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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事件频繁发生,然而农业上市公司却成为造假重灾区。为何该类公司如此偏爱造假,又如何治理?本文以有着“农业第一股”之称的北大荒为例,揭示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从而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农业和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上市公司 财务舞弊 动因分析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3(c)-140-02
去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报道,国内13家企业因财务造假在2016年被证监会处罚,其中农业公司多达6家,占据受处罚公司的半壁江山。目前农业类上市公司有46家,因此2016年农业上市公司因财务舞弊被处罚的比例高达10.87%。早在2000年前后,银广夏、蓝田股份的财务造假轰动一时,近几年又出现绿大地、万福生科、新大地等典型重大造假案件,近日獐子岛的扇贝再次引发业界关注。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然而农业上市公司却频发财务造假。因此,通过探索其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寻求治理对策来杜绝该类公司造假频发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农业第一股”北大荒为例,对造假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1 北大荒公司的前世今生
前世的北大荒为黑龙江北部三江平原的广阔荒凉之地。建国后,国家开始对“北大荒”进行大规模的开发、经营,使当时的北大荒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北大仓。如今的北大荒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创立于1998年,并于2002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從事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的生产,目前是我国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并被列入“财富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北大荒以“北大荒精神”著称,由北大荒成为北大仓,而连年的财务造假却着实将北大荒变成了“北大慌”。
2 北大荒连年的财务欺诈
2011年,北大荒通过亚麻和水稻的交易虚增利润5124.58万元。其子公司北大荒鑫亚向参股公司青枫亚麻销售时,互相串通签订虚假合同,每吨增加价格4600元,共虚增利润1600.58万元。北大荒鑫亚还以伪造合同的方式,在水稻销售中虚增利润3524万元。当年,北大荒鑫亚净利润为9177.87万元,扣除虚增利润5124.58万元后,实际净利润为4053.29万元。2012年,北大荒产生亏损,发生违规拆借资金超过10亿元,有1.9亿元拆借资金不知去向。2013年,北大荒瞒报地租,有土地34万公顷没有再产生地租收益,但此前北大荒并没有在公告中显示。证监会检查发现北大荒存在信披违法违规,公司还因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等情况,受到证监会警示并要求整改。2012年和2013年,北大荒连续两年获得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终,“农业第一股”北大荒于2016年以罚款50万元、鑫亚董事长被罚20万元、多部门主管警告或处罚5万~15万元承担了多年造假的代价。
3 北大荒财务造假原因
3.1 利益驱动是本因
公司经营的目的就是获取利润,上市公司为了能够从股市中筹集更多的资金和避免戴上ST的帽子,就需要创造更多的利润。然而当正常的生产经营无法满足“保壳”所需的利润和管理者日益膨胀的野心时,便会铤而走险虚增利润,穷尽其所能去使公司看上去有一个华丽的外表。
3.1.1 上市公司的业绩压力
本案中,北大荒为了实现“保壳”给旗下子公司北大荒鑫亚1.3亿元的利润指标,然而子公司因多年亏损和拆借资金,不仅造成了财务风险和漏洞,更是拖累了母公司。因此北大荒鑫亚面对如此大的业绩压力不得不不择手段创造利润。在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都希望公司能迅猛发展前景广阔,如果发展缓慢,前景将不会被业内看好,股价估值必将受到巨大影响,公司从股市中筹资也将变得困难,因此也就难以进一步扩张和发展。为避免这一恶性循环,当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无法满足所需指标时,管理者必然会动脑筋想办法,由此粉饰报表虚增利润等歪门邪路也就随之产生。
3.1.2 农业转型升级的困境
目前,农业多元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北大荒也不例外。然而,北大荒转型升级并不顺利。北大荒以粮食生产和加工为主要经营项目,近年来开始进军工业、房地产、贸易等行业,但在转型的这些行业中均产生了亏损。还因迫切发展大规模投资于工业贸易,使该行业产能过剩出现大量亏损,进而拖累了农业。因转型不善产生亏损,北大荒必将拆东墙补西墙地虚增利润。不可否认,农业的多元化经营确实可以促进其发展,但转型中的急功近利使大量资金流入与农业不相关的行业,不但没有转型成功,反而因副业的亏损连累主业。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便会做手脚使其看上去是盈利的。
3.2 农业生产自身特质是内因
农业的生产与工业等其他行业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受农作物生长要素、作物生长规律和生长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这也就导致了农业无法像其他行业一样实现高速扩张,然而为了在资本市场中占领“领头羊”的地位,财务造假也就成了可能。
3.2.1 生产要素和市场价值的制约
北大荒以三江平原的广大土地为生产要素,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甚至是匮乏的,这也就限制了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以粮食为主要产品,并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但是单位农产品市价基本不变,单位面积土地能够生产的粮食也是有限的,而生产运营中的机器设备却在不断的折旧和更新换代,农产品的出售单价只有一两块钱,而机械化设备动辄几千甚至上万,这就导致了公司销售收入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非常有限,正常的生产经营也就很难满足所期望的高指标。
3.2.2 农业生产的脆弱性
北大荒主要以生产水稻、大豆、玉米等农作物为主,农作物的生物有机体生长具有自有的周期性,然而市场对主要粮产品的需求具有固定性和稳定性,这就导致了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当农作物大面积丰收时,产量突然增加而需求稳定不变,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农产品的价格随之下降;当农作物歉收时,市场上农产品供不应求,使其价格上升。因而农业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就产生了周期性波动变化。并且该类公司的生产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若某年雨季降水增加导致作物生长质量下降,就会产生农产品的滞销,大量存货积压产生减值和仓储费用,因而该类公司的盈利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当生产处于低谷时,就会容易产生财务造假使其拥有“美好的发展”。 3.3 政策扶持是外因
本案中的北大荒拥有国家开荒扩建和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特殊历史背景,再加上国家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国企身份,使其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和地方的特殊关照。当地企业迅猛发展又有利于该地区政绩提升和税收增加,因此地区实行保护主义,对公司财务造假也就视而不见了。
同时农业这一行业也拥有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例如各种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扶持专项基金等。营改增后,2017年7月1日起農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到11%,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的税收优惠。这些优惠减轻了公司的经营负担,提升了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时却助长了财务造假的嚣张气焰。若享受不到税收优惠,企业虚增利润之后还要负担高额的税费,然而这些优惠降低了企业虚增利润后的税赋,有的特殊行业甚至可以零税赋。这就大大降低了农业类公司的造假成本,进而变相诱导其造假。
3.4 违法成本低是助因
2011年北大荒虚增利润5124.58万元,而证监会的罚单却只有50万元,还不到虚增款项的1%。罚款的意义在于惩恶,为了对造假者产生威慑力量,为了使打算造假之人望而生畏,为了减少造假事件的发生和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发展。然而这种造假成本仅占造假利益1%的处罚,只会让公司感受到造假所带来的好处要远远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当违法成本远低于预期收益,公司便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肆意妄为,即便遭受处罚也不过是造假利得的零头,其所获利润还是非常可观,因此如此之低的处罚只会助推公司进行财务造假。若罚款成本远高于收入预期,想必那些企图造假之人面对如此沉重的代价也会就此打消念头。
4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治理对策
4.1 多举措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本案中北大荒因过度发展副业产生亏损牵连了主业的农业,可见其在经营决策时缺乏发展战略,忽视了行业风险。子公司销售时互相串通伪造合同,可见其关联方交易监管缺失。违规拆借资金、瞒报地租、信息披露不符等也都反应出北大荒的内部控制不善。需多人商议的经营决策是否出现了“一言堂”?从印章到发票再到单据需环环相扣环环造假的虚假合同是否出现了内部监管的严重缺失?试想,若公司治理结构中层层监管到位,造假谈何容易。
因此,应改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制度,避免出现一股独大和一言堂。提高公司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内外部形势和市场经济环境的风险识别和判断。提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运营状况、对外交易、资金管理、审批程序等的管控能力。明确岗位职责,销售与收款循环内的各部门分别设立,使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派第三人进行监管。同时,将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与个人绩效考评相挂钩,让内控涉及个人利益,从而促进内控的真正落实。
4.2 提高违法惩处力度,强化退市制度
如果说公司自身的治理问题引发了财务造假,那么处罚过低则助推了财务造假。目前《证券法》对虚假陈述的惩罚上限为60万元,然而通过该手段造假所获得的利益远高于处罚。并且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但现实情况却是公司为防止退市屡次进行财务造假粉饰报表,这就是法律制定和实际执行间的矛盾。因此应健全财务造假惩罚的法律法规,根据危害程度实施严格的经济制裁和惩处,全面提高从披露到警告、从罚款到退市再到永不可上市的惩罚力度。同时,提高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一旦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产生严重后果,就应该退市。由此让财务造假者望而生畏,进而从根本上遏制财务造假。
4.3 完善第三方监管与披露
会计事务所、社会舆论监督等属于第三方监管,来自外部力量的第三方监管独立性更强、利益关联性更弱,因此能够更有效地监督。
针对农业领域上市公司,会计事务所派出审计人员审计时还应聘请有关农业领域的专家发表意见,这样有助于减少公司钻审计人员不懂特定行业知识的空子。同时,会计事务所在期中期末的固定审查之外,还应进行突发性无预告的突击检查,采取一些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的程序,避免公司事先采取规避手段掩盖财务舞弊。会计事务所应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控制,了解转型行业的市场需求、市场容量、价格竞争等情况,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波动。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业绩指标,由此对管理层的经营管理产生压力,促进其改善财务业绩,并将其与同一行业竞争对手的业绩进行比较,若指标偏差相当大则应对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该案的造假始于2011年,但证监会立案于2015年、处罚于2016年,那么在查处前的四年中北大荒依旧可以肆意造假。财务造假跨越多年,本案如此其他案例亦如此,可见目前的监管尚主要处于事中监管事后调查处罚的阶段。那么,若建立财务舞弊实时监管实时披露处罚机制,将造假扼杀于事前,此类案件的发生将会大大减少,造假的危害也会减轻,同时也会极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社会媒体还应对此类财务造假案件及时曝光,通过舆论导向形成资本市场诚信守法之风,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潘洁.北大荒六年前虚增利润吃罚单或为业绩指标所迫[N].国际金融报,2016-09-06.
[2] 于化瀛.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对策[J].财会月刊, 2014(4).
[3] 林勇,杨龙.“一带一路”对中国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基于PSM-DID的估计[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
[4] 杨煜,王苗苗,黄艳.知识密集型产业无形资产的内部审计解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
关键词:农业上市公司 财务舞弊 动因分析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3(c)-140-02
去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报道,国内13家企业因财务造假在2016年被证监会处罚,其中农业公司多达6家,占据受处罚公司的半壁江山。目前农业类上市公司有46家,因此2016年农业上市公司因财务舞弊被处罚的比例高达10.87%。早在2000年前后,银广夏、蓝田股份的财务造假轰动一时,近几年又出现绿大地、万福生科、新大地等典型重大造假案件,近日獐子岛的扇贝再次引发业界关注。众所周知,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然而农业上市公司却频发财务造假。因此,通过探索其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寻求治理对策来杜绝该类公司造假频发变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农业第一股”北大荒为例,对造假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1 北大荒公司的前世今生
前世的北大荒为黑龙江北部三江平原的广阔荒凉之地。建国后,国家开始对“北大荒”进行大规模的开发、经营,使当时的北大荒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北大仓。如今的北大荒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创立于1998年,并于2002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從事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的生产,目前是我国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并被列入“财富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北大荒以“北大荒精神”著称,由北大荒成为北大仓,而连年的财务造假却着实将北大荒变成了“北大慌”。
2 北大荒连年的财务欺诈
2011年,北大荒通过亚麻和水稻的交易虚增利润5124.58万元。其子公司北大荒鑫亚向参股公司青枫亚麻销售时,互相串通签订虚假合同,每吨增加价格4600元,共虚增利润1600.58万元。北大荒鑫亚还以伪造合同的方式,在水稻销售中虚增利润3524万元。当年,北大荒鑫亚净利润为9177.87万元,扣除虚增利润5124.58万元后,实际净利润为4053.29万元。2012年,北大荒产生亏损,发生违规拆借资金超过10亿元,有1.9亿元拆借资金不知去向。2013年,北大荒瞒报地租,有土地34万公顷没有再产生地租收益,但此前北大荒并没有在公告中显示。证监会检查发现北大荒存在信披违法违规,公司还因披露不及时、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等情况,受到证监会警示并要求整改。2012年和2013年,北大荒连续两年获得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最终,“农业第一股”北大荒于2016年以罚款50万元、鑫亚董事长被罚20万元、多部门主管警告或处罚5万~15万元承担了多年造假的代价。
3 北大荒财务造假原因
3.1 利益驱动是本因
公司经营的目的就是获取利润,上市公司为了能够从股市中筹集更多的资金和避免戴上ST的帽子,就需要创造更多的利润。然而当正常的生产经营无法满足“保壳”所需的利润和管理者日益膨胀的野心时,便会铤而走险虚增利润,穷尽其所能去使公司看上去有一个华丽的外表。
3.1.1 上市公司的业绩压力
本案中,北大荒为了实现“保壳”给旗下子公司北大荒鑫亚1.3亿元的利润指标,然而子公司因多年亏损和拆借资金,不仅造成了财务风险和漏洞,更是拖累了母公司。因此北大荒鑫亚面对如此大的业绩压力不得不不择手段创造利润。在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都希望公司能迅猛发展前景广阔,如果发展缓慢,前景将不会被业内看好,股价估值必将受到巨大影响,公司从股市中筹资也将变得困难,因此也就难以进一步扩张和发展。为避免这一恶性循环,当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无法满足所需指标时,管理者必然会动脑筋想办法,由此粉饰报表虚增利润等歪门邪路也就随之产生。
3.1.2 农业转型升级的困境
目前,农业多元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北大荒也不例外。然而,北大荒转型升级并不顺利。北大荒以粮食生产和加工为主要经营项目,近年来开始进军工业、房地产、贸易等行业,但在转型的这些行业中均产生了亏损。还因迫切发展大规模投资于工业贸易,使该行业产能过剩出现大量亏损,进而拖累了农业。因转型不善产生亏损,北大荒必将拆东墙补西墙地虚增利润。不可否认,农业的多元化经营确实可以促进其发展,但转型中的急功近利使大量资金流入与农业不相关的行业,不但没有转型成功,反而因副业的亏损连累主业。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便会做手脚使其看上去是盈利的。
3.2 农业生产自身特质是内因
农业的生产与工业等其他行业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性,受农作物生长要素、作物生长规律和生长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这也就导致了农业无法像其他行业一样实现高速扩张,然而为了在资本市场中占领“领头羊”的地位,财务造假也就成了可能。
3.2.1 生产要素和市场价值的制约
北大荒以三江平原的广大土地为生产要素,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甚至是匮乏的,这也就限制了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以粮食为主要产品,并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但是单位农产品市价基本不变,单位面积土地能够生产的粮食也是有限的,而生产运营中的机器设备却在不断的折旧和更新换代,农产品的出售单价只有一两块钱,而机械化设备动辄几千甚至上万,这就导致了公司销售收入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非常有限,正常的生产经营也就很难满足所期望的高指标。
3.2.2 农业生产的脆弱性
北大荒主要以生产水稻、大豆、玉米等农作物为主,农作物的生物有机体生长具有自有的周期性,然而市场对主要粮产品的需求具有固定性和稳定性,这就导致了农产品的供求矛盾。当农作物大面积丰收时,产量突然增加而需求稳定不变,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农产品的价格随之下降;当农作物歉收时,市场上农产品供不应求,使其价格上升。因而农业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就产生了周期性波动变化。并且该类公司的生产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若某年雨季降水增加导致作物生长质量下降,就会产生农产品的滞销,大量存货积压产生减值和仓储费用,因而该类公司的盈利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当生产处于低谷时,就会容易产生财务造假使其拥有“美好的发展”。 3.3 政策扶持是外因
本案中的北大荒拥有国家开荒扩建和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特殊历史背景,再加上国家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国企身份,使其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和地方的特殊关照。当地企业迅猛发展又有利于该地区政绩提升和税收增加,因此地区实行保护主义,对公司财务造假也就视而不见了。
同时农业这一行业也拥有国家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例如各种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扶持专项基金等。营改增后,2017年7月1日起農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到11%,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的税收优惠。这些优惠减轻了公司的经营负担,提升了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时却助长了财务造假的嚣张气焰。若享受不到税收优惠,企业虚增利润之后还要负担高额的税费,然而这些优惠降低了企业虚增利润后的税赋,有的特殊行业甚至可以零税赋。这就大大降低了农业类公司的造假成本,进而变相诱导其造假。
3.4 违法成本低是助因
2011年北大荒虚增利润5124.58万元,而证监会的罚单却只有50万元,还不到虚增款项的1%。罚款的意义在于惩恶,为了对造假者产生威慑力量,为了使打算造假之人望而生畏,为了减少造假事件的发生和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发展。然而这种造假成本仅占造假利益1%的处罚,只会让公司感受到造假所带来的好处要远远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当违法成本远低于预期收益,公司便会无视法律的存在肆意妄为,即便遭受处罚也不过是造假利得的零头,其所获利润还是非常可观,因此如此之低的处罚只会助推公司进行财务造假。若罚款成本远高于收入预期,想必那些企图造假之人面对如此沉重的代价也会就此打消念头。
4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治理对策
4.1 多举措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本案中北大荒因过度发展副业产生亏损牵连了主业的农业,可见其在经营决策时缺乏发展战略,忽视了行业风险。子公司销售时互相串通伪造合同,可见其关联方交易监管缺失。违规拆借资金、瞒报地租、信息披露不符等也都反应出北大荒的内部控制不善。需多人商议的经营决策是否出现了“一言堂”?从印章到发票再到单据需环环相扣环环造假的虚假合同是否出现了内部监管的严重缺失?试想,若公司治理结构中层层监管到位,造假谈何容易。
因此,应改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制度,避免出现一股独大和一言堂。提高公司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内外部形势和市场经济环境的风险识别和判断。提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运营状况、对外交易、资金管理、审批程序等的管控能力。明确岗位职责,销售与收款循环内的各部门分别设立,使各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派第三人进行监管。同时,将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与个人绩效考评相挂钩,让内控涉及个人利益,从而促进内控的真正落实。
4.2 提高违法惩处力度,强化退市制度
如果说公司自身的治理问题引发了财务造假,那么处罚过低则助推了财务造假。目前《证券法》对虚假陈述的惩罚上限为60万元,然而通过该手段造假所获得的利益远高于处罚。并且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但现实情况却是公司为防止退市屡次进行财务造假粉饰报表,这就是法律制定和实际执行间的矛盾。因此应健全财务造假惩罚的法律法规,根据危害程度实施严格的经济制裁和惩处,全面提高从披露到警告、从罚款到退市再到永不可上市的惩罚力度。同时,提高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一旦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产生严重后果,就应该退市。由此让财务造假者望而生畏,进而从根本上遏制财务造假。
4.3 完善第三方监管与披露
会计事务所、社会舆论监督等属于第三方监管,来自外部力量的第三方监管独立性更强、利益关联性更弱,因此能够更有效地监督。
针对农业领域上市公司,会计事务所派出审计人员审计时还应聘请有关农业领域的专家发表意见,这样有助于减少公司钻审计人员不懂特定行业知识的空子。同时,会计事务所在期中期末的固定审查之外,还应进行突发性无预告的突击检查,采取一些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的程序,避免公司事先采取规避手段掩盖财务舞弊。会计事务所应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控制,了解转型行业的市场需求、市场容量、价格竞争等情况,以及农业生产经营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波动。还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业绩指标,由此对管理层的经营管理产生压力,促进其改善财务业绩,并将其与同一行业竞争对手的业绩进行比较,若指标偏差相当大则应对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该案的造假始于2011年,但证监会立案于2015年、处罚于2016年,那么在查处前的四年中北大荒依旧可以肆意造假。财务造假跨越多年,本案如此其他案例亦如此,可见目前的监管尚主要处于事中监管事后调查处罚的阶段。那么,若建立财务舞弊实时监管实时披露处罚机制,将造假扼杀于事前,此类案件的发生将会大大减少,造假的危害也会减轻,同时也会极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社会媒体还应对此类财务造假案件及时曝光,通过舆论导向形成资本市场诚信守法之风,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潘洁.北大荒六年前虚增利润吃罚单或为业绩指标所迫[N].国际金融报,2016-09-06.
[2] 于化瀛.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及对策[J].财会月刊, 2014(4).
[3] 林勇,杨龙.“一带一路”对中国沿线区域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基于PSM-DID的估计[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
[4] 杨煜,王苗苗,黄艳.知识密集型产业无形资产的内部审计解析[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