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分析鉴定的评析及其在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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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6000 固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宁夏 固原)
  摘 要:在案件侦审中经常会用到毒物分析鉴定,它为判明案件的性质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决定作用。本文简单介绍了几种常见的毒物检验方法,着重论述了对毒物检验结论的评价,并结合实例,介绍了毒物分析鉴定在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关键词:毒物分析鉴定;评析;案件侦审
  毒物分析鉴定是运用分析化学、药学及生物化学的原理,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高科技检验手段,对进入人或动物体内的毒物或可疑有毒物质、毒品或其代谢物进行分离、提取和分析,以查明中毒原因,澄清案件性质,从而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为案件定性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法院的审判提供了科学证据,不仅如此,还常常为急救和预防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了解常见的毒物分析方法和对毒物分析鉴定的评析,对我们准确提取、送检、保存毒物分析检材,正确判断毒物分析结果有很大的帮助。
  一、几种常见的毒物检验方法
  一般来说,只要是需要进行毒物分析鉴定的样品,大都需要经过筛选试验;提取、分离、净化和浓缩检材等几个关键步骤,然后根据检材的性质等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检验。以下简单介绍几种较为常见的毒物检验方法。
  1.化学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是毒物检验过程中最常使用的一种方法,主要用于对检材的筛选,属于定性检验方法。通常情况下,灵敏度为几十微克,甚至达到1~2微克。该方法不仅简单,而且具有明确的化学反应,尤其是对毒品成份的检验可以不进行净化,直接做出显色反应,检验所需时间短,因而被一般实验室广泛应用于筛选实验。但是该检验法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特效反应少,只有在多种显色反应的前提下才可以确定唯一,如果毒物的含量比较低,则不容易被检测出来。
  2.薄层色谱法
  薄层色谱法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由于该检验法操作简单、投入成本低,所以从出现以来就在毒物分离、净化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薄层色谱技术也逐渐改进,形成了高效薄层色谱技术,它的灵敏度更高,是薄层色谱法灵敏度的几十倍甚至是百倍以上,对某些药物的检测灵敏度可高达毫微克级,所以薄层色谱法是毒物分析实验室提纯、定性定量常用的方法之一。
  3.微量结晶法
  将某些物质置于一定条件下就会出现结晶状态,或者是与某些试剂产生作用,从而生成特殊的结晶,借助显微镜进行观察,能够对物质进行确定。微量结晶法的灵敏度在几个微克之间,在对较为纯净的物质进行检验时往往采用这种方法,比如粉末、药片等。
  4.紫/红外分光光度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出现得较早,应用得也对比较广泛,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对单一药物的定量分析,而不能对混合药物进行检测,这是该方法最大的不足。由于该方法不需要投入过多的资金,而且便于操作,也不会对检材造成任何破坏,所以,是毒物实验室常用的分析方法[1]。
  红外分光光度法适用于对有机化合物的定性以及结构分析。该方法的优点体现在所需检材用量少、不受物理状态限制,同时也不会对检材造成任何破坏。由于采用该方法需要的样品是绝对纯净的,所以价格较为昂贵,这也大大限制了的红外分光光度法的使用。
  5.气相(高效液相)色谱/质谱分析法
  气/质联用和液/质联用技术是将气相、液相色谱的高质量分离手段和质谱分析的精准物质定性手段联合使用的一种监测分析技术。目前,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已成为复杂混合物分析的重要手段,也是毒物分析实验室最常用的定性定量方法。
  二、对毒物检验结论的评价
  毒物检验共分为两种结论,一种是阴性结论,另一种是阳性结论。阴性结论表现为“未检出某种或某类药物”,阳性结论表现在“检出某种或某类药物”。如何对检验结论进行评价,关系到毒物鉴定文书材料的运用。在对尸体内脏组织的毒物进行检验时,由于内脏组织检验比较复杂,所以,无论是否检测出毒物,办案人员都必须结合案情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对毒物分析检验结论进行准确评价和运用。
  1.毒物分析阴性结果
  毒物检验出现未检出结论一般来说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情况一,检材中确实不含有任何毒物,所以未检测出,这种结论视为正确结论;
  情况二,检材中毒物含量非常低,而采取的检验方法不合理,导致未检测出毒物。所以,没有检验出毒物,并不代表检材中没有毒毒物;
  情况三,药物本身的理化性质发生改变从而导致未检验出毒物。随着时间的不断延长以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变化导致某些毒物或化合物会逐渐减少或者消失,最常见的就是一氧化碳,办案人员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拿到检材或拿到检材后没有及时进行检验,很可能会得出阴性结论;这样的分析结论显然是不能说明事实真象的;
  情况四,没有对检材进行妥善保管,导致检材失去检验条件。比如有些检材提取后没有及时进行检验,就可能发生腐败,有些检材中添加了防腐剂,从而破坏了检验条件。在这些情况下很有可能检验不出毒物,得出阴性结论,显然是不能说明问题的;
  情况五,檢验人员自身专业水平不高或实验室条件限制导致检验不出毒物,甚至于漏检,都会出现阴性结果。
  2.毒物分析阳性结果
  情况一,在现场物证、尸体内脏检验出剧毒药物,该结论是肯定的,可以以此依据,认定案件为中毒案件。当然,要确定案件性质是自杀还是投毒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才能确定;
  情况二,在尸体内脏组织中检验出医疗药物,则不能单凭检验结论对案件是否是中毒案件进行判定,这是因为有些药物本身就具有药物和毒物双重性质;比如安眠镇静类药物。
  情况三,有些毒物是自然界某些物质的分解产生,在自然条件下大量存在,在检材检出阳性结果时要认真辨析。如:水溶性毒物亚硝酸盐,外观与食盐非常接近,人极易误食,一旦食入中毒后不容易检出原物,最好的检材就是吃剩的饭菜或者是胃内容物。但是含叶绿素的蔬菜放置时间过长、腌制的咸菜等食物中都有大量的亚硝酸盐,食之往往会引起中毒,尤其是小孩。所以当检验出的亚硝酸盐时,不能盲目的认定一定是投毒、自杀[2]。
  三、毒物分析鉴定在案件侦破中的应用
  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4·02”特大投毒杀人案
  案件描述:2009年4月2日晚19 时50 分左右,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张X一家六口人(三男三女)在食用张X从县城一家餐馆卖回的卤肉和自己做的面条后约半小时,均出现头昏头晕、呕吐、神志昏迷等症状,经送县医院抢救,五人死亡。是食物中毒还是另有原因?为查明案情,公安机关对发案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堪查,毒物分析专家、痕迹专家及时对现场展开一系列调查、取样工作,并采用先进的检验方法对现场采集的56 个检材一一进行毒物分析检验,最终确定中毒毒物为毒鼠强,又通过对六位中毒者的生物检材进行分析,结果证明,张X一家六口人是食用了掺有毒物毒鼠强的面粉后中毒的,从而排除了食物中毒的可能性,再通过痕迹专家对在现场遗留痕迹的分析,最终破案。在大量的科学证据面前,狡猾的犯罪嫌凝人王秀丽供认了投毒杀人的全部过程。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毒物分析鉴定的评析以及在案件侦破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在实践办案件中,我们会经常利用毒物分析鉴定来判明案件性质、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此,我们了解毒物分析鉴定的评析,对正确利用毒物分析鉴定结果办案有很大帮助。
  参考文献:
  [1]萧伟斌,蹇阳,李桦.二维液相色谱在药物和毒物分析中的应用进展[J].分析化学,2014(12).
  [2]邓喜,赵中华,胡江涛.法医毒物鉴定的发展分析[J].医药卫生,2015(3).
  作者简介:
  杨文孝,男,汉族,(1964.11—)大学本科,宁夏固原市人,工作单位,固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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