专职化,有效稳定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队伍是当务之急。
3.1.2本科学历、非专业队出生是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主力军。进一步调研发现,多数教练员未受过专业训练,缺乏大赛的临场经验。教练员训练水平的高低是教练员在运动训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是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能否继续提高成绩的关键。不少运动员特别是专业运动员入校后,在技战术上得不到高水平教练员的指导,运动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反而呈下降趋势。因此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选拔既有专业训练经历又有较高学历的教练员是提高我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训练水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了教练员的专业化水平,就是提高训练质量的基本保障。
3.1.3高级职称为主,职务评聘与所带队伍水平关系不密切。进一步调研可见,副教授职称和执教10年以上的教师是现任教练员的主力军,分别占55.3%和66.2%,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有教练员是具备一定训练经验和科研能力的。教练员的训练执教工作年限可以直观反映教练员的带队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执教工作年限越长,自身掌握、积累的训练经验就越多。当然,执教工作年限和执教水平之间并不是绝对的“正比”关系,训练观念更新、训练方法改进更值得长期从事训练工作的教练员们关注。做到既要有经验又要防止知识老化、陈旧,管理层也需要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更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保障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的有效性。
3.2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状况
3.2.1严把入口关,三种类型的招生政策有效控制了高水平运动队的起点水平和办队规模。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等级和人数均有严格的规定,招生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为不超过当年度该校本科生招生总人数的1%。教育部的规定限制了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规模,也相应制约了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的权利。
3.2.2随着高水平运动训练的不断开展,不同途径招生的生源特点也显现出来。据调研,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来源有四种途径:体工现役运动员、体工队退役运动员、省市体校学生以及普通中学学生。
从图1可以看出,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主要来自普通高中。调研中发现,退役优秀运动员由于运动的巅峰时期已过,逐渐走在运动技能发展的下行通行上,加之年龄增大和伤病困扰,在校期间,运动潜力挖掘的可能性已不大,因此,各高校已经开始减少招收体工队的退役优秀运动员了。对于现役运动员,学校招收后可以直接加以利用,参加各种大赛为校争光,对于高校而言,招收这部分学生是最经济的。但是人才总是具有稀缺性,因此,各高校都在想方设法吸引“高手”入学。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运动员由于还在训,学训矛盾显得尤为突出,运动员不能够做到训练与学习的兼顾,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必须放运动训练中,所以这些运动员并不能真正算做是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只能算是“挂靠”在学校的。而只有真正从体校和普通中学上来的运动员学生,由于以前的训练不如专业队系统、大强度和大密度大,升入高校后,其在文化素质和运动发展潜力上都优势倒完全显现出来,因此,高校开始重点从中学和省市体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但这部分运动员由于入学背景、入学动机不同,入校后学校的监控不同等,在校期间其运动技能和文化学习的发展差异也相当大。
4 结论与建议
4.1针对以内聘、任命为主的教练员选拔方式,以及教练员职称、学历、原有运动训练经历等现状,完善教练员聘用管理政策,吸引高质量人才投入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行列。
4.2从长远考虑,完善招生政策和手段,加大招生的监管力度。既保证各高校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自主权,又监控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真正达到高校高水平运动人才的目的。
关键词:普通高校 高水平运动队 人才选拔
1 研究对象
江苏省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17所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相关人员。
2 研究方法
根据本课题所研究的内容采取封闭式和开放式相结合(以封闭式问题为主)的方法,分别设计了《运动员调查问卷》和《教练员调查问卷》,调查了解我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人才选拔的基本数据。
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等方法,对所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借助于SPSS社会学统计软件对所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进行层次分析法中的数据运算,获取了相关统计数据。
3 结果与分析
3.1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选拔现状
3.1.1内聘和任命制是选拔教练员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教练员中只有15.16%是从外单位聘请或调入的。目前,尚未形成教练员竞聘上岗的制度。兼职制、专项训练的局限性、课余训练工作的艰难、竞赛的压力和待遇问题等使很多体育教师对带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望而生畏,也是教练员竞聘上岗制度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而竞争机制的缺失对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及现代运动训练水平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由此也导致教练员的不稳定性与非专业性。因此,建立教练员竞聘上岗制,实施教练员的专职化,有效稳定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队伍是当务之急。
3.1.2本科学历、非专业队出生是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的主力军。进一步调研发现,多数教练员未受过专业训练,缺乏大赛的临场经验。教练员训练水平的高低是教练员在运动训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是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能否继续提高成绩的关键。不少运动员特别是专业运动员入校后,在技战术上得不到高水平教练员的指导,运动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反而呈下降趋势。因此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选拔既有专业训练经历又有较高学历的教练员是提高我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训练水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了教练员的专业化水平,就是提高训练质量的基本保障。
3.1.3高级职称为主,职务评聘与所带队伍水平关系不密切。进一步调研可见,副教授职称和执教10年以上的教师是现任教练员的主力军,分别占55.3%和66.2%,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有教练员是具备一定训练经验和科研能力的。教练员的训练执教工作年限可以直观反映教练员的带队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执教工作年限越长,自身掌握、积累的训练经验就越多。当然,执教工作年限和执教水平之间并不是绝对的“正比”关系,训练观念更新、训练方法改进更值得长期从事训练工作的教练员们关注。做到既要有经验又要防止知识老化、陈旧,管理层也需要正确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更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保障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的有效性。
3.2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状况
3.2.1严把入口关,三种类型的招生政策有效控制了高水平运动队的起点水平和办队规模。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等级和人数均有严格的规定,招生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为不超过当年度该校本科生招生总人数的1%。教育部的规定限制了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规模,也相应制约了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的权利。
3.2.2随着高水平运动训练的不断开展,不同途径招生的生源特点也显现出来。据调研,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来源有四种途径:体工现役运动员、体工队退役运动员、省市体校学生以及普通中学学生。
从图1可以看出,江苏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员主要来自普通高中。调研中发现,退役优秀运动员由于运动的巅峰时期已过,逐渐走在运动技能发展的下行通行上,加之年龄增大和伤病困扰,在校期间,运动潜力挖掘的可能性已不大,因此,各高校已经开始减少招收体工队的退役优秀运动员了。对于现役运动员,学校招收后可以直接加以利用,参加各种大赛为校争光,对于高校而言,招收这部分学生是最经济的。但是人才总是具有稀缺性,因此,各高校都在想方设法吸引“高手”入学。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运动员由于还在训,学训矛盾显得尤为突出,运动员不能够做到训练与学习的兼顾,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必须放运动训练中,所以这些运动员并不能真正算做是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只能算是“挂靠”在学校的。而只有真正从体校和普通中学上来的运动员学生,由于以前的训练不如专业队系统、大强度和大密度大,升入高校后,其在文化素质和运动发展潜力上都优势倒完全显现出来,因此,高校开始重点从中学和省市体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但这部分运动员由于入学背景、入学动机不同,入校后学校的监控不同等,在校期间其运动技能和文化学习的发展差异也相当大。
4 结论与建议
4.1针对以内聘、任命为主的教练员选拔方式,以及教练员职称、学历、原有运动训练经历等现状,完善教练员聘用管理政策,吸引高质量人才投入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行列。
4.2从长远考虑,完善招生政策和手段,加大招生的监管力度。既保证各高校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自主权,又监控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真正达到高校高水平运动人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