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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发展,进藏国内游客数量逐年增加。旅游者的增加带动经济的发展,也出现很多游客不文明行为,这些不文明为加剧了主客冲突,也影响着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藏族生态伦理有着许多可持续的思想,对规范进藏国内旅游者行为重要意义。本文从藏族生态伦理的视角分析了进藏国内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为今后从伦理视角规范游客行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关键词:藏族生态伦理;不文明;行为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517(2018)10-0116-04
西藏作为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每年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旅游者,旅游成为西藏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快速发展的旅游业给西藏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和文化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解决旅游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矛盾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证明,生態伦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生态伦理要求旅游者、旅游从业者立足于环境保护这一前提条件,以负责任的态度规范一切掠夺和破坏自然的行为。西藏旅游业的发展需要生态伦理的支撑。
1 生态伦理
生态伦理学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道德哲学,是人类对经济发展导致环境退化,乃至生态危机现象的哲学反思。它作为一门研究人与自然界道德关系的伦理学分支,形成于20世纪的西方工业化国家。西方学术界把生态伦理学称为“环境哲学”或者“环境伦理学”,最初由法国哲学家,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施韦兹(AlberSchweitzr)和英国生态学家莱奥波尔德(Aldo Leopold)分别在上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提出来的。[1]他们主张,道德行为不应该局限在人与人、人与社会领域,应该将人与自然界的一切物体纳入道德行为和伦理的范畴,人与自然的关系除法律外,依靠道德调节。生态伦理学所要处理的问题人对于自己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地球上的其他物种和自然界抱有什么态度的问题。美国人类学家以斯图尔德为首的“文化生态”学派认为,人类文化与行为与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之间具有互相作用的关系。所谓的生态伦理是指生态的伦理价值与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1]生态伦理的核心在于“或通过非强制的观念和舆论的形成,或通过强制的制度形式,以约束和限制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以确立起人类追求效率活动的伦理界限来。”[2]
2 藏族生态伦理及作用
2.1 藏族生态伦理
青藏高原被视为“生命的禁区”,地势高耸、气候严寒、生态脆弱。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面对在严峻的自然环境和有限的资源,自古就树立起了与自然和谐相处、珍视有限资源的生态伦理。藏族生态伦理独具民族特色,与现代的可持续思想相适应。藏族的生态伦理,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共存共融,提倡人们时刻保持自觉和自律,保护自然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这种伦理的核心体现在:宗教信仰、自然禁忌、风俗习惯等方面。
藏传佛教的“因缘论”“诸法无我”等宗教典籍中,都强调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在相应的条件和相应的关系中产生并发展的。认为人不是大自然的统治者,人的存在和发展也不是独立的,而是依赖于大自然的一切的物体,这些物体也同人一样享有生存的权利和生命的价值,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影响。[3]人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的价值和规律。其“我”是指独立自存的实在物,人就是其中之一。人在作为独立个体,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容易执著“自我”,产生各种贪念和欲望,滥用自己对自然的征服能力,把自然作为肆意掠夺的对象,肆意残杀动物,滥用自然资源。佛教的“诸法无我”思想,就是教育人们不要执着于“自我”放下过分的贪恋和欲望,不为物所累,无私无我。为了教化和制止众生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藏传佛教还专门制定了“十善法”为主的戒律和准则,杀生视为所有戒律中的大戒和最首要内容。各地方也在佛教戒律的基础上颁布了不少地方法规和律令。
藏族先民面对严峻的自然环境,自古就有自然敬畏和自然崇拜的习俗,认为自然界的一切山水皆有神灵居住,恣意破坏山水环境,就会迁怒神灵,带来自然灾害和各种疾病;由此也衍生出了许多的自然禁忌。藏族的自然禁忌种类和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性和约束力,体现在饮食、动植物、神山圣湖、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强调着人类不能肆意破坏动植物、肆意破坏神山圣湖的自然生态环境、肆意影响和伤害动植物的正常栖息,包括放生的动物。例如:不食猫狗驴马类圆蹄类动物及各种鸟类的肉。严禁在神山圣湖和水源附近丢弃不洁之物、砍伐树木、伤害动植物等。严禁随意挖掘土地,焚烧骨头、破布等有恶臭之物等。这些自然禁忌,世代相传,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现今,人们仍深受这些自然禁忌的影响和约束,使得脆弱高原的生态环境得以可持续的发展,保障了高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的多样性。
藏族对自然的关怀不仅体现在宗教信仰,自然禁忌,还体现在风俗习惯中。“禁春”习俗:每到春季,春暖花开,气候宜人,不少人选择到郊外踏青,但藏族到春季会尽量减少野外活动,认为春季大地复苏,是动植物生命最脆弱的时期,此时活动将会伤害幼苗幼虫,影响生态环境的后续发展。夏季西藏的很多寺院也有“夏安居”的规定(类似于上述的“禁春”),夏天很多寺院的僧侣要闭关修行,进行长净和夏安居,禁止僧侣到野外活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避免造成动植物的踩踏和伤害。由此产生了雪顿节。“放生”的习俗:“放生”体现了对动物的关怀,源于藏传佛教的“十善法”的“不杀生”之戒。面对严寒的高原生态环境,藏族需要使用大量的牛羊肉来维持生存,但在宗教戒律和生命关怀的影响下,也会放生一定的牛羊,并用系彩绸或布条的方式区分放生的牛羊。严禁一切伤害放生牛羊的行为,任其自生自灭。每年特定的宗教节日里也会从市场上购买大量被捕获的动植物,放回自然。敬“新水”和“新土”习俗:在农牧区,无论是春季耕种土地还是游牧前途之前,都会请喇嘛选择吉日念经,祈求土地神的同意并保护,农蓄兴旺。这也表达了人们对土地的敬畏。藏历大年初一,到河边煨桑祈福,接满的新年的“第一桶水”,首先上向神龛供奉净水,然后用于生活起居,同时在附近的“神山”上焚香祭神,捧回新年的“第一土”也供奉在神龛上,[4]供奉“新水”“新土”的寓意为感恩大自然的恩赐,祈求风调雨顺。这些习俗体现出了藏族人对水和土地怀有深厚的感情。“四兄弟图”“长寿六友”是西藏的分大寺院和民宅常见的壁画或唐卡。两幅画象征着:“人与大自然一切生物和谐统一”的生态自然观,人人之间或者人与动物间相互尊敬,相互救助,和睦相处。藏民族把铁匠、屠夫、猎人、渔夫作为下等人。这并非从人的贵贱高低来划分,而是自然生态观所决定。认为他们或打造各种杀生武器,或宰杀牲畜为业,给生灵带来灾难和灭绝,违背的“不杀生”慈悲思想和伦理道德。 2.2 藏族生态伦理的作用
藏族传统生态伦理作为西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统一;保护自然,珍惜一切生命是藏族传统生态伦理的基本特征。
藏族生态伦理思想渗透到整个民族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全民族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藏区维持高原自然生态环境的强力支持者。藏族生态伦理与当代生态文明的基本内容和特征相适应,符合了现代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伦理学基本道德规范,也符合了当今社会提倡的“绿色生活”方式。藏族生态伦理对西藏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套可供参考的价值体系和伦理根源。游客管理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藏族生态伦理也会对进藏游客的行为能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
3 旅游者不文明行为研究
旅游者行為作为旅游文明的切入点最早在国外,此后又从旅游伦理和旅游伦理规范的视角研究旅游文明。国外关于旅游文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者不文明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和旅游文明提升三个方面;从旅游道德规范体条构建是旅游伦理研究的主要方向和内容。进入21世纪以后,形成了从游者的旅游动机、旅游者决策行为、旅游者满意度评价等一系列专题化研究。国内自1985年任理德发表的《两手打油诗谈旅游文明》到1999年谢彦君所著书《基础旅游学》奠定了研究分析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基础,到目前,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表现、原因、影响等几个方面。纵观这些研究成果发现:1、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表现主要体现:乱扔垃圾,不注重公共卫生;公共场合脱鞋脱袜;公共场合大声打电话,乱吵乱闹;随意辱骂他人;随地吐痰;随意攀爬践踏草地、随意违规拍照;不尊重当地风俗禁忌,诋毁他人风俗习惯等。2、不文明旅游行为造成的影响表现在:破坏了旅游目的地的生态环境;影响了旅游目的地良好的旅游秩序的维护;影响了旅游目的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本土居民对旅游者的不满,引发主客冲突等等。3、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原因:从目前研究结果来看,产生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原因多样化,不仅包括游客自身的原因,也有着外部因素。其中旅游者自身缺失素质和意识;旅游者的文化程度底下,导游和领队的不负责任行为,旅游地的游客教育体系缺乏等等是研究的主要因素。
可见,国外对旅游文明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影响因素”和“管理措施”这两个方面,而“旅游者不文明行为产生原因”和“提升策略”是国内对旅游文明的研究重点。但从整体现状来看对于旅游文明的研究仍较薄弱,基于旅游伦理的旅游文明研究成果较少,对于西藏旅游者文明行为的研究更是甚少。因此从藏族生态伦理的视角研究进藏游客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4 藏族生态伦理视角的进藏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表现
青藏铁路开通后西藏的旅游业得到了噴井式的发展,从西藏自治区政府官方了解到,2012年至2016年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823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08亿元。仅2016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315.9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30.75亿元,是2012年的2.6倍,旅游总收入相当于西藏生产总值的27%左右。西藏作为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游客向往的圣地,然而,旅游人数的不断激增,旅游活动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屡屡见诸报端,不仅破坏了高原生态环境,也加剧了本地居民与外来旅游者的冲突,甚至影响到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减少和制止进藏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已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也多次对旅游者提出了文明旅游的要求,要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树立伦理意识,明确认识自己在旅游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一是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主要为保护目的地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目的地社区居民的利益。二是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要求旅游者了解目的地民族礼仪、习俗及禁忌,尊重目的地的民族风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做到“入境问禁”、“入乡随俗”。但事实上,旅游目的地游客管理的不到位和游客自身的因素,导致文明现象屡禁不止。
近年来在各种互联网社交媒体上,屡次曝光了进藏国内游客的有些不文明行为。“羊卓雍湖边拍裸照”、“屠杀野驴取鞭”、“裸骑进藏”、“踩踏经幡、踩踏佛像”、“驱赶野生动物”等有关不文明行为的新闻曾引起了轩然大波,纷纷被网友的转载和抵制,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强烈愤慨,这些行为违背了藏族生态伦理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思想,冲击着藏族传统文化。针对近年来曝光的不文明行为,从伦理的角度分析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违背自然禁忌
藏族先民在万物有灵的思想和自然崇拜形成了丰富和独特的自然禁忌,在科学技术相对发达的今天,藏族民众依然受到自然禁忌的震慑力,自觉地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地维护自然环境。但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的数量逐年增加,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有些不文明行为与藏族传统自然禁忌是相违背的,具体表现在:
4.1.1 生态环境的破坏
西藏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每年旅游旺季,不管是自驾骑行还是徒步穷游,不管跟团出游还是自由散客,扎堆前往西藏游玩,无规律的大量人口涌入,给本就脆弱的西藏生态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影响。由于不少游客缺乏生态知识和伦理意识,缺乏文明旅游的素养和环保习惯,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肆意破坏环境,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有些损害甚至无法进行修复。不论被誉为“最美景观大道”的川藏线,还是各大景点周围,随处可见不文明的游客随手丢下的旅游垃圾,有些游客随意抚摸壁画,拍照,加剧了壁画的损坏速度,甚至在景区建筑上刻下自己的名字或日期。由于不少景区,离城市较远,旅游垃圾无法做到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加之运输成本过高,不能及时回收循环利用,只好就地堆放或附近焚烧、填埋。有些地方甚至将旅游垃圾堆放在河谷处,直接滑落到当地的水源,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这些不文明行为造成旅游景区环境污染、景观质量下降,也违背了藏族传统的自然禁忌,加剧了当地居民对旅游者的反感和敌视。 4.1.2 侵犯野生动物的栖息
藏族传统生态伦理体现了对大自然中一切生物的关怀,并将这种关怀落实到实践中,专门制定了有关爱护动植物资源的戒律和准则。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后,制定了“十善法”(或称“十戒”)其中戒杀生是“十善法”中最首要的内容。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诸罪当中,杀生最严重,不论亲自杀还是让他人杀,等无差别,都是使人堕入地狱的特殊业力”。大师还指出:“依法宝后,就要排除伤害众生的心念……我们对其他的人或者对畜生决不能鞭打、捆绑、囚禁、穿鼻孔、脚踢、追赶、强迫使其驮沉重的驮子等”。在藏区杀生灵是严格被禁止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专门制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然而旅游活动的开展,很多自然景区游客超容量接待,本身加剧了生态景区环境的破坏,影响了动植物的正常栖息。有些旅游者缺乏生态伦理思想和有关法律的认知,偷偷购买野生动物的皮毛、羚羊角、野牦牛骨头等,甚至直接伤害野生动物。2014年8月和2017年10月“西藏阿里地区发生藏野驴虐杀案”、“越野车追逐碾压藏羚羊事件”引起媒体热议和大量转载,案件当事人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两起案件发生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底线,也严重违背了藏族传统禁忌和生态伦理。
4.2 违背风俗习惯
4.2.1 乱食肉类
藏族对食用肉来也有特殊的禁忌。其中禁忌食用驴、马、骡、狗等圆蹄类动物肉。此外有些地区的藏族不吃鱼,藏族在每年的萨嘎达瓦节期间从捕捞者手中购买大量鱼进行放生。但有的游客却会将那些放生鱼捞起带走,还有一些游客讨论食用狗肉驴肉一类的话题,这些行为与藏族人风俗完全相悖极易引起藏族的反感以及不满。
4.2.2 侵犯神山圣湖禁忌
在西藏神山圣湖有着崇高的地位,严禁一切破坏神山圣湖的行为。这源于藏族远古自然崇拜。由于所生活的环境和自然条件的不尽相同,“自然”崇拜对象也是不同的:近山着崇山神,近水者崇水神,也有与山水相连的动物和森林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在藏区“凡是经过高山越岭,悬崖峭壁也原始森林,人们都不敢高声喧哗,大吵大闹。否则就会召来狂风乱卷、雷电交加,甚至会大雨倾盆。若是在冬天,就会风雪弥漫,雪崩岩塌。”如果“在高山峡谷随意吐唾沫,拉屎撒尿,便会视为对神山的不敬,轻者则头足疼痛,重者则会有生命危险。”,“在江河、湖泊、泉池中丢弃不洁之物,则触犯水神和龙神,遭到长期无雨,致使农作物受旱,而人会得癞子、麻风、水疱等恶性疾病。”。在这种自然敬畏之下形成的“神山圣湖”的崇拜,由此演变转山转湖,新年敬水神的习俗。这也是进藏游客需要熟知的禁忌之一,仍有不少旅游者触犯此禁忌。2014年,在互联网和微信上相继曝光了两起事件,一是一名女子在西藏山南区浪卡子县羊卓雍错(羊湖)旁拍摄裸照,一是一名骑行者在西藏林芝境内的318国道上裸骑。两起事件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当地民众的不满和愤怒。两起事件的发生,违背了伦理道德,觸犯当地居民的信仰和风俗习惯,也藐视法律尊严,违反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的行为将会被记入“游客黑名单”。
4.2.3 践踏经幡
在藏区自古就有悬挂经幡的风俗习俗,被视为神灵的祭祀仪式。经幡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上面印有经文咒语、佛像、神马等吉像图案,每年藏历年和重要的宗教节日,藏族人会在高山风口和房顶、河边等地插上经幡,并举行隆重的插经幡仪式,祈求福运隆昌,消灾灭殃。除了在高山、河边插上经幡外,农区房顶上或田间插立经幡,祈求五谷丰登;牧区经幡拴在帐篷上,祈求牧业兴旺,寺院和经堂周围也会插上经幡,祈愿人世间和平和佛法流传。藏族认为风每吹动一次经幡,就如同诵读了幡上的经文一遍。可以说经幡寄托着人们美好的愿望,象征着天、地、人、畜的祥和。因此,藏族不会肆意踩踏和跨过经幡,如果要经过经幡,人们会双手抬起经幡,从经幡下面钻过。但有些进藏游客,单纯地将旅游视为花钱享乐活动,忽视了旅游活动的精神价值,缺乏对藏族文化的尊重和认同感,在高山垭口,肆意踩踏和跨过,甚至坐在经幡上,极不尊重藏区的风俗习惯,触犯了目的地居民的信仰和民族尊严,加剧主客间的冲突。
4.3 违背宗教礼仪
藏传佛教生态伦理作为藏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藏民族的思想和行为,因此,藏传佛教在民众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宗教场所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宗教戒律不可违背,宗教法器不得随意触摸,但有些游客由于缺乏对藏族生态观念的认知,做出许多违背宗教场所相关要求和宗教礼仪的行为,造成了民众的不满,发生主客冲突。具体表现在:
不尊重寺庙内的秩序。寺院作为庄严隆重的宗教场所,要肃静,忌在寺院内大声喧哗,但有的游客(以散客为主)在寺庙毫无严肃敬畏的神色,旁若无人接听电话、来回走动,戴帽子参观佛像;出于好奇,用手摸佛像、壁画、喇嘛随身佩带的护身符、念珠等宗教器物,询问壁画的含义和佛像的名称时用食指指指点点,随意翻经书、敲钟鼓;有些游客更是无视寺院内的禁止拍照警示,伺机偷拍或录像,与管教员和僧人发生口角。
转经方向错误以及在玛尼堆上拍照。除苯教徒外,大部分佛教的信徒是按顺时针方向转经,有些游客在转寺庙、佛塔、玛尼堆等宗教建筑时从左往右,逆时针方向绕行。在藏区,人们把石头视为有生命、有灵性的东西,会在石头上雕刻佛像或经文的,这些刻有佛像的佛经的石头作为圣物,进行顶礼膜拜。但有些游客出于新奇或寻求视觉美观,站在玛尼堆、佛像身上拍照,曾在微信曝光过类似的不文明现象,遭到了广大民众的人肉,进行强烈的谴责和抵制,并要求有关部门其游客列为黑名单。
肆意驱赶放生羊。出于对生灵的怜悯和赎救之情,藏族将一些动物专门供养在寺院,防止被人宰杀。也会放生大量的牛羊,在牛羊耳朵上系上彩绸或布条作为记号,放生牛羊视为敬神祭品,不得宰杀和伤害。但有些游客用相机或食物骚扰放生牛羊,甚至用石头驱赶它们。 5 进藏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造成的影响
5.1 加剧旅游者与目的地居民的冲突
文化差异本身没对错之分,但在旅游活动文化差异表现旅游者否尊重目的地居民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问题。旅游者自身的文化与目的地居民的传统文化形成强烈的反差,在交互作用中,表现出不同的道德特性,或尊重或敌视。一些旅游者面对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反差时,选择以牺牲道德规范为代价来保持自己的个性,表现出我行我素,入乡不能随俗,也有一些旅游者认为旅游就是花钱享乐活动,只管自己开心,忽视旅游活动的精神价值,盲目带有自身文化的优越感,排斥其他民族文化,不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剧主客冲突。甚至会将这种冲突上升为肢体冲突,会造成恶性事件,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5.2 对历史文物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西藏的众多寺院中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壁画、雕塑及唐卡等文物,具有一定研究价值,历史价值。其主要成分是天然矿物质,颜料成分特殊,一旦被破坏,就很难进行修复和完善。旅游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跟空气结合出现酸性物质,本身加剧着颜料的褪色。加之旅游者乱摸乱摸、肆意拍照等不文明行为更是加剧了文物的损坏的速度,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5.3 有损旅游者的形象
负责人旅游中强调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要考虑自身的行为对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在旅游活动中要减少对旅游目的地的负面影响,使当地居民和环境获得最大的受益,要旅游者承担社会责任、文化责任和环境责任。从负责任旅游的角度来看,旅游者触犯藏族生态伦理的不文明行为,有悖于负责任旅游定义的游客应该履行的义务,会抹黑旅游者在本地藏族居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从而对旅游者产生敌视情绪。
5.4 阻碍西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一旦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将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使得一些景区不得减少游客的接待量,甚至暂停接待游客来进行环境修缮。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主客冲突,也会导致有些地方不愿接待旅游者,制约旅游者游览。上述因素导致旅游市场热度降低,旅游业收入增长缓慢,进而阻碍西藏旅游业的正常发展。
6 结语
快速发展的旅游業,给西藏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冲击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加剧着主客冲突,其中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为了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明确的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及产生的影响。才能制定出更为有效的规范措施。本文重在分析目前进藏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表现,让旅游者认识哪些行为破坏旅游目的地的生态环境,加剧主客冲突,从而约束其自身行为,也为今后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旅游者行为提供参考价值和依据,其制定的准则更为贴近本土特色。从而推进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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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编辑:唐一东】
关键词:藏族生态伦理;不文明;行为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517(2018)10-0116-04
西藏作为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每年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旅游者,旅游成为西藏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快速发展的旅游业给西藏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和文化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解决旅游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之间的矛盾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实践证明,生態伦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生态伦理要求旅游者、旅游从业者立足于环境保护这一前提条件,以负责任的态度规范一切掠夺和破坏自然的行为。西藏旅游业的发展需要生态伦理的支撑。
1 生态伦理
生态伦理学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道德哲学,是人类对经济发展导致环境退化,乃至生态危机现象的哲学反思。它作为一门研究人与自然界道德关系的伦理学分支,形成于20世纪的西方工业化国家。西方学术界把生态伦理学称为“环境哲学”或者“环境伦理学”,最初由法国哲学家,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施韦兹(AlberSchweitzr)和英国生态学家莱奥波尔德(Aldo Leopold)分别在上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提出来的。[1]他们主张,道德行为不应该局限在人与人、人与社会领域,应该将人与自然界的一切物体纳入道德行为和伦理的范畴,人与自然的关系除法律外,依靠道德调节。生态伦理学所要处理的问题人对于自己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地球上的其他物种和自然界抱有什么态度的问题。美国人类学家以斯图尔德为首的“文化生态”学派认为,人类文化与行为与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之间具有互相作用的关系。所谓的生态伦理是指生态的伦理价值与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1]生态伦理的核心在于“或通过非强制的观念和舆论的形成,或通过强制的制度形式,以约束和限制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以确立起人类追求效率活动的伦理界限来。”[2]
2 藏族生态伦理及作用
2.1 藏族生态伦理
青藏高原被视为“生命的禁区”,地势高耸、气候严寒、生态脆弱。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面对在严峻的自然环境和有限的资源,自古就树立起了与自然和谐相处、珍视有限资源的生态伦理。藏族生态伦理独具民族特色,与现代的可持续思想相适应。藏族的生态伦理,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共存共融,提倡人们时刻保持自觉和自律,保护自然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这种伦理的核心体现在:宗教信仰、自然禁忌、风俗习惯等方面。
藏传佛教的“因缘论”“诸法无我”等宗教典籍中,都强调世间一切事物都是在相应的条件和相应的关系中产生并发展的。认为人不是大自然的统治者,人的存在和发展也不是独立的,而是依赖于大自然的一切的物体,这些物体也同人一样享有生存的权利和生命的价值,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影响。[3]人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的价值和规律。其“我”是指独立自存的实在物,人就是其中之一。人在作为独立个体,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容易执著“自我”,产生各种贪念和欲望,滥用自己对自然的征服能力,把自然作为肆意掠夺的对象,肆意残杀动物,滥用自然资源。佛教的“诸法无我”思想,就是教育人们不要执着于“自我”放下过分的贪恋和欲望,不为物所累,无私无我。为了教化和制止众生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藏传佛教还专门制定了“十善法”为主的戒律和准则,杀生视为所有戒律中的大戒和最首要内容。各地方也在佛教戒律的基础上颁布了不少地方法规和律令。
藏族先民面对严峻的自然环境,自古就有自然敬畏和自然崇拜的习俗,认为自然界的一切山水皆有神灵居住,恣意破坏山水环境,就会迁怒神灵,带来自然灾害和各种疾病;由此也衍生出了许多的自然禁忌。藏族的自然禁忌种类和内容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性和约束力,体现在饮食、动植物、神山圣湖、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强调着人类不能肆意破坏动植物、肆意破坏神山圣湖的自然生态环境、肆意影响和伤害动植物的正常栖息,包括放生的动物。例如:不食猫狗驴马类圆蹄类动物及各种鸟类的肉。严禁在神山圣湖和水源附近丢弃不洁之物、砍伐树木、伤害动植物等。严禁随意挖掘土地,焚烧骨头、破布等有恶臭之物等。这些自然禁忌,世代相传,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现今,人们仍深受这些自然禁忌的影响和约束,使得脆弱高原的生态环境得以可持续的发展,保障了高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的多样性。
藏族对自然的关怀不仅体现在宗教信仰,自然禁忌,还体现在风俗习惯中。“禁春”习俗:每到春季,春暖花开,气候宜人,不少人选择到郊外踏青,但藏族到春季会尽量减少野外活动,认为春季大地复苏,是动植物生命最脆弱的时期,此时活动将会伤害幼苗幼虫,影响生态环境的后续发展。夏季西藏的很多寺院也有“夏安居”的规定(类似于上述的“禁春”),夏天很多寺院的僧侣要闭关修行,进行长净和夏安居,禁止僧侣到野外活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避免造成动植物的踩踏和伤害。由此产生了雪顿节。“放生”的习俗:“放生”体现了对动物的关怀,源于藏传佛教的“十善法”的“不杀生”之戒。面对严寒的高原生态环境,藏族需要使用大量的牛羊肉来维持生存,但在宗教戒律和生命关怀的影响下,也会放生一定的牛羊,并用系彩绸或布条的方式区分放生的牛羊。严禁一切伤害放生牛羊的行为,任其自生自灭。每年特定的宗教节日里也会从市场上购买大量被捕获的动植物,放回自然。敬“新水”和“新土”习俗:在农牧区,无论是春季耕种土地还是游牧前途之前,都会请喇嘛选择吉日念经,祈求土地神的同意并保护,农蓄兴旺。这也表达了人们对土地的敬畏。藏历大年初一,到河边煨桑祈福,接满的新年的“第一桶水”,首先上向神龛供奉净水,然后用于生活起居,同时在附近的“神山”上焚香祭神,捧回新年的“第一土”也供奉在神龛上,[4]供奉“新水”“新土”的寓意为感恩大自然的恩赐,祈求风调雨顺。这些习俗体现出了藏族人对水和土地怀有深厚的感情。“四兄弟图”“长寿六友”是西藏的分大寺院和民宅常见的壁画或唐卡。两幅画象征着:“人与大自然一切生物和谐统一”的生态自然观,人人之间或者人与动物间相互尊敬,相互救助,和睦相处。藏民族把铁匠、屠夫、猎人、渔夫作为下等人。这并非从人的贵贱高低来划分,而是自然生态观所决定。认为他们或打造各种杀生武器,或宰杀牲畜为业,给生灵带来灾难和灭绝,违背的“不杀生”慈悲思想和伦理道德。 2.2 藏族生态伦理的作用
藏族传统生态伦理作为西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统一;保护自然,珍惜一切生命是藏族传统生态伦理的基本特征。
藏族生态伦理思想渗透到整个民族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全民族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藏区维持高原自然生态环境的强力支持者。藏族生态伦理与当代生态文明的基本内容和特征相适应,符合了现代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伦理学基本道德规范,也符合了当今社会提倡的“绿色生活”方式。藏族生态伦理对西藏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套可供参考的价值体系和伦理根源。游客管理作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藏族生态伦理也会对进藏游客的行为能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
3 旅游者不文明行为研究
旅游者行為作为旅游文明的切入点最早在国外,此后又从旅游伦理和旅游伦理规范的视角研究旅游文明。国外关于旅游文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者不文明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和旅游文明提升三个方面;从旅游道德规范体条构建是旅游伦理研究的主要方向和内容。进入21世纪以后,形成了从游者的旅游动机、旅游者决策行为、旅游者满意度评价等一系列专题化研究。国内自1985年任理德发表的《两手打油诗谈旅游文明》到1999年谢彦君所著书《基础旅游学》奠定了研究分析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基础,到目前,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表现、原因、影响等几个方面。纵观这些研究成果发现:1、有关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表现主要体现:乱扔垃圾,不注重公共卫生;公共场合脱鞋脱袜;公共场合大声打电话,乱吵乱闹;随意辱骂他人;随地吐痰;随意攀爬践踏草地、随意违规拍照;不尊重当地风俗禁忌,诋毁他人风俗习惯等。2、不文明旅游行为造成的影响表现在:破坏了旅游目的地的生态环境;影响了旅游目的地良好的旅游秩序的维护;影响了旅游目的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本土居民对旅游者的不满,引发主客冲突等等。3、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原因:从目前研究结果来看,产生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原因多样化,不仅包括游客自身的原因,也有着外部因素。其中旅游者自身缺失素质和意识;旅游者的文化程度底下,导游和领队的不负责任行为,旅游地的游客教育体系缺乏等等是研究的主要因素。
可见,国外对旅游文明的研究重点集中在“影响因素”和“管理措施”这两个方面,而“旅游者不文明行为产生原因”和“提升策略”是国内对旅游文明的研究重点。但从整体现状来看对于旅游文明的研究仍较薄弱,基于旅游伦理的旅游文明研究成果较少,对于西藏旅游者文明行为的研究更是甚少。因此从藏族生态伦理的视角研究进藏游客行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4 藏族生态伦理视角的进藏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表现
青藏铁路开通后西藏的旅游业得到了噴井式的发展,从西藏自治区政府官方了解到,2012年至2016年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823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08亿元。仅2016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2315.9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30.75亿元,是2012年的2.6倍,旅游总收入相当于西藏生产总值的27%左右。西藏作为世界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游客向往的圣地,然而,旅游人数的不断激增,旅游活动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屡屡见诸报端,不仅破坏了高原生态环境,也加剧了本地居民与外来旅游者的冲突,甚至影响到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减少和制止进藏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已成为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也多次对旅游者提出了文明旅游的要求,要求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树立伦理意识,明确认识自己在旅游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一是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主要为保护目的地的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目的地社区居民的利益。二是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化。要求旅游者了解目的地民族礼仪、习俗及禁忌,尊重目的地的民族风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做到“入境问禁”、“入乡随俗”。但事实上,旅游目的地游客管理的不到位和游客自身的因素,导致文明现象屡禁不止。
近年来在各种互联网社交媒体上,屡次曝光了进藏国内游客的有些不文明行为。“羊卓雍湖边拍裸照”、“屠杀野驴取鞭”、“裸骑进藏”、“踩踏经幡、踩踏佛像”、“驱赶野生动物”等有关不文明行为的新闻曾引起了轩然大波,纷纷被网友的转载和抵制,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强烈愤慨,这些行为违背了藏族生态伦理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思想,冲击着藏族传统文化。针对近年来曝光的不文明行为,从伦理的角度分析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违背自然禁忌
藏族先民在万物有灵的思想和自然崇拜形成了丰富和独特的自然禁忌,在科学技术相对发达的今天,藏族民众依然受到自然禁忌的震慑力,自觉地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地维护自然环境。但随着西藏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者的数量逐年增加,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压力,有些不文明行为与藏族传统自然禁忌是相违背的,具体表现在:
4.1.1 生态环境的破坏
西藏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每年旅游旺季,不管是自驾骑行还是徒步穷游,不管跟团出游还是自由散客,扎堆前往西藏游玩,无规律的大量人口涌入,给本就脆弱的西藏生态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影响。由于不少游客缺乏生态知识和伦理意识,缺乏文明旅游的素养和环保习惯,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肆意破坏环境,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损害,有些损害甚至无法进行修复。不论被誉为“最美景观大道”的川藏线,还是各大景点周围,随处可见不文明的游客随手丢下的旅游垃圾,有些游客随意抚摸壁画,拍照,加剧了壁画的损坏速度,甚至在景区建筑上刻下自己的名字或日期。由于不少景区,离城市较远,旅游垃圾无法做到集中收集,日产日清,加之运输成本过高,不能及时回收循环利用,只好就地堆放或附近焚烧、填埋。有些地方甚至将旅游垃圾堆放在河谷处,直接滑落到当地的水源,严重影响居民的健康。这些不文明行为造成旅游景区环境污染、景观质量下降,也违背了藏族传统的自然禁忌,加剧了当地居民对旅游者的反感和敌视。 4.1.2 侵犯野生动物的栖息
藏族传统生态伦理体现了对大自然中一切生物的关怀,并将这种关怀落实到实践中,专门制定了有关爱护动植物资源的戒律和准则。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后,制定了“十善法”(或称“十戒”)其中戒杀生是“十善法”中最首要的内容。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诸罪当中,杀生最严重,不论亲自杀还是让他人杀,等无差别,都是使人堕入地狱的特殊业力”。大师还指出:“依法宝后,就要排除伤害众生的心念……我们对其他的人或者对畜生决不能鞭打、捆绑、囚禁、穿鼻孔、脚踢、追赶、强迫使其驮沉重的驮子等”。在藏区杀生灵是严格被禁止的行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专门制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然而旅游活动的开展,很多自然景区游客超容量接待,本身加剧了生态景区环境的破坏,影响了动植物的正常栖息。有些旅游者缺乏生态伦理思想和有关法律的认知,偷偷购买野生动物的皮毛、羚羊角、野牦牛骨头等,甚至直接伤害野生动物。2014年8月和2017年10月“西藏阿里地区发生藏野驴虐杀案”、“越野车追逐碾压藏羚羊事件”引起媒体热议和大量转载,案件当事人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两起案件发生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底线,也严重违背了藏族传统禁忌和生态伦理。
4.2 违背风俗习惯
4.2.1 乱食肉类
藏族对食用肉来也有特殊的禁忌。其中禁忌食用驴、马、骡、狗等圆蹄类动物肉。此外有些地区的藏族不吃鱼,藏族在每年的萨嘎达瓦节期间从捕捞者手中购买大量鱼进行放生。但有的游客却会将那些放生鱼捞起带走,还有一些游客讨论食用狗肉驴肉一类的话题,这些行为与藏族人风俗完全相悖极易引起藏族的反感以及不满。
4.2.2 侵犯神山圣湖禁忌
在西藏神山圣湖有着崇高的地位,严禁一切破坏神山圣湖的行为。这源于藏族远古自然崇拜。由于所生活的环境和自然条件的不尽相同,“自然”崇拜对象也是不同的:近山着崇山神,近水者崇水神,也有与山水相连的动物和森林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在藏区“凡是经过高山越岭,悬崖峭壁也原始森林,人们都不敢高声喧哗,大吵大闹。否则就会召来狂风乱卷、雷电交加,甚至会大雨倾盆。若是在冬天,就会风雪弥漫,雪崩岩塌。”如果“在高山峡谷随意吐唾沫,拉屎撒尿,便会视为对神山的不敬,轻者则头足疼痛,重者则会有生命危险。”,“在江河、湖泊、泉池中丢弃不洁之物,则触犯水神和龙神,遭到长期无雨,致使农作物受旱,而人会得癞子、麻风、水疱等恶性疾病。”。在这种自然敬畏之下形成的“神山圣湖”的崇拜,由此演变转山转湖,新年敬水神的习俗。这也是进藏游客需要熟知的禁忌之一,仍有不少旅游者触犯此禁忌。2014年,在互联网和微信上相继曝光了两起事件,一是一名女子在西藏山南区浪卡子县羊卓雍错(羊湖)旁拍摄裸照,一是一名骑行者在西藏林芝境内的318国道上裸骑。两起事件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引发了当地民众的不满和愤怒。两起事件的发生,违背了伦理道德,觸犯当地居民的信仰和风俗习惯,也藐视法律尊严,违反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的行为将会被记入“游客黑名单”。
4.2.3 践踏经幡
在藏区自古就有悬挂经幡的风俗习俗,被视为神灵的祭祀仪式。经幡作为藏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上面印有经文咒语、佛像、神马等吉像图案,每年藏历年和重要的宗教节日,藏族人会在高山风口和房顶、河边等地插上经幡,并举行隆重的插经幡仪式,祈求福运隆昌,消灾灭殃。除了在高山、河边插上经幡外,农区房顶上或田间插立经幡,祈求五谷丰登;牧区经幡拴在帐篷上,祈求牧业兴旺,寺院和经堂周围也会插上经幡,祈愿人世间和平和佛法流传。藏族认为风每吹动一次经幡,就如同诵读了幡上的经文一遍。可以说经幡寄托着人们美好的愿望,象征着天、地、人、畜的祥和。因此,藏族不会肆意踩踏和跨过经幡,如果要经过经幡,人们会双手抬起经幡,从经幡下面钻过。但有些进藏游客,单纯地将旅游视为花钱享乐活动,忽视了旅游活动的精神价值,缺乏对藏族文化的尊重和认同感,在高山垭口,肆意踩踏和跨过,甚至坐在经幡上,极不尊重藏区的风俗习惯,触犯了目的地居民的信仰和民族尊严,加剧主客间的冲突。
4.3 违背宗教礼仪
藏传佛教生态伦理作为藏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藏民族的思想和行为,因此,藏传佛教在民众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宗教场所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宗教戒律不可违背,宗教法器不得随意触摸,但有些游客由于缺乏对藏族生态观念的认知,做出许多违背宗教场所相关要求和宗教礼仪的行为,造成了民众的不满,发生主客冲突。具体表现在:
不尊重寺庙内的秩序。寺院作为庄严隆重的宗教场所,要肃静,忌在寺院内大声喧哗,但有的游客(以散客为主)在寺庙毫无严肃敬畏的神色,旁若无人接听电话、来回走动,戴帽子参观佛像;出于好奇,用手摸佛像、壁画、喇嘛随身佩带的护身符、念珠等宗教器物,询问壁画的含义和佛像的名称时用食指指指点点,随意翻经书、敲钟鼓;有些游客更是无视寺院内的禁止拍照警示,伺机偷拍或录像,与管教员和僧人发生口角。
转经方向错误以及在玛尼堆上拍照。除苯教徒外,大部分佛教的信徒是按顺时针方向转经,有些游客在转寺庙、佛塔、玛尼堆等宗教建筑时从左往右,逆时针方向绕行。在藏区,人们把石头视为有生命、有灵性的东西,会在石头上雕刻佛像或经文的,这些刻有佛像的佛经的石头作为圣物,进行顶礼膜拜。但有些游客出于新奇或寻求视觉美观,站在玛尼堆、佛像身上拍照,曾在微信曝光过类似的不文明现象,遭到了广大民众的人肉,进行强烈的谴责和抵制,并要求有关部门其游客列为黑名单。
肆意驱赶放生羊。出于对生灵的怜悯和赎救之情,藏族将一些动物专门供养在寺院,防止被人宰杀。也会放生大量的牛羊,在牛羊耳朵上系上彩绸或布条作为记号,放生牛羊视为敬神祭品,不得宰杀和伤害。但有些游客用相机或食物骚扰放生牛羊,甚至用石头驱赶它们。 5 进藏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造成的影响
5.1 加剧旅游者与目的地居民的冲突
文化差异本身没对错之分,但在旅游活动文化差异表现旅游者否尊重目的地居民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问题。旅游者自身的文化与目的地居民的传统文化形成强烈的反差,在交互作用中,表现出不同的道德特性,或尊重或敌视。一些旅游者面对旅游目的地的文化反差时,选择以牺牲道德规范为代价来保持自己的个性,表现出我行我素,入乡不能随俗,也有一些旅游者认为旅游就是花钱享乐活动,只管自己开心,忽视旅游活动的精神价值,盲目带有自身文化的优越感,排斥其他民族文化,不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加剧主客冲突。甚至会将这种冲突上升为肢体冲突,会造成恶性事件,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5.2 对历史文物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西藏的众多寺院中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壁画、雕塑及唐卡等文物,具有一定研究价值,历史价值。其主要成分是天然矿物质,颜料成分特殊,一旦被破坏,就很难进行修复和完善。旅游活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跟空气结合出现酸性物质,本身加剧着颜料的褪色。加之旅游者乱摸乱摸、肆意拍照等不文明行为更是加剧了文物的损坏的速度,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5.3 有损旅游者的形象
负责人旅游中强调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要考虑自身的行为对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在旅游活动中要减少对旅游目的地的负面影响,使当地居民和环境获得最大的受益,要旅游者承担社会责任、文化责任和环境责任。从负责任旅游的角度来看,旅游者触犯藏族生态伦理的不文明行为,有悖于负责任旅游定义的游客应该履行的义务,会抹黑旅游者在本地藏族居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从而对旅游者产生敌视情绪。
5.4 阻碍西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一旦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将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使得一些景区不得减少游客的接待量,甚至暂停接待游客来进行环境修缮。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主客冲突,也会导致有些地方不愿接待旅游者,制约旅游者游览。上述因素导致旅游市场热度降低,旅游业收入增长缓慢,进而阻碍西藏旅游业的正常发展。
6 结语
快速发展的旅游業,给西藏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冲击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加剧着主客冲突,其中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为了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明确的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及产生的影响。才能制定出更为有效的规范措施。本文重在分析目前进藏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表现,让旅游者认识哪些行为破坏旅游目的地的生态环境,加剧主客冲突,从而约束其自身行为,也为今后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旅游者行为提供参考价值和依据,其制定的准则更为贴近本土特色。从而推进西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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